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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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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5-8-07_k/2016-0922004 发布机构 施甸县交通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6-09-22
文号 浏览量 17
主题词 交通
施甸县交通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交通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执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施甸县交通运输局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财政全供养在职66人,退休人员60人;财政半供养人员 0人,遗属21人;在编实有车辆5辆。

二、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14.1 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6年预算总支出61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4.1  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地日常支出614.1 万元。

1、 工资福利支出321.55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回族津贴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准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回族津贴核定每人月均8元;

2、 商品和服务支出31.94万元。

其中:公务费1.55万元、交通费5.11万元、邮电费1.95万元、福利费0.17万元、培训费4.72万元、职教工会费6.29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1.34万元、差旅费10.21万元。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233.3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每年12016元,邮电费核定电话每部每年1500元,培训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1.5%,福利费核定在职人员每人每年26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工资总额的2%;

3、 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0.61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250.04万元、独子费0.07万元、遗属补助10.5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独子费每人月均5元,半供养人员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低工资标准核定。

(二) 项目支出情况

无预算安排。

                     

施甸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9月22日


附件【部门输出表(上报人大版)_施甸县交通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