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2-x-06_C/2016-0923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9-23 |
文号 | 浏览量 | 3 |
施水党发〔2016〕20号
中共施甸县水务局委员会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廉
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中秋国庆临近,为继续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防反弹回潮,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加大监督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净化节日风气。根据省市县要求,现就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作如下要求。
各单位、各科室和干部职工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云南省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月饼和各种购物卡、商业预付卡(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不安心工作,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赌酒赌博。
各单位、各科室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一起抓。要不断深化和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成果,坚决反对“四风”。要紧盯节日期间公款吃喝、旅游、送礼、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各单位、各科室领导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带头坚决贯彻廉洁过节的通知精神,带头模范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要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恪守“三严三实”,严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增强执行上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局党委将严格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形成震慑,正风肃纪。
中共施甸县水务局委员会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