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5-8-07_k/2016-092200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交通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09-22 |
文号 | 浏览量 | 17 |
施甸县交通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执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施甸县交通运输局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财政全供养在职66人,退休人员60人;财政半供养人员 0人,遗属21人;在编实有车辆5辆。
二、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14.1 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6年预算总支出61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4.1 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地日常支出614.1 万元。
1、 工资福利支出321.55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回族津贴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准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回族津贴核定每人月均8元;
2、 商品和服务支出31.94万元。
其中:公务费1.55万元、交通费5.11万元、邮电费1.95万元、福利费0.17万元、培训费4.72万元、职教工会费6.29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1.34万元、差旅费10.21万元。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233.3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每年12016元,邮电费核定电话每部每年1500元,培训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1.5%,福利费核定在职人员每人每年26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工资总额的2%;
3、 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0.61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250.04万元、独子费0.07万元、遗属补助10.5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独子费每人月均5元,半供养人员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低工资标准核定。
(二) 项目支出情况
无预算安排。
施甸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