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0-3-/2020-0513009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惠农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0-05-13 |
文号 | 浏览量 | 52 |
施甸县2020年水稻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示范实施方案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的通知》(保财农〔2020〕5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切实落实好施甸县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示范工作,有效预防控制爆发性、迁飞性、流行性重大病虫疫情,减少病虫为害损失,保障农产品品质及生态环境安全,促进水稻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施甸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示范面积0.1万亩,通过采取综合防控措施,重点发生区域防控处置率达≥90%,产量较去年增产2%以上,综合防控效果≥80%,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农药施用量减少20%以上,项目区农民满意度≥85%。
二、防控策略
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分区治理、突出重点”为策略,树立“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强化农业防灾减灾意识,推进水稻病虫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技术集成创新,实现农药减量增效,有效遏制病虫危害,确保全县水稻生产安全、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三、防控措施
(一)组织保障措施
1、健全机构、落实责任。为切实抓好水稻病虫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示范项目工作,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分管种植业副局长任组长,相关乡(镇)分管农业副乡(镇)长和县农技中心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局种植业股、项目区乡镇农业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信息发布、组织指挥、协调和督促水稻病虫防控工作。成立由县农技中心主任任组长,县农技中心副主任(县植保植检站长)任副组长、植保技术骨干和项目区农技骨干人员为成员的防控技术实施小组,全面组织开展虫情调查、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和防控技术指导等工作。
2、综合防控,融合示范引领。开展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示范,示范面积0.1万亩,实施地点位于水长乡和仁和镇,通过示范推广综合防控、统防统治,“稻+鱼”融合模式,采取农药减量增效栽培等一系列配套措施,促进农业增产、增收、增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3、加强培训,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积极引进、示范、推广用量小、防效好的新型高效低风险的纳米农药,开展对农业生产者的科学合理、安全使用农药和防控技术指导,计划开展技术服务与下乡指导300人次。
(二)技术措施
1、监测预警,信息发布。(1)黑光灯虫情监测:在甸阳镇设置1台黑光灯虫情测报灯,监测水稻螟虫、飞虱等主要害虫。(2)田间监测:根据水稻生育期重点监测稻瘟病、白叶枯病、草地贪夜蛾、螟虫、飞虱等病虫,进行系统调查和大面积普查相结合,及时掌握发生动态,准确发布虫情预警信息,确保在病虫防治关键区域和最佳防控时间,科学指导防控。
2、示范推广生物、物理绿色防控技术。集中连片安插二化螟性诱器600套,在二化螟主害代,诱杀雄虫;配置杀虫灯16台(套),诱杀各类水稻害虫。
3、新农药引进试验示范,做好技术储备。实施纳米农药和常规农药对比试验2组,根据试验结果,为今后大面积生产推广应用提供科学依据。
4、“稻+鱼”种养融合发展,提升综合效益。开展“稻+鱼”种养结合示范500亩,从而有效减少农药使用量,促进绿色、优质、高效农产品的市场供给,增加农户收益和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
5、科学防控、农药高效、安全使用技术。(1)秧田期:应用咪鲜胺种子处理、秧田阻隔(薄膜)稻飞虱和带药移栽预防预防恶苗病、稻瘟病和条纹叶枯病等技术。(2)大田期:病害发生初期和幼虫低龄期是防控的最佳时期,选用生物和高效低风险化学农药进行防治。首先选用短稳杆菌、苏云金杆菌、乙基多杀菌素等生物农药,其次选用三环唑、叶枯唑、苯醚甲环唑、井冈霉素、毒氟磷、吡蚜酮、甲维盐、氯虫苯甲酰胺、虱螨脲等高效低风险化学农药。
四、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投入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水稻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示范资金30万元,具体计划使用如下:
(一)配套农资补助24.1万元,其中:
1、农药1000亩×60元/亩=60000元;
2、性诱器600套×35元/套=21000元;
3、杀虫灯16台×2500元/台=40000元;
4、鱼苗500亩×240元/亩=120000元。
(二)培训与技术服务指导300人次,补助3万元。
(三)新农药试验示范2组×4500元/组=0.9万元。
(四)劳务用工(病虫害统防统治工时费)补助1000亩×20元/亩=2万元。
五、项目实施预期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通过项目区的实施,减少农药施用量20%以上,实现水稻平均亩产量较去年增加2-5%,稻田养鱼亩产出30公斤,按每公斤30元计算,减去成本240元,亩增加纯收入660元,水稻加上质量提高增值部分,新增经济效益更高。
(二)社会效益
项目实施可保障全县粮食安全生产,增加单位面积产量,改善稻谷品质;提高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村劳动力素质。同时,配置杀虫灯、性诱剂和稻田养鱼等,对作物虫害的防治也起到很好的作用。另外,项目实施可有效降低稻谷的农药残留,对农业持续健康发展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着重要作用。
(三)生态效益
项目实施以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合理施用高效低毒农药防治等技术措施为重点,对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减少空气、土壤、水体等污染有着一定作用,其生态效益较好。
六、资金管理与使用
严格按照《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117号)规定,严格资金管理,专款专用。项目资金预算支出中,所需配套物资实行政府采购,科技培训费、下乡差旅费按照施办发[2015]2号文件规定执行,劳务费等其它支出依据市场询价列支,根据项目资金具体支出情况,实行“四联”审批报账制使用管理。按“项目补,农户添”的方式供给。同时,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工作认真负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明显成效的项目承担科技人员作为年终评优的依据;对工作不负责任的人员,不作为的,根据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规定,视情节,给予相应问责处分。
附件:1.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水稻项目预算明细表
2.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绩效目标表
施甸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