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0-3-/2022-0803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2-08-03 |
文号 | 浏览量 | 83 |
施甸县2019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施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2019年度第五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的批复》(施开组〔2019〕99号)、《施甸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施财整合〔2019〕79号)等文件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2019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项目绩效进行评价。通过对照绩效目标认真开展自测自评,自评结果得分99.0分。具体情况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建档立卡户奖补项目,力争到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达到4500元以上,通过发展产业实现整体脱贫。
(二)具体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下达情况
数量指标:奖励新型经营主体50个,带动贫困户6720户28896人。
2.效益指标下达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新型经营主体实现产值≥8000万元,新型经营主体助农增收1980元/人。
社会效益指标:奖补新型经营主体≥15个,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28896人
3.满意度指标下达情况
龙头企业、合作社满意度≥9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下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35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奖补资金执行数229万元,执行率为65.4%,项目资金已兑付到户。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县级设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奖补资金专账,实行专账管理,做到据实列支、专款专用。兑付补贴资金严格执行扶贫资金管理规定,采取报账方式,由受扶持奖补主体直接到县农业农村局报账。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7户,带动脱贫户2471户17510人。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指标:新型经营主体实现经营收入16229.73万元,新型经营主体助农增收2320元/人。
社会效益指标:奖补新型经营主体27个,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17510户。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龙头企业、合作社满意度96.3%。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绩效目标下达奖补计划350万元,完成奖补229万元,执行率为65.4%,偏离了绩效目标。主要原因有:一是相关台账不健全,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带动建档立卡户发展的相关支撑材料不足,与扶持奖补要求和标准有差距;二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身发展状况欠佳,带动建档立卡户发展的能力有限;三是项目执行先建后补,有的经营主体没有带动建档立卡户,或建设内容与项目扶持奖补不符,不具备扶持奖补条件,经现场核实综合评价后据实补贴,资金结余,没有100%执行完毕。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指导力度,增强管理意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业务管理。二是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项目,多渠道争取资金,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农特产品精深加工,提高农特产品附加值,延长产业链,拓展增收空间,增强带动能力。三是继续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扶奖补措施,提高带动脱贫户增收积极性。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的实施,对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提高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主体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脱贫的积极性。通过开展自评,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努力完成项目预期目标,查找问题和不足,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公开自评结果,主动接受监督,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农增收引领作用。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