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4-x-30/2016-040104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住房保障 | 发布日期 | 2014-12-03 |
文号 | 浏览量 | 24 |
事项名称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服务事项
承诺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法定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审批对象
□法人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收费情况
是否收费:□是 √否
收费标准
有无年检
无
收费依据:
是否进驻服务中心
是
受理时间、地点
正常上班时间,政务服务中心
承办科室、电话
质监站8125445
设定依据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地方性法规 □规章 □其他
依据名称
申请条件
办理备案条件
1)、建设单位收到质监站《质量监督报告》;
2)、项目工程通过验收组验收合格,并提交了《验收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3)、工程技术资料装订成册。
申报程序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流程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建设单位携带工程竣工验收
备案所需资料向当地工程竣工备案机关提出书面备案申请
↓
备案机关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文件进行审查
不符合要求
责令整改
↓符合要求
备案机关签发备案表
↓
同意备案,加盖备案章后,备案文件归档
申报材料
办理工程竣工备案需提供的资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验收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3)、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5)、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7)、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
8)、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9)、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0)、结构实体和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11)、建设、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12)、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及《住宅质量分部验收质量表》。
13)、设计单位的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14)、地质勘察单位的工程地质勘察质量检查报告。
15)、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
16)、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