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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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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4-x-30/2016-0401008 发布机构 施甸县住建局
公开目录 住房保障 发布日期 2014-12-03
文号 浏览量 25
主题词 其他
房屋地役权登记

事项名称

房屋地役权登记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服务事项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10个工作日

审批对象

√法人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收费情况

是否收费:√是 □否

收费标准

有无年检

收费依据:滇发改收费保施证字〔2008〕第076004号

是否进驻服务中心

受理时间、地点

正常上班时间,政务服务中心

承办科室、电话

房管所

8125446

设定依据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地方性法规 □规章 □其他

依据名称

《房屋产权登记办法》

申请条件

依照法律法规和房屋登记办法,针对申请理由,由申请人交清所需申报材料之日起,开始受理申请。

申报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

申报材料

一、在房屋上设立地役权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地役权设立登记。

二、申请地役权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地役权合同;(四)房屋所有权证书;(五)其他必要材料。

三、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登记证明;(四)证明地役权发生变更、转移或者消灭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