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4-x-30/2016-0401018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住房保障 | 发布日期 | 2014-12-03 |
文号 | 浏览量 | 15 |
事项名称
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服务事项
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含县人民政府审批时间)
法定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含县人民政府审批时间)
审批对象
√法人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收费情况
是否收费:√是 □否
收费标准
有无年检
无
收费依据:云发改价格〔2005〕469号第四条
是否进驻服务中心
是
受理时间、地点
正常上班时间,政务服务中心
承办科室、电话
建设科
8125774
设定依据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地方性法规 □规章 □其他
依据名称
申请条件
(一)项目符合城市规划;
(二)项目符合减免政策。
申报程序
初审→审查→县人民政府审批。
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
1.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申报表(经电脑填写加盖公章)1份;
2.项目立卷表(经电脑填写加盖公章)1份,首次申报时需提交;
3.项目计划批复(复印件1份,核原件);
4.减免费用文件、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核原件)。
(二)电子文档
1.申报表(经电脑填写);
2.项目立卷表(经电脑填写),首次申报时需提交;
3.项目计划批复(原件扫描);
4.减免费用有关文件、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