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462715-0/20241115-00002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
公开目录 | 生态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 | 2024-11-15 |
文号 | 浏览量 | 7 |
根据《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环环监〔2018〕25号)、《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水体函〔2019〕92号)、《云南省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云污防水源〔2022〕14号)、《保山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保污防办发〔2022〕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及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由我局牵头开展了《保山市施甸县水头箐水库、白云水库等4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草案)》(以下简称《划定方案》)的编制工作,目前《划定方案》已形成初稿。《划定方案》明确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与定界、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措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投资估算、区划实施保障等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划定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实施性,在《划定方案》编制过程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规定和省、市、县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拟召开《划定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组织编制的《保山市施甸县水头箐水库、白云水库等4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草案)》是否符合我县发展规划,编制内容是否合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暂定于2024年12月下旬召开,地点在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三楼会议室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时确定。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45人,其中:
1.群众代表(姚关镇陡坡村民委员会、杨美寨村民委员会,酒房乡摆田村民委员会、梅子箐村民委员会,仁和镇菠萝登村民委员会、交邑村民委员会、热水塘村民委员会、杨家山村民委员会,甸阳镇团树村民委员会,大竹蓬村民委员会,张家村民委员会)11人。
2.酒房乡、姚关镇、甸阳镇、仁和镇代表各1人。
3.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5人。
4.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县林草局、县卫健局、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气象局、县消防大队、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应急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天源供水公司)20人。
5.熟悉饮用水水源地管理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5人。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符合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条件的人员也可以报名申请作为听证旁听人。
(三)新闻媒体参会人员2-4名。
四、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及新闻媒体参会人员的产生方式
(一)群众代表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及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委托乡镇推荐产生;
(二)施甸县乡(镇)代表、熟悉饮用水水源地管理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以及《划定方案》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及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法律工作者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聘请;
(四)旁听人及新闻媒体参会人员按报名顺序选取或随机选取。
五、听证会参加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户籍地或工作单位在施甸县范围内,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
(三)具有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能够按要求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
六、具体报名办法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施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栏目下载《保山市施甸县水头箐水库、白云水库等4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草案)》听证会报名表,并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17:30,具体报名方式有2种:
(一)工作日及工作时间内携带个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综合环境管理股现场报名。
(二)将填好的《保山市施甸县水头箐水库、白云水库等4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草案)》听证会报名表电子版和个人身份证扫描件(清晰可辨),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相关邮箱。
施甸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idian.gov.cn/
报名邮箱:bssdhbj@163.com
电话:0875-3030318
报名地址: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综合环境管理股(施甸县甸阳镇兰溪路3号)
七、听证会参会通知
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将于2024年12月6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施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hidian.gov.cn/)上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同时电话通知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同时将《保山市施甸县水头箐水库、白云水库等4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草案)》(听证稿)等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以个人名义参加听证会的,居住地在施甸县以外的人员,参加听证会期间的食宿费用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及电话:杨应宏0875-3030318;
特此公告。
附件:《保山市施甸县水头箐水库、白云水库等4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草案)》听证会报名表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