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0-3/20240914-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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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1002326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承担农业综合执法和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起草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产业和农业机械化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烟草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参与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行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指导全县饲料行业、奶业健康发展和奶站标准化建设。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按规定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县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市、县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市际、县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和省、市、县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5)与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1.与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施甸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施甸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县人社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农村劳动力的组织、培训、转移和统计工作。
(16)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增强底线意识,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
(1)全力抓好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增加粮食产量等工作。一是将粮食生产指标细化到乡镇。市级下达施甸县完成粮食播种面积51.97万亩,产量16.39万吨。全县粮食播种面积54.99万亩,增1.99万亩,增3.75%,粮食产量18.03万吨,增0.98万吨,增5.74%;其中:夏粮播种面积18.76万亩,比上年减0.9万亩,减4.55%,产量3.78万吨,比上年减0.23万吨,减5.76%;秋粮播种面积36.23万亩,比上年增2.88万亩,增8.64%,产量14.25万吨,比上年增1.21万吨,增9.27%。二是深入实施“藏粮于技”,推进良种良法配套,强化农机农艺结合,努力提高单产水平。推广大豆带状复合种植0.71万亩;水稻良种推广1.33万亩(育秧面积折算大田移栽面积),良种率达98%以上;玉米良种推广27.83万亩,良种率达96%以上;推广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71万亩次;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24万亩,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2.7万亩;绿肥种植0.36万亩;完成主要农作物病虫鼠螺防控面积185.69万亩次。三是加大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工作力度,做好病虫害流行预测预报,全面推进农业保险工作,最大限度降低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储备备荒种子1万公斤;种植业保险完成投保面积30.61万亩,其中:玉米投保27.21万亩,水稻投保0.31万亩,玉米制种投保0.75万亩,甘蔗投保2.34万亩。四是实施种业振兴行动。玉米种子生产备案企业8家,备案生产面积7323亩,品种34个;水稻亲繁备案企业10家,面积3573.1亩,品种121个。五是落实好耕地地力补贴、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小农户发展粮食生产,提高粮食生产规模化、组织化和机械化程度。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2895127.00元;完成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2140663.11元。
(2)坚守耕地红线,保住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体系。二是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林草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要求,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糖、蔬菜、烟草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三是提高耕地质量。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5.5万亩,全面开工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制定印发了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和涉及乡镇签订保密协议,下发涉密光盘12份;完成2023年度土壤-农产品监测协同采样39个。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深耕深松、休耕、改良酸性土壤等技术,逐步提升耕地质量等级。抓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强对农业固体废弃物管控、回收利用。四是严格监督管控。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农村建房“八不准”,巩固扩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
2.聚力提质增效,全力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1)提升县域特色产业,推进高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围绕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战略,按照“建基地、育主体、创品牌”的农业产业发展路径,以生猪、肉牛、蔬菜为重点推进高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预计完成蔬菜(含食用菌)种植面积13.24万亩,预计产量16.43万吨;完成烤烟种面积9.63万亩,烟叶收购务25.27万担,完成晒黄烟2023产季种植4000亩,收购烟丝1.05万担;预计完成油料种植面积1.4万亩,预计产量0.2万吨;园林水果预计面积5.9万亩,预计产量2.71万吨;茶园面积稳定在4.1万亩,毛茶产量预计1500吨;桑园面积0.8万亩,预计完成养蚕2万张;中药材种植预计面积0.4万亩,预计产量0.05万吨;生猪存栏63万头,出栏100万头以上;肉牛存栏11.5万头以上、出栏5万头以上。定期监测生猪养殖和规模养猪场情况,生猪存栏、能繁母猪存栏在正常波动范围。
(2)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引导新型经营主体申报“三品一标”。截至目前,全县农业产业化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8个,其中,省级10个,市级18个;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143个,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49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94个。2023年新增认定市级龙头企业5个,新增认定市级示范家庭农场20个。完成申报省级龙头企业3个(待审中),省级家庭农场18个(待审中)。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申报并通过评定3个。完成绿色食品认定产品24个。
(3)按照推进富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要求,因地制宜开展“富硒+X”农业发展模式。重点围绕富硒农产品认证,加大对经营主体的宣传力度,主动对接富硒农产品认证资质单位,加快申报工作。现在已有施甸县裕宏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万兴春润茶厂与五洲恒通认证(云南)有限公司签订了富硒大米、富硒绿茶认证咨询合同,正在开展产地环评、土壤检测、农产品检测等基础性工作。
3.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力推进乡村振兴稳步实施
(1)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带农奖补政策,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推进“双绑”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全县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防返贫动态监测对象、实现利益联结覆盖,覆盖率97.42%。组织13个乡镇开展“双绑联结”“产业项目”“产业基地”“产业救助”数据录入。
(2)鼓励村组整合资产、资金、资源要素,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全面提升139个村(社区)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占比,力争全县50万元以上的村(社区)达到10%(14个)以上,其中:10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5%(7个)以上。
(3)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力提升村容村貌。督促指导各乡(镇)紧扣时间节点,加快改厕进度,改建农村户厕3079座,常住农户100户以上自然村公厕建设任务20座;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持续推进村庄绿化美化。
4.聚力改革创新,农村发展活力进一步激发
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一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认真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登记确权耕地522934宗,调查登记承包地面积834755.85亩;签订土地承包合同72809份;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72809本;有序推进农村土地规范流转,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主体有机衔接。二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关于农村宅基地审批和管理要求,统筹协调县级相关职能单位,指导各乡镇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和管理工作。全县13个乡镇共计受理宅基地申请765宗,已审批688宗,正在办理审批77宗。三是加快推进其他涉农领域改革。继续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成员能力。
5.深化涉农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序推进依法治农工作
深化涉农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涉农行政执法队伍,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加大执法培训力度,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快构建权责明晰、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一是抓实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和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共评查案卷139卷。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清单,组织系统执法人员培训共计2期180余人,组织开展集体性宣传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4000余份,开展法律法规专场培训14场次,学法用法示范户备案208户。三是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在云南省统一政务门户网发布施甸县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实施清单事项69项,办理行政审批事项43760件。四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完成市县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项。完成执法人员库累计录入执法人员86人,本部门监管对象库累计录入监管对象共152个;录入监管事项目录清单78项,通用执法累计录入检查行为227条。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保山)上传行政许可共109份,行政确认121626条,行政处罚14项,行政检查5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2987条、信用承诺410条、行政奖励26000条、联合奖惩3条。五是加强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等农资安全使用监督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营造良好农业发展环境。完成农产品监督抽检117个样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与发布、文书档案、文稿起草、会议组织、综合检查考核、对外公共关系协调、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工作、机关事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禁毒防艾、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办理工作。牵头负责局系统综治维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财经政策、法规、条例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及农业投资项目计划建议并监督实施。参与农村金融政策制定。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审查对外提供的各项会计资料,组织按时编报会计决算报表和财务报告。指导局系统财务、资产系统登记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工作。承担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职称管理、劳动工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党建工作人员的抽调、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2)法规与行政审批股。承担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起草。指导和协调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执法监督,“双随机、一公开”,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组织协调。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承担农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普法宣传等工作,负责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县级农业农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协调县级农业农村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负责派驻政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按照分工维护边境淡水管辖水域渔业权益。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物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指导县内重点江河渔政管理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
(3)农村合作经济与改革发展股。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有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以及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登记工作,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及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社管理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政策,指导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利用和违法用地查处工作。落实上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并提出我县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牵头负责农业现代化、农业规模化发展、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农民增收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与“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4)乡村产业发展及绿色食品股。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牵头负责特色小镇工作。牵头组织农业绿色发展工作。起草农业绿色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走在全省前列工作,承担有关组织、管理协调、督促检查和绩效考评职责。承担优质烟草、茶叶、中药材、水果、咖啡等特色经济作物的发展管理工作,起草有关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5)科技教育股。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有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外来物种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以及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6)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环境资源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有关工作。牵头负责涉及农业农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
(7)市场信息化与对外交流合作股。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业会展经济、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农业涉外事务、涉外合作交流、涉外人才交流、外资项目和农业援外项目实施。牵头负责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和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涉及施甸农业农村的有关工作。负责对内、对外宣传以及与县委宣传部对接的相关工作。
(8)种植业管理股。起草粮食作物、油料作物发展政策、规划,起草种植业方面的政策贯彻落实。指导粮油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承担粮油、甘蔗、蔬菜等作物的发展管理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有关工作。负责种植业类农业保险工作,指导科学合理使用农药。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起草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9)畜牧兽医股。落实畜牧业发展政策,编制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产业发展重点、措施、重点项目及投资建议。负责畜牧业生产建设项目的筛选、申报、管理、指导实施。承担优质畜产品的发展管理工作,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责涉牧类农业保险工作。负责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起草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种畜禽。承担农业动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落实动物疫病防控、兽医事业、兽药行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编制兽医事业规划。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畜禽屠宰、兽用生物制品。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动物防疫检疫、畜禽屠宰项目实施管理。组织协调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县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农业机械化管理股。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组织对各类农业机械产品开展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牵头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指导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
(11)农田建设管理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组织项目的申报、实施、监督管理。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施甸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2.施甸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3.施甸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4.施甸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
5.施甸县畜牧兽医中心
6.施甸县农业职业技术学校
7.施甸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8.施甸县农村能源环境资源站
9.施甸县农业种业创新发展中心
10.施甸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施甸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2.施甸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3.施甸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4.施甸县畜牧兽医中心
5.施甸县农业职业技术学校
6.施甸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7.施甸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纳入施甸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为:施甸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不是独立核算二级单位,决算编报由施甸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编报;施甸县农村能源环境资源站、施甸县农业种业创新发展中心2个事业单位为不独立核算二级单位,决算编报由施甸县农业农村局(本级)编报,导致差异。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8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3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0人(离休0人,退休12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6人。
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10474049.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866554.21元,占总收入的99.4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07495.72元,占总收入的0.5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3694965.99元,增长94.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4226795.72元,增长97.46%;主要原因为:增加制种大县奖励资金项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甘蔗良种良法补贴、中央生猪外调大县项目;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531829.73元,下降46.68%。主要原因为:减少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10319892.06元。其中:基本支出26472641.45元,占总支出的24.00%;项目支出83847250.61元,占总支出的76.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4290329.45元,增长96.9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258371.27元,增长14.04%;主要原因为:发放事业人员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及奖励性绩效、增加工会经费;项目支出增加51031958.18元,增长155.51%;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制种大县奖励资金项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甘蔗良种良法补贴、中央生猪外调大县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草原禁牧补贴和草蓄平衡奖励补助资金、水稻制繁种能力提升项目资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472641.4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480851.03元,占基本支出的96.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91790.42元,占基本支出的3.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农业农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847250.6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653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130101行政运行支出875900.86元,主要用于全县防检员补助资金支出846000.00元,农机安全工作经费支出29900.86元;
2.2130104 事业运行支出24629.43元,主要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经费9996.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外侵生物防控资金支出9970.00元;
3.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20233075.00元,主要用于糖料蔗核心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款200000.00元,千亿斤增粮项目工程款100000.00元,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工程款7220021.00元,李小林专家工作站(施甸)专项经费580000.00元,绿色种养循环项目样品检测费30000.00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费48000.00元,制种大县专项资金项目工程款12022979.00元,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项目12075.00元,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资金20000.00元;
4.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50491.00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5.2130119 防灾救灾支出274800.00元,主要用于水稻玉米病虫害统防统治;
6.2130120稳定农民收入补贴支出2380000.00元,主要用于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140000.00元,市级肉牛产业发展补助240000.00元;
7.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支出41857215.11元,主要用于市级肉牛产业发展奖励补助200640.00元,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助50000.00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三批)补助663.11元,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2895127.00元,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3699260.00元,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经费350000.00元;
8.2130124农村合作经济支出7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型主体培育(家庭农场);
9.2130126 农村社会事业支出2860000.00元,主要用于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户厕);
10.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10862752.53
元,主要用于草原禁牧补贴和草蓄平衡奖励补助2235752.53元,制繁种能力提升项目工程款8627000.00元;
11.2130153农田建设支出2860000.00元,主要用于中央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项目工程款;
12.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698386.68元,主要用于晾晒烟替代种植补助300000.00元,种植业、养殖保险等工作经费398386.68元;
13.2130505生产发展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标准桑园建设项目;
14.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750000.00元,主要用于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866554.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9%。与上年相比增加54226795.72元,增长97.46%,主要原因是增加制种大县奖励资金项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甘蔗良种良法补贴、中央生猪外调大县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草原禁牧补贴和草蓄平衡奖励补助资金、水稻制繁种能力提升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17235.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安家费2000.00元,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安家费8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96320.8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0481.44元,死亡抚恤金150154.00元,失业保险278.9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73436.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330038.17元,事业单位医疗1251333.23元,大病医疗保险92064.7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3925882.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59%。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防检员工资5854474.79元,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16283074.44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款、绿色种养循环项目、制种大县项目工程款、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项20223075.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50491.00元,水稻玉米病虫害统防统治274800.00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市级肉牛产业发展补助2380000.00元,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助、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市级肉牛产业发展奖励补助、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41857215.11元,新型主体培育(家庭农场)70000.00元,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2860000.00元,制繁种能力提升项目工程款、草原禁牧补贴和草蓄平衡奖励补助10862752.53元,中央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2860000.00元,晾晒烟替代种植补助300000.00元,标准桑园建设项目经费5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7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主要用于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75000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4864.00元,决算为150487.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2864.00元,决算为133158.2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48%,完成年初预算的54.8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000.00元,决算为1732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52%,完成年初预算的27.9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32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4864.00元,支出决算为150487.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2864.00元,决算为133158.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8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000.00元,决算为1732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9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燃油费、车辆保险费,接待减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督查、农作物种植资源普查调研、动物卫生信息化管理系统升级工作等接待活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原因为: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的工作任务;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原因为: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无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原因为:资金周转困难,车辆燃油费、保险费、修理费减少;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原因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督查、农作物种植资源普查调研、动物卫生信息化管理系统升级工作等接待活动减少,造成接待费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7521.47元,下降39.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3222.47元,下降41.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99.00元,下降19.8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燃油费、车辆保险费,接待减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督查、农作物种植资源普查调研、动物卫生信息化管理系统升级工作等接待活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一致原因为: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的工作任务;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一致原因为: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原因为:资金周转困难,车辆燃油费、保险费、修理费减少;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原因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督查、农作物种植资源普查调研、动物卫生信息化管理系统升级工作等接待活动减少,造成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农业项目工作督促、推进、检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防、控制、诊断、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报告,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农业科技试验示范、新型主体培育等农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集中调研春耕生产、蔬菜产业发展、水稻良种繁育基地项目、土地流转发展莲藕产业、农作物种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抽查、养殖场减抗效果市级、秋防集中免疫和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农药化肥双随机抽查工作、粮食安全挂钩包片服务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9595.34元,比上年减少44812.66元,下降7.80%,主要原因是资金调度困难,办公费、培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6784.23元,差旅费50038.00元,公务接待费14663.00元,劳务费11250.00元,工会经费52613.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46.00元,其他交通费用346401.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施甸县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372211199.10元,其中,流动资产124972465.76元,固定资产19887210.0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25329180.26元,无形资产2022343.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1407114.4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178091.6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2项,账面原值101889.5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89.00平方米,账面原值14931.2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7302.14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5628.6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904.1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8724.5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433.1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28.13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100232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