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4-x-/2022-0331010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2-31 |
文号 | 浏览量 | 3 |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33301000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管理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全县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指导及监督管理责任。拟订城镇住房、住房保障相关规定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3.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提出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制度的意见;监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4.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5.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6.承担管理全县建筑业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责任。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起草施工、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并指导、监督实施;制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起草勘察设计的有关规定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承担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批职责。
7.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8.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农村民居执行抗震设防技术标准。
9.制定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牵头抓好全县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工作,对城市建设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案件稽查。
10.承担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职责。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依据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编制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城市防空袭预案,指导开展城市防空袭演练;按照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负责审核人民防空规划建设情况,实施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审批;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维护人防设施、设备完善和保养工作。
11.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集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的安全及危旧房改造。
12.承担城市管理和执法稽查责任。指导和监督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拟订城市管理和执法稽查的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
13.承担施甸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县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
14.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做好2019-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
2.结合扶贫、脱贫攻坚工作,切实抓好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项目。
3.做好售后及配租入住保障性住房修缮管理工作。
4.提升人居环境,进行城市公厕、旱厕和农村无害化户厕等改造工作。
5.园林绿化路灯城市公共环境卫生等市政基础设施管护维护工作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9913982.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911205.33元,占总收入的99.99%,与上年收入184896067.56元对比减少124984862.23元,下降67.60%,减少原因分析:1、年初部门预算核拨的公用经费没有支付完毕;2、2020年没有实施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实施老旧小区改造,2019年县级整合配套了棚户区改造资金比较大上亿元,2020年县财力困难,老旧小区改造基本没有县级配套资金投入等;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777.18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收入32142.88元对比减少29365.70元,下降91.35%,减少原因分析:2020年其他收入仅只是国家税务总局施甸县分局给予代扣代缴工资薪金返回的手续费106.53元,各级干部下乡缴纳的伙食费2670.65元,2019年其他收入是县人社局拨入的公益性人员工资和以往年未发放的招商引资、工业考核奖金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9136261.37元。其中:基本支出9045658.02元,占总支出的23.11%;项目支出30090603.35元,占总支出的76.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217831540.12元对比减少178695278.75元,下降82.03%,主要原因分析:1、施甸县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处理项目年初预算应拨9271500.00元,实际拨付资金8478600.00元,2、2020年城市公厕和乡(镇)公厕改造进度缓慢,省级补助资金1638100.00元才支出338100.00元,3、老旧小区改造施工进度缓慢,资金拨付不及时,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到位23270000.00元才支出6340000.00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45658.02元。与上年支出8926394.78元对比增加119263.24元,增长率1.34%,主要原因分析:1、人员增减变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基数增加,2、每年事业人员都不同程度晋升薪级工资,行政部分人员晋升级别工资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8905145.34元。与上年支出208905145.34元对比减少178814541.99元,下降85.60%,主要减少原因分析:1、施甸县城区域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处理项目根据SDXZJJ20160328合同应拨资金9271500.00元,实拨资金8478600.00元。2、施甸县城公厕和乡(镇)公厕改造进度缓慢省级补助资金支出力度小。3、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2020年省市级补助资金220990.00元没有支出因县级配套资金无需要资金兑付200多万元。3、2020年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老旧小区改造,因施工进度缓慢,中央资金到位支付率才27.25%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94394.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37%。与上年支出215205081.39元对比减少181010686.16元,减少84.09%,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1、县城公共基础设施日常管护维护县财力困难资金配套不足,2、“美丽县城”创建市级给予前期经费没有支付,正在开展规划及可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同时县财政资金调度困难,3、老旧小区改造施工进度缓慢,中央专项资金滞留多,没有充分发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6799.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①行政单位人员退休费安家费3000.00元;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43799.84元。
9.卫生健康支出421947.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医疗费用支出421947.1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876911.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04%,主要用于:①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833585.5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8165.79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288.00元,②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023189.8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774.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86.20元,③综合执法协管员2020年工资及保险1055328.4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960.6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66332.57元,④县城区域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处理项目8478564.35元,⑤县城路灯电费1624439.10元,⑥县城公厕所改造支出338122.70元,⑦县城绿化管护3213900.00元,⑧省级规范示范村统贷项目上下半年利息364209.66元,⑨已配租入住的保障性住房维修维护费用290840.24元。⑩、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资金9857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410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支付我县80辆城市出租车燃油省级财政补贴资金。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425337.3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64%。主要用于:①、支付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资金52943.00元;②、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资金2032394.34元,③2019-2020年施甸县老旧小区改造中央专项资金63400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3700.00元,支出决算为26343.02元,完成预算的25.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304.02元,完成预算的32.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044.00元,完成预算的16.8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之精神公务接待需要有文件通知、函等依据,同时不允许同城接待发生,形成接待次数费用降低,2、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并财政年初部门预算核拨的公用经费有限,出入公务办理职工形成自用私家车现象。3、县财力用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攻坚、教育卫生医疗等等方面多,各单位的公用经费进行压缩,经费紧张等。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4511.89元,下降48.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276.89元,下降55.9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276.89元,下降55.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30.00元,下降13.2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年初核拨的公用经费有限(施甸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局无),仅限于开支水费电费电话费办公耗材费用等,2、县财力困难、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接待必须有文件依据、函并不允许同城接待等等,职工接待次数费用明显减少,3、公务用车管理严格,出差产生的费用回单位报销也困难,职工形成自带车现象多等。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304.02元,占69.47%;公务接待费支出8044.00元,占30.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304.0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304.0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培训学习、农村危房改造,违章建筑拆除、县城乡(镇)督察厕所改造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04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04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农危改督战组检查乡(镇)农村危房建设情况,省市住房保障处(科)检查施甸县保障房建设项目情况,省住建厅村镇处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省住建厅、市住建局“美丽县城”现场评价打分工作,保山市人防办对施甸县人防建设整改反馈、人防系统腐败专项治理工作推进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3123.27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5268.48元对比减少52145.21元,减少10.12%,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县财力困难,单位核拨的办公业务经费有限并支出办公业务经费难保障。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耗材费、水费、电费、电话费、会议培训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接待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270710650.69元,其中,流动资产248570295.16元,固定资产522209.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21618146.29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429141.6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293.6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70710650.69 | 248570295.16 | 522209.24 | 522209.24 | 21618146.29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