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2-x/20230925-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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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施甸县水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水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水利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组织拟定水利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和指导协调流域的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3)对全县水利实行一体化管理,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拟定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协助管理全县水文工作。
(4)拟定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定,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5)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水功能区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6)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
(7)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调节并实施监督;指导全县供水及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的价格、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监督和管理水利行业国有资产。
(8)组织编制并负责审查、上报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报告。
(9)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的治理和开发;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10)主管农村水利、农村饮水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1)主管全县城市供水工作。对城市供水制定开发、利用和保护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立水源、水质的日常检测制度,并定期与环保、卫生等部门联合检测,公布检测结果;组织编制城市供水的有关专业规划,负责城市供水资源的管理,对城市供水设施建设、管网规划进行审查、审批;对城市供水经营、安全用水进行监管;开展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12)组织全县水土保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审批建设项目中涉及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综合防治并发布公告。
(13)组织建设和管理地方电源及其电网,指导全县水电建设;组织协调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农电体制改革、农网改造、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和电力扶贫工作。
(14)负责水利系统的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水利队伍建设。
(15)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洪和抗旱工作,对江河和水利水电工程的防汛抗旱实施统一调度。
(1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超前谋划“项目储备”,确保项目尽早落地实施
按照“谋划一批、建设一批、储备一批”的要求,兼顾当前和长远,加快推进松林岗、坡脚、核桃箐、龙塘等水库项目和施甸县甸阳镇至西山片区引调水工程、善洲水库中型灌区工程、旧城乡水系连通工程前期工作;稳步推进大水沟、栗树、寺等、权头、芒埂、盐槽坡、岔河底7座小(一)型水库、金星小(二)型水库、三块石水库连通工程以及勐波罗河旧城段(二期)治理工程、仁和镇沙沟山洪沟治理工程、施甸县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项目。开工实施施甸县旧城乡水系连通工程、保山坝和潞江2个大型灌区以及栗树中型灌区和施甸坝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老麦乡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2022年小型水库雨水情、安全监测设施及智慧运维项目、勐波罗河旧城段(二期)治理工程、仁和镇沙沟山洪沟治理工程等项目。超前谋划好“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的项目建设“施工进度计划”,谋划《保山市施甸县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报告》、“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四大工程”及“水网建设”项目申报,完成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老麦乡小流域综合治理、甸阳镇王家寨片区水环境保护鱼生态修复、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入库工作。2022年水务局固定资产投资任务730,000,000.00元,截止12月底,已完成投资863,740,000.00元。
2、加强饮水工程运行管理,保障群众生产生活需求
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重点,统筹规划,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全力推进施甸县农村供水水价改革,制定《施甸县农村供水水价改革初步方案》,抓实抓牢全县水价改革工作。实施施甸县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项目,目前开工建设12件,完成投资126,000,000.00元。完成2022年度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工程53件,完成投资1,970,000.00元。深入开展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稳步推进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及运行维护、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工作,开展水电站等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好小水电安全度汛工作,完成小水电站评估分类复核工作。严格开展饮水工程“三个责任”“三项制度”监督检查、水费收缴、工程运行情况监督检查7次,涉及饮水工程365件;小型水库运行管理监督检查4次,涉及水库85座;小水电站安全生产、防汛、生态流量泄放达标监督检查4次,涉及电站4座,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3、推动各级河长积极履职,建设美丽河湖
按照“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原则,夯实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推动各级河长积极履职,确保河湖水生态、水环境持续向好。召开施甸县2022年度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暨总河长会议,对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截止目前,县级河长累计巡河巡查113次,乡(镇)级河湖长累计巡河巡查2627次,村级河湖长巡河7124次,巡查已形成常态化,对巡查中发现问题基本做到立行立改。深入推进“清四乱”专项行动、碍洪排查整治,开展“清河行动”,清理河道长度40余公里。将施甸河纳入统一管理,安排19名专职保洁员专门维护施甸河环境。积极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推进水域岸线管控,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推进督察督办落实落细。
4、突出安全监管,灾害防御能力有效提升
一是确保安全度汛。全面做好防汛度汛检查指导工作,配合县防办修订完善各类调度运用计划及预案方案,组织开展全县水利工程汛前安全大检查。重点开展防汛风险隐患排查、山洪灾害预警设施排查、农村饮水安全及水库工程安全运行专项检查、“水库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电话抽查。推进勐波罗河施甸县旧城段(二期)治理工程、仁和镇沙沟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建设。加强13个乡镇汛期指导,及时掌握各水库调度运行情况,严格执行汛期限水位运行要求。二是抓实安全生产。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三年整治行动等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积极推动安全生产试点县各项工作。加大防溺水宣传力度,到社区、学校开展防溺水宣传,通过会议、横幅、标语、传单、警示牌、公示栏以及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2022年度在建水利工程26件。在“五一”、“端午”、汛期等重点时段对全县在建水利工程开展了的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安全生产月活动、应急救援演练等活动。
5、强化依法治水,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严格水资源管理。开展取水许可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2022年完成全县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平方公里。二是严格河长制执法。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打击违法采砂行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河砂资源,防止国有资源流失。对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投诉4件涉水案件,对勐波罗河越界采砂开展执法巡护行动和开展联合整治督查4次;针对省市级督查问题,成立领导小组下发整改通知,及时整改销号,四是严格法制建设。开展《水法》和普法宣传教育,增强依法管理和依法服务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县各阶层的水法规观念和意识。四是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动态更新政务服务事项由原9项调整为13项,全部认领监管事项。根据职责,完善7类行政职权事项工作,完成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工作,按照“谁制定方案、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完成了政务服务系统的抽查结果数据录入;进一步完善了用水报装流程的监管行为采集、监管信息发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河湖管理及水旱灾害防御股、监督股、规划建设股、水保水资源股、资产财政股、农村水利水电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水务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施甸县水务局(本级)。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水务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施甸县水务局(本级)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施甸县水务局(本级)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水务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8,375,976.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75,976.7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746,553.54元,下降65.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543,869.40元,下降64.9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02,684.14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投资减少,导致我单位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水务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合计8,505,946.79元。其中:基本支出2,422,192.07元,占总支出的28.48%;项目支出6,083,754.72元,占总支出的71.5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614,974.60元,下降64.7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87,795.30元,增长19.06%;项目支出减少16,002,769.90元,下降72.4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基建项目投资减少,导致我单位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水务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22,192.0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87,657.00元,占基本支出的90.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4,535.07元,占基本支出的9.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水务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83,754.7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563,785.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姚关河)补助资金300,000.00元。
(2)保山市勐波罗河施甸县旧城段(二)期治理工程补助资金1,000,000.00元。
(3)施甸县幸福、东方红、干塘子、黄草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补助资金55,144.66元。
(4)姚关河治理工程项目补助资金300,000.00元。
(5)施甸县2021年巩固拓展饮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经费200,000.00元。
(6)施甸县仁和镇沙沟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一)补助资金2,000,000.00元。
(7)三块石水库民和引水渠落洞应急抢险工程补助经费100,000.00元。
(8)2017年农田水利项目三块石民和沟工程款补助资金44,855.34元。
(9)2022年非税收入清算资金389,999.72元。
(10)勐波罗河施甸旧城段治理工程专项经费6,939.00元。
(11)2020年人饮项目专项经费200,000.00元。
(1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工程(一)补助资金648,500.00元。
(13)2021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531,700.00元。
(14)代管资金专户管理专项资金129,970.00元。
(15)施甸县仁和镇人饮巩固提升工程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经费176,646.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水务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75,976.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7%。与上年相比减少3,544,944.60元,下降29.74%,主要是因为2022年度在建的工程项目减少,拨付的相关工程款也减少,所以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2,723.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3,091.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030,161.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87%。主要用于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姚关河)、施甸县仁和镇沙沟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人饮工程、勐波罗河旧城段项目和人员经费、日常化公用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220.00元,支出决算为24,03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03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水务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220.00元,支出决算为24,03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03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姚关河)、施甸县仁和镇沙沟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人饮工程、勐波罗河旧城段项目在建,外业增多,水务局车辆老化严重,导致修理费、维护费等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500.00元,下降5.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00.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水务局节约开支,未报销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姚关河)、施甸县仁和镇沙沟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人饮工程、勐波罗河旧城段项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水务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535.07元,比上年增加15,143.17元,增长6.9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人员增加,相应的办公经费等也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运行开支的办公费20,009.30元、差旅费20,111.00元、电费1,394.77元、公会经费23,78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32.00元,其他交通费145,200.00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施甸县水务局(本级)资产总额711,663,432.36元,其中,流动资产147,245,121.05元,固定资产5,006,469.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91,233,175.42元,无形资产100,000.00元,其他资产468,078,666.05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0,714,812.8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3,2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3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3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76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54%。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