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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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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2-x-/2022-0726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2-07-26
文号 浏览量 63
主题词 水利、水务
施甸县水务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施甸县水务局2021年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保政办发〔2021〕31 号)《施甸县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施财发【2020]81号)相关要求,我单位就202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汇报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组织拟定水利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和指导协调流域的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3)对全县水利实行一体化管理,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拟定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协助管理全县水文工作。

(4)拟定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定,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5)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水功能区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6)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

(7)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调节并实施监督;指导全县供水及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的价格、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监督和管理水利行业国有资产。

(8)组织编制并负责审查、上报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报告。

(9)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的治理和开发;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10)主管农村水利、农村饮水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1)主管全县城市供水工作。对城市供水制定开发、利用和保护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立水源、水质的日常检测制度,并定期与环保、卫生等部门联合检测,公布检测结果;组织编制城市供水的有关专业规划,负责城市供水资源的管理,对城市供水设施建设、管网规划进行审查、审批;对城市供水经营、安全用水进行监管;开展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12)组织全县水土保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审批建设项目中涉及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综合防治并发布公告。

(13)组织建设和管理地方电源及其电网,指导全县水电建设;组织协调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农电体制改革、农网改造、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和电力扶贫工作。

(14)负责水利系统的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水利队伍建设。

(15)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洪和抗旱工作,对江河和水利水电工程的防汛抗旱实施统一调度。

(1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施甸县水务局包括:水务局机关、施甸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施甸县城市供水服务中心(企业化管理)。

局机关下设7个机构,办公室、河湖管理及水旱灾害防御股、监督股、规划建设股、水保水资源股、资产财政股、农村水利水电股。机关行政编制17名,其中:正科级领导1名:局长兼河长制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局长3名,县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

施甸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80名。

施甸县城市供水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3名。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如下:

1、强化项目储备,水利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2021年,我局抓住全省加大水利投资的有利契机,积极谋划,争取项目、资金,加快推进水利工程项目。一是强化项目储备。积极对接修改完善“十四五”水利安全保障规划及项目库,参与施甸县水安全远期发展规划;提交经自然资源局同意的水利基础设施国土空间布局规划;开工建设施甸河王家村段治理工程(由旺坝区段、大秧田段)、芒埂水库、盐槽坡水库、勐波罗河施甸县旧城段(二期)治理工程;芒埂水库工程、盐槽坡水库工程、施甸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可研已批复;完成松林岗中型水库勘察设计招投标工作;完成坡脚水库、龙塘水库、核桃箐水库勘察设计招标;二是在建水利项目稳步推进。建成岔河底水库、旧寨水库并通过市级下闸蓄水验收;《施甸县干热河谷水资源保障规划》初步编制完成;松林岗水库专用水文站和龙塘水库专用水文站已建设完成,并与保山市水文局签订了运行管理合同,目前运行正常;认真做好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申报工作,已编制完成权头水库、芒埂水库、三块石水库连通工程专项债券方案。

2021年水务局固定资产投资任务58762万元,截止11月份,已完成投资49421万元(其中施甸县栗树水库2399万元,三块石连通工程7550万元,施甸县权头水库扩建工程2070万元,施甸县金星水库工程1603万元,施甸县寺等水库工程7016万元,施甸县芒埂水库工程16481万元,施甸县盐槽坡水库工程10647万元,勐波罗河施甸县旧城段(二期)治理工程1655万元),12月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341万元,确保年初计划圆满完成。

2、强化水利保障,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持续巩固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的成果巩固,补齐农村饮水工程水源、工程建设短板,不断完善饮水安全保障短板,提升农村供水管护水平等方面发力,进一步提升农村饮水、供水标准,满足乡村振兴需要。投资244万元,完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工程60件;投资60万元,完成杨柳凹和摆田集中供水工程。完成2013年以来实施的农村供水工程(扶贫项目资产)资产管理移交。完成《施甸县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编制。完成栗树水库中型灌区、老麦乡柳沟自然能提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并完成审批,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完成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完成审批。完成施甸县自然能提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老麦乡排灌沟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施甸县杨家田水库供水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施甸县解决水窖供水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实施施甸县中型灌区供水计量建设项目,总投资129.75万元;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监管工作书面调研报告。完成小水电站清理整改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回头看”工作;做好小水电安全度汛工作,完成2021年农村水电统计。全年共开展饮水工程“三个责任”“三项制度”监督检查、水费收缴、工程运行情况监督检查7次,涉及饮水工程365件;小型水库运行管理监督检查4次,涉及水库83座;小水电站安全生产、防汛、生态流量泄放达标监督检查4次,涉及电站4座;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农村供水工程水处理设备172套,正常使用率达到87%。

3、强化水生态建设,河长制工作深入推进

按照“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原则,夯实“市县乡三级河长体系,推动各级河长积极履职,确保河湖水生态、水环境持续向好。召开施甸县2021年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暨总河长会议和施甸县河(湖)长制督查工作会议,对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印发施甸县总河长令第7号《2021年施甸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要求各单位坚决扛牢河湖长重大责任,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转向“有实”“有能”。开展了河长制信息平台和河掌云APP使用的现场实操培训。全县15名县级河长应巡河132次;已经巡河197次,实际有效巡河132次,巡河率达到100%。做好每月信息收集和上报归档工作,针对APP反馈的巡河记录图片,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完成施甸与永德县《关于勐波罗河共同推进跨界河湖管理保护治理工作协调联动协议》初稿,对涉及我县“勐波罗河施甸段越界采砂”举报件3次4件进行认真整改,目前全面开工建设,水毁修复工程措施、临时工程措施计划在2022年1月30日前完工,永久工程治理措施力争在2022年3月20日前完工。动员全县干部职工及周边群众开展清河行动三次,共计3万余人次参与,投入各种挖掘机械200余台、运输车500余辆对河底淤泥进行清理,清理河道30余公里。完成了河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基础工作。

4、强化水利安全,灾害防御能力有效提升

一是确保安全度汛。积极做好2021年汛前各项准备工作,修订完善各类预案方案,加快涉水工程和水毁工程建设,抓好水库安全度汛工作,对在建的7座水库工程原则同意各项目指挥部上报的汛期度汛计划。加强对鉴定为三类坝的20座水库的运行管理,严格按核定的汛限水位制定蓄水计划,在保证水库安全的前提下低水位甚至空库运行。开展关键时期防汛风险隐患排查、农村饮水安全及水库工程安全运行专项检查、“水库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电话抽查工作。续建小二型除险加固工程6座。投资15万元,完成施甸县抗旱井维修养护26口。完成8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仁和镇沙沟山洪沟治理工程开工建设。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汛期及时掌握各水库调度运行情况,并加强对批复汛限水位的监督、执行。

二是抓实安全生产。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通知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程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水利工程业主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程序、进一步执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全员、全过程、全覆盖,确保隐患不漏查,不留死角,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积极推动安全生产试点县各项工作。2021年度质量监督水利工程20件,其中完工待验6件,续建14件。在“五一”、汛期、中秋国庆假期、COP15 等重点时段对我县在建水利工程开展了的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演练4次,召开2次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危险源辨识培训会。

5、强化依法治水,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水资源管理,开展取水许可专项执法检查,开展依法查处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专项工作。二是严格河长制执法力度,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打击违法采砂行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河砂资源,防止国有资源流失。对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投诉4件涉水案件,与临沧永德县开展联合执法责令涉嫌违法的河道采砂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停业整顿,并按属地管理原则将案件移交永德县查处。三是开展《水法》和“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增强依法管理和依法服务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县各阶层的水法规观念和意识。四是落实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工作,促进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五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整改完成了行政职权事项的关联问题,政务系统完善率、网上可办率及全程网办、一件事一次办等工作的到全面提升。根据职责,完善7类行政职权事项工作,完成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工作,按照“谁制定方案、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完成了政务服务系统的抽查结果数据录入;进一步完善了用水报装流程的监管行为采集、监管信息发布。

6、强化队伍建设,从严治党责任全面落实

一是抓实日常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配合县级开展专题培训,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日常研讨、学习,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在学而知上下真功夫,努力做到真学真懂。深刻认识和把握其中的深刻内涵、核心要义,更好地用学习内容指引工作开展,做到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二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一把手”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每一个班子成员结合分工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建立了班子成员工作联系点制度,抓班子、带队伍、充分发挥党员领导表率作用,形成团结共事的工作局面。形成责任互联互通、压力传导通畅、大家齐抓共管的合力。三是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利用“云岭先锋”“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和“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理论中心组”等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努力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引导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严格“三会一课”制度、支部主题党日、党费日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党员积分制工作,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定期开展党员集中活动,从严规范组织生活。选强配优支部班子,确保基层组织有力。四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以案促改、议案促建、以案促治,全面加强廉政建设。修订完善单位各项规章,认真执行请销假、外出报告等制度,重点整治迟到、早退等现象。经常性开展督促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廉政约谈,告诫提醒等方式进行教育引导,确保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深入整治基层党建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二、工作亮点或取得经验

1、谋项目建项目,完善水利项目建设

一是盯牢重大项目抓开工。牢牢把握“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抽调精兵强将,组建重大项目推进组,重点盯牢抓好重点投资项目的开工及推进。二是统筹全局发展抓规划。完善优化水资源战略配置格局,在保护生态前提下,建设一批骨干水源工程和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提高水资源调控水平和供水保障能力。通过加强水源地建设,整合供水资源,努力实现全域规划,全域建设,统一调配,统一管理,全力提升施甸供水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规划施甸坝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连通现有各分散水源,在空间上优化配套各水源,实现多水源联合调度,保障城乡供水安全;按照“以丰补欠”的原则,加快建设一批以小型连通工程、地下水井工程、小塘坝工程为主的抗旱应急水源,积极防范特殊干旱年供水风险。三是做好项目前期抓储备。分管副县长带领局班子、股室超前谋划,进一步加大了项目规划和储备工作力度,建立了县水利项目储备库,做到了实施一批、申报一批、储备一批,项目工作有序推进,扎实做好项目储备。四是围绕有效投资抓入库。集中精力在谋项目、争项目、引项目等项目前期工作上下功夫,按照年度计划计划,及时做好项目投资入库统计调度。

2、管好水用好水,让农民喝上放心水

一是加大水价改革力度,督促各供水运行管理单位实行分类用水定价收费和执行阶梯式水价,达到节约用水目的,保障人饮用水。二是持续开展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水质提升、供水工程管护维修、水费收缴、服务承诺、抗旱应急拉水送水监督检查和评价等工作,加强节水、用水宣传工作,使用户自觉节约用水,爱护用水设施,理解和支持供水部门各项工作,确保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安全持续有效运行。三是加大“三个责任”落实和“三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保障供水工程长效运行,巩固脱贫攻坚饮水保障成果。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加强人饮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和供水设备巡查工作。四是利用现有水利工程,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采用“城乡一体化”、水源工程扩建、除险加固、“低水高调”等建设模式,通过对现有供水工程整合、连网、管网改造、调水等方式完善和实现全部供水到户。五是采取针对性措施,建设完善水质净化消毒设施配备,对小规模的供水工程积极推行生物慢滤水质净化设施,积极整合兼已建成的小规模的水质不达标的农村供水设施进行改造、升级、联网、配套,全面提高供水水质。六是集中力量,全面推进建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切实把农村饮水安全成果巩固住、稳定住、不反复,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向“安全型”、“稳定型”转变。

3、严执法强执法,水生态不断改善

今年以来,我局秉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原则,在坚持经常巡查、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的基础上加大了执法巡查力度,重点对河道管理、小(二)型以上水库管理、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与保护、1000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水工程和城市供水工程管理及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保护进行了全面巡查。一是勐波罗河越界采砂案。截止2021年4月15日,施甸县水务局共接收到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投诉涉水问题4件,县水务局会同自然资源局到现场调查勘察取证,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联合永德县水务局依法立案查处相关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后因涉及两县交界管辖问题,经两县共同协商,由永德县水务局作为处理交办案件的执法主体,施甸县水务局配合。三户涉案采砂企业完成河道清除砂石整改,恢复了河道行洪。对我县损坏的河堤正在组织施工整改,目前,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二是由旺镇石岩子采石场违法倾倒渣土案。举报投诉反应“由红公路(由旺镇至大秧田段)一家采石场扬尘污染严重,并将采石废渣倾倒至施甸河,致使河水浑浊”的信访举报问题。4月25日,经我局调查人员初步核实,举报问题基本属实,我局当场向该采石场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月28日向当事人发出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于5月15日前清除所有堆积在施甸河右岸的渣土和成品砂,同时,调查人员对该采石场的法定代表人及现场负责人进行了调查询问。目前,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三是水土保持。我局对已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依法进行了行政许可,完成了相关资料整理及许可台账,同时完成了全国水土保持信息上报系统全部录入工作。对已完工准备投产的件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备案,完成了相关资料整理及验收台账。四是水保检查。我局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开展了6次现场监督检查,同时,对水利部下发疑似违法图斑及省水利厅下发疑似违法图斑,对照图斑坐标,逐一到现场改进行违法图斑确认的查处整改。五是全面查清河库塘渠“四乱”问题,对发现的河湖塘渠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的违法违规问题逐河逐湖(库)进行整治。依法依规对水利部暗访等发现的及时进行整改,同时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对全县13个乡(镇)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及时进行整治销号,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3287.3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328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8.28万元(人员经费支出957.6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0.68万元),项目支出2238.80万元。

1.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21年财政批复年初预算926.24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926.24万元。2021年基本支出决算金额1048.28万元、年初预算数为926.24万元,差额为122.04万元;2021年项目支出决算金额2238.8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差额为2238.80万元。

本次自评的基本支出范围包括施甸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和水利综合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具体支出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其他资本性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调整预算数

决算数

一、工资福利支出

851.57

31.97

883.54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57.02

33.66

90.68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17.65

52.41

70.06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

0

2238.80

2238.80

小计

926.24

2361.15

3287.39

注:表中调增为正值,调减为负值。

⑴工资福利支出883.54万元,超预算31.97万元,超预算的原因是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调整增加了工资和人员增加10人(王剑涛、何志勇、徐晓强、杨光琼、杨建海、乐新建、邵俊眯、李鸿菊、杨金琪、杨永霜)

⑵商品和服务支出90.68万元,超支33.66万元,超支原因是2021年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支出一笔33.48万元的劳务费用于支付水库招录的临时工工资;有同事2020年没有报出差费,到2021年报。

⑶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06万元,超预算52.41万元,超预算的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退休人员和增加了死亡抚恤(退休人员:杨存正、刘德应、杨光凤,死亡抚恤费:段怀荣、朱子贵、王其根三人当年抚恤费,蒋中荣、张光昌、安正贵、陈德基四人调整抚恤金

⑷其他资本性支出2238.80万元。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2021年支出10.16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年初预算多4.6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增加的原因是车辆费用增加,因要落实“十四五”项目和我局在建项目多且分布十三个乡镇,导致用车频率增加,油费、修理费等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2.项目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2021年决算报表项目支出2238.80万元,主要是项目专项资金(中央和省下达),资金全部拨付到项目施工单位,专款专用

2015年石漠化治理项目补助资49.42万元。

摆榔乡小白龙高效节水补助资金40.41万元

ƒ蒋家寨抢险工程补助资金42.62万元。

④汛期应急抢险工程补助资金12万元。

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项目补助资金5万元。

汛期应急抢险工程项目补助资金15万元。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补助资金125万元。

ˆ蒋家寨小流域工程补助资金500万元。

⑨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0.1万元。

⑩施甸县权头水库扩建工程补助资金78.57万元。

⑪施甸县权头水库扩建工程专项经费1200万元。

⑫2017年农田水利项目补助经费22.55万元。

⑬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经费10.97万元。

⑭2021年农村饮水工程建设项目经费67万元。

老麦红谷小箐水库北干渠项目经费20万元。

其他项目支出20万元。

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经费30.15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确保部门预算执行均衡、安全、有效,制定了《施甸县水务局财务管理办法》《施甸县水务局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施甸县水务局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从财务管理、经费支出管理和资产管理等方面严格管理,切实加强预算管理,落实部门预算资金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资金安全。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促进全局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落实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保障资金安全、部门安全。

(二)自评指标体系

水务局认真学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充分考虑部门职能职责,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以及实施项目的特性,建立了《水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构成内容主要有:一级指标4个(投入、过程、产出、效果);二级指标7个,(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三级指标主要是二级指标的细化和量化。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保政办发〔2021〕31 号)《施甸县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施财发【2020]81 号)相关要求,局班子专题会议分析绩效评价工作,明确具体责任,扎实开展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一是评价范围:部门整体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含局机关项目管理费,省级防汛抗旱费、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利专项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补助资金。二是按照职责分工完成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9.8分,等级为“优”。

具体指标情况分析如下:

(一)投入情况分析:指标分值16分,得16分,完成较好。

目标设定方面:绩效目标合理,指标设定明确。绩效目标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制定的“十三五”规划,并将其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预算配置方面:配置基本合理,但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科学性方面尚存在不足。对“三公经费”方面控制程度不是那么好,因车辆运行费用超支,原因是车辆费用增加,因要落实“十四五”项目和我局在建项目多且分布十三个乡镇,导致用车频率增加,油费、修理费等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较高。我局部门基本支出预算配置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

(二)过程情况分析:指标分值25分,得24.8分,完成较好。

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1.预算执行方面:一是预算执行的结果相对较好,但完成进度有待进一步加快。预算的支付进度以及预算的调整幅度方面的管理仍有待加强,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跨年度未能实施完成,

2.预算管理方面:局为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建立节约型机关,制定及转发了一系列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公务卡管理、差旅费管理、会议费报销、财务报销规定,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制度;

3.资产管理方面: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但在固定资产的管理上仍有待提高。

(三)产出情况分析指标分值17分,得17分。

水利保障方面,全面推行河长制。

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超额完成水资源费的征收。

农村水利发展方面:投资244万元,完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工程60件;投资60万元,完成杨柳凹和摆田集中供水工程。

水利监督管理方面,对水利工程进行抽查。

 (四)效果情况分析 分值12分,得12分。

经济效益方面,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90% 。

防洪抗旱方面,均超过预期效果。

社会效益方面,部门对质量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水利工程质量事故。

生态效益方面,2021年用水总量达到年度考核目标,部门通过加强水生态保护,注重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等措施,生态效益较为明显。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为了客观公正地进行绩效自评,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防治水旱灾害,防治水土流失,农村水利工作,水资源管理、节约、保护,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以及满意度等方面的情况,向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公众发放调查问卷,综合满意率高于90%。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年度部门决算和预算批复有一定差距。决算金额较年初预算金额增加,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年初预算了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没有预算项目资金,造成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存在差异。 

2.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较慢,结余结转率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 

3.固定资产管理有待提高 

(二)整改情况 

1.切实强化预算管理 一是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申报质量,尽量做到预决算统计口径一致;二是加强项目执行监管和跟踪,建立完善项目执行进度季度报告制度,并建立完善项目预算数据信息库,为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提供数据基础;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督促项目实施,同时针对跟踪中发现的项目执行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约谈,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难点和问题,共同推进项目实施,督促加快支付进度;四是建立预算执行进度与预算挂钩制

2.有的放矢选取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有针对性地选取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通过绩效评价找出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找出预算执行率低的真正原因,切实进行整改和完善。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水务局高度重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认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是预算绩效管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关键,也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落脚点。通过采用多种方式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将其转化为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绩效的具体行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抓手、合理配置公共资源的标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手段。 

(一)落实整改意见,提高管理水平针对评价结果中所提出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 通过绩效评价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严格整改,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相关项目的管理。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落实“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的各个环节,包括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等。预算执行过程中,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运用评价结果,提高资金效益认真贯彻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将绩效与预决策有机结合,实现绩效评价结果有效运用,形成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分配挂钩的绩效预算约束环境,使绩效管理贯穿财政支出领域和分配领域,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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