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12-x/20260630-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水务局 |
| 公开目录 | 重大项目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6-06-30 |
| 文号 | 浏览量 | 0 |
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姚关河(及其相关区域)流域综合规划报告(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对《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姚关河(及其相关区域)流域综合规划报告(2023-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姚关河(及其相关区域)流域综合规划报告(2023-2035)
规划单位:施甸县水务局
规划地点:保山市施甸县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施甸县姚关河流域,姚关河汇口至勐波罗河入怒江汇口之间的勐波罗河流域,以及勐波罗河汇口至旧寨河汇口之间的怒江流域,规划流域面积共计535.55km2。规划范围内主要有姚关河、勐波罗河支流中山河、秋架河、金塘子河、和尚田河、四争地河、芦子园河、大桥洼河等水系。
规划期限:规划现状年为 2023年;规划水平年为 2035年。
规划任务:姚关河流域规划核心任务,立足跨县治理特性及工程性缺水短板,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思路,以中型灌区建设为核心重点,通过灌区提质改造与机制创新破解水利瓶颈,构建人水和谐的现代化水利保障体系,支撑流域高质量发展与生态安全。结合流域发展需求,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科学划定近远期规划方案,以中型灌区建设为核心抓手,紧扣兴水润滇工程要求,建成五大核心体系。目标为2025 年基本消除工程性缺水,提升防洪、供水及灌溉保障能力;中长期打造现代化中型灌区示范样板,实现水资源供需适配与综合效益统一。包括:一、依托中型灌区建设,构建高效水资源配置体系;二、优化灌区水源配套,提升供水保障能力;三、深化中型灌区提质改造,夯实高原特色农业基础;四、深化节水工程建设,全面构建节水型社会;五、强化防洪工程建设,筑牢流域安全屏障;六、开展水污染综合整治,打造生态健康河湖;七、健全流域水管理体系,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
规划概况:本规划包括防洪规划、水资源规划、节约用水规划、城乡供水规划、灌溉规划、水力发电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水土保持规划、重要水工程规划、流域综合管理规划等。
本流域工程总体布局以“保障水资源安全、筑牢防洪屏障、提升生态质量、强化管理效能”为核心,统筹推进 8 件重点工程,构建“灌区提质、防洪保安、生态治理、管理赋能”四位一体的水利工程体系,全面支撑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核心布局聚焦四大板块:一是以大亮山、干热河谷 2 件中型灌区工程为重点,推进灌区提质改造与水资源优化配置,完善输配水体系、推广高效节水技术, 夯实农业发展基础,保障三生用水安全;二是强化防洪减灾工程建设,实施 1 件姚关河治理工程及 5 件山洪沟治理工程,补齐防洪短板,提升流域 10 年一遇防洪标准,筑牢安全屏障;三是推进生态治理工程,结合河流治理与灌区配套,开展水污染整治、河塘沟渠清淤生态修复, 深化河湖长制,打造生态健康河湖;四是健全现代化管理体系,推进水利改革、数字水利建设及基层管护队伍建设, 实现工程全生命周期管控,保障所有规划工程长效稳定运行,推动流域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5S1XkRIfVYMialyA1pFlA?pwd=cbfk 提取码: cbfk
2、公众也可联系本规划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人,索要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规划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5S1XkRIfVYMialyA1pFlA?pwd=cbfk 提取码: cbfk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以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或直接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与规划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发表关于该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请留下姓名、地址及有效的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1、规划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名称:施甸县水务局
联系人:张存莉
联系电话:0875-8121338
邮箱:ynsdswj@yeah.net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云南德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208740842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10个工作日,即,2026年6月30日至7月13日。
施甸县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