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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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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0-3-06_A/2018-0929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9-29
文号 浏览量 282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施甸县农业局(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保山市施甸县农业局(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施甸县农业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农业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施甸县委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施甸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施发〔2015〕11号)精神,设立施甸县农业局,为施甸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施甸县畜牧兽医局牌子。

职责调整:

1.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施甸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划入的职责

1)划入原施甸县烤烟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2) 划入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

3.加强的职责

1)加强农产品生产和市场需求调控、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2)加强对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生物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职责。

3)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职责。

4)加强饲料及其添加剂监管职责。

5)加强兽药经营和种畜禽生产经营的监管职责。

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农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编制辖区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起草有关种植业、生物产业、渔业、农业产业化、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文件、材料。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职责。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编制部门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政策建议,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职责。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依法开展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开展有关肥料、植物生长调节剂、土壤调节剂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7.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水生动物、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内水生动物、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通报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县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通报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8.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化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9.编制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定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0.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

1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畜牧、兽医和动物卫生、草原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兽医和畜牧产业发展、动物疫病防控及饲料、兽药行业的规划和组织实施,承担本行政区域畜禽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县烟草生产技术及科技措施的推广落实,督促、检查和指导各乡镇烟草发展工作,抓好全县烟草发展的短期规划和远景规划。

13.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施甸县农业局机关设15个股所级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起草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文秘、文书档案、重点工作督查、来信来访、保密、保卫、收发、综治维稳、消防安全、扶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综合性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对外公共关系协调;组织综合问题的调研,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请示等材料;负责组织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和财务、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等工作。

2.人事股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工人技术等级申报及聘用等工作;负责农业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评审和管理工作;参与拟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负责党委日常工作,包括党员纳新、转正、党费的收缴、报表等工作。

3.种植业管理股

编制种植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负责粮食、经济作物基地建设;组织实施种植业重大技术推广项目;负责热区经济作物区域规划、基地建设和重大技术推广项目;参与中低产田地改造、耕地质量管理和发展节水农业的有关工作;发布农情信息;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承担种子(种苗)审批和肥料、农药登记及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办县内和进出境植物检疫的有关事宜;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普查;承办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事宜;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指导水生动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

4.计划财务股

编制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信贷和保险等有关政策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和决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指导、监督、组织开展本系统的财务、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工作。

5.农业机械化管理股

编制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生产机械装备发展要求,开展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和农机产品的结构调整;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的重大技术推广项目;指导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试验鉴定工作;指导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服务组织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组织协调重大农业机械化生产活动;指导农机抗灾救灾工作。

6.市场与经济信息股

研究制定主要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编制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主要农产品及重要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情况等农业经济信息;负责农业统计有关工作;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承担农产品市场开拓工作;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数字乡村”建设和电脑农业培训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对外宣传;负责《农业信息》的编撰、考核工作;负责农业招商引资工作,组织企业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展示工作;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

7.乡镇企业管理股(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编制乡镇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企业体制改革;引导乡镇企业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指导乡(镇)企业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乡镇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引导和鼓励各类企业在县城和重点乡(镇)集约发展;负责乡(镇)企业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承担乡(镇)企业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对转移到乡(镇)企业的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信息统计等工作;负责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审核及监测运行,承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申报及监管工作,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

8.生物产业股(发展生物产业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发展生物产业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县生物产业发展规划,并对生物产业开发与保护中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进行研究,提出政策意见;统筹协调全县生物资源开发各产业主管部门制定和实施产业发展的年度计划,做好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督促和考核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生物产业基地建设、精深加工、市场开拓和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创新等工作,搞好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开发项目、招商引资和市场信息、产业统计等服务。重点抓好茶叶、蚕桑、花卉、中药材等生物产业工作。

9.产业政策与法规股(农村劳动力转移科、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对基层农业部门贯彻落实农业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对全县农业和农村政策的调研、起草工作;负责指导农业法制建设,开展农业法制培训;负责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报备案、清理和汇编工作;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对本级拟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处理决定的审核;承办农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执法听证等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劳动力资源的调查研究、合理开发利用和提出有序转移的对策措施;收集、整理和发布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转移、就业、劳务供求信息;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组织开展科技服务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资格鉴定、维护外出农民工合法权益、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为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决策依据和法律咨询。

10.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编制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农产品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符合安全条件的“三品一标”农产品的认证申报和认证后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农业行政执法的培训、指导;负责对全县农业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农资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编制渔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渔业资源、珍稀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渔业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健康养殖和渔船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管理水产品质量和水产苗种、渔用饲料、药物及渔机渔具等渔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水生动物病害防控工作;协调处理渔事纠纷等有关工作。

11.畜牧股

草拟全县畜牧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研究提出产业发展重点、措施、有关项目及投资建议;负责全县种畜禽管理,畜禽品种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负责全县畜牧业建设项目的筛选、申报、管理及督促检查;负责畜牧科技成果、畜牧科研项目的申报管理及组织实施;负责畜牧生产统计及畜牧市场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指导全县畜牧业结构调整、畜牧科技推广示范、畜禽健康养殖、标准化生产和规模化饲养。

12.兽医股(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办公室)

负责草拟全县兽医、兽药行业发展和动物疫病防控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医改、兽药及兽医器械管理等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残留监控工作;组织协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动物防疫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及成果推广;负责动物防疫、检疫项目实施管理;负责承办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饲草饲料股(饲料工作办公室)

负责拟定全县饲草饲料、草食畜牧业发展及草原生态保护建设的政策、规划、计划,提出发展思路、目标、重点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饲草饲料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负责全县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负责全县草食畜牧业生产发展;组织实施草原生态建设、人工草地建设管护、草食畜和饲料生产发展等方面的项目;收集、整理并综合分析全县草食畜牧业和饲料行业生产发展情况;指导全县草食畜健康养殖、标准化生产和规模化饲养;指导全县草原病虫害防治和防火工作;承担施甸县饲料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畜禽屠宰监管股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畜禽屠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技术标准,承担本行政区域畜禽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的设置规划,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整顿规范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的屠宰经营行为;负责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违反畜禽屠宰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并及时依法处理;负责本行政区域畜禽定点屠宰证、章、标志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定点屠宰厂屠宰经营和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15.烟草管理股

负责全县烟草生产技术及科技措施的推广落实,督促、检查和指导各乡镇烟草发展工作,抓好全县烟草发展的短期规划和远景规划。

人员编制:

施甸县农业局机关总编制数34名(行政编制数25名、待消化暂定编制数 9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1名副局长兼畜牧兽医局局长)。

非领导职数的设置和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则:

1.中共施甸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2.本规定由中共施甸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施甸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围绕扶贫攻坚,优化产业结构,合理配置农业资源。

(1)、稳定粮食。今年,为进一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努力实现面积减少、单产提高、总产稳定的目标,为全县经济发展、扶贫攻坚提供有力支撑。以“稳产能、调结构、转方式”为方向,着力调整粮食作物种植结构和品种、品质结构,加快推进粮食种植规模化、生产机械化、服务社会化,确保全县粮豆面积51.97万亩,全县粮豆总产量16.66万吨。其中,小麦4.71万亩,玉米24.05万亩,马铃薯1.28万亩。同时,重点落实好农业粮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粮食生产的优惠扶持政策,并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确保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60万亩,着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40.15万亩,做到耕地数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下降;为强化科技推广服务,着力开展种植试验、示范工作,分别做好油菜、啤饲大麦、保山小麦、水稻等新品种的种植试验;在仁和、由旺、何元、姚关等乡镇创建玉米、小麦、油菜示范基地,以千亩连片、良种配方、综合防治等科技措施推广为核心,促进辐射带动效应,实现亩增产16.4千克,保障全县粮食稳定。

(2)、提升蚕桑、畜牧、烤烟。围绕“提质增效转方式,财政增收可持续”的发展战略,在调整产业布局,合理配置资源上下功夫,力求蚕桑、烤烟产业面积减少,产值不减,畜牧产业由分散性向集中性拓展,并实现增值。今年,全县桑园面积22413亩,累计养蚕28401.5张,通过品种改良,产茧数量明显增加,同时放活鲜茧收购市场,价格大副上升,预计全县鲜茧达129万公斤,产值达5900多万元,烤烟种植面积9.22万亩,收购总量24.2万担,通过推广示范基地、综合防治等措施,产值预计达33989万元;畜牧产业方面,引进万头猪场2个及培植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115个,初步实现了由分散性养殖向集中性迈进,同时实施品种改良,有效打破我县生猪养殖的散、老、低的格局,预计,今年生猪存栏74.6万头,同比增7.85%,出栏肥猪58.1万头,同比增5.16%。  

(3)、壮大蔬菜、水果、中草药、花卉。为适应市场需求,促进群众脱贫致富,产业由传统型向市场型转型。目前,蔬菜、水果、中草药、花卉在市场的份量更具一色。为此,我县引进保山市嵘煌药业有限公司、保山蓝心科技有限公司、施甸县漫山绿中药材种植园、施甸县京甸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施甸县至善美有限公司等5家龙头企业,采取以基地辐射周边群众的模式,带动建档立卡户上百户1000余人,在13个乡镇中按照不同海拔和气候发展种植蔬菜、水果、中草药、花卉,其中:蔬菜种植面积9.34万亩,预计产量达9190万公斤,产值达27596万元;水果种植面积2.5万亩,预计产量达,产值达万元;中草药种植面积达到2.74万亩,预计产量达5873.6吨(干品),产值1.24亿元;花卉种植面积达3500亩,预计产量达650吨,预计5200万元。

2、围绕农业供给侧改革,推进农业产业规模化。

(1)、发展壮大农村集体性经济组织,为农业生产规模化搭建平台。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性经济组织,是当前乃至今后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的新趋势,构建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村级组织牵头成立各种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采取“支部+公司(合作社、协会)+农户”等多种形式,开展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生产经营服务,并带动农民发展优势明显和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形成“一村一品”,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把农民增收和集体增利结合起来,促使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带动群众脱贫致富。同时,以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登记工作为载体,力争2018年上半年颁证基本完成,并在全县13个乡镇中构建土地交易平台,为着力落实“三权分置”政策,大力推进土地流转,为拓宽农业生产规模化奠定坚实的基础。目前,全县13个乡镇设有农民产业专业合作社265 个,推动土地流转面积7.2 万亩。

(2)、引进及扶持龙头企业,为农业产业规模化注入新生力量。

引进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高、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龙头企业;同时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形成相互配套、功能互补、联系紧密的龙头企业集群,为农业生产规模化注入新生力量。我局通过与龙头企业有效对接,实施帮扶措施,组织协调土地流转,组建生产基地,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培育一批产品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影响范围广的知名品牌,为推动全县经济发展培植新的增长点,为提升辐射带动能力和区域经济发展实力创造新的亮点。如:在县城坝区,引进保山市蓝心科技有限公司发展规模化蔬菜种植及云南林然畜牧业有限公司发展规模化生猪养殖,两家企业经我局沟通协调后,双方实现了种养一体化,促进种植业和养殖业紧密衔接,将畜禽养殖产生的粪污作为种植业的肥源,种植业产生的废料作为养殖业的源料,使物质和能量在动植物之间进行转换,实现农业废弃资源再利用,不仅降低企业生产成本,而且有效解决了农业面源污染的问题。目前全县共有龙头企业 17 家,其中:县级龙头4家,市级8家,省级5家。

(3)、完善农业基础设施,为农业规模化进程打牢根基。

积极争取农业综合项目投入,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壮大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和龙头企业提升强有力的基础保障。2017年,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项目3800万元,桑园田新植改造项目150万元,糖料蔗基地建设项目1420万元;农产品深加工扶持项目30万元;农产品产业化扶持资金40万元;生物药业(葛根)发展资金50万元,实施沼气工程180万元,农作物高产创建项目150万元,畜牧养殖扶持项目资金920万元。

(4)、拓宽培训渠道,培养农村实用性人才,为农业规模化提供智力支持。

科技培训是农民脱贫致富的金钥匙。在面对千变万化的市场行情和经济活动的纷繁复杂局面上,农民想要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产品更新换代,提高产品附加值来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和个人致富需要,唯一的选择是不断提高个人科技文化素质和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我局以“培养新农民,服务新农村”为方向,着力提升农村实用性人才的综合素质;以我县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布局及各类项目实施为平台,充分利用各种科技教育资源,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不同层次的科技培训。今年,农业系统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多种类型的培训,县级开展农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400人,开展蔬菜及蚕桑种植技术培训1100人次,开展畜牧养殖及疫病防控培训1500人次,开展稻田机械化耕作及稻田养鱼技术培训800人次。县乡村三级组织农业科技培训6万人次。通过一系列培训,使农村部分种养大户扩大了经营规模,改变了经营模式,吸纳了建档立卡户,实现了双方互利互惠,为脱贫攻坚打开了新的局面,同时开展各类实用技术培训,参训人员的科技素质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为我县发展高原特色农业人才需求起到了保障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农业局(本级)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施甸县农业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农业局(本级)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农业局(本级)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73,443,17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443,178.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8,872,837.85元,10.78%主要原因为:

1.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调资,增减相抵,增加收入816354.65元;

2.招商引资、党风廉政考核、固定资产投资领导挂钩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考核等相关考核奖励资金增加收入79700元;

3. 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增加收入20万元;

4. 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增加收入180万元;

5. 烤烟考核奖励资金、死亡抚恤金,增加收入2975424.5元;

6.2017年工作重心转变,中央、省、市减少了项目资金的安排,减少项目资金10028820.63元,其中主要为(1)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及市级农业切块资金,减少收入5663884元;(2)中央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及中央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及省级配套资金,较少收入138500元;(3)农业行业业务管理资金,减少收入50000元;(4)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减少11535800元;(6)中央基础母牛扩群项目资金,减少收入169万元;(7)中央畜禽良种推广和标准化养殖资金,减少收入120万元;(8)生物质能源烘烤项目资金,减少收入100万元;(9)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减少收入30万元;(10)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减少收入180万元;(11)蚕桑产业发展资金,减少收入856000元;(12)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资金,减少收入3228623元;(13)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减少收入513640元;(14)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减少收入1011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农业局(本级)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83,545,922.3元。其中:基本支出17,835,439.2元,占总支出的21.35%;项目支出65,710,483.1元,占总支出的78.6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07,833.41元,减少0.25%主要原因为:

1. 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调资,增减相抵,增加支出816354.65元;

2. 招商引资、党风廉政考核、固定资产投资领导挂钩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考核等相关考核奖励资金,增加支出79700元;

3. 虽然2017年工作重心转变,中央、省、市减少了项目资金的安排,但我部门进一步完善跨年度实施项目支出管理,定期清理结余结转资金,提高支出到位率,加快财政支出执行进度,较好的完成了跨年度实施的中央和省级项目,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总体减少9768892.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农业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835,439.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406,927.45元,增长56.06%主要原因为:

1.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调资,增减相抵,增加支出845012.42元;

2.死亡抚恤金,增加支出261078.4元;

3.招商引资、党风廉政考核、固定资产投资领导挂钩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考核等相关考核奖励资金,增加支出701948.1元;

4.草原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增加支出3960267.4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75%,人均88843.6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01% ,人均85637.9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农业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710,483.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614,760.86元,减少9.15%主要原因为:

1.农业技术推广、农业生产发展、畜牧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减少项目支出4114628.24元,项目开展进度为74.11%;

2.病虫害控制项目资金,减少项目支出111158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3.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目资金,减少项目支出49万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4.防灾减灾项目资金,增加项目支出5万元,项目开展进度为70%;

5.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目资金,增加项目支出2万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6.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目资金,减少项目支出460万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7.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目资金,减少项目支出465万元,项目开展进度为55.68%;

8.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资金,减少项目支出2186893元,项目开展进度为71.35%;

9.农村道路建设项目资金,新增项目支出70万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10.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其他农业支出项目资金,增加项目支出2960082.6元,项目开展进度为67.62%;

11.其他扶贫支出项目资金,新增项目支出299884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74.01%;

12.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资金,增加项目支出10万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13.其他农林水支出项目资金,减少项目支出1313846.62元,项目开展进度为62.01%;

14.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减少项目支出434364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6.6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农业局(本级)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351,231.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4%。与上年对比减少11,799,737.81元,减少14.19%,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增加6406927.45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4899320.99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507606.46元。原因为17年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人员调资,死亡抚恤金增加,生产补贴及奖励金增加。 
   2.项目支出减少18206665.26元,2017年工作重心转变,中央、省、市减少了项目资金的安排,我部门进一步加强财政跨年度实施项目支出管理,定期清理结余结转资金,提高支出到位率,加快财政支出执行进度,较好的完成了跨年度实施的中央和省级项目,项目支出降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主要用于香料烟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奖励、固定资产投资领导挂钩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考核奖、招商引资资金3682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4,78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财政贴息补助。

12.农林水(类)支出69,368,245.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2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行经费和农业产业发展、畜牧产业发展等项目开展;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7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主要用于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施甸县农业局(本级)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8,636.36元,支出决算为198,636.36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0,305.68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8,330.68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78,635.88元,下降28.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6,415.56元,下降39.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779.68元,增长12.8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镜)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同比减少汽车大修、农业项目检查用车资金支出决算减少86,415.56元;

3)公务接待费,项目完工检查次数同比增多,支出决算增加7,779.68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0,305.68元,占65.6%;公务接待费支出68,330.68元,占3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0,305.6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0,305.6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及农业项目工作督促、推进、检查,种子行政执法,农产品安全执法,渔政执法,农机安全执法等农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8,330.6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8,330.6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业项目督促检查验收(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施甸县农业局(本级)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6,357.56元,与上年对比增1,507,606.46元,增长96.1%,主要原因为:

1)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增加1086026.46元,主要是因为增加了香料烟、烤烟生产基础设施等农业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2)其他资本性支出资金,增加了21580元,主要是增加了办公设备购置;

3)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增加了40万元,主要是增加了财政贴息。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施甸县农业局(本级)机构运转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用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1)办公费234372.05元;

(2)印刷费20159.00元;

(3)手续费353.29元;

(4)水费9410元;

(5)电费3403.92元;

(6)邮电费36192.22元;

(7)物业管理费3840.00元;

(8)差旅费240416.00元;

(9)维修(护)费26750元; 

(10)会议费17011.00元;

(11)培训费45717.00元;

(12)公务接待费60959.68元;

(13)专用材料费222000.00元;

(14)劳务费357186.72元;

(15)委托业务费830000.00元;

(16)工会经费60539.00元;

(1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767.68元;

(18)其他交通费用288600.00元; 

(1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1000.00元; 

(20)办公设备购置 21580.00元;

(21) 财政贴息400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施甸县农业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13,084,892.28元,其中,流动资产108,673,173.93元,固定资产4,244,644.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67,073.65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07,436.7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263,497.71元,固定资产减少529,464.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85,525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759500元;报废报损资产14项,账面原值7155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6,705,544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251,96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14,453,584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购买草种肥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采购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16705544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投入情况分析 

我部门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财政供养人员变动率为-13.89%,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超编两人,“三公经费”变动率为-28.36%,变动比率合理。本级年初预算安排人员经费497.4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9.13万元,本年调整年初预算数上年结转项目资金9340.64万元。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调整率为171.88%,预算数的调整均为落实国家政策,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项目资金按照支出进度按时拨付,年末资金结转结余率13.42%,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8330.37万元,比上年9470.77万元减少了1140.4万元。预算管理依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资金使用合规,预决算信息按照财政要求公开内容及时完整公开。资产管理依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资产处置规范,帐实相符。 

3.产出情况分析 

2017年农业局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全县农业总产值123648万元,同比增1.33%;农业增加值163.03亿元,同比增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9440元,同比增长9.4%。纳入2017年绩效自评项目均完成了年初及区域绩效目标。(详见各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4.效果情况分析 

①粮食产量稳步增长。②畜牧产业持续发展。③特色产业稳步发展。⑤农村经济实现快速增长。⑥农民收入倍增强劲。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化平稳推进。⑧农业科技支撑有力,现代农业良性发展。⑨农业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农业基础持续改善。

整体支出,专项资金立项规范合理、指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经费管理有力,资金使用规范,相关管理制度齐全,能够按时完成预定目标,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公众认可度高。基本支出足额保障,“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措施得当,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2017年施甸县农业局(本级)没有主要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施甸县农业局(本级)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市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保山市施甸县农业局(本级)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DOC.doc
附件【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情况(农业局本级).docx
附件【施甸县农业局(本级).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