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2-x/20230911-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项目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3-09-11 |
文号 | 浏览量 | 58 |
保山施甸焯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3年8月4日向本机关提出郭家寨光伏电站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2023年8月4日依法受理。
2023年8月15日,本机关组织有关专家通过函审的方式对《郭家寨光伏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了技术评审。并组织了专家对项目实地进行了现场勘查核实,你单位随后向本机关报送了按专家技术评审修改意见完成的《郭家寨光伏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经专家组复核,报告书编制基本符合有关技术规程规范的要求,基本达到了阶段技术深度,基本同意通过评审,同意上报审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郭家寨光伏电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
施甸县水务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