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4-x-30/2016-0401017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住房保障 | 发布日期 | 2014-12-03 |
文号 | 浏览量 | 15 |
事项名称
房屋在建工程抵押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服务事项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10个工作日
审批对象
√法人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收费情况
是否收费:√是 □否
收费标准
有无年检
有
收费依据:滇发改收费保施证字〔2008〕第076004号
是否进驻服务中心
是
受理时间、地点
正常上班时间,政务服务中心
承办科室、电话
房管所
8125466
设定依据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地方性法规 □规章 □其他
依据名称
《房屋产权登记办法》
申请条件
依照法律法规和房屋登记办法,针对申请理由,由申请人交清所需申报材料之日起,开始受理申请。
申报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
申
报
材
料
申请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抵押合同;
(四)主债权合同;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七)其他必要材料。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