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2-x-/2019-031100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9-03-11 |
文号 | 浏览量 | 17 |
监督索引号53052100233200000
施甸县水务局系统2019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组织拟定水利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和指导协调流域的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对全县水利实行一体化管理,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拟定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协助管理全县水文工作。
(四)拟定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定,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五)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水功能区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六)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
(七)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调节并实施监督;指导全县供水及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的价格、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监督和管理水利行业国有资产。
(八)组织编制并负责审查、上报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报告。
(九)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的治理和开发;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十)主管农村水利、农村饮水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主管全县城市供水工作。对城市供水制定开发、利用和保护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立水源、水质的日常检测制度,并定期与环保、卫生等部门联合检测,公布检测结果;组织编制城市供水的有关专业规划,负责城市供水资源的管理,对城市供水设施建设、管网规划进行审查、审批;对城市供水经营、安全用水进行监管;开展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十二)组织全县水土保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审批建设项目中涉及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综合防治并发布公告。
(十三)组织建设和管理地方电源及其电网,指导全县水电建设;组织协调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农电体制改革、农网改造、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和电力扶贫工作。
(十四)负责水利系统的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水利队伍建设。
(十五) 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洪和抗旱工作,对江河和水利水电工程的防汛抗旱实施统一调度。
(十六)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水务系统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水务局机关
2、施甸县灌区管理所
3、施甸县鱼洞水库管理所
4、施甸县三块石水库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
1.完善学习制度。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进一步完成学习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通过讲领导讲党课、党员进党校、请组织部和党校老师授课、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为党员学习搭建平台,严格落实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纪党规,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各级会议精神,加强理论中心组学习,严格三会一课和支部主题党日,真正把学习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学习效果。
2.抓好学习活动。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始终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不断跟进学,领会掌握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系统学、统筹抓、促落实,把学习和弘扬杨善洲精神作为一条主线、作为一种动力,贯穿到学习教育的各个环节,贯彻到做合格党员、争当发展先锋的全过程,推动全体党员始终以杨善洲为镜子,深学、细照、笃行,着力解决“总开关”问题,把理想信念变成推动发展的实际行动,把先锋意识落实到扶贫和水利工作中,形成强大的正能量。
3.丰富组织生活。通过采取学习研讨、重走善洲小道、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开展党建知识竞赛、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不断丰富组织生活的形式和内容,让组织生活更加富有生命力,使广大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组织周围,让组织生活更有活力和吸引力。
4.加强思想教育。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不断强化党员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推进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同时,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适时分析党员思想动态,主动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反映、意见建议和关切诉求,让广大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进一步凝心聚力,最终形成强大组织合力。
(二)进一步加强阵地建设
按照组织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党建阵地的功能作用,努力把党建阵地建成“党员政治学习的中心,思想教育的阵地,传授知识的课堂,议事参政的场所”。进一步完善支部党员活动室布置,加强党务公开,设置专门的党务公开栏。充分利用办公区走廊、楼道、会议室等区域进行宣传展示和氛围营造,突出党建引领、文化凝聚,有效提振党员精气神。进一步加强网络阵地建设,通过云岭先锋和网上党支部及时宣传党建工作。围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全面提升各党支部建设规范化水平,以支部建设强化党委“神经末梢”,畅通组织“毛细血管”,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创新组织活动方式,切实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从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党员队伍素质。领导干部积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上党课,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
(四)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
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要求,重点抓好廉政教育、工作纪律和作风效能检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等工作,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年度检查考核机制,加强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和考核成果运用。一是通过廉政党课、专题教育和警示教育等方式,教育和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主体责任的落实。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盯紧年节假日、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把经常性监督检查和有针对性的抽查结合起来,强力开展作风监督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
围绕2018年完成2亿元水利投资目标任务,着重抓好四项工程建设。一是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建设。续建岔河底白龙和大水沟小(一)型水库,完成旧寨小(一)型水库,开工建设寺等、栗树2座小(一)型水库和金星小(二)型水库及仁和权头水库扩建工程,做好芒梗、盐槽坡和大龙洞3座小(一)型水库前期工作,储备一批重点骨干水源工程建设项目。二是扎实推进防洪抗旱减灾工程建设。抓住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和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机遇,全面完成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建设。围绕消除工程安全隐患,抓好大山、大坑子、浪坝、水头箐、袁家、茨菇塘等10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验收工作;围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和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清水工程”,实施施甸坝连通工程、三块石水库连通工程、勐波罗河施甸县旧城段二期工程、施甸河王家村段治理工程和小马桥河、张家村河治理工程;完成杨家桥水闸、菠萝村、三棵松水闸除险加固工程。三是抓好民生水利工程建设。加强直接惠及民生的农村水利工程,实施全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过工程改造、升级、配套、联网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和质量。以建设“优质、高效、高产”的高原特色农业产业为目标,实现产业发展助推县域内精准扶贫,争取实施姚关镇水平片区、酒房乡沙子片区、太平镇帕当坝片区、太平镇大坪子村和太平镇地理村、李山村5件小水网建设项目,结合中低产田地改造,不断完善田间渠系配套;全面完成全县山区“五小”水利建设需求,建设“五小水利”工程0.3万件。四是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扎实开展河长制工作,通过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主要实施水资源保护工程和重点区域水土保持工程,重点做好2019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和对芦子园河等11条小流域实施水土流失生态修复工程前期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1、水务局机关
在职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 21人,事业编制61人。在职实有6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66人,行政12人,事业54人。财政部分供养11人(遗属),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1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2、施甸县灌区管理所
在职人员编制 10人,其中:事业编制 10人。在职实有11 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1 人,事业11 人。财政部分供养 1人(遗属),非财政供养5人。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退休人员 11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 0辆。
3、施甸县鱼洞水库管理所
在职人员编制 10人,其中:事业编制10 人。在职实有 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5 人,事业5 人。财政部分供养 3人(遗属),非财政供养3人。离退休人员 5 人,其中:退休人员5 人。车辆编制 0辆,实有车辆 0辆。
4、施甸县三块石水库管理所
在职人员编制 15人,其中:事业编制 15人。在职实有 1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1 人,事业11 人。财政部分供养 5人(遗属),非财政供养11人。离退休人员 人,其中:退休人员 16人。车辆编制 0辆,实有车辆 0 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水务系统财务总收入931195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31195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水务系统财政拨款收入 9311950.00元,其中:本年收入9311950.00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311950.00元(本级财力9311950.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31195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3119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931195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7365.00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1797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49393.00元,农林水支出7844585.00元:其中:行政运行1348333.00元、其他水利支出6496252.0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工资福利支出8423793.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4857.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3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9311950.00元,项目支出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施甸县水务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77600.00元,2018年施甸县水务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827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5100.00元,同比下降0.62%,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2019年与2018年相比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176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24100.00元,同比下降57.79%,主要是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公款大吃大喝,严格参照公务接待规定,控制接待人数和标准。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6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19000.00元,同比增加3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2019年与2018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32.00元,主要是为开展2019年人饮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工作。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9311950.00元,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070954.0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759004.00元,同比下降9.2%,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和项目没有预算等。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元,比上年预算减270000.00元,同比下降100%,2019年与2018年相比项目支出减少270000.00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运行经费9038650.00元,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8423793.00元,比2018年增加175793.00元,同比增长46.92%.其中:基本工资3320892.00元、津贴补贴3675048.00元、奖金3584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49393.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2620.00元,主要为调增了薪级工资及人员变动工资。
2、商品和服务支出614857.00元,比2018年减少47643.00元,同比减少0.07%。其中:办公费25814.00元、水费10061.00元、电费22425.00元、差旅费170661.00元、培训费106528.00元、工会经费142038.00元、福利费241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32.00元、其他交通费110880.00元,主要是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公款大吃大喝,严格参照公务接待规定,控制接待人数和标准。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2019年施甸县水务局及所辖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 年施甸县水务系统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1-1
0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1-2
0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1-3
04.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7
0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市本级) 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11
12.市对下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监督索引号53052100233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