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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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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55-x-/2020-0106012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施甸县税务局
公开目录 税收管理纳税服务 发布日期 2020-01-06
文号 浏览量 13
主题词 税务
办税日历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0年度

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税总办函〔2019449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规定,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0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告知纳税人。

一、1月、6月、7月、9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 215为星期六,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 217

三、 315为星期日,3月申报纳税期限顺至 316

四、 446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至 420

五、 515日放假5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 522

六、 815为星期六,8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 817

七、 1018日放假8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 1023

八、 1115为星期日,1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 1116

另外,各地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9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