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4-x/20240222-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4-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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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103200200000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管理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全县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指导及监督管理责任。拟订城镇住房、住房保障相关规定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3.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提出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制度的意见;监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4.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5.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6.承担管理全县建筑业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责任。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起草施工、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并指导、监督实施;制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起草勘察设计的有关规定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承担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批职责。
7.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8.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农村民居执行抗震设防技术标准。
9.制定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牵头抓好全县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工作,对城市建设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案件稽查。
10.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集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的安全及危旧房改造。
11.承担城市管理和执法稽查责任。指导和监督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拟订城市管理和执法稽查的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
12.承担施甸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县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
13.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是全额拨款单位,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内设7个股所级机构(办公室、科教法规股、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股、标准定额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和抗震防震股、城乡建设管理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机关行政编制18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副局长3名。所属单位0个。
事业下设:施甸县市政服务中心,施甸县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政服务中心编制31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施甸县工程质量监督站编制10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做好施甸县2024年城市排水防涝建设,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二期)项目。
2.继续推进施甸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扫尾、租赁住房保障建设项目。
3.认真落实农村自建房排查,切实抓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4.继续巩固施甸县省级“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5.做好施甸县城区域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园林绿化管护工作。
6.做好县城基础设施改(扩)建,提升人居环境,创造舒适优美家园。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1人。在职实有6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0人(行政公务员1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5人、事业人员4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334,926.7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239,139.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095,787.77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718,568.39元,下降8.4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4,286,264.88元,增长17.8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1,095,787.77元,较上年减少7,004,833.27元,下降86.47%。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施甸县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区域承包面积增大,垃圾收集清运焚烧由本地转出到保山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消毁,两项费用增加,2024年预算数20,400,000.00元,2023年预算数12,000,000.00元,增加8,400,000.00元;增长70%;机构改革成立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协管员和新调入在职人员工资保险、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由新单位进行预算,减少4,113,735.12元等。
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根据政府会计制度确定收入依据,2019年收取的棚户区安置房置换收入7,000,000.00元经与县财政局对接,住建局要从财政代管资金户拨入及时上缴税务部门,纳入非税收入的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核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239,139.00元,其中:本年收入28,239,139.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239,139.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286,264.88元,增长17.8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42,86,264.88元,增长17.8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施甸县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输处理项目承包费用增加,预算数上下年度对比增加8,400,000.00元;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聘用的综合执法协管员73人和新调入11人在职人员工资保险、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由新单位预算,减4,113,735.12元,两项之和增加4,286,264.88元等。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334,926.7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8,239,139.00元,其中:基本支出7,839,139.00元,与上年基本支出11,952,874.12元对比减少4,113,735.12元,下降34.42%,主要原因:根据机构改革,成立施甸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年初部门预算的综合执法协管员和新调入人员工资保险、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由新单位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572,699.00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工伤保险缴费支出、失业保险缴费支出、生育保险缴费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等支出。
2.21201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961,244.00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费、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
3.21203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0,400,000.00元,主要用于施甸县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输处理项目经费等。
4.208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6,975.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承担部分的支出。
5.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45,408.00元,主要用于4名遗属生活补助费。
6.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23,839.00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7.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37,709.00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265.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和行政事业退休人员大病医疗单位承担部分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7,839,139.00元,项目支出20,400,000.00元)。
1.基本支出7,839,139.00元。
301工资福利支出7,184,575.00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2,530,260.00元、30102津贴补贴1,270,116.00元、30103奖金447,255.00元、30107绩效工资1,654,020.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76,975.00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6,452.00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9,497.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承担部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承担部分、大病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604,06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其中:30201办公费128,451.00元、30202印刷费15,000.00元、30204手续费300.00元、30205水费19,926.00元、30206电费35,219.00元、30207邮电费19,737.00元、30211差旅费42,772.00元、30213维修(护)费13,980.00元、30215会议费5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8,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117,223.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32.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78,920.00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504.00元,其中:30305生活补助45,408.00元,30307医疗费补助5,096.00元,主要用于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名遗属生活补助费用45,408.00元,行政事业退休干部职工大病保险费单位承担部分5,096.00元。
2.项目支出20,400,000.00元
310资本性支出20,400,000.00元,其中:31005基础设施建设20,400,000.00元,主要用于施甸县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输处理项目,确保施甸县城区环境干净舒适基础设施得到管护等。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8,39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391.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2,032.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0元,增长10.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0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0元,增长6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4次,共计接待109人次。
增加原因:根据不同地方发生的一些自然灾害和重大安全隐患事故,国家省市级相关部门比较重视农村自建房隐患排除、山梯滑坡检测、建筑工地施工安全质量保障、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事宜、城市排水防涝、绿色环保受污染等等项目,常下基层搞指导督察,目的是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并施工安全、质量达标,预计接待次数费用会比上年有所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032.00元,较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32.00元,与上年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一致原因:规范管理使用公务用车,严格公车审批制度,杜绝公务用车违纪违法现象。2024年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032.00元主要是用于燃油费、修理费、过路费、车辆年检保险费用等。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一
项目名称:2023年施甸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一)基本情况:改造范围为214,238.60平方米。涉及老干部局小区、文武一二组、文昌小区、一中家属区、苏家村片区5个小区及建行至林草局对外连接线,涉及626户2,153人。主要建设内容:室外公共配套供水管网改造11,972米、安装消火栓28套、排污管改造13,237米、改造雨水管网11,605米、电力电信管网入地改造 3,790.8米、安装路灯332盏、完善天然气管网及入户配气管网改造、场地及道路翻修硬化46,578.4平方米、设置减速带51米、机动车位划线119个、安装充电桩24座、非机动车位划线151个、设置洗手台15座,购置安装四分类垃圾桶21套等,计划总投资41,200,000.00元。
(二)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建议书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初步设计批复,于2023年9月18日前完成招标,9月23日完成合同签订,目前,正在进行文武一二组小区、一中家属区、城南农贸市场小区3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施工,完成给水管网铺设420米,污水管铺设872米,雨水管网铺设731米,强弱电综合布管95米,累计完成投资4,320,000.00元
(三)资金到位及支付情况: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到位资金4,320,000.00元,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资金拨付率100%。
(四)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
1.是拆除了违搭违建,整治了“蜘蛛网”,配套了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消灭了小区间的泥巴路,打通了断头路,畅通了微循环,从根本上解决了老旧小区脏乱差状况,改善了小区环境和城市面貌。
2.是因地制宜,结合地方特色和城市总体规划,深挖城市历史文化底蕴,改造后的小区和老城更具历史味、文化味和特色味。
3.是配套了公共基础设施,完善了社区服务体系,极大的促进了施甸县城市更新,环境更加宜居,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拥护和支持。
项目二
项目名称:施甸县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输处理项目
(一)基本情况:根据合同编号SDXZJJ20210325和施甸县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输处理项目补充协议,云南骏洁环卫有限公司承包接管施甸县市政服务中心现所有的作业区域,面积约93.281万平方米,疏通清理雨水管道(下水管道)35.14公里、雨水检查井755个,管护县城区内公共洗手池25座、县城区内已建成及承包期内新建的所有公共厕所。日清扫范围93.281万平方米,每日人工清扫两次,早晚各一次,在时间上充分体现“一把扫帚扫到底”的工作标准,延长清扫保洁时间,保证全天沿街道路的整洁;每月喷洒杀草农药2次,保证人行道、路沿的杂草清除;每周组织人员清理卫生死角两次;同时,加大督查力度,提升作业质量和效果,确保全天候、无缝隙、无盲区、不间断管理。2024年初部门预算安排资金20,400,000.00元,资金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械购买、员工保险、劳动工具、机械设备维修、燃油、水电、办公经费等。
(二)产生的经济效益:县城环境卫生干净,雨水管道畅通、经营占道得到遏止、基础设施得到管护,总体提升人居环境,创造舒适优美的居住环境、休闲娱乐场所;解决小部分人员就业问题,群众好评等。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04,06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6,073.00元,下降9.86%,主要原因:因为财政全额拨款在职人员与上年对比减少6人,机关运行经费是按实有在职人员核算,所以2024年初部门预算核拨的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费用较上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250,206,316.04元,其中:流动资产228,389,781.89元,固定资产198,387.8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21,618,146.29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40,874.7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8,997.99元,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每月计提折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本单位2024年无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01-1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01-2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0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02-1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02-2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03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04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05-1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05-2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06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07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08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09-1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09-2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10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11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12
监督索引号53052103200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