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2-x-/2022-0919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09-19 |
文号 | 浏览量 | 3 |
监督索引号53052100233201000
施甸县水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组织拟定水利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和指导协调流域的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3)对全县水利实行一体化管理,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拟定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协助管理全县水文工作。
(4)拟定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定,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5)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水功能区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6)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
(7)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调节并实施监督;指导全县供水及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的价格、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监督和管理水利行业国有资产。
(8)组织编制并负责审查、上报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报告。
(9)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的治理和开发;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10)主管农村水利、农村饮水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1)主管全县城市供水工作。对城市供水制定开发、利用和保护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立水源、水质的日常检测制度,并定期与环保、卫生等部门联合检测,公布检测结果;组织编制城市供水的有关专业规划,负责城市供水资源的管理,对城市供水设施建设、管网规划进行审查、审批;对城市供水经营、安全用水进行监管;开展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12)组织全县水土保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审批建设项目中涉及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综合防治并发布公告。
(13)组织建设和管理地方电源及其电网,指导全县水电建设;组织协调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农电体制改革、农网改造、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和电力扶贫工作。
(14)负责水利系统的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水利队伍建设。
(15)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洪和抗旱工作,对江河和水利水电工程的防汛抗旱实施统一调度。
(1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项目储备,水利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2021年,我局抓住全省加大水利投资的有利契机,积极谋划,争取项目、资金,加快推进水利工程项目。一是强化项目储备。积极对接修改完善“十四五”水利安全保障规划及项目库,参与施甸县水安全远期发展规划;提交经自然资源局同意的水利基础设施国土空间布局规划;开工建设施甸河王家村段治理工程(由旺坝区段、大秧田段)、芒埂水库、盐槽坡水库、勐波罗河施甸县旧城段(二期)治理工程;芒埂水库工程、盐槽坡水库工程、施甸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可研已批复;完成松林岗中型水库勘察设计招投标工作;完成坡脚水库、龙塘水库、核桃箐水库勘察设计招标;二是在建水利项目稳步推进。建成岔河底水库、旧寨水库并通过市级下闸蓄水验收;《施甸县干热河谷水资源保障规划》初步编制完成;松林岗水库专用水文站和龙塘水库专用水文站已建设完成,并与保山市水文局签订了运行管理合同,目前运行正常;认真做好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申报工作,已编制完成权头水库、芒埂水库、三块石水库连通工程专项债券方案。
2021年水务局固定资产投资任务58,762万元,截止11月份,已完成投资49,421万元(其中施甸县栗树水库2,399万元,三块石连通工程7,550万元,施甸县权头水库扩建工程2,070万元,施甸县金星水库工程1,603万元,施甸县寺等水库工程7,016万元,施甸县芒埂水库工程16,481万元,施甸县盐槽坡水库工程10,647万元,勐波罗河施甸县旧城段(二期)治理工程1,655万元),12月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341万元,确保年初计划圆满完成。
2、强化水利保障,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持续巩固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的成果巩固,补齐农村饮水工程水源、工程建设短板,不断完善饮水安全保障短板,提升农村供水管护水平等方面发力,进一步提升农村饮水、供水标准,满足乡村振兴需要。投资244万元,完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工程60件;投资60万元,完成杨柳凹和摆田集中供水工程。完成2013年以来实施的农村供水工程(扶贫项目资产)资产管理移交。完成《施甸县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编制。完成栗树水库中型灌区、老麦乡柳沟自然能提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并完成审批,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完成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完成审批。完成施甸县自然能提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老麦乡排灌沟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施甸县杨家田水库供水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施甸县解决水窖供水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实施施甸县中型灌区供水计量建设项目,总投资129.75万元;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监管工作书面调研报告。完成小水电站清理整改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回头看”工作;做好小水电安全度汛工作,完成2021年农村水电统计。全年共开展饮水工程“三个责任”“三项制度”监督检查、水费收缴、工程运行情况监督检查7次,涉及饮水工程365件;小型水库运行管理监督检查4次,涉及水库83座;小水电站安全生产、防汛、生态流量泄放达标监督检查4次,涉及电站4座;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农村供水工程水处理设备172套,正常使用率达到87%。
3、强化水生态建设,河长制工作深入推进
按照“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原则,夯实“市县乡三级河长体系,推动各级河长积极履职,确保河湖水生态、水环境持续向好。召开施甸县2021年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暨总河长会议和施甸县河(湖)长制督查工作会议,对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印发施甸县总河长令第7号《2021年施甸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要求各单位坚决扛牢河湖长重大责任,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转向“有实”“有能”。开展了河长制信息平台和河掌云APP使用的现场实操培训。全县15名县级河长应巡河132次;已经巡河197次,实际有效巡河132次,巡河率达到100%。做好每月信息收集和上报归档工作,针对APP反馈的巡河记录图片,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完成施甸与永德县《关于勐波罗河共同推进跨界河湖管理保护治理工作协调联动协议》初稿,对涉及我县“勐波罗河施甸段越界采砂”举报件3次4件进行认真整改,目前全面开工建设,水毁修复工程措施、临时工程措施计划在2022年1月30日前完工,永久工程治理措施力争在2022年3月20日前完工。动员全县干部职工及周边群众开展清河行动三次,共计3万余人次参与,投入各种挖掘机械200余台、运输车500余辆对河底淤泥进行清理,清理河道30余公里。完成了河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基础工作。
4、强化水利安全,灾害防御能力有效提升
一是确保安全度汛。积极做好2021年汛前各项准备工作,修订完善各类预案方案,加快涉水工程和水毁工程建设,抓好水库安全度汛工作,对在建的7座水库工程原则同意各项目指挥部上报的汛期度汛计划。加强对鉴定为三类坝的20座水库的运行管理,严格按核定的汛限水位制定蓄水计划,在保证水库安全的前提下低水位甚至空库运行。开展关键时期防汛风险隐患排查、农村饮水安全及水库工程安全运行专项检查、“水库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电话抽查工作。续建小二型除险加固工程6座。投资15万元,完成施甸县抗旱井维修养护26口。完成8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仁和镇沙沟山洪沟治理工程开工建设。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汛期及时掌握各水库调度运行情况,并加强对批复汛限水位的监督、执行。
二是抓实安全生产。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通知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程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水利工程业主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程序、进一步执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全员、全过程、全覆盖,确保隐患不漏查,不留死角,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积极推动安全生产试点县各项工作。2021年度质量监督水利工程20件,其中完工待验6件,续建14件。在“五一”、汛期、中秋国庆假期、COP15 等重点时段对我县在建水利工程开展了的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演练4次,召开2次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危险源辨识培训会。
5、强化依法治水,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水资源管理,开展取水许可专项执法检查,开展依法查处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专项工作。二是严格河长制执法力度,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打击违法采砂行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河砂资源,防止国有资源流失。对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投诉4件涉水案件,与临沧永德县开展联合执法责令涉嫌违法的河道采砂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停业整顿,并按属地管理原则将案件移交永德县查处。三是开展《水法》和“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增强依法管理和依法服务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县各阶层的水法规观念和意识。四是落实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工作,促进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五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整改完成了行政职权事项的关联问题,政务系统完善率、网上可办率及全程网办、一件事一次办等工作的到全面提升。根据职责,完善7类行政职权事项工作,完成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工作,按照“谁制定方案、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完成了政务服务系统的抽查结果数据录入;进一步完善了用水报装流程的监管行为采集、监管信息发布。
6、强化队伍建设,从严治党责任全面落实
一是抓实日常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配合县级开展专题培训,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日常研讨、学习,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在学而知上下真功夫,努力做到真学真懂。深刻认识和把握其中的深刻内涵、核心要义,更好地用学习内容指引工作开展,做到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二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一把手”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每一个班子成员结合分工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建立了班子成员工作联系点制度,抓班子、带队伍、充分发挥党员领导表率作用,形成团结共事的工作局面。形成责任互联互通、压力传导通畅、大家齐抓共管的合力。三是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利用“云岭先锋”“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和“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理论中心组”等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努力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引导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严格“三会一课”制度、支部主题党日、党费日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党员积分制工作,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定期开展党员集中活动,从严规范组织生活。选强配优支部班子,确保基层组织有力。四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以案促改、议案促建、以案促治,全面加强廉政建设。修订完善单位各项规章,认真执行请销假、外出报告等制度,重点整治迟到、早退等现象。经常性开展督促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廉政约谈,告诫提醒等方式进行教育引导,确保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深入整治基层党建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二、工作亮点或取得经验
1、谋项目建项目,完善水利项目建设
一是盯牢重大项目抓开工。牢牢把握“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抽调精兵强将,组建重大项目推进组,重点盯牢抓好重点投资项目的开工及推进。二是统筹全局发展抓规划。完善优化水资源战略配置格局,在保护生态前提下,建设一批骨干水源工程和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提高水资源调控水平和供水保障能力。通过加强水源地建设,整合供水资源,努力实现全域规划,全域建设,统一调配,统一管理,全力提升施甸供水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规划施甸坝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连通现有各分散水源,在空间上优化配套各水源,实现多水源联合调度,保障城乡供水安全;按照“以丰补欠”的原则,加快建设一批以小型连通工程、地下水井工程、小塘坝工程为主的抗旱应急水源,积极防范特殊干旱年供水风险。三是做好项目前期抓储备。分管副县长带领局班子、股室超前谋划,进一步加大了项目规划和储备工作力度,建立了县水利项目储备库,做到了实施一批、申报一批、储备一批,项目工作有序推进,扎实做好项目储备。四是围绕有效投资抓入库。集中精力在谋项目、争项目、引项目等项目前期工作上下功夫,按照年度计划计划,及时做好项目投资入库统计调度。
2、管好水用好水,让农民喝上放心水
一是加大水价改革力度,督促各供水运行管理单位实行分类用水定价收费和执行阶梯式水价,达到节约用水目的,保障人饮用水。二是持续开展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水质提升、供水工程管护维修、水费收缴、服务承诺、抗旱应急拉水送水监督检查和评价等工作,加强节水、用水宣传工作,使用户自觉节约用水,爱护用水设施,理解和支持供水部门各项工作,确保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安全持续有效运行。三是加大“三个责任”落实和“三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保障供水工程长效运行,巩固脱贫攻坚饮水保障成果。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加强人饮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和供水设备巡查工作。四是利用现有水利工程,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采用“城乡一体化”、水源工程扩建、除险加固、“低水高调”等建设模式,通过对现有供水工程整合、连网、管网改造、调水等方式完善和实现全部供水到户。五是采取针对性措施,建设完善水质净化消毒设施配备,对小规模的供水工程积极推行生物慢滤水质净化设施,积极整合兼已建成的小规模的水质不达标的农村供水设施进行改造、升级、联网、配套,全面提高供水水质。六是集中力量,全面推进建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切实把农村饮水安全成果巩固住、稳定住、不反复,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向“安全型”、“稳定型”转变。
3、严执法强执法,水生态不断改善
今年以来,我局秉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原则,在坚持经常巡查、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的基础上加大了执法巡查力度,重点对河道管理、小(二)型以上水库管理、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与保护、1000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水工程和城市供水工程管理及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保护进行了全面巡查。一是勐波罗河越界采砂案。截止2021年4月15日,施甸县水务局共接收到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投诉涉水问题4件,县水务局会同自然资源局到现场调查勘察取证,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联合永德县水务局依法立案查处相关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后因涉及两县交界管辖问题,经两县共同协商,由永德县水务局作为处理交办案件的执法主体,施甸县水务局配合。三户涉案采砂企业完成河道清除砂石整改,恢复了河道行洪。对我县损坏的河堤正在组织施工整改,目前,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二是由旺镇石岩子采石场违法倾倒渣土案。举报投诉反应“由红公路(由旺镇至大秧田段)一家采石场扬尘污染严重,并将采石废渣倾倒至施甸河,致使河水浑浊”的信访举报问题。4月25日,经我局调查人员初步核实,举报问题基本属实,我局当场向该采石场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月28日向当事人发出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于5月15日前清除所有堆积在施甸河右岸的渣土和成品砂,同时,调查人员对该采石场的法定代表人及现场负责人进行了调查询问。目前,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三是水土保持。我局对已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依法进行了行政许可,完成了相关资料整理及许可台账,同时完成了全国水土保持信息上报系统全部录入工作。对已完工准备投产的件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备案,完成了相关资料整理及验收台账。四是水保检查。我局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开展了6次现场监督检查,同时,对水利部下发疑似违法图斑及省水利厅下发疑似违法图斑,对照图斑坐标,逐一到现场改进行违法图斑确认的查处整改。五是全面查清河库塘渠“四乱”问题,对发现的河湖塘渠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的违法违规问题逐河逐湖(库)进行整治。依法依规对水利部暗访等发现的及时进行整改,同时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对全县13个乡(镇)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及时进行整治销号,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水务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施甸县水务局(本级);
2.施甸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水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水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2,872,812.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669,737.46元,占总收入的99.3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3,074.62元,占总收入的0.62%。与上年对比减少138,194,639.15元,下降80.78%,主要原因基建项目投资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水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2,870,812.66元。其中:基本支出10,482,768.04元,占总支出的31.89%;项目支出22,388,044.62元,占总支出的68.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35,080,448.43元,下降80.43%,主要原因基建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82,768.0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25,400.05元,下降6.4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575,966.44元,占基本支出的91.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06,801.60元,占基本支出的8.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388,044.6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4,355,048.38元,下降85.72%,主要原因2021年基建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15年石漠化治理项目支出494,205.17元,项目已完工。
2、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项目支出1,075.2元,项目已完工。
3、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支出1,250,000.00元,项目在建。
4、施甸县权头水库扩建工程12,785,746.20元,项目在建。
5、蒋家寨小流域工程项目支出5,000,000.00元,项目在建。
6、汛期应急抢险工程项目支出320,000.00元,项目已完工。
7、蒋家寨抢险工程项目支出426,230.79元,项目已完工。
8、摆榔乡小白龙高效节水项目支出404,112.68元,项目已完工。
9、2017年农田水利项目支出225,451.36元,项目已完工。
10、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支出109,703.22元,项目已完工。
11、2021年农村饮水工程建设项目支出670,000.00元,项目已完工。
12、老麦红谷小箐水库北干渠项目支出200,000.00元,项目已完工。
13、太平镇蒋家村抗旱应急补水工程项目支出200,000.00元,项目已完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水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70,812.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89%。与上年对比减少147,180,448.43元,下降87.69%,主要原因2021年基建支出减少,所以财政拨款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70,794.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安家费,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单位保险缴费支出1,170,794.72。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4,857.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3%。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94,205.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9%。主要用于2015年石漠化治理项目。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8,440,955.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21%。主要用于基建项目蒋家寨小流域治理项目、权头水库扩建工程项目、中小河流项目、2021年农村饮水工程项目)和人员经费、日常化公用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水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32.00元,支出决算为101,576.85元,完成预算的169.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0,076.85元,完成预算的16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用于蒋家寨小流域治理项目、权头水库扩建工程项目、中小河流项目、2021年农村饮水工程项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8,841.30元,增长9.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3,039.30元,增长14.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198.00元,下降73.6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车辆使用年限过长,相应的维修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076.85元,占98.52%;公务接待费支出1,500.00元,占1.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076.8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0,076.8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蒋家寨小流域治理项目、权头水库扩建工程项目、中小河流项目、2021年农村饮水工程项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十四五规划的开展接待、项目检查验收等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水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9,391.9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6,287.9元,下降40%,主要原因分析单位节约开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相关政策。其中: 施甸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9,391.9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6,287.9元,下降40%,主要原因单位节约开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相关政策;施甸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运行开支的办公费23,119.00元、手续费31,080.00元,差旅费52,332.9元、公务接待费1500.00、水费5,000.00元、电费43,223.85元、邮电费39,300.00元、劳务费334,800.00元、公会经费152,019.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76.85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施甸县水务局资产总额1,350,949,934.05元,其中,流动资产150,234,726.78元,固定资产609,577,995.4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91,037,211.8元,无形资产100,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6,391,076.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6,462,545.8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42项,下划乡镇50件,账面原值478,112.8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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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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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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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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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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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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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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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50,949,934.05
| 150,234,726.78
| 609,577,995.47
| 3,306,662.45
| 656,620.42
|
| 605,614,712.6
| 0
| 591,037,211.8
|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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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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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2100233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