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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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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0-3/20240408-00007 发布机构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4-04-08
文号 浏览量 64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承担农业综合执法和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起草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产业和农业机械化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烟草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参与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行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指导全县饲料行业、奶业健康发展和奶站标准化建设。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按规定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县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市、县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市际、县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和省、市、县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5.与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1与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施甸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施甸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县人社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农村劳动力的组织、培训、转移和统计工作。

16.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局机关内设11个股室,分别是: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与发布、文书档案、文稿起草、会议组织、综合检查考核、对外公共关系协调、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工作、机关事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禁毒防艾、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办理工作。牵头负责局系统综治维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财经政策、法规、条例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及农业投资项目计划建议并监督实施。参与农村金融政策制定。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审查对外提供的各项会计资料,组织按时编报会计决算报表和财务报告。指导局系统财务、资产系统登记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工作。承担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职称管理、劳动工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党建工作人员的抽调、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2.法规与行政审批股。承担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起草。指导和协调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执法监督,“双随机、“一公开”,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组织协调。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承担农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普法宣传等工作,负责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县级农业农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协调县级农业农村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负责派驻政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按照分工维护边境淡水管辖水域渔业权益。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物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指导县内重点江河渔政管理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

3.农村合作经济与改革发展股。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有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以及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登记工作,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及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社管理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政策,指导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利用和违法用地查处工作。落实上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并提出我县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牵头负责农业现代化、农业规模化发展、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农民增收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与“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4.乡村产业发展及绿色食品股。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牵头负责特色小镇工作。牵头组织农业绿色发展工作。起草农业绿色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走在全省前列工作,承担有关组织、管理协调、督促检查和绩效考评职责。承担优质烟草、茶叶、中药材、水果、咖啡等特色经济作物的发展管理工作,起草有关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5.科技教育股。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有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外来物种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以及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6.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环境资源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有关工作。牵头负责涉及农业农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

7.市场信息化与对外交流合作股。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业会展经济、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农业涉外事务、涉外合作交流、涉外人才交流、外资项目和农业援外项目实施。牵头负责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和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涉及施甸农业农村的有关工作。负责对内、对外宣传以及与县委宣传部对接的相关工作。

8.种植业管理股。起草粮食作物、油料作物发展政策、规划,起草种植业方面的政策贯彻落实。指导粮油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承担粮油、甘蔗、蔬菜等作物的发展管理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有关工作。负责种植业类农业保险工作,指导科学合理使用农药。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起草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9.畜牧兽医股。落实畜牧业发展政策,编制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产业发展重点、措施、重点项目及投资建议。负责畜牧业生产建设项目的筛选、申报、管理、指导实施。承担优质畜产品的发展管理工作,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责涉牧类农业保险工作。负责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起草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种畜禽。承担农业动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落实动物疫病防控、兽医事业、兽药行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编制兽医事业规划。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畜禽屠宰、兽用生物制品。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动物防疫检疫、畜禽屠宰项目实施管理。组织协调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县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农业机械化管理股。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组织对各类农业机械产品开展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牵头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指导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

11.农田建设管理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组织项目的申报、实施、监督管理。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7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7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1.施甸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2.施甸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3.施甸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4.施甸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5.施甸县畜牧兽医中心

6.施甸县农业职业技术学校

7.施甸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在职人员编制164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16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6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20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2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一)2023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52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16万吨以上,完成1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二)加大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工作力度,做好病虫害流行预测预报,全面推进农业保险工作,确保投保率达65%以上,最大限度降低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

(三)引进专家、院士在施甸成立“工作站”,在玉米“育繁推”“产供销”一体化发展上,从研发技术、产业发展指导和帮助。

(四)持续引进水稻、玉米制种企业,在种子研发、生产、供应、种植和销售等方面推动施甸种业发展。

(五)保持生猪出栏100万头以上,肉牛存栏10万头以上、出栏5万头以上。

(六)蔬菜总种植面积稳定在12万亩以上。

(七)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认真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有序推进农村土地规范流转,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主体有机衔接。

(八)发展壮大产业增收一批。坚持龙头引领、合作经营、适度规模,以粮油、生猪、肉牛、蔬菜、甘蔗、烟草等产业为重点,纵深推进“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大力发展高品质、高附加值、高集约度农业。

(九)深化涉农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理顺涉农工作多口执法、执法困难的现象。构建县乡村农资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加强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等农资安全使用监督检查,营造良好农业发展环境。

(十)确保到2025年,全县改造建设农村卫生户厕15079座,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75%以上,常住户100户以上自然村改造建设卫生公厕108座,实现有1座以上卫生公厕全普及。2023年,全县改造建设农村卫生户厕3079座,常住户100户以上自然村改造建设卫生公厕20座,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逐步提高,厕所粪污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水平不断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初步建立。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覆盖率达7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5%。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一)2023度部门总收入为11047.4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0986.66万,占总收入的99.45%;其他收入60.74万元,占总收入的0.55%;

(二)2023年度部门总支出11031.99万元,基本支出2647.26万元,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23.99%,项目支出8384.73万元,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76.01%。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局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制度并认真遵照执行。

(一)重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强化了预算管理意识,在每季度对财务收支情况向局领导和处室部门负责人进行通报,加强了全年预算管理。

(二)重视国家、省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方面制度的学习。如:及时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会(2012)21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并对照要求,组织局本级、6个二级单位进行内控情况的梳理和自查;根据《云南省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427号)、《云南省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6]5号)和《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预[2016]15号)的要求,对项目做好相关绩效自评工作。

(三)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涵盖的管理制度有:

预算管理制度:对局机关、农业局下属6个二级单位的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及预算管理评价工作进行了规范。

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管理要求、管理流程及控制措施等,以加强经费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资产的配置、使用、保管、处置等环节实施全面管理。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建设资金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财务制度的规定使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单独建账核算。

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加强非税收入的管理,确保收入的及时清收。

票据管理制度:规范财政票据的管理。

(四)严格制度的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的控制。

资金使用严格按《施甸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施甸县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农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糖料蔗核心基地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等项目专项管理办法使用资金。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开展自评,是进一步督促和检查项目单位执行项目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发挥使用效益,分析、查找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完善工作机制,提高项目执行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指标设置:根据《施甸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进行自评,指定每个项目责任科室,依托项目绩效自评表对项目进行评价。本次部门整体评价包含预算执行基本情况、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三部分内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设定了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一级指标,总分设置为 100 分,划分为4 档,100-90(含)分为优、89-80(含)分为良、79-60(含)分为中、60 分以下为差。详见附件1。

(三)自评组织过程

我局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项目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长、及6个二级单位为组员的项目绩效自评小组。自评小组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结合实际完成情况开展自评工作。对照2023年工作总结,部门预、决算,综合开展项目自评。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10986.66万元。

2023年总支出11031.99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2647.26万元,项目支出8384.73万元;按功能分类:行政单位离退休0.2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9.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09万元,死亡抚恤15.0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33.00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25.13万元,行政运行588.44万元,事业运行1629.81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023.31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5.05万元,防灾救灾27.48万元,稳定农民收入补贴238万元,农业生产发展4185.72万元,农村合作经济7万元,农村社会事业286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086.27万元,农田建设286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69.84万元,生产发展5万元,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75万元。

1.绩效目标合理性: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③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2.绩效指标明确性: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②可衡量的指标值清晰。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④实际收入大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因为上级部门项目未纳入本级预算,导致实际收入大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

3.预算配置:在职人员控制率:100%。

4.“三公经费”预决算差异率:-48.08%。

5.重点支出安排率:93.81%。

(二)过程情况分析

根据《施甸县财政局关于2023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绩效自评小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评价小组通过自查整体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对本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机构编制和厉行节约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分析自评形成结论,结合前期掌握的项目落实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1.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145.72%。

2.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9.89%。

3.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50.63%。

4.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度上下年差异率:-24.82%

5.预决算信息公内容:内容完整。

6.预算信息公开时间:在规定时限完成公开。

7.管理制度健全性:我单位制定的财务制度包含了资产管理制度,但不够全面。

8.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及时率40%。

2.项目质量达标率:都大于80%。

当年完成情况:

1.全力抓好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增加粮食产量等工作。一是将粮食生产指标细化到乡镇。市级下达施甸县完成粮食播种面积51.97万亩,产量16.39万吨。全县粮食播种面积54.99万亩,增1.99万亩,增3.75%,粮食产量18.03万吨,增0.98万吨,增5.74%;其中:夏粮播种面积18.76万亩,比上年减0.9万亩,减4.55%,产量3.78万吨,比上年减0.23万吨,减5.76%;秋粮播种面积36.23万亩,比上年增2.88万亩,增8.64%,产量14.25万吨,比上年增1.21万吨,增9.27%。二是深入实施“藏粮于技”,推进良种良法配套,强化农机农艺结合,努力提高单产水平。推广大豆带状复合种植0.71万亩;水稻良种推广1.33万亩(育秧面积折算大田移栽面积),良种率达98%以上;玉米良种推广27.83万亩,良种率达96%以上;推广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71万亩次;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24万亩,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2.7万亩;绿肥种植0.36万亩;完成主要农作物病虫鼠螺防控面积185.69万亩次。三是加大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工作力度,做好病虫害流行预测预报,全面推进农业保险工作,最大限度降低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储备备荒种子1万公斤;种植业保险完成投保面积30.61万亩,其中:玉米投保27.21万亩,水稻投保0.31万亩,玉米制种投保0.75万亩,甘蔗投保2.34万亩。四是实施种业振兴行动。玉米种子生产备案企业8家,备案生产面积7323亩,品种34个;水稻亲繁备案企业10家,面积3573.1亩,品种121个。五是落实好耕地地力补贴、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小农户发展粮食生产,提高粮食生产规模化、组织化和机械化程度。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289.5127万元;完成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214.066311万元。

2.坚守耕地红线,保住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体系。二是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林草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要求,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糖、蔬菜、烟草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三是提高耕地质量。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5.5万亩,全面开工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制定印发了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和涉及乡镇签订保密协议,下发涉密光盘12份;完成2023年度土壤-农产品监测协同采样39个。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深耕深松、休耕、改良酸性土壤等技术,逐步提升耕地质量等级。抓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强对农业固体废弃物管控、回收利用。四是严格监督管控。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农村建房“八不准”,巩固扩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

3.提升县域特色产业,推进高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围绕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战略,按照“建基地、育主体、创品牌”的农业产业发展路径,以生猪、肉牛、蔬菜为重点推进高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预计完成蔬菜(含食用菌)种植面积13.24万亩,预计产量16.43万吨;完成烤烟种面积9.63万亩,烟叶收购务25.27万担,完成晒黄烟2023产季种植4000亩,收购烟丝1.05万担;预计完成油料种植面积1.4万亩,预计产量0.2万吨;园林水果预计面积5.9万亩,预计产量2.71万吨;茶园面积稳定在4.1万亩,毛茶产量预计1500吨;桑园面积0.8万亩,预计完成养蚕2万张;中药材种植预计面积0.4万亩,预计产量0.05万吨;生猪存栏63万头,出栏100万头以上;肉牛存栏11.5万头以上、出栏5万头以上。定期监测生猪养殖和规模养猪场情况,生猪存栏、能繁母猪存栏在正常波动范围。

4.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引导新型经营主体申报“三品一标”。截至目前,全县农业产业化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8个,其中,省级10个,市级18个;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143个,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49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94个。2023年新增认定市级龙头企业5个,新增认定市级示范家庭农场20个。完成申报省级龙头企业3个(待审中),省级家庭农场18个(待审中)。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申报并通过评定3个。完成绿色食品认定产品24个。

5.按照推进富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要求,因地制宜开展“富硒+X”农业发展模式。重点围绕富硒农产品认证,加大对经营主体的宣传力度,主动对接富硒农产品认证资质单位,加快申报工作。现在已有施甸县裕宏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万兴春润茶厂与五洲恒通认证(云南)有限公司签订了富硒大米、富硒绿茶认证咨询合同,正在开展产地环评、土壤检测、农产品检测等基础性工作。

6.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带农奖补政策,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推进“双绑”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全县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防返贫动态监测对象、实现利益联结覆盖,覆盖率97.42%。组织13个乡镇开展“双绑联结”“产业项目”“产业基地”“产业救助”数据录入。

7.鼓励村组整合资产、资金、资源要素,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全面提升139个村(社区)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占比,力争全县50万元以上的村(社区)达到10%(14个)以上,其中:10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5%(7个)以上。

8.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力提升村容村貌。督促指导各乡(镇)紧扣时间节点,加快改厕进度,改建农村户厕3079座,常住农户100户以上自然村公厕建设任务20座;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持续推进村庄绿化美化。

9.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一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认真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登记确权耕地522934宗,调查登记承包地面积834755.85亩;签订土地承包合同72809份;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72809本;有序推进农村土地规范流转,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主体有机衔接。二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关于农村宅基地审批和管理要求,统筹协调县级相关职能单位,指导各乡镇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和管理工作。全县13个乡镇共计受理宅基地申请765宗,已审批688宗,正在办理审批77宗。三是加快推进其他涉农领域改革。继续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成员能力。

10.深化涉农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涉农行政执法队伍,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加大执法培训力度,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快构建权责明晰、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一是抓实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和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共评查案卷139卷。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清单,组织系统执法人员培训共计2期180余人,组织开展集体性宣传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4000余份,开展法律法规专场培训14场次,学法用法示范户备案208户。三是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在云南省统一政务门户网发布施甸县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实施清单事项69项,办理行政审批事项43760件。四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完成市县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项。完成执法人员库累计录入执法人员86人,本部门监管对象库累计录入监管对象共152个;录入监管事项目录清单78项,通用执法累计录入检查行为227条。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保山)上传行政许可共109份,行政确认121626条,行政处罚14项,行政检查5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2987条、信用承诺410条、行政奖励26000条、联合奖惩3条。五是加强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等农资安全使用监督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营造良好农业发展环境。完成农产品监督抽检117个样品。

(四)效果情况分析

切实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预算和财务计划,加强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积极为管理服务,促进我局财务管理、绩效评价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合理安排使用资金。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统计等部门需要了解、检查财务的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部门履行职责为补助农户和农业发展带来了经济效益,为全县人民带来了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五)满意度情况分析

1.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90%,反映社会公众对部门(单位)履职情况的满意程度。

2.单位人员满意度:大于90%,反映部门(单位)人员对工资福利发放的满意程度。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1.项目资金使用不及时,发挥作用力不强。项目在执行过程中,中间环节较多,项目实施推进慢。

2.技术人员不足,因为农业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又缺乏工程类的专业人才,项目监管困难;

3.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不够规范,影响项目验收。

4.资金下拨时间与农业生产季节有矛盾,项目跨年度实施。

5.部分项目先建后补,报账时才拨付资金。

6.县财政困难,向县财政申请资金拨付困难,造成资金使用拨付进度缓慢。

(二)整改情况

1.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切实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2.加强项目后续跟踪服务,确保项目按质按量完成。

3.加强痕迹资料的收集,认真整理项目资料。

4.加大资金协调力度,积极主动与财政部门对接,争取资拨付。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均为优秀,项目实施为部门履职提供了有效支撑,达到了部门预期目标。基本支出保障有力,“三公”经费支出控制较好,建议财政局继续给我部门更大规模经费支持,为农业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项目的实施,是支持受灾区域农户加快农业生产恢复的重要举措,有效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农户不能因灾致困致贫,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主要经验及做法

全员参与、落实责任,加强绩效管理,在项目预算编制中,必须调动相关预算使用部门(室)参与,编制的预算及绩效目标(指标)才符合实际情况;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必须进一步树立了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才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为了确保资金使用效率,拟使用财政项目资金的事项做到事前规划统筹、严格制定预算,在资金下达之前做好项目立项、论证等准备工作,根据资金使用计划,按照轻重缓急统筹使用资金,以便在财政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预算进度。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建立绩效管理交流平台。建议由财政主导,建立交流互动的平台,互相学习交流借鉴,推广绩效管理较好的实例,给予更多的理论和技术及指导,避免少走弯路,缩短绩效管理建设进程,建立起适合各单位实际情况的绩效管理体系,使绩效管理更好更快的服务各单位发展。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0日




附件【【2021-2022年榨季】施甸县2023年甘蔗良种补贴省级补助自评报告.docx
附件【2023年度李小林专家工作站(专项)专项经费自评报告.docx
附件【2021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x
附件【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自评报告.docx
附件【2023年全县防检员补助资金度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2023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自评报告.docx
附件【附件2:2023年补贴自评表 - (农村人居办).xls
附件【附件1:施甸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附件2:2023年补贴自评表 - (种植业股).xls
附件【附件2:2023年度生猪调出大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附件2: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自评报告.docx
附件【附件2:施甸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施甸县2023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