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2-x-/2020-0925008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0-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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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水务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9〕34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20〕36号)相关要求,县水务局组织了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一是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二是组织拟定水利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和指导协调流域的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三是对全县水利实行一体化管理,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拟定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协助管理全县水文工作。四是拟定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定,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五是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水功能区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六是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七是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调节并实施监督;指导全县供水及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的价格、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监督和管理水利行业国有资产。八是组织编制并负责审查、上报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报告。九是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的治理和开发;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十是主管农村水利、农村饮水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十一是主管全县城市供水工作。对城市供水制定开发、利用和保护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立水源、水质的日常检测制度,并定期与环保、卫生等部门联合检测,公布检测结果;组织编制城市供水的有关专业规划,负责城市供水资源的管理,对城市供水设施建设、管网规划进行审查、审批;对城市供水经营、安全用水进行监管;开展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十二是组织全县水土保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审批建设项目中涉及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综合防治并发布公告。十三是组织建设和管理地方电源及其电网,指导全县水电建设;组织协调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农电体制改革、农网改造、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和电力扶贫工作。十四是负责水利系统的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水利队伍建设。十五是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洪和抗旱工作,对江河和水利水电工程的防汛抗旱实施统一调度。十六是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施甸县水务局包括:水务局机关、施甸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施甸县城市供水服务中心(企业化管理)。
局机关下设7个机构,办公室、河湖管理及水旱灾害防御股、监督股、规划建设股、水保水资源股、资产财政股、农村水利水电股。机关行政编制17名,其中:正科级领导1名:局长兼河长制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局长3名,县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
施甸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80名。
施甸县城市供水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3名。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如下:
1.水利投资。2019年累计争取中央、省级、市级投资1.4亿元,与2018年0.65亿元相比增115 %。完成水利投资2.68亿元,预计年内可完成投资3.21亿元,完成任务5.1亿元的0.63%。重点开工实施栗树水库、三块石水库连通工程,续建岔河底、白龙、大水沟水库工程和姚关河尾段、人民寺河坝区段治理工程。开工实施2017年、2019年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和蒋家寨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新增有效灌溉面积 0.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平方公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11.01万人,征收水资源费90万元,完成6 座小㈡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蓄水量4700万立方米。
2、脱贫攻坚。一是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和部门职责职能,全力抓好扶贫攻坚工作。选派了9名作风扎实、业务能力强的扶贫工作队员,进驻老麦乡3个村开展驻村扶贫工作,局班子成员每人带队驻村1周,积极配合村工作;干部职工主动作为,坚持每月入户走访2次以上。班子经常了解驻村工作情况,关心他们的生活,主动配合进驻乡村,加强工作队员管理,充分发挥扶贫工作队作用。二是投入农村饮水巩固提升资金9100.88万元,建立起比较完善农村供水体系,建成集中式供水工程179件,农村集中供水率达98.1%,农村自来水普及达到97.19%,2019年枯水期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为67.2%较2019年枯水期的62.3%提高了4.9个百分点,解决贫困人口5.38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大力解决了农村饮水保障标准底、水质合格率低等问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得到进一步提高。
3、全面推行河长制。按《施甸县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实施要点》(施甸县总河长令1号令)《2019年施甸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督查工作方案》《施甸县全面贯彻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方案》《施甸县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施甸县总河长令23号令);编制完成“一河一策”“一库一策”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河长清河”、河道采砂、地下水清理、河湖“清四乱”整治专项行动,立案查处了6名河道采砂人员,对发现的42件河湖塘渠“四乱”违法违规问题逐河逐库建立问题清单,做到发现一处,销号一处,成效显著。2019年,县级河长累计巡河巡查68次、乡级河长巡河巡查1199次、村级河长巡河巡查已常态化。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总计2573.2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23.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90.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2.5万元。本年支出164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3.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54.01万元、公用经费69.31万元)、项目支出517.64万元,年末结转1356.00万元。
1.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19年财政批复年初预算931.19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931.19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决算金额1123.32万元、年初预算数为931.19万元,差额为192.13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决算金额517.63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差额为517.63万元。
本次自评的基本支出范围包括3个水库管理所的二级预算单位。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和3个水库管理所的正常运转,具体支出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其他资本性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调整预算数 | 决算数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842.38 | 83.78 | 926.16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 61.49 | 7.82 | 69.31 |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27.32 | 100.54 | 127.86 |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 | 0 | 517.63 | 517.63 |
小计 | 931.19 | 709.77 | 1640.96 |
注:表中调增为正值,调减为负值。
⑴工资福利支出926.16万元,超预算83.78万元,超预算的原因是2019年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调整增加了工资和调入6人。
⑵商品和服务支出69.31万元,超支7.82万元,是因为2018年有的同事没有报出差费,到2019年报。
⑶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7.86万元,超预算100.54万元,超预算的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退休人员和增加了死亡抚恤。
⑷其他资本性支出1640.96万元。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019年支出10.62万元(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4万元),比年初预算多8.22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增加的原因是2019年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主要是开展13个乡镇脱贫专项检查,用车频率和行车里程大幅增加。
2.项目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2019年决算报表项目支出517.63万元,主要是项目专项资金(中央和省下达)。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确保部门预算执行均衡、安全、有效,制定了《施甸县水务局财务管理办法》《施甸县水务局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施甸县水务局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从财务管理、经费支出管理和资产管理等方面严格管理,切实加强预算管理,落实部门预算资金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资金安全。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促进全局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落实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保障资金安全、部门安全。
(二)自评指标体系
水务局认真学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充分考虑部门职能职责,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以及实施项目的特性,建立了《水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构成内容主要有:一级指标4个(投入、过程、产出、效果);二级指标7个,(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三级指标主要是二级指标的细化和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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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20〕36号)相关要求,局班子专题会议分析绩效评价工作,明确具体责任,扎实开展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一是评价范围:部门整体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含局机关项目管理费,省级防汛抗旱费、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利专项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补助资金。二是按照职责分工完成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的要求进行自评,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9.8分,等级为“优”。
具体指标情况分析如下:
(一)投入情况分析:指标分值15分,得14.8分,完成较好。
目标设定方面:绩效目标合理,指标设定明确。绩效目标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制定的“十三五”规划,并将其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预算配置方面:配置基本合理,但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科学性方面尚存在不足。对“三公经费”方面控制程度不是那么好,因车辆运行费用超支,主要是开展13个乡镇脱贫专项检查,用车频率和行车里程大幅增加。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较高。我局部门基本支出预算配置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但根据绩效评价抽查发现二级预算单位存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内容的情况。
(二)过程情况分析:指标分值30分,得30分,完成较好。
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1.预算执行方面:一是预算执行的结果相对较好,但完成进度有待进一步加快。预算的支付进度以及预算的调整幅度方面的管理仍有待加强,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跨年度未能实施完成,
2.预算管理方面:局为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建立节约型机关,制定及转发了一系列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公务卡管理、差旅费管理、会议费报销、财务报销规定,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制度;
3.资产管理方面: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但在固定资产的管理上仍有待提高。
(三)产出情况分析:指标分值30分,得30分。
水利保障方面,全面推行河长制。
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超额完成水资源费的征收。
农村水利发展方面:完成蓄水量8548万立方米。
水利监督管理方面,对水利工程进行抽查。
(四)效果情况分析 :分值25分,得25分。
经济效益方面,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90% 。
防洪抗旱方面,均超过预期效果。
社会效益方面,部门对质量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水利工程质量事故。
生态效益方面,2019年用水总量达到年度考核目标,部门通过加强水生态保护,注重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等措施,生态效益较为明显。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为了客观公正地进行绩效自评,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防治水旱灾害,防治水土流失,农村水利工作,水资源管理、节约、保护,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以及满意度等方面的情况,向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公众发放调查问卷,综合满意率高于90%。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年度部门决算和预算批复有一定差距。决算金额较年初预算金额增加,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年初预算了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没有预算项目资金,造成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存在差异。
2.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较慢,结余结转率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
3.固定资产管理有待提高 。没有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对资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二)整改情况
1.切实强化预算管理 。一是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申报质量,尽量做到预决算统计口径一致;二是加强项目执行监管和跟踪,建立完善项目执行进度季度报告制度,并建立完善项目预算数据信息库,为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提供数据基础;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督促项目实施,同时针对跟踪中发现的项目执行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约谈,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难点和问题,共同推进项目实施,督促加快支付进度;四是建立预算执行进度与预算挂钩制度,对支出进度滞后、存量资金数额较大的部门或单位,在安排下年预算和分配转移支付资金时,予以适当核减。
2.有的放矢选取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有针对性地选取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通过绩效评价找出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找出预算执行率低的真正原因,切实进行整改和完善。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水务局高度重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认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是预算绩效管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关键,也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落脚点。通过采用多种方式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将其转化为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绩效的具体行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抓手、合理配置公共资源的标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手段。
(一)落实整改意见,提高管理水平。针对评价结果中所提出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 。通过绩效评价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严格整改,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相关项目的管理。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落实“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的各个环节,包括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等。预算执行过程中,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运用评价结果,提高资金效益。认真贯彻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将绩效与预决策有机结合,实现绩效评价结果有效运用,形成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分配挂钩的绩效预算约束环境,使绩效管理贯穿财政支出领域和分配领域,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施甸县水务局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