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015259234k-13_C/2016-1214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11-08 |
文号 | 施文广电〔2016〕4号 | 浏览量 | 80 |
施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关于举办施甸县
、
“振兴杯”篮球比赛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丰富广大干部职工、人民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推动全县全民健身运动和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决定于2016年11月至12月举办施甸县“振兴杯”篮球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施甸县“振兴杯”篮球比赛组织委员会。
主 任:王开洪 县文广局局长
副主任:赵绍芹 县文广局副局长
罗朝亮 县篮协主席
李 垚 县少体校校长
朱绍村 篮协秘书长
成 员:杨庆柏 篮协副主席
杨志斌 篮协理事
杨晓平 篮协理事
段文清 篮协财务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县篮协,由罗朝亮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庆柏、朱绍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及处理日常事务
二、相关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加大宣传,认真按照《施甸县“振兴杯”篮球比赛规程》踊跃报名,文明参赛。
(二)请各乡镇篮球爱好者自行组队后于2016年11月20日前将报名表交至篮协,报名后不得更改。
附件:1.施甸县“振兴杯”篮球比赛规程。
2.施甸县“振兴杯”篮球比赛报名表。
施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16年11月8日
附件1
2016年施甸县“振兴杯”篮球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施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二、承办单位
施甸县篮球协会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一)比赛时间。
2016年11月—12月(日期待定,每天晚上6:40—9:30)
(二)比赛地点。
施甸县县城灯光球场
四、比赛项目
1.无差别成年男子组篮球赛
2.无差别成年女子组篮球赛
五、比赛办法
1.各参赛队可报领队一人,教练一人,运动员8—10人,共12人。队员可兼领队、教练,上场队员仅限10人。
2.比赛采用中国篮协最新《篮球竞赛规则》拟定的篮球竞赛办法。
3.赛制可采用分组循环、单循环或交叉淘汰等方式,根据报名情况决定。
4.各参赛队运动员根据比赛时间合理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做到比赛、工作两不误。
六、名次录取及奖励
1.无差别成年男子组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设精神文明奖一个,优秀组织奖一名。
2.无差别成年女子组以参赛队的三分之一录取名次给予奖励,设精神文明奖一个,优秀组织奖一名。
七、参赛资格及要求
1.凡是在施甸县范围内生活、工作、学习的广大篮球爱好者,身体健康的均可报名参赛。
2.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驻施单位、社会团体可以以单位报名,也可以自由组合报名。
3.自由组合的参赛运动员,其身份只能归属一支球队进行参赛。
4.参赛运动员必须签订自愿参赛责任书,执行球队自我管理。组委会只提供赛场服务,对各参赛队及队员不负任何安全责任。
5.每个参赛队交遵规守纪保证金1000元。比赛期间如发生无故弃权、罢赛、打架斗殴、辱骂裁判、寻衅滋事的球队不予退还保证金。对于遵规守纪的球队,比赛结束后退还保证金。
6.凡上场的队员必须穿着规则规定的运动服内套和运动鞋。组委会本着勤俭节约,文明办事的原则,对运动服外套、鞋子不作统一要求。
7.准时进场,不按时进入比赛场地的按弃权处理。
八、报名及要求
1.报名时,必须确定球队名。球队名自取,但要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社会道德及公序良俗的要求。
2.根据竞赛规程填写报名表(上传电子文档,邮箱:542927303@qq.com),同时提交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自愿参赛责任书。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0日8:30—17:30.
报名地点:施甸县办证大厅二楼罗银食品责任公司。
联系人:罗朝亮 朱绍村
九、仲裁、裁判长、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指派
十、申诉
1.比赛期间不接受参赛运动员资格申诉。
2.各参赛队对比赛中的判罚申诉等问题,需在本场比赛结束后20分钟内,写出书面申诉材料并由领队签字后交值班仲裁,按相关程序缴纳申诉费用。
十一、经费开支
各参赛队交通、食宿自理。
十二、本规程的解释权和修正权归竞赛委员会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2016年施甸县“振兴杯”篮球赛报名表
队名: 12人
领队: 联系号码: 队长: 联系号码:队员: (码)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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