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2-x-06_C/2017-0522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5-22 |
文号 | 浏览量 | 19 |
局属各二级单位、乡镇水利工作站、建设单位:
为全面加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结合2017年5月16日施甸县水务局全局职工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县水利项目综合治理,进一步认清水利行业涉及的安全风险,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有效落实,对在其管辖区的水利工程实施进行有效管控,在夏季及汛期来临之际,提高自身应急处置能力,坚决杜绝任何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较大和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生产安全。
二、工作内容
结合上级各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文件,局党委在全局职工安全生产会议上提出以下工作安排:
(一)深刻汲取教训,全面加强防范。各二级单位、乡镇水利工作站、建设单位、要深刻汲取我县“5.05”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注意建设工地上的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严格按要求清理整顿无证驾驶、无证上岗的违法违规企业及人员。进一步落实施工企业是否按《工伤保险条例》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二)严格规范检查,切实整改隐患。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流程,认真履行检查程序,汲取姚关白云水库溺水事件的深刻教训,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运行水库加强警示标牌,严防夏季天气炎热导致的违法游泳溺水事件发生。县防办及库区管理所要做好汛期水库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在建工程及所有运行水库安全度汛。
(三)敢于动真碰硬,从严查处事故。各二级部门安全检查要切实做到“严细实”,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检查、汛期检查、危险化学品等检查活动。对因检查工作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或拒不整改、失职渎职而引发事故的,要一律依法严格问责、严厉查处。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二级单位、乡镇水利工作站、建设单位要定期分析研究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
(五)密切协调配合,深入宣传发动。各二级单位、乡镇水利工作站、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参与配合,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在“安全生产月”到来之际,要积极宣传发动,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水利建设项目检查和安全生产检查。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直接拨打8124267举报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