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0-3/20240605-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惠农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4-06-05 |
文号 | 浏览量 | 22 |
为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落实好补贴政策,制定《施甸县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局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是什么?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国家促进粮食生产的重要措施,是惠民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事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保护好耕地,提升耕地质量,切实发挥中央耕地地力补贴资金的作用,出台《施甸县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把补贴资金安全兑付到农民手中,确保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二、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补贴对象。原则上以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为补贴对象。鼓励各乡(镇)在征得拥有耕地承包权农民同意的基础上,对流转土地实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给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补贴依据及补贴面积。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原则上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确认的耕地面积作为申报补贴资金的依据。扣减不得享受补贴政策的7种情形后,全县核定补贴总面积为792215.43亩。
(三)补贴标准。按照审定的耕地面积,根据国家、省市下达我县补贴资金总量核定单位面积资金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41.31元/亩。
(四)补贴用途。通过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引导农民综合实施科学轮作、秸秆还田、农机化作业、科学施用化肥、增施有机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耕地保护举措,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切实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
三、政策依据是什么?
方案依据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3〕199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23〕134号)以及《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施政办函〔2024〕2号)文件精神制定。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