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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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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4-x-/2023-0209003 发布机构 施甸县住建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2-09
文号 浏览量 8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监督索引号53052103200200000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管理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全县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指导及监督管理责任。拟订城镇住房、住房保障相关规定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3.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提出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制度的意见;监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4.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5.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6.承担管理全县建筑业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责任。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起草施工、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并指导、监督实施;制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起草勘察设计的有关规定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承担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批职责。

7.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8.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农村民居执行抗震设防技术标准。

9.制定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牵头抓好全县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工作,对城市建设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案件稽查。

10.承担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职责。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依据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编制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城市防空袭预案,指导开展城市防空袭演练;按照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负责审核人民防空规划建设情况,实施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审批;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维护人防设施、设备完善和保养工作。

11.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集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的安全及危旧房改造。

12.承担城市管理和执法稽查责任。指导和监督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拟订城市管理和执法稽查的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

13.承担施甸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县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

14.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是全额拨款单位,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内设7个股所级机构(办公室、科教法规股、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股、标准定额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和抗震防震股、城乡建设管理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机关行政编制18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局长4名。所属单位0个。

事业下设:施甸县市政服务中心,施甸县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政服务中心编制32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施甸县工程质量监督站编制10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好施甸县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认真组织发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施甸县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2.继续巩固施甸县“省级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3.做好施甸县城区域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园林绿化管护工作。

4.做好县城基础设施改(扩)建,提升人居环境,创造舒适优美家园。

5.自建房专项整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红牌警示)和重大安全隐患(黄牌警示)的城乡特定类型经营性自建房屋安全鉴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2人。在职实有6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6人(行政公务员1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6人、事业人员4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2,053,495.1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952,874.1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8,100,621.04元。

与上年对比增9,755,093.97元,增长43.7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1,668,566.92元,增长7.4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增0.00万元,增长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8,100,621.04元,较上年增8,086,527.05元,增长57375.7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新增在职人员3人,社会保障缴费2023年预算数1,446,519.76元,2022年社会保障缴费预算数1,173,064.00元,增加273,455.76元,增长23.31%;工资福利支出2023年预算数9,836,221.36元,2022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数8,498,476.20元,增加1,337,745.16元,增长15.74%;公用经费2023年预算数670,133.00元,2022年公用经费预算数612,767.00元,增加57,366.00元,增长9.36%

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在财政局代管户施甸县住建局往来资金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财政一体化会计核算系统做账原则要求,一部分往来资金确定为其他收入纳入年初预算,具体为市住建局给予的“地震应急三支队伍”组建演练经费20,000.00万元,棚户区安置房置换收入7,000,000.00元,施甸县城建设项目指挥部拨入项目规划编制费、项目前期费807,135.24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952,874.12元,其中:本年收入23,952,874.12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952,874.1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1,668,566.92元,增长7.4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1,668,566.92元,增长7.4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较上年增0.00万元,增长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较上年增0.00万元,增长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3人,加上每年社会保障缴费基数提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两项之和较上年增加273,455.76元,增长23.31%,职工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1,337,745.16元,增长15.74%;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57,366.00元,增长9.36%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053,495.1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952,874.12元,其中:基本支出11,952,874.12元,与上年基本支出10,284,307.20元对比增加1,668,566.92元,增长16.22%,主要原因:2023年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3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337,745.16元,增长15.74%;社会保障缴费增加273,455.76元,增长23.31%;公用经费增加57,366.00元,增长9.36%。项目支出12,000,000.00元,与上年一致。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120101行政运行3,110,784.00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工伤保险缴费支出、失业保险缴费支出、生育保险缴费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等支出

2.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3,954,993.36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费、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

3.2120104城管执法3,440,577.00元,主要用于施甸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75人的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

4.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2,000,000.00元,主要用于施甸县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输处理项目经费等。

5.208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7,814.8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承担部分的支出。

6.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445.92元,主要用于留任公司人员2人的个人职业年金缴费个人承担部分的支出。

7.2080801死亡抚恤43,680.00元,主要用于4名遗属生活补助费。

8.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152,928.00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9.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事业单位医疗266,209.00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10.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442.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和行政事业退休人员大病医疗单位承担部分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952,874.12元,项目支出12,000,000.00)。

1.基本支出11952874.12

301工资福利支出11,239,061.12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2,699,547.00元、30102津贴补贴1,508,316.00元、30103奖金523,162.00元、30107绩效工资1,602,108.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47,814.84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6,445.92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9,137.00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7,885.363011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474,645.00。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和施甸县城镇综合管理执法协管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承担部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承担部分、大病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670,133.00元,主要用于保障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其中30201办公费20,815.00元、30205水费8,113.00元、30206电费18,080.00元、30211差旅费158,760.00元、30216培训费94,754.00元、30228工会经费126,339.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32.0030239其他交通费用219,240.00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680.00元,其中30305生活补助43,680.00元,主要用于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名遗属生活补助费用

2.项目支出12,000,000.00

31005基础设施建设12,000,000.00元,主要用于施甸县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输处理项目,确保施甸县城区环境干净舒适基础设施得到管护等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9,032.00元,较上年增加2,732.00元,增长10.3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元,下降37.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次,共计接待56人次。

减少原因:2023年住建局部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运行机制》《施甸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施办字〔201984号文件执行,不允许同城接待、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县财力困难,单位核拨的办公业务经费有限,经费紧张,尽量克服接待次数人数、接待金额控制等,2023年部门预算公务接待费必须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督查,自建房专项整治、施甸县城市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工作指导检查中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032.00元,较上年增加5,732.00元,增长31.3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32.00元,较上年增加5,732.00元,增长31.3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加原因:以往年公务用车产生修理费未支付完毕,服务第三方常来单位索账,今年年初预算多下达一点争取付清。2023年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032.00元主要是用于燃油费、修理费、过路费、车辆年检费用等。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一  

项目名称:施甸县2022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

1.基本情况:改造老旧小区12个、47栋、321户,其中:雨水管网改造3253米、检查井175座,污水管网改造3290米、检查井233座、化粪池安装共计13座,供水管网改造3692米,消火栓26套,强、弱电管网入地敷设3104米,太阳能路灯144盏,视频监控设备16套。场地翻修24100平方米,绿化改造750平方米,绿荫机动车停车位320平方米,车位画线570米,非机动车棚300平方米,洗手台10个,240L垃圾桶32个,健身器材14套,拆除临时建筑1200平方米,围墙粉刷450米,拆除围墙250米,新建铁艺栏杆围墙410米,改造养老活动室110平方米,休养凉亭2座等。

2.项目进展情况:2022102日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4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其中:卫健局家属区主体改造已完成,正在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工作;教师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基本完成,准备进行路面硬化;甸阳卫生院家属区正在进行主体改造;路政家属区正在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工作,完成投资约5,800,000.00元。

3.部门预算资金管理执行情况:项目估算总投资23,600,000.00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及自筹。到目前为止到位中央财政性资金2,010,000.00元,支付1,851,800.00元。

4.项目社会效益群众满意度

一是拆除了违搭违建,整治了“蜘蛛网”,配套了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消灭了小区间的泥巴路,打通了断头路,畅通了微循环,从根本上解决了老旧小区脏乱差状况,改善了小区环境和城市面貌。

二是因地制宜,结合地方特色和城市总体规划,深挖城市历史文化底蕴,改造后的小区和老城更具历史味、文化味和特色味。

三是配套了公共基础设施,完善了社区服务体系,极大的促进了施甸县城市更新,环境更加宜居,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拥护和支持。

项目二

项目名称:施甸县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输处理项目

基本情况:根据合同编号SDXZJJ20210325和施甸县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输处理项目补充协议,云南骏洁环卫有限公司承包接管施甸县市政服务中心现所有的作业区域,面积约93.281万平方米,疏通清理雨水管道(下水管道)35.14公里、雨水检查井755个,管护县城区内公共洗手池25座、县城区内已建成及承包期内新建的所有公共厕所。日清扫范围93.281万平方米,每日人工清扫两次,早晚各一次,在时间上充分体现“一把扫帚扫到底”的工作标准,延长清扫保洁时间,保证全天沿街道路的整洁;每月喷洒杀草农药2次,保证人行道、路沿的杂草清除;每周组织人员清理卫生死角两次;同时,加大督查力度,提升作业质量和效果,确保全天候、无缝隙、无盲区、不间断管理。2023年初部门预算安排资金12,000,000.00元,资金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械购买、员工保险、劳动工具、机械设备维修、燃油、水电、办公经费等。

产生的经济效益绩效目标:县城环境卫生干净,雨水管道畅通、经营占道得到遏止、基础设施得到管护,总体提升人居环境,创造舒适优美的居住环境、休闲娱乐场所;解决小部分人员就业问题,群众好评等。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70,133.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7,366.00元,增长9.36%,增加原因:因为财政全额拨款在职人员与上年对比增加3人;部分在职人员晋升职务级别工资和薪级工资,所以年初部门预算核拨的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费用较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246,065,441.25元,其中,流动资产224,189,909.11元,固定资产257,385.8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21,618,146.29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88,394.5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872,604.29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收取出售的商品房业主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固定资产减少84,209.79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处置房屋建筑物1053.32平方米,账面原值373,283.47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3项,账面原值174,100.1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本单位2023年无预算重点领域财政

 

第二部分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01-1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01-2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0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02-1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02-2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03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04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05-1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05-2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06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07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08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09-1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09-2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10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11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12

 

 

监督索引号53052103200200111


附件【2023年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表 20230209103702799.xlsx
附件【附件2.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