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4-x-/2023-0308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职责 | 发布日期 | 2024-03-08 |
文号 | 浏览量 | 16 |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理综合行政工作范围与职能职责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在施甸县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开展;行使省政府批准文件赋予的以下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建筑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城市区域内造成环境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牲畜定点屠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履行省、州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