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12-x/20260626-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水务局 |
| 公开目录 | 重大项目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6-06-26 |
| 文号 | 浏览量 | 15 |
保山市施甸县乌木龙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保山市施甸县乌木龙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使规划的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乌木龙河流域综合规划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就保山市施甸县乌木龙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发布公告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保山市施甸县乌木龙河流域综合规划
实施地点:云南省施甸县
规划概况:
乌木龙河为怒江左岸一级支流,发源于施甸县酒房乡摆田村东侧马鹿塘山,河源海拔 2420m,主河道总体呈自东向西流向,于金塘坝北侧汇入怒江。主河道全长25km,流域面积 106km2,系施甸县境内第三大河流,规划区面积 116km⟡,占全县国土面积的 5.9%。乌木龙河位于施甸县西南部,大部分区域隶属施甸县酒房乡。酒房乡辖区总面积 328km2,占全县国土面积的 1/6,乡政府距县城 44 公里。
本次规划现状基准年确定为 2024 年,规划水平年确定为 2035年。规划主要内容涵盖防洪、供水与灌溉、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结合工程开发利用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投资效益等因素,明确重点实施工程为新建松林岗水库、扩建白石头水库;依据水资源配置方案,初步提出新建及扩建水库的工程选址、布置、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等指标。
根据资料收集和叠图分析后,本规划主要工程占地范围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因需扩建白石头水库,所以不可避免地要涉及白石头水库水源保护区,在采取科学措施后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规划实施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施甸县水务局
单位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文昌路
联系人:张文顺
电话:13577504270
电子邮箱:sdxswjghjsg@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388号
联系人:余良谋
联系电话:13888588120
电子邮箱:3192611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通过本公示附件的公众意见表,将意见填写完整后,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送达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和报告书编制单位提交,反馈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时间: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实施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1:保山市施甸县乌木龙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施甸县水务局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