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462715-0-10_C/2017-0817001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
公开目录 | 生态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 | 2017-08-17 |
文号 | 浏览量 | 32 |
由旺镇“三百产业脱贫工程”万头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
建设单位(盖章):云南林然畜牧业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
二〇一七年八月
目 录
前 言 1
一、项目背景 1
二、环评过程 2
三、主要环境问题 3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4
1总则 5
1.1 编制依据 5
1.2 评价目的及原则 8
1.3 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 8
1.4 评价标准 10
1.5 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 14
1.6 环境保护目标 17
1.7环境影响评价时段及评价重点 18
1.8环境影响评价程序 19
2 项目概况 21
2.1 项目基本情况 21
2.2 项目建设内容及产品方案 21
2.3 项目组成 22
2.4 主要生产设备 25
2.5 项目总平面布置 26
2.6项目占地 27
2.7 项目劳动定员 27
2.8 项目施工进度 28
2.9 项目施工组织 28
2.10 项目主要技术指标 29
3 工程分析 31
3.1工程主要产污环节 31
3.2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 36
3.3施工期污染物核算 37
3.4 运营期污染物核算 44
4 建设项目区域环境概况 53
4.1 自然环境概况 53
4.2 社会环境概况 56
5 环境质量现状 58
5.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58
5.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60
5.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61
5.4 声环境质量现状 62
5.5 生态环境现状 63
6 环境影响分析 65
6.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65
6.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76
7 环境风险分析 94
7.1 疫病事故风险分析 94
7.2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100
8 污染防治措施 101
8.1 施工期环保措施 101
8.2 营运期环保措施 104
8.3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107
9 符合性和合理性分析 112
9.1 产业政策符合性 112
9.2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112
9.3 规划符合性分析 113
10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14
10.1环境保护投资 114
10.2环境效益分析 116
10.3社会效益分析 116
10.4经济效益分析 117
11 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计划 118
11.1 环境管理机构和职责 118
11.2 建设期的环境管理 118
11.3 运行期的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118
11.4 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122
12 评价结论 124
12.1 产业政策符合性结论 124
12.2 选址及规划符合性结论 124
15.3 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124
12.4 施工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24
12.5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26
12.6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 127
12.7 公众参与结论 127
12.8 总结论 127
附件: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审批登记表;
附件2:委托书;
附件3: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投资项目备案证》;
附件4:项目选址联签表;
附件5:项目环境监测报告;
附件6:标准确认函;
附件7:环评公众参与问卷调查表;
附图:
附图1:评价范围示意图;
附图2: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3:周边环境关系及监测点位布置图;
附图4:地理位置图;
附图5:项目区水系图;
附图6: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图;
附图7:水土保持措施布置图;
施甸县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确定的14个连片特困地区中滇西边境山区的56个县份之一,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十二五”以来,尽管全县扶贫开发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因地域、文化、经济等条件制约,全县贫困面依然较广,贫困群体依然较多,贫困程度依然较深。
畜牧业是施甸县的优势产业,目前全县养殖的主要品种有保山本地大耳朵猪、大约克、长白、杜洛克等。目前全县生猪养殖大部分仍然是千家万户零星分散养殖,养殖观念落后,科学养猪水平不高。标准化养殖比例较低,饲养规模普遍较小,品种和产品规格不统一,标准化饲养仍然沿袭传统方式,科学养猪技术难以推广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增收致富能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全省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2016年5月23日全国产业扶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中共施甸县委 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三百”产业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在全县扶贫攻坚工作的历史责任下,施甸县编制完成了《施甸县“十三五”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将规模化生猪养殖作为全县脱贫工程“三百”产业重点任务之一来抓。全方位促进产业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施甸县畜牧兽医局高度重视,实行专人负责制,贯彻落实“三百”产业脱贫工程畜牧工作。
由旺镇人民政府积极响应全县“三百”产业脱贫工程,通过招商引资引进项目建设单位签订扶贫开发协议书,依托区域内生猪产业发展基础条件,结合施甸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生猪意愿情况,通过项目建设单位强大的经济技术实力,将有效带动区域生猪养殖标准化、规模化进程,促进农业生产模式转变、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由过去的“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彻底解决贫群众的资金和技术难题,将产业链条覆盖生猪繁育养殖、饲料加工、生猪屠宰(该项不含在本项目内)及市场销售全过程,以此来推动全县农业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和品牌化发展,加快全县贫困户脱贫步伐,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的目标。
本项目能稳定保山市生猪生产,实施生猪“三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施甸县畜牧“三百”产业脱贫工程 、带动区域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手段;是由旺镇人民政府招商引资项目,项目是在中共施甸县委、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三百”产业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的,县政府已成立了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和负责制定产业发展政策及措施,项目建设具备良好的政策支撑条件。项目的建设对于促进项目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快项目区贫困人口脱贫增收,都将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
施甸县由旺镇“三百产业脱贫工程”万头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施甸县由旺镇坡脚村坪子地,距集镇约6km,229省道、032乡道、039乡道从周边穿过,为项目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交通条件,有利于项目建设材料的运输,有利于养猪场饲料的运输及肥猪的运输销售,有利于职工的出行和生活。项目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99°07′36″,北纬24°53′27″。根据项目可研报告及项目投资备案制,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成年存栏11372头生猪养殖场1个,达设计能力年养殖销售育肥商品猪2万头、出售附属产物(有机肥)3300t。主要建设猪舍、生产辅助用房、粪污处理设施、生物处理池,其中新建育肥舍8820m2,保育舍3780m2,种母猪舍3150m2,种公猪舍630m2,饲料仓库600m2,更衣、淋浴、消毒室240m2,兽医诊疗、化验室200m2,人工授精室153m2,病猪隔离室300m2,生活办公区150m2,员工宿舍300m2;以及排水沟3700m、场区交通场地硬化900m2、场区道路硬化(4m宽)3600m、进场道路(6m宽)200m、排水工程1项、给水工程1项、沼气池(厌氧发酵)10000m3(根据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要求,沼气发电不再本次评价范围内,建设单位另行环评)、生化处理池40000m3、供电工程(250KvA变压器、电缆)1项、绿化11800m2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征占地及建设特征:本项目总征占地面积为4.92hm2,总建筑面积18323m2,主要进行11372头生猪养殖场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应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017年8月,受云南林然畜牧业有限公司委托,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承担了《由旺镇“三百产业脱贫工程”万头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迅速组成项目工作小组,对项目建设地进行了实地踏勘,在调研、收集和核实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公众参与及公示工作,依据环评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导则等,结合现状环境质量监测与调查,在现场调查和收集、分析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完成了《由旺镇“三百产业脱贫工程”万头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查。
项目在建设和生产使用过程中引发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污染等方面。
建设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施工期扬尘和施工机械设备废气、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为减缓对环境的影响,项目采取了一系列环保措施。施工过程采取定期洒水降尘,对易产生粉尘点进行覆盖,减少扬尘产生量;施工废水集中沉淀后回用,场地周边设置截排水沟;合理安排施工期,尽量在白天施工;施工中产生废弃土方全部用于进场道路回填,不外排;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定期清运处置。
运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于猪粪尿散发的恶臭气体,通过空气扩散和喷洒除臭剂等措施,确保排放的恶臭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浓度限值;废水进入沼气池处理,全部回用于周边农地的浇灌,不外排,对堆粪场地面、猪舍地面、安全填埋井进行硬化、防渗处理,避免污染地下水;运营期间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区的猪群噪声、设备运行噪声,对主要产噪生产设备安装隔声、减振措施;项目营运期严格监督及管理,并保证废水沉淀池、贮存池等环保措施落实到位,使废水不外排到地表水体,对项目周边水环境影响小;择好氧堆肥系统将猪粪、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饲料加工过程产生的废弃料一起进行无害化堆肥处置后施用于农田,堆肥成品能到达《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对粪便无害化处置的要求,施用于农田之后对环境及人体健康影响较小;采用消毒+深井填埋的方式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采用专用的防渗漏防腐蚀容器收集医疗固废,定期交给有相关处置资质单位处理。产生的固废经过安全处理后不会对环境及人员健康产生影响。
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本项目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 一、农林类 5、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
项目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经济、合理、可行,在实施了本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大气污染物、废水、固废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回用或得到妥善处置,环境影响小。该项目的建设体现了经济、社会和环境三方面效益的统一,公众支持本项目建设,项目运行后,能带动该地区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就业,促进村民增收,能够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项目只要严格按“三同时”要求,在严格落实本环评及可研报告要求的各项污控措施和对策条件下,项目建设符合我国社会、经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方针,符合评价原则,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其建设是可行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7年1月1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年1月1日;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年12月30日);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
(1)国务院 国发[2005]39号文《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
(3)国家环保部 2015年第3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4)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
(5)国务院发〔1996〕31号文《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问题的若干意见》;
(6)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7)国家安监总局36号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8)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局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文《关于进一步节约工业用水的规定》;
(9)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号《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01年5月);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管理条例》(2005年10月);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0号《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2005年11月);
(13)环发【2012】98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14)《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0]113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15)《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国发[2013]37号),2013年9月10日;
(16)《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2日;
(17)《沼气工程规模分类》(NY/T667-2011)(2011年12月01日);
(18)《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技术规范》(NY/T1222-2006)(2007年02月01日);
(19)《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6548-1996)(1997年02月01日);
(20)《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3]34号);
(21)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云环发[2013]151号《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
(22)云南省政府令第105号《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2001年10月;
(23)云政发〔2007〕8号文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努力开创全省环保工作新局面》工作报告;
(24)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云环发【2014】34号“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的通知”;
(25)《云南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云南省环境保护局2005年10月12日;
(26)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规模标准和备案规定》的通知(云农(牧)字[2008]35号)(2008年7月6日)。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l-2016),2017年1月1日;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2009年4年1日;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1994年4月1日;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2016年1月7日;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2010年4月1日;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2011年9月1日;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1)由旺镇“三百产业脱贫工程”万头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委托书》;
(2)项目投资备案证;
(3)项目选址联签表;
(4)《由旺镇“三百产业脱贫工程”万头生猪养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云南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国水江河(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施甸县由旺镇“三百产业脱贫工程”万头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报告书》;
(6)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依据《由旺镇“三百产业脱贫工程”万头生猪养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它相关资料,结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标准,对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及范围进行分析。本评价旨在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着重分析预测建设项目所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及范围;对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从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运行可靠等方面进行论证;提出尽可能减少环境影响的对策及建议,从政策法规符合性及环境可行性方面对建设项目作出明确结论;为环境管理部门决策及工程设计部门设计提供科学依据,以促进社会经济及环境的协调发展。
环境影响评价突出环境影响的源头预防作用,坚持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评价原则如下:
(1)依法评价 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优化项目建设,服务环境管理;
(2)科学评价 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3)突出重点 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
评价分施工期、运营期两个时期,项目的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发生在施工期和运营期,主要影响在运营期。
不利影响主要为:施工期产生的工程开挖、机械作业及运输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破碎粉尘、恶臭、猪粪、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
有利影响主要为:施工期对区域社会经济产生的正面影响;运营期对项目所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
为识别环境影响,设置环境问题识别矩阵,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及程度列于表1.3-1。
表1.3-1 主要环境影响识别矩阵
工程行为
环境因素
| 施工期
| 运营期
| |||||||||
| 废气
| 废水
| 噪声
| 固体废物
| 生态
| 废气
| 废水
| 噪声
| 固体废物
| 生态
| |
自然
环境
| 地质
地貌
|
|
|
|
| ▲
|
|
|
|
|
|
空气质量
| ▲
|
|
|
| ▲
| ■
|
|
|
|
| |
地表水质
|
| ▲
|
| ▲
| ▲
|
| ■
|
|
|
| |
地下水
|
|
|
|
|
|
| ■
|
| ■
|
| |
植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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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土壤
|
|
|
| ▲
| ▲
|
|
|
|
|
| |
水土流失
|
|
|
| ▲
| ▲
|
|
|
|
|
| |
声环境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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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景观
|
|
|
| ▲
| ▲
|
|
|
| ■
|
| |
自然资源
| 土地资源
|
|
|
| ▲
| ▲
|
|
|
| ■
|
|
社
会
环
境
| 交通运输
|
|
|
|
|
|
|
| ■
|
|
|
区域经济
|
|
|
|
|
|
|
|
| □
| □
| |
居住环境
| ▲
|
| ▲
|
|
| ■
|
|
| ■
| □
|
□/△:长期影响/短期影响;黑/白:不利影响/有利影响;空白:无影响或轻微影响
项目在营运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带菌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 COD、BOD5、SS、NH3-N、TP、粪大肠菌群等。
(2)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养殖过程产生的粪便、病死猪、生活垃圾和医疗废弃物等。
(3)废气:临时堆粪场、猪舍、沼气池挥发的氨、硫化氢等恶臭物质。
(4)噪声:猪群骚动、嚎叫声、场区设备噪声等。
项目评价因子分为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因子和环境影响评价因子,最终筛选结果见表1.3-2。
表1.3-2 项目评价因子
评价项目
| 评价因子
| |
环境空气
| 现状评价
| SO2、PM10、NO2、TSP
|
影响分析
| 恶臭、NH3、H2S
| |
地表水环境
| 现状评价
| pH、COD、BOD5、DO、NH3-N、SS、总磷、总氮、粪大肠菌群数
|
影响分析
| CODcr、BOD5、SS、NH3-N、TP、粪大肠菌群数
| |
地下水环境
| 现状评价
| pH、总硬度、氨氮、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挥发性酚、总磷、高锰酸钾指数
|
影响分析
| CODcr、BOD5、SS、NH3-N、TP、粪大肠菌群数
| |
声环境
| 现状评价
| Leq(A)
|
影响分析
| ||
固体废物
| 影响评价
| 施工期: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
运营期:生活垃圾、猪粪、沼渣、病死猪
|
生态
| 现状评价
| 水土流失、土地利用、植被现状、陆生动植物
|
影响评价
| ||
社会环境
| 现状评价
| 交通运输、就业及生活质量、社会经济
|
影响评价
|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项目区为农村地区,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项目产生的氨和硫化氢对厂区员工及周边居民健康有害,其排放执行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值见表1.4-1:
表1..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mg/m3
标准
| 污染物名称
| 取值时间
| 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 总悬浮颗粒物(TSP)
| 年平均
| 0.20
|
24小时平均
| 0.30
| ||
可吸入颗粒物(PM10)
| 年平均
| 0.07
| |
24小时平均
| 0.15
| ||
可吸入颗粒物(PM2.5)
| 年平均
| 0.035
| |
24小时平均
| 0.075
| ||
二氧化氮(NO2)
| 年平均
| 0.04
| |
24小时平均
| 0.08
| ||
1小时平均
| 0.20
| ||
二氧化硫(SO2)
| 年平均
| 0.06
| |
24小时平均
| 0.15
| ||
1小时平均
| 0.50
| ||
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 氨(NH3)
| 一次最高容许浓度
| 0.2
|
硫化氢(H2S)
| 一次最高容许浓度
| 0.01
|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区地表水为东面的沙沟,沙沟为西沟的支流,西沟最终汇入施甸河,根据《保山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施甸河源头至如怒江段水质类别为IV类,水体主要功能为工业用水、农业用水,沙沟水质保护功能和水质保护级别按照不低于上级干流的原则,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4-2。
表1.4-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序号
| 项目
| Ⅳ类标准值(mg/L)
|
1
| pH
| 6-9(无量纲)
|
2
| 溶解氧≥
| 3
|
3
| COD≤
| 30
|
4
| BOD5≤
| 6
|
5
| 氨氮≤
| 1.5
|
6
| 总磷≤
| 0.3
|
7
| 总氮≤
| 1.5
|
8
| 挥发酚≤
| 0.01
|
9
| 石油类≤
| 0. 5
|
10
| 粪大肠菌群(个/L)
| 20000
|
11
| 高锰酸盐指数≤
| 10
|
3、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区声环境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4-3。
表1.4-3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
类型
| 标准限值(单位: dB(A))
| |
2类
| 昼间
| 夜间
|
60
| 50
|
4、地下水
项目区域地下水执行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4-4。
表1.4-4 地下水质量标准
序号
| 项目
| Ⅲ类标准值(mg/L)
|
1
| pH
| 6.5~8.5(无量纲)
|
2
| 高锰酸盐指数≤
| 3.0
|
3
| 硝酸盐≤
| 20
|
4
| 氯化物≤
| 250
|
5
| 亚硝酸盐≤
| 0.02
|
6
| 挥发酚≤
| 0.002
|
7
| 总大肠菌群≤
| 3.0
|
8
| 总硬度≤
| 450
|
9
| 溶解性总固体≤
| 1000
|
10
| 氨氮≤
| 0.2
|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施工期
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无组织颗粒物周界外最高浓度≤1.0mg/m3。
表1.4-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
| 监控点
| 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 依据
|
颗粒物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 1.0mg/m3
| GB16297-1996
|
(2)运营期
①恶臭污染物的排放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养殖区大气污染因子NH3和H2S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标准值见表1.4-6和1.4-7。
表1.4-6 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控制项目
| 标准值(mg/m3)
| 标准
|
NH3
| 1.5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H2S
| 0.06
| |
臭气浓度(无量纲)
| 70
|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
表1.4-7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序号
| 控制项目
| 单位
| 新扩改建
|
1
| H2S
| mg/m3
| 0.06
|
2
| NH3
| mg/m3
| 1.5
|
3
| 臭气浓度
| 无量纲
| 20
|
②食堂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2小型标准,标准值见表1.4-8。
表1.4-8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规模
| 中型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 2.0
|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 60
|
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施工中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及暴雨径流。施工人员到临时旱厕如厕,施工废水及暴雨径流通过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中过程中、场地内施工场地喷洒,无外排。
运营期本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收集后的废水经进入沼气池进行厌氧发酵处理,处理达标后用于周围农田灌溉。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的灌溉使用标准,标准详见下表。
表1.4-9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mg/L)
序号
| 项目类别
| 作物种类
|
旱作
| ||
1
|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 100
|
2
| 化学需氧量/(mg/L)≤
| 200
|
3
| 悬浮物/(mg/L)≤
| 100
|
4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 8
|
5
| 水温/℃≤
| 25
|
6
| pH
| 5.5~8.5
|
7
| 全盐量/(mg/L)≤
| 1000c(非盐碱土地区),2000c(盐碱土地区)
|
8
| 氯化物/(mg/L)≤
| 350
|
9
| 硫化物/(mg/L)≤
| 1
|
10
| 总汞/(mg/L)≤
| 0.001
|
1l
| 镉/(mg/L)≤
| 0.01
|
12
| 总砷/(mg/L)≤
| 0.1
|
13
| 铬(六价)/(mg/L)≤
| 0.1
|
14
| 铅/(mg/L)≤
| 0.2
|
15
| 粪大肠菌群数/(个/100mL)≤
| 4000
|
16
| 蛔虫卵数/(个/L)≤
| 2
|
3、噪声排放标准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表1.4-10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昼间
| 夜间
|
70
| 55
|
(2)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4-11。
表1.4-11 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 时段
| |
昼间
| 夜间
| |
2类
| 60
| 50
|
4、固废排放标准
(1)废渣执行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标准值见表1.4-12。
表1.4-12 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
项目
| 蛔虫卵
| 粪大肠菌群数
|
标准
| 死亡率≥95%
| ≤105个/kg;
|
(2)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的规定,选择NH3、H2S 和粉尘3种主要污染物,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定义为:
Pi=Ci/C0i*100%
式中:Pi— 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 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 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Coi— 一般选用GB3095中1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要求,采用SCREEN3估算模式进行估算,估算结果统计见表1.5-1。
表1.5-1 项目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统计一览表
污染物来源
| 评价因子
| 最大落地浓度C(mg/m3)
| 占标率P(%)
| 距离
|
养殖区
| NH3
| 0.0083
| 4.17
| 310
|
H2S
| 0.0009
| 8.63
| 310
|
根据估算分析,项目各污染物占标率均未超过10%。根据表1.5-2,可确定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
表1.5-2 大气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等级
|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
一级
| Pmax≥80%,且D10%≥5 km
|
二级
| 其他
|
三级
| Pmax<10% 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
|
项目大气评价范围为以项目养殖区为中心点,直径5km的圆形区域。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判据见表1.5-3。
表1.5-3 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判据
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m3/d
| 建设项目污水水质复杂程度
| 三级
| |
地面水域规模(大小规模)
| 地面水水质要求(水质类别)
| ||
<1000
≥200
| 复杂
| 大、中
| Ⅰ~Ⅳ
|
小
| Ⅰ~Ⅴ
| ||
中等
| 大、中
| Ⅰ~Ⅳ
| |
小
| Ⅰ~Ⅴ
| ||
简单
| 中、小
| Ⅰ~Ⅳ
|
本项目无废水外排。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的规定,项目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不设等级,仅作一般评价。
项目地表水的评价范围为沙沟入口至下游2000m。
本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2类地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规定,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但考虑到噪声主要来自于设备噪声、养殖区机械噪声及猪的嚎叫声,无源强特别大的噪声源,且周边敏感点距离距离项目区超过600m(且有山坡相隔),项目噪声在环境敏感点处的噪声级增量小于2dB(A),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的降级要求,本次评价声环境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
评价范围: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确定为养殖区厂界外200m的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建设项目属于B“农、林、牧、渔、海洋”14“畜禽养殖、养殖小区”(报告书),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Ⅲ类,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详见下表。
表1.5-4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一览表
项目类别
环境敏感程度
| Ⅰ类项目
| Ⅱ类项目
| Ⅲ类项目
|
敏感
| 一
| 一
| 一
|
较敏感
| 一
| 二
| 三
|
不敏感
| 二
| 三
| 三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次确定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
地下水的评价范围为项目区所在水文地质单元。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92hm2,项目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为一般区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中关于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规定。确定项目生态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确定为:厂区周边200m范围。
表1.5-5 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
| 工程占地(水域)范围
| ||
面积≥20km2或长度≥100km
| 面积≥2km2 ~20km2
或长度50km~100km
| 面积≤2km2或长度≤50km
| |
特殊生态敏感区
| 一级
| 一级
| 一级
|
重要生态敏感区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一般区域
| 二级
| 三级
| 三级
|
依据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对猪粪的处理及环境影响进行重点分析。
1、环境空气
关心点为厂址附近的居民区,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为:评价区和关心点环境空气质量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类区要求。
2、地表水
地表水为项目区东面的沙沟,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按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域功能要求。
3、厂界噪声
厂界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值的要求。关心点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4、生态环境
生态保护主要为周围动植物、水土流失等,项目占地范围及项目场界外延200m范围。
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6-1,项目周边状况示意图详见附图。
表1.6-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因子
| 保护目标
| 方位(相对养殖区)
| 距离(m)
| 人口
| 保护级别
|
大
气
环
境
| 沙沟村
| 东南
| 800
| 约200人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
下源珠
| 1900
| 约1000人
| |||
坡脚村
| 西南
| 600
| 约230人
| ||
尹家村
| 1800
| 约100人
| |||
滥坝
| 1000
| 约500人
| |||
黄家店
| 2300
| 约160人
| |||
寸家村
| 南侧
| 1400
| 约120人
| ||
中源珠
| 2100
| 约800人
| |||
地表水
| 沙沟
| 东
| 400
| /
|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
|
生态环境
| 植被
| 厂区周边200m范围
| 植被
|
评价时段分为施工期和营运期,以运营期作为重点评价时段。
根据项目建设性质及建设内容,项目评价内容涉及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处置、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本环境影响评价主要针对项目畜牧养殖区进行环境影响分析。通过对拟建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的调查和评价,根据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对拟建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污染源、污染因子、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方式分析,预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及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质量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而提出减轻污染的对策措施。
根据工程性质及项目区周围的环境特点,环境影响评价重点为:项目建设期废水、固体废弃物及生态环境的环境影响;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及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如附图1.8-1所示。
附图1.8-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项目名称:由旺镇“三百产业脱贫工程”万头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由旺镇坡脚村坪子地;
项目建设单位:云南林然畜牧业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4916万元;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成年存栏11372头生猪养殖场1个,达设计能力年养殖销售育肥商品猪2万头、出售附属产物(有机肥)3300t。主要建设猪舍、生产辅助用房、粪污处理设施、生物处理池,其中新建育肥舍8820m2,保育舍3780m2,种母猪舍3150m2,种公猪舍630m2,饲料仓库600m2,更衣、淋浴、消毒室240m2,兽医诊疗、化验室200m2,人工授精室153m2,病猪隔离室300m2,生活办公区150m2,员工宿舍300m2;以及排水沟3700m、场区交通场地硬化900m2、场区道路硬化(4m宽)3600m、进场道路(6m宽)200m、排水工程1项、给水工程1项、沼气池(厌氧发酵)10000m3、生化处理池40000m3、供电工程(250KvA变压器、电缆)1项、绿化11800m2等配套设施建设。
(1)养殖区
根据项目可研及备案证,项目养殖区规划设计常年存栏生猪11372头,出栏肥猪20000头,本项目商品猪主要供应保山市。
(2)饲料车间
饲料车间主要加工青饲料,建设完成后加工规模为7150.1吨,饲料全部供养殖场使用。
(3)沼气工程
根据项目可研,项目设置一个沼气池(厌氧发酵)10000立方米,用于处理养殖区产生的尿液等,沼气发电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另行环评)。
(4)有机肥
采用好氧堆肥(生化处理池)对产生的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置后用作农肥施用于农田,年产3300吨有机肥料。
好氧堆肥因温度较高又称为高温堆肥。高温好氧堆肥按原料发酵所处状态可分为发酵仓式堆肥和无发酵仓式堆肥,发酵仓式较无发酵仓式堆肥快。无发酵仓式好氧堆肥系统又分为露天条垛式翻堆供氧堆肥法和固定堆强制通风堆肥法两种。由于项目产生的猪粪便较多,而作为农肥大量使用具有季节性,且采用发酵仓式堆肥对场地、管理要求较高,后期运行成本也较高,采用无发酵仓式堆肥即可。由于粪便堆肥量较大,翻堆式堆肥对场地面积要求较大,翻堆式也易引起臭气的散发,项目拟将堆肥场地设在生化处理池内,池壁采用混凝土浇灌。
项目建设总体分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三大主要功能区块,主体工程分为产仔区、怀孕待产区、保育区、育肥及待售区、病猪隔离区等。公用工程为供水、供电等设施,环保工程主要是粪污处理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见表2.3-1。
表2.3-1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分类
| 项目名称
| 数量及规模
| 备注
|
主体工程
| 育肥舍
| 8820m2,共14栋,45米×14米/栋
| 钢架结构
|
保育舍
| 3780m2,共6栋,45米×14米/栋
| ||
种母猪舍
| 3150m2,共5栋,45米×14米/栋
| ||
种公猪舍
| 630m2,共1栋,45米×14米/栋
| ||
饲料仓库
| 600m2,共1栋,40米×15米/栋
| ||
配套工程
| 兽医诊疗、化验室
| 1栋,面积200㎡
| 钢架结构
|
人工受精室
| 1栋,153m2
| ||
病猪隔离室
| 1栋,面积300㎡
| ||
辅助工程
| 更衣、淋浴、消毒室
| 1栋,面积240㎡
| 钢架结构
|
生活办公区
| 1层,面积150㎡
| ||
职工宿舍
| 1栋,面积300㎡
| ||
食堂
| 1间,面积300㎡
| ||
厕所
| 1间,面积100㎡
| ||
给水
| 供水由沙沟一组开口引接,水管设计采用PP—R供水管及其配件,热熔连接。
|
| |
排水
| 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
|
| |
电力工程
| 供电电源项目直接接引沙沟一组原有供电线路,所有配电线路均采用铜芯导线,穿钢管或PVC管沿现浇柱、梁、墙内暗设,并采用节能灯具照明,且在便于操作维护的地方装设电源开关和保护电器。
|
| |
通讯
| 安装程控电话及网络系统
|
| |
环保工程
| 污水处理系统
| 1套,UASB厌氧处理工艺
| 环评推荐采用工艺,具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
|
生化处理池、堆肥
| 面积20亩(13332m2),年产有机肥3300t
| 在施甸县内进行销售
| |
沼气池
| 1个,10000m3
| 根据建设单位的实际情况,沼气发电另外立项,要求另行环评,沼气发电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 |
安全填埋井
| 2个
|
| |
景观绿化工程
| 道路边坡、场区空地等的绿化,绿化面积总计5000m2
|
|
新建育肥舍8820平方米(钢架结构,共14栋,45米×14米/栋),保育舍3780平方米(钢架结构,共6栋,45米×14米/栋),种母猪舍3150平方米(钢架结构,共5栋,45米×14米/栋),种公猪舍630平方米(钢架结构,共1栋,45米×14米),饲料仓库600平方米(钢架结构,共1栋,40米×15米),均为单层排架结构,采用三角桁架加双层保温复合板屋面,维护墙体采用免烧砖砌筑,按柱分跨适当布置门和采光通风窗,外墙采用白色涂料涂刷墙面,内墙采用水泥砂浆刮白,地面按不同阶段养殖采用架空地面或普通水泥地面加弹性待产地垫。
兽医诊疗、化验室200平方米(钢架结构,共1栋,20米×10米),人工授精室153平方米(钢架结构,共1栋,15米×10.2米),病猪隔离室300平方米(钢架结构,共1栋,20米×15米)。
一、办公生活区
更衣、淋浴、消毒室240平方米(钢架结构,共1栋,20米×12米),生活办公区150平方米(一层、砖混结构,共1栋,15米×10米),员工宿舍300平方米(一层、砖混结构,共1栋,20米×15米)。
二、给排水工程
1、给水系统
(1)室外给水
项目供水由沙沟一组开口引接,水电条件便利,水管设计采用PP—R供水管及其配件,热熔连接。
(2)室内给水
室内给水分别从每栋圈舍两端的室外干管引入,为了保证用水安全,室内给水主要采用猪用水嘴,根据圈舍室内布置,每个分格设1~2个水嘴。每栋圈舍入水口处设置闸阀,便于检修。
2、排水系统设计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屋面雨水由雨落管排入建筑四周雨水沟,再汇入场内雨水管网,室外道路场地雨水经雨水口收集后汇入场内雨水管网,最后排入周围雨水沟。
猪舍粪便采用干清粪工艺,每天定时清掏进行挤压脱水,定时冲洗圈舍。圈舍污水和猪尿通过圈舍内排污沟排入室外污水沟(管)网,最终汇入沼气装置。
三、供电工程
供电电源项目直接接引沙沟一组原有供电线路,所有配电线路均采用铜芯导线,穿钢管或PVC管沿现浇柱、梁、墙内暗设,并采用节能灯具照明,且在便于操作维护的地方装设电源开关和保护电器。
本项目属于清洁养殖项目,本项目配套建有有机肥加工车间、沼气池(沼气发电不在本次评价范围,本次环评要求另行环评)、安全填埋井、污水处理系统和绿化等环保工程。
1、沼气池
在厂区东侧设置一个沼气池(厌氧发酵)10000m3,产生的沼气用于发电,根据项目建设单位的实际情况,沼气发电单独立项,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另行环评,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2、有机肥
年产3300吨有机肥料(在生物处理池内进行堆肥),可处理养殖区猪粪、生活垃圾中的有机废物、饲料残渣、沼气工程产生的沼渣。
3、动物化尸池(安全填埋井)
根据《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3]34号)的相关要求,项目在养殖区东侧设置两座安全填埋井,为混凝土结构,标准有效容积40m3,圆筒状、内部直径2.5m,深4m,底部不浇筑水泥底板,在底部周围用钢筋水泥混凝土浇筑环形梁。在每次投入畜禽尸体后,用氯制剂(如消特灵、消毒威等),按1:200~500比例稀释,以体重的8%投放稀释液,或以体重的0.5%干剂撒布。尸体堆积于池内,当堆至距池口1.5m处时,再用另一个池,此池封闭发酵,夏季不少于2个月,冬季不少于3个月。待动物化尸池内的动物尸体完全分解后,应当对残留物进行清理,清理出的残留物按相关要求进行掩埋处理,动物化尸池进行彻底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
4、污水处理系统
项目沼气工程产生的沼液通过项目建设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后用于周围农田浇灌。本次环评给出推荐方案,具体污水处理工艺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
5、绿化
项目养殖区总绿化面积为5000m2;
本项目主要生产活动是养殖,其设备相对简单,主要包括养猪设备、控温设备、化验、防疫及消毒设备、饲料加工设备、有机肥加工设备等。
表2.4-1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1
| 产床
| 套
| 245
|
2
| 限位栏
| 个
| 500
|
3
| 保育床
| 套
| 245
|
4
| 自动上料喂料机
| 台
| 10
|
5
| 猪舍刮粪机
| 套
| 72
|
6
| 消毒设施设备
| 套
| 2
|
7
| 兽医器械
| 套
| 2
|
8
| 监控设备
| 套
| 1
|
9
| 办公设备
| 台
| 6
|
10
| 生活设备
| 套
| 6
|
11
| 猪粪固液分离机
| 套
| 4
|
12
| 空气压缩机
| 套
| 2
|
13
| 爆氧设备
| 套
| 1
|
14
| 其他附属设备
| 套
| 20
|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92hm2,共分为建构筑物区、场内道路及广场区、进场道路区及景观绿化区4个分区。建构筑物区在总体平面布局上,办公生活区建在饲养生产区上风头,粪污处理区建在场区最下风头。饲养生产区、办公生活区、粪污处理区以场内隔离围墙及场界绿化带隔离,隔离距离10m;饲养生产区内料道、粪道分开,饲养生产区从上至下各类猪舍排列依次为:公猪舍(含后备公猪舍)、后备母猪舍、空怀妊娠母猪舍、哺乳母猪舍、保育猪舍、生长育肥猪舍。育肥猪舍应靠近场区大门,以便于出栏。兽医诊疗、化验室及病猪隔离舍在饲养生产区的最下风向低处。饲料加工调制间在种猪舍与肥猪舍之间。进场道路位于最西侧,主要连接对外交通;场内道路连接进场道路,终点接已有乡村道路;绿化区主要遍布整个项目区,主要为改善项目区环境。
项目区呈不规则多边形布置,项目各建构筑物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分区布设,本项目建设大致分9台。项目区原始地面标高为1517.34~1545.68m,相对高差约28.34m,区内分台由西向东延伸,设计标高依次递减为:办公生活区(设计标高为1540m)、生产辅助区(设计标高为1538m)、种公猪区(设计标高为1534m)、种母猪区(设计标高为1532m)、保育区(设计标高为1531m)、育肥区(设计标高为1528m)、粪污处理区(设计标高为1524m)、沼气发电区(设计标高为1522m)、生物处理区(设计标高为1520m),主体工程对挖填方边坡已布设挡土墙。
进场道路区:新建进场道路与乡村道路相接,新建进场道路已开挖为主,坡度在10%以内,原地面标高为1545.68~1538.94m。场内道路则沿建构筑物区依地形修建,坡度在10%以内。
项目区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
根据项目水土保持报告,本工程总占地面积4.92hm2。其中建构筑物区占地面积1.83hm2,场内道路及广场区占地面积1.79hm2,进场道路区占地面积0.80hm2,景观绿化区占地面积0.50hm2。本次项目建设占地类型为梯坪地4.12hm2,草地0.80hm2,详见表2.6-1。
表2.6-1 项目区占地类型统计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占地面积(hm2)
| 工程占用土地类型及面积(hm2)
| ||
梯坪地
| 草地
| ||||
1
| 建构筑物区
| 办公生活区
| 0.04
| 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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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舍区
| 1.42
| 1.42
|
| ||
辅助设施区
| 0.37
| 0.37
|
| ||
2
| 场内道路及广场区
| 1.79
| 1.79
|
| |
3
| 进场道路区
| 0.12
|
| 0.12
| |
4
| 景观绿化区
| 0.50
| 0.50
| 0.68
| |
合计
| 4.92
| 4.12
| 0.80
|
项目运营制度为全年在岗365天,采用1班8小时工作制,本项目劳动定员35人,其中:场长1人;副场长(技术、销售副场长各1人)2人;配种员2人;配种妊娠舍5人;分娩舍5人;保育舍3人;肥育舍10人;统计员1人;兽医3人;修理辅助工2人;门卫1人。
根据主体工程设计资料,本工程建设期6个月,即2017年3月~2017年8月。具体进展情况见表2.8-1。
表2.8-1 工程实施进度计划表
时间
项目
| 2017年
|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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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平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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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筑物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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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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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及供电、通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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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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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绿化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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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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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由云南林然畜牧业有限公司负责组织管理,工程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监理单位。工程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尽量避开雨天施工。
一、施工材料及来源
本工程不设砂料场和土料场,在施工期间所需材料主要包括混凝土、水泥、钢材、砖块及砂石料等,砂石料可在项目区北侧的酸耙山采砂厂进行购买,直线距离约2.0km。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由酸耙山采砂厂负责,并在合同中注明,到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所需的其他材料由建设单位自行购买。
二、施工条件
(1)施工用电供应
本次项目建设用电主要包括:生产区照明、简仪设备用电及生活区普通照明用电。项目建设供电主要由坡脚村引进10kV线路距离约为1000m,能够满足本项目后期用电需求;架电线路以栽种电杆为主,对地表扰动较小、影响较小,因此该线路工程不再单独分区。
(2)施工用水供应
施工期考虑铺设取水管道,沿道路一侧,地面敷设接入项目区;项目建设后用水来源主要为自来水,由坡脚村接入,地面敷设接入项目区,不扰动地表,因此,该供水工程不再单独分区。
(3)施工期排水
施工期本方案新增排水沟,地面水经汇集后由沉砂池沉淀后排至周边自然沟箐。
(4)施工通讯
本工程无线通讯信号全覆盖,可满足通讯需求。
(5)施工交通运输
项目区位于施甸县由旺镇坡脚村坪子地,与坡脚村直线距离约1000m,目前,项目区周边乡村道路及乡道较多,交通较为便利。为了工程更加便利出行,主体工程布设了一条长200m,宽6.0m的进场道路与项目区西侧的039乡道相连接。
(6)临时施工营场地场地布置
临时施工营场地布设于场内道路及广场区的硬化区内,位于建构筑物区(办公生活区)东侧操场,施工场地以及施工营地全部在工程区规划用地内,占地面积400m2,面积计入场内道路及广场区硬化面积内,不重复计入。不用单独设置施工营地。本项目单体建筑较小且建筑等级较低,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单体建筑的施工,施工场地占用较小,施工场地只需临时布置于建筑物间的空地即可满足施工要求,大型机械停放场等施工场地布置于硬化区域较大的区域。
根据项目可研,主要技术指标详见表2.10-1:
表2.10-1 主要技术指标表
序号
| 项目分类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用地指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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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总占地面积
| 平方米
| 48635.8
| 合72.95亩
|
1.2
| 建筑占地面积
| 平方米
| 18323.0
| 含构筑物
|
1.3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18323.0
| 含构筑物
|
1.4
| 场区绿化面积
| 平方米
| 5000.0
|
|
1.5
| 场区绿化率
| %
| 10.3%
|
|
2
| 规模指标
|
|
|
|
2.1
| 生猪存栏规模
| 头
| 11372
|
|
2.1
| 年出栏商品肥猪
| 头
| 20000
|
|
3
| 扶贫效益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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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直接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
| 户
| 500
|
|
3.2
| 直接带动贫困人口
| 人
| 1911
|
|
3.3
| 直接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
| 元
| 11000
| 人均2878元
|
3.4
| 间接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
| 元
| 9600
| 人均2400元
|
项目主要建设养殖圈舍、污水处理设施、沼气工程及供水、供电等相关附属工程,需对原有土地进行挖填和平整,施工产生的污染主要是扬尘、施工固废、噪声和废水,营运期常年稳定生猪存栏11372头,污染主要来自于猪粪尿及其散发的臭味,员工生活办公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垃圾,对环境将产生一定的污染。
在土石方及基础施工阶段以机械施工为主,人力施工为辅,主要使用挖掘机、运输货车等;在路面工程及房屋建筑施工阶段主要使用搅拌机、混凝土捣震器等;在装修阶段主要使用切割机、电焊机、角向磨光机钻等。
由于施工场地距离周边村寨较近,施工人员为周围居民,不在场地食宿,施工场地设置旱厕,清掏后用于农地的施肥。因此,施工期环境污染问题主要是:施工场地及车辆运输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废气、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噪声、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人员清洁废水、生活垃圾、施工固废。这些污染几乎发生于整个施工过程,但不同污染因子在不同施工阶段污染强度不同,项目施工工艺流程及其主要产污环节见图3.1-1。
图3.1-1 施工期施工流程及主要产污环节
一、饲料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项目养殖区饲料加工车间主要对青饲料(牧草、青饲作物、水生植物、菜叶瓜藤类、非淀粉质根茎瓜类等)进行加工,干饲料则由建设单位自购运至项目仓库储存备用。养殖区青饲料运至饲料加工车间,通过粉碎机进行粉碎后,根据饲料要求加入相应的配料,进行混合后输送至猪舍进行饲喂。项目饲料加工工艺流程产污节点图如下图:
附图3.1-2 饲料生产工艺流程产污节点图
二、生猪养殖工艺
养殖的种猪为LY母猪、杜洛克公猪,饲养、育肥优质DLY商品肥猪,完成从种猪选择,母猪受孕、妊娠、分娩,仔猪断奶、保育,育肥等环节的内容,实现自繁自的饲养模式。
1、养殖技术方案
通过引进LY母猪、杜洛克公猪,生产优质DLY洋三元商品仔猪并育肥销售,同时收购周边农户饲养的肥猪。
2、养殖规模
公司养殖生猪按连续、均衡的工艺流程。达设计能力年能繁母猪规模达1200头,144头后备母猪,48头种公猪、8头种后备公猪,能繁母猪受孕率按95%计,年产2胎,平均每窝产仔猪10头,断奶仔猪成活率按95%,折合后年存栏生猪11372头,年出栏2批肥猪,年出栏肥猪规模20000头。
3、猪群周转流程
猪群周转采用全进全出制,种猪每年按25%进行淘汰,每年引进纯种杜洛克种公猪3头;引进种母猪150头。后备公猪和后备母猪的饲养期为117天。母猪配种妊娠期为126天,分娩前4—7天移往分娩哺乳舍,仔猪哺乳期为28天,断奶母猪转入空怀妊娠母猪舍,由断奶到再发情按5—7天;仔猪转入保育舍,饲养期为42天,体重达15kg,选育种猪、去势仔猪,然后转入生长育肥舍。育肥猪体重达95—100kg,日龄170天以下。猪群转移中间相隔5天,时间段以供猪舍清洗、消毒之用。
4、生猪养殖技术
(1)种公猪养殖技术:以每头日喂2.0—2.5kg,饲料以湿料为主,日喂3次。饲养标准为每公斤配合饲料消化能为12.9兆焦耳,粗蛋白质17%左右。每月对种公猪进行精液质量检查1次,即检查精子的密度和活力。实施人工授精和本交配种两种方法,配种器材消毒干净后都入干燥箱,以备使用。新种公猪初配月龄7个半月至8月龄左右,体重120kg以上,每周配1次,青年公猪每周配3次,成年公猪每周配4—5次。种公猪最适宜的饲养温度为20℃左右,冬季猪舍要防寒保暖,夏季要防暑降温。加强种公猪四肢病的预防。
(2)妊娠母猪养殖技术:妊娠前期采用限制喂方式,冬季2.2kg左右,夏季2kg左右,保持中等体质,妊娠后期应增加饲喂量,冬季2.5—3kg,夏季2.3—2.5kg。禁止发霉、变质、冰冻,带有毒性和强烈刺激性饲料,妊娠后期进入单栏饲养(母猪分娩舍),避免互相打架和践踏,发生流产。猪舍和猪体保持清洁卫生,分娩前应将产房彻底消毒。
(3)猪分娩技术:产前检查母猪有无分娩迹象,发现有临产征兆母猪,用0.1%的新洁尔灭液洗净母猪的阴户和乳房。在高温季节,母猪容易发生产后综合症,要求产前一周的母猪投注适量的鱼肝油。发现母猪有难产迹象时给予人工助产。助产前用肥皂消毒水洗干净母猪的阴户和后臀。助产员应消毒双手涂上润滑剂,五指并拢缓慢深入阴道,手深入不必超过骨盆。抓紧小猪慢慢拉出,注意在母猪每次用力时顺势拉出。小猪出来后发现假死应及时救助,没有呼吸但心脏还在跳动的仔猪,可以提起后腿,轻轻拍打两侧肋骨以刺激其呼吸,直至仔猪发出咳嗽声。仔猪出生后首先用干净柔软的毛巾擦干净口腔和鼻腔的粘液,然后擦干全身。先把脐带中的血液向仔猪腹部挤压,在距仔猪腹部8—10厘米处用手扭断,涂上碘酒,用线结扎。把母猪后躯擦拭干净,取走胎衣。为预防母猪发生乳房炎,肌肉注射80—160万单位青霉素。母猪产后可以喂给淡盐水,产后1—2天要保持环境安静,让母猪充分休息。
(4)哺乳母猪的养殖技术:分娩后的哺乳母猪2—3天内,应给予稀料,饲料不能喂得过多,应逐渐增加,每天0.5—1kg,分3—4次喂给;5—7天可达到饲养标准规定量。日喂4次,断奶当天不喂料,断奶后2—3天内恢复日喂量3kg左右。哺乳母猪舍内要保持良好的环境条件,粪便及时清扫,栏舍要干燥清洁,并经常用消毒液进行拖擦地面,舍内温度尽力控制在20—25℃,夏季舍温控制在33℃以下。为减少夏季母猪便秘,可在饲料中加入0.75%泻盐;保证供给清洁的水,最好在产房安装自动供水装置。
(5)哺乳仔猪的养殖技术:从仔猪出生至6日龄内应吃好初乳。从7日龄的仔猪开始调教补料,饲料要易消化,少量多餐,每天4次。出生后3天开始补清洁的水,2—4天必须补铁,每天肌注100—150毫克铁制剂,或在1000kg中拌入200—300g硫酸亚铁。给一日龄仔猪断脐、剪牙、断尾、打耳号及严格消毒工作。保温室的室温控制在30—32℃之间(1—3日龄),4—7日龄控制在28—30℃。仔猪7—10日龄时开始诱食,实行一次性断奶,并栏时将相邻的两窝猪并在一起。断奶时先赶走母猪,让仔猪在原圈饲养5—7天,然后用车运到保育舍。
(6)仔猪的养殖技术:继续仔猪饲喂乳猪料到55日龄时,逐步转为饲喂小猪料。首先做好接收断奶仔猪的转栏工作,进行分栏,刚转入新栏时,撒饲料于地板上让其自由采食,对个别弱小的仔猪可移至小栏饲养,并予以继续保温,其次注意刚转入的仔猪栏一周内尽量不要冲洗,保持干燥,训练好仔猪定点排泄粪便。冬春季要加强保温,及时清扫粪便,做好预防工作,减少仔猪腹泻,驱除体内外寄生虫。
(7)育肥猪的养殖技术:按日龄、体重划分为小猪(15—20kg)、中猪(30—60kg)、大猪(60—90kg)三个生产阶段。不同阶段肥育猪的营养水平为:消化能(兆焦耳)为小猪12.55、中猪12.34、大猪12.34。粗蛋白质为小猪18%、中猪16%、大猪15%。日喂量:2—3公斤。饲养密度:小猪为0.6平方米,中猪为0.8—1.0平方米,大猪为1.4 平方米。夏季气温较高,温度大,可以降低饲养密度。观察整体猪舍的猪群活动,将所有猪只赶起,若不肯站立,要查看它的肢蹄,若不肯采食,要特别注意。每次转群后必须将栏舍、食槽清洗干净,并经消毒后方可转入下一批猪。以整栏猪为基础,视大小、强弱作适当调整,合群后投放少量饲料或喷洒消毒药水。每月喷洒一次驱除体外寄生虫药,在猪转入并稳定后进行一次体内驱虫。推广牧草喂猪,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低于50公斤以下的猪只不适合喂牧草,在饲料配方不变、饲养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肉猪大约每天可用0.5—0.8斤的打桨牧草,直到出栏。适时出栏,饲养到90—100公斤或165—170天出栏。
(8)疫病防治
①加强饲养管理和兽医卫生工作。建立健全符合养猪场卫生标准的饲养管理制度,增强家畜机体的抵抗能力,定期进行消毒、杀虫、灭鼠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工作。
②制定免疫程序,按免疫程序搞好各类型猪只的免疫工作,重点进行猪口蹄病、猪蓝耳病、猪瘟、猪肺疫、仔猪副伤寒、细小病毒、伪狂犬病、猪喘气病免疫注射。育肥猪和空怀母猪每年春秋两季各进行一次口蹄疫灭活苗免疫。
③加强兽医监督工作,基础母猪、种猪引进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进行逐级申报、严格检疫、隔离观察,以防疫病输入。
④定期检疫,对健康的种猪每天进行观察,对新购进的种猪要进行隔离检疫,观察20天,确认无病后方可混群。
⑤驱虫保健:定期用高效、低毒、广谱驱虫药驱除体内外寄生虫。对断奶仔猪、母猪和育肥架子猪要及时驱虫保健,杀灭体内外寄生虫。
⑥卫生管理:坚持“预防为主、治疗为辅,防重于治”的方针,搞好疫病防治。搞好猪场消毒隔离,一般不接待参观,工人进出要严格消毒。猪舍门口设消毒池,定期对猪舍及周围进行环境消毒,搞好猪粪尿及污水的处理,注意灭蝇、灭蚊虫。每月进行大消毒两次,保持环境卫生和饮水清洁,勤观察,发现有猪只生病及时隔离治疗。
⑦常见病防治:做到精心观察,发现猪只出现异常反应及时安排住场兽医进行诊疗,搞好常见病的防治,减少损失,防疫用疫苗、治疗用药品和消毒用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
⑧档案要求:按兽医主管部门要求建立养殖档案,规模养殖,记录用料量、用药量、防疫、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各项生产记录。记录档案保存应不少于两年。
三、产污环节
通过对项目生产工艺的分析和类比调查,其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来源主要是猪尿、猪粪和地面的冲洗废水,猪粪、猪尿散发的恶臭气体以及猪粪、废饲料等废弃物;饲料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等。除上述污染物外,员工生活区还产生日常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油烟等。营运期具体产污环节见下图:
图3.1-3 项目生猪养殖产污环节图
项目建成后,其正常营运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消耗包括饲料,疫苗、兽药及配种消耗、水电消耗等,其供应及运输情况分述于后。
根据项目可研,本项目的饲料消耗总量如下表所示。
表3.2-1 饲料消耗总量一览表(单位:t/a)
序号
| 分类
| 数量(t)
| 来源
|
1
| 育肥猪
| 5362.6
| 外购
|
2
| 种母猪和种公猪
| 1124.2
| |
3
| 水
| 31900
| 蓄水池
|
4
| 电
| 13.53万
| /
|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每头猪排粪2kg/d计,排尿3.3kg/d计,生猪存栏量11372头。项目的物料平衡,具体见附图3.2-1。
图3.2-1 物料平衡示意图 单位:t/a
疫苗及兽药是确保项目正常生产所必须的原材料,所需数量虽然不大,但必须具备,由建设方自行购买。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占用土地为坡耕地,需对土地进行开挖和平整,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场地平整及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产生的废气。
①粉尘
施工过程中粉尘主要来自于未施工裸露用地风力扬尘,土石方和建筑材料运输所产生的动力扬尘,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等,全部属无组织排放,排放量与施工强度、当地气象条件密切相关。
根据有关调查显示,施工期扬尘主要是由运输车辆行驶产生。根据交通部公路研究所对施工现场车辆扬尘监测结果:下风向150m处扬尘瞬时浓度达3.49mg/m3,超过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中1小时平均值的3.9倍。项目运输车辆运输产尘对施工道路两侧影响较大。
A、土方开挖产生的扬尘
本项目总开挖土方量48736m3(含表土剥离量100m3),项目开挖土方量和回填土方量可以达到平衡,不产生弃渣,在土方开挖和回填的过程,会产生大面积的地表裸露,从而导致一定量的扬尘产生。
B、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
为避免后期绿化覆土外购土料,项目在养殖区未建区域对部分土方进行集中堆放,用于后期绿化覆土。土方为露天堆放,部分施工点表层土壤需人工开挖、堆放,在气候干燥又有风的情况下,会产生扬尘,减少露天堆放和保证一定的含水率及减少裸露地面是减少风力起尘的有效手段。
C、车辆行驶的动力起尘
根据资料,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占总扬尘的60%以上。经查阅相关资料,在路面清洁程度相同条件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而在车速相同情况下,路面越脏,扬尘量越大。
D、施工作业产生的粉尘。
施工作业等产生的扬尘中TSP和PM10对环境影响较大,但其中不含有毒有害的特殊污染物。建设单位应在施工期通过加强监督管理,强调文明施工。
本项目的粉尘主要表现在交通沿线和工地附近,尤其是天气干燥及风速较大时影响更为明显,使该区块及周围地区大气中总悬浮颗粒(TSP)浓度增大。
综上所述,施工期扬尘排放方式为无组织、间歇排放。
②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尾气
项目建设施工中施工机械运行产生的废气、运输车辆运输产生的尾气均是由柴油和汽油燃烧后所产生,为影响空气环境的主要污染物之一,主要污染成份是烯烃类、CO和NOX,属无组织排放。
③装修废气
装修废气主要源于装修材料,装修过程使用的油漆、涂料、地板砖及木料等,都将会释放一些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如甲醛、聚甲醛、甲醇、苯及油漆和涂料喷涂产生的废气。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和暴雨径流。
① 施工废水
本项目建筑结构主要为钢架结构,建筑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砂石料冲洗、零星砂浆拌和、施工机械和车辆清洗废水等过程。
根据DB53/T168-2013《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建筑业用水定额》施工期用水量以1.3m3/m2计(不含工程冲洗用水,含施工管理人员生活用水),本项目建筑面积18323m2,则用水量为23819.9 m³,废水产生量以用水量的0.1计,则废水产生量为2381.9m³,项目建设周期360d,排放废水6.6m3,主要污染因子为SS。
项目施工时拟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将引入池中的废水进行沉淀处理,降低废水中SS的含量,经过沉淀处理后的施工废水用于建筑材料的冲洗、施工作业及施工场地喷水降尘,不外排。
② 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除留守工地人员外其余全部回村里住宿,施工人员按30人计。用水量按15L/d·人计,用水量0.45m3/d,排污系数按80%计,则施工期间每天排水量为0.36m3/d,施工期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3.3-1。
表3.3-1 施工期废水中污染物排放情况
项目
| COD
| BOD5
| 氨氮
| SS
|
浓度
| 200mg/L
| 150mg/L
| 20 mg/L
| 300mg/L
|
日产生量(0.36m3/d)
| 0.072kg/d
| 0.054kg/d
| 0.007kg/d
| 0.108kg/d
|
施工期拟计12个月,清洗废水产生总量约131.4m3。少量的生活废水经沉淀后均可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④暴雨径流
暴雨地表径流与施工期间天气状况有较大的关系,难以定量分析。雨季暴雨径流含有大量泥沙,直接外排会使周围水体的悬浮物含量增加。项目拟设沉淀池,收集暴雨径流使其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施工现场洒水降尘,禁止直接外排。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为机械噪声,由工程设备挖掘机、推土机、汽车、大型运输车辆等产生。参照同类型项目施工噪声源强值,项目各施工机械噪声源的噪声值见表3.3-2。
表3.3-2 施工期噪声源强值
声源
| 测点距施工机械距离
| 声级 dB(A)
|
挖掘机
| 1m
| 90
|
推土机
| 1m
| 85
|
装载机
| 1m
| 90
|
电钻
| 1m
| 100
|
电焊机
| 1m
| 95
|
运输车辆
| 1m
| 85
|
建筑施工多采用大型车辆,其噪声级较高,如大型货运卡车的声功率级可达90dB。装修期间对周边环境会造成一定的噪声影响,声功率级达80dB以上。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为场地平整开挖产生的土方、施工活动产生的各种建筑垃圾与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①施工产生的弃土
根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项目土石方平衡及流向分析如下:
本项目共产生开挖土石方量48736m3(含表土剥离量100m3);工程回填土石方48736m3(含绿化覆土量100m3),区内调运土石方量6008m3,工程采用分台进行建设,开挖的土石方可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回填,因此,工程无弃方产生,无需进行弃渣场设置。
表3.3-3 土石方平衡分析表 单位:自然方m3
序号
| 分区
| 土石方开挖
| 回填
| 调入
| 调出
| 外借
| 弃方
| |||||
基础开挖
| 表土剥离
| 数量
| 来源
| 数量
| 去向
| 数量
| 来源
| 数量
| 去向
| |||
1
| 建(构)筑物区
| 18090
|
| 23998
| 5908
| 进场道路区
|
|
|
|
| 0.00
| 因工程分台建设,开挖的土石方可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回填。
|
2
| 场内道路及广场区
| 17695
|
| 17695
|
|
|
|
|
|
| 0.00
| |
3
| 进场道路区
| 7908
| 100
| 2000
|
|
| 6008
| 建构筑物区
|
|
| 0.00
| |
4
| 景观绿化区
| 4943
|
| 4943
| 100
| 进场道路区
|
|
|
|
| 0.00
| |
合 计
| 48636
| 100
| 48736
| 6008
|
| 6008
|
|
|
| 0.00
|
| |
48736
|
注:本表所有土石方均以自然方计,开挖+调入+外借=回填+调出+弃方。
图3.3-1 项目区土石方平衡及流向框图
②建筑垃圾
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有渣土、废钢筋和各种废钢配件,金属管线废料、木屑、刨花、各种装饰材料的包装箱、包装袋等,参考《滕州市建筑垃圾量计算标准》新建砖混结构建筑垃圾产生量按50kg/m2计算,项目新建建筑面积18323m2,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为916.15t。
本项目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将有回收价值的垃圾集中收集堆放,定期运往废品收购站外卖,其余无回收价值的建筑垃圾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③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本项目施工人员在项目区食宿,项目评价施工人员约为3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每天0.8kg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072t/d,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经统一收集清运至当地垃圾收集点。
①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项目工程占全县国土面积比例小,且占地类型主要为坡耕地和草地,项目利用后可提升其土地利用价值。
②对植被和植物资源的影响
项目建设期间将对土地进行平整翻耕,原有植被将会被全部铲除,建设期间区域植被覆盖率会下降。项目区域内物种单一,生物多样性削减。由于原有土地为坡耕地和草地,植被类型主要为低矮灌木、杂草等,生物多样性不丰富,无国家保护的植物种类,因此项目建设对区域内的植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较轻微。
③水土流失影响
根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项目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为181.64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64.18t,会对工程所在区域的水土资源及生态环境带来一定影响,其可能产生的危害有以下几个方面:
A、导致区域内水土流失加剧,区域环境受到影响。
B、对主体工程安全运行的影响。水土流失将影响本工程的施工建设和运行,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如不能及时有效地处理,将又会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将严重影响施工进度,以及施工期的安全。
C、工程区周边排洪渠道若不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汛期会造成排洪渠淤积堵塞。
D、工程土方开挖、运输及材料运输的散落物在大风天气容易造成扬尘。
项目营运期污染物主要是猪粪、猪尿及圈舍冲洗废水、猪粪尿散发的臭气、病死猪尸体、员工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等,以废水和臭气为主要污染。
1、臭气
主要来自于猪舍的猪粪和猪尿、污水处理系统和堆肥区等散发的恶臭气体;另外,腐烂的饲料(尤其是浪费掉的,发酵的和变质的饲料)、死猪也会散发一定的恶臭。臭气产生的多少与粪便的水分含量、粪便堆积的厚度及表面积有关。粪便堆积得愈厚就会因厌氧发酵的缘故而使臭气产生量愈大,尤其在场地排水不畅时就更是如此。产生的恶臭废气直接排放到大气环境中,主要含有NH3、H2S等物质。这些恶臭臭气是许多单一臭气物质相互作用的产物。目前,已鉴定出在猪粪尿中有恶臭成分220种,这些物质都是产生生化反应的中间产物或终端产物,其中包括了多种挥发性有机酸、醇类物质、醛类物质、不流动气体、酯类物质、胺类物质、硫化物、硫醇以及含氮杂环类物质。在粪尿中还发现80多种含氮化合物,其中有10种与恶臭味有关。其中对环境危害较大的是氨气、硫化氢等。经验表明,只要粪污处理工艺设计合理并且管理良好从而使得其中既发生厌氧发酵也发生好氧发酵,向养殖场区、粪污处理区投加或喷洒除臭剂消除或减少臭气的产生后,那么臭气产生量将大大降低。
根据《中国猪和奶牛粪尿氨(NH3)挥发的评价研究》(河北农业大学;植物营养学(专业) 硕士论文 2007年度)的统计资料,猪舍NH3和H2S的排放强度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生产工艺、气温、湿度、猪群种类、室内排风情况以及粪便的堆积时间等。其排放源强如下表所示。
表3.4-1 猪舍NH3和H2S产生量统计表
污染源
| 商品猪
| 母猪
|
NH3
| 1.9g/头•日
| 5.6g/头•日
|
H2S
| 0.46g/头•日
| 1.23g/头•日
|
根据上表及项目可研报告(存栏量11372头、种猪1400头),本项目恶臭产生源强如下表所示。
表3.4-2 无组织排放恶臭源强
污染物
污染
源名称
| NH3
| H2S
| ||||
排放速率(kg/h)
| 日排放量(kg/d)
| 年排放量(t/a)
| 排放速率(kg/h)
| 日排放量(kg/d)
| 年排放量(t/a)
| |
养殖区
| 4.04
| 96.95
| 10.6
| 1.02
| 24.4
| 2.52
|
为缓解恶臭产生对环境的影响,本环评要求项目区使用除臭剂,根据NH3的酸性和H2S不稳定性、酸性、强还原性等性质,选用适当的除臭剂不仅可以抑制NH3和H2S气体的产生,同时还可以有效的对其进行反应去除。本项目猪舍采用物理除臭和微生物除臭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除臭,除臭后恶臭中NH3的排放量可降低75%,H2S的排放量可降低90%,采取措施后,NH3的排放量1.01kg/h,2.65t/a,H2S的排放量0.102kg/h,0.252t/a。
2、饲料粉尘
猪在不同的生长阶段需要不同份量的营养物质,为确保猪的正常生长,企业自设饲料生产厂房自产自用,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猪场的饲料需新鲜供给,故饲料生产车间每天进行生产。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第二分册资料中“饲料加工行业”的排污系数0.048kg/t,按本项目青饲料为7150.1t/a,计算出饲料粉尘为343.2kg/a。
3、沼气
沼气的主要成分是甲烷(CH4),其次是CO2。除此之外,还有少量的NOX、H2、O2、HN3、CO和H2S等气体,比例为:50%~80%甲烷(CH4)、20%~40%二氧化碳(CO2)、0%~5%氮气(N2)、小于1%的氢气(H2)、小于0.4%的氧气(O2)、0.1%~3%硫化氢(H2S)。沼气是一种方便、清洁的气体燃料,燃烧后产生CO2、H2O和少量的SO2,可以广泛用于生产和生活,当沼气消化器处于正常稳定发酵状态,按容积比计算CH4约占50%~80%,CO2约占20%~40%。当沼气中的CO2的体积比超过50%时,沼气的密度大于1,不易扩散;沼气的密度小于1,较易扩散。
根据相关资料,1kgCOD可能生产CH4约0.35m3 (来自于《沼气技术及其应用》化学工业出版社P35页), 折合含甲烷60%的沼气0.58 m3。本项目每天产生CODcr的量为3438kg/d,因此本项目的沼气产生量为1203.3m3/d,根据内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产生的沼气需收集后用于发电,因建设单位的实际情况,沼气发电项目另行立项,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要求建设单位另行环评。
4、油烟
项目建成后设置食堂,主要供员工就餐使用。食堂使用电能,无特殊污染物,废气主要为油烟。
根据对居民及餐饮企业的类比调查,目前居民人均日使用油用量约30g/人.d,一般油烟挥发量占耗油量的2~4%,平均为2.83%。项目配备员工35人,拟计三餐三餐均在食堂就餐,则本项目每天耗油1440g/d,则油烟产生量为29.7g/d。排风量按《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规定的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大、中、小型均为2000m3/h,本项目设有1个灶头,则排风量为2000m3/h,每天按5小时计,则排放量为10000m3,则排放浓度2.97mg/m3,高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允许浓度2.0mg/m3的要求,所以本项目需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依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规定本项目食堂属于小型饮食业单位,需安装净化效率不低于60%的净化系统,经计算项目食堂在安装净化效率不低于60%的油烟净化器净化后油烟排放浓度1.18 mg/m3低于2.0mg/m3。同时也应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关于油烟排放的相关要求: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小于20m。
5、消毒气雾
项目日常管理中会对养殖区场地和猪舍进行喷雾消毒,消毒剂使用过氧乙酸、过氧化氢等常见消毒剂,使用浓度较低,在人体及猪只可接受的安全范围之内,不会飘散出场区,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1、生产废水
(1)养殖废水
本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养殖废水主要是圈舍冲洗水和猪尿。其计算如下:
1)猪尿
根据类比调查及结合企业提供数据,猪只饮用水按平均每只猪7L/d计,则日饮用水量为79.6m3。据《全国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情况调查技术报告(2001)》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关于减免家禽业排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4]43号)中畜禽养殖排污系数表,猪尿的产生量为每只猪3.3L/d,项目常年稳定存栏量11372头,猪尿产生量为37.52m3/d,13697.6m3/a。
2)圈舍冲洗废水
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参照环保部2011年《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干清粪生产工艺用水量可减少40%~50%,猪舍清洁用水约为每只猪8.5L/d,项目常年稳定存栏量11372头,则项目日用水量为96.66m3,排放系数取0.95,则废水排放量为91.83m3/d,33517.95m3/a。
(2)堆肥产生的渗滤液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清除出来的粪便和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后,才能进行土地利用。项目采用好氧堆肥进行无害化处理,好氧细菌对废物进行吸收、氧化、分解的同时将产生一定量的水,这些水溶解了猪粪中的氮、磷、粪大肠杆菌等,特别是在堆肥未腐熟之前的水将形成高浓度的渗滤液,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猪粪含水率约80%,根据猪粪堆肥的技术规范,猪粪堆肥的最佳水分含量应控制在50%~60%,根据对猪粪堆肥的相关研究,在堆肥时需要混合秸秆、木屑、稻糠等对水分、C/N比、堆肥粪堆密度等进行调节,在整个堆肥过程中几乎不产生渗滤液,但猪粪在堆肥前的集中堆放会产生一些滤液。综合考虑,堆肥过程渗滤液的产生量按猪粪含水率的5%计,则渗滤液的产生量为22.7*0.8*0.05=0.9m3/d,328.5m3/a。在堆肥区(生化处理区)设置防渗的收集池,送污水处理系统。
(3)废水污染物浓度
猪尿、猪圈冲洗水、堆肥区渗滤液一起进入废水处理站处理,由于渗滤液产生量相对较小,混合后对废水污染物浓度的影响较小,渗滤液中污染物浓度按养殖废水的浓度计。参照HJ_497-2009_《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附表A及《川渝地区猪场环境现状调查及其评价》(汪莉,1999)的数据,养殖场废水中的污染物排放和pH 值统计如下:
表3.4-3 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统计
畜厩产生废水
| 污染物名称
| CODcr
| BOD5
| SS
| NH3-N
| TP
| 粪大肠菌群数
| 蛔虫卵
| pH
|
47544.05m3/a
| 产生浓度(mg/L)
| 2640
| 1500
| 1600
| 261
| 40
| 20000个/L
| 25个/L
| 6.3~7.5
|
产生量(t/a)
| 125.5
| 71.3
| 76.1
| 12.4
| 1.9
| 9.5×1011个
| 1.18×109个
| —
|
(4)废水处置
项目运营期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场区雨水经厂房周边设置的雨水沟收集后排出场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7-2009)要求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应坚持种养结合的原则,经无害化处理后,尽量充分还田,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应积极通过废水和粪便的还田或其他措施对所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综合利用,实现污染物的资源化。
根据项目可研报告,项目产生的废水通过管道进入污水处理系统(沼气池+污水收集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周围农作物灌溉。
2、生活污水
场区员工35人,按平均每人每天70L计算,日用水量为2.45 m3,排放系数以0.8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96m3/d,715.4 m3/a。污水中污染物浓度计排放量如下表:
表3.4-4 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统计
员工办公生活污水
| 污染物名称
| BOD5
| CODcr
| SS
| 氨氮
| 总磷
| 动植物油
|
715.4m3/a
| 产生浓度(mg/L)
| 150
| 200
| 300
| 20
| 28
| 15
|
产生量
(t/a)
| 0.11
| 0.14
| 0.21
| 0.01
| 0.02
| 0.01
|
3、消毒废水
病疫会导致猪只大量发病和死亡,给猪场造成重大损失。因此,日常管理中需做好消毒预防工作,对养殖区场地和猪舍进行消毒。场地消毒主要是保持场地的清洁卫生,定期用一般性的消毒药喷洒即可;猪舍消毒以预防为主,一般每7~15天一次,采用消毒药进行喷雾消毒。
(1)场地消毒
主要是门卫处消毒,对出入猪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消毒。进出猪场的运输车辆,特别是运猪车辆,车轮、车厢内外都需要进行全面的喷洒消毒,采用的消毒剂需对猪无刺激性、无不良影响。在门卫处设置消毒池,池深0.3米,宽度为4米,长度要使车辆轮子在池内药液中滚过一周,设置为7米,所用的消毒剂要求作用较持久、较稳定,可选用1%过氧乙酸。消毒程序为:消毒池加入20cm深的清洁水,根据水的重量/体积、消毒液的浓度、消毒剂的含量,计算出所需消毒剂的用量,添加、混匀,将车轮开入池中,前后行进多次,对车轮消毒。同时,根据消毒桶/罐中加水的重量/体积、消毒液浓度、消毒剂的含量,计算消毒剂的用量,配制1%过氧乙酸装于喷雾器中,从车头顶端、车窗、门、车厢内外、车轮自上而下喷洒均匀,消毒完成后用清水清洗消毒器。3~5分钟后方可准许车辆进场。
另外,猪场进出口除了设有消毒池外,还需在车辆消毒池的两侧(或一侧)设置有消毒液浸泡的消毒垫,脚踏消毒池供进场人员消毒。同时进行洗手消毒。采用的消毒剂对人的皮肤无刺激性、无异味,可选用0.5%过氧化氢溶液。消毒程序为:设立两个洗手盆,根据水的重量/体积计算需加消毒剂的用量,配制消毒液,进场人员双手先在盆浸泡3~5分钟后在盛有清水的中盆洗尽即可。洗手废水可倒入消毒池。
消毒池中消毒液储水量为5.6m3,参照其他养殖场的经验,消毒池内的消毒液3天彻底更换一次,平均每天产生消毒废液1.87m3,更换的消毒液采用人工全部收集运至废水处理系统处理。
(2)猪舍消毒
工作人员进入猪舍前需在消毒隔离间更换猪舍内的劳动服与鞋,然后才能进入。更衣室的消毒,可选用1:1800消毒威、1:1200绿养宁、1:1000百毒杀或1:200农福溶液等,每周喷雾消毒1次(发生疫情时3天1次),每月更换消毒药的种类1次。猪场的供水设备、饮水器、水管及水箱、赶猪通道、隔离舍与装猪台、猪圈、猪栏、门窗等也需每周进行2~3次的喷雾消毒,喷淋后自然逸散蒸发,不产生废水。
4、废水处置
项目生产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储存于贮存池内,用于厂区周围的农地浇灌。项目水平衡见图3.4-1。
为保证本项目废水排放在停电和因设备检修或故障无法处理项目废水的情况下废水得到妥善处置,项目建设方一方面在废水处理系统的供电系统设计中考虑应急供电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可降低停电造成的系统停止运行;另一方面在粪污处理区设置事故应急池收集事故排放废水,在无法正常处理项目废水的情况下,废水可暂时储存在应急收集池内,待废水处理系统正常时再用水泵抽至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图3.4-1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3/d)
项目在运营期间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区的禽畜噪声、设备运行噪声;生产区主要设备有饲料粉碎机、水泵等。噪声源强约为75~87dB(A)。大部分噪声设备均置于室内。建设项目噪声污染源见表3.4-5。
表3.4-5 项目噪声污染源及源强
序号
| 噪声源
| 声级值dB(A)
|
1
| 猪嚎叫声
| 80
|
2
| 饲料粉碎机
| 87
|
3
| 风机
| 80
|
4
| 水泵
| 75
|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禽畜粪便、沼渣、病死猪、饲料残渣、医疗固废及生活垃圾。
1、粪便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养殖场采取干法清粪工艺,采取人工方式将猪粪及时、单独清出。猪粪的产生量以2kg/头·d,根据项目可研,常年存栏量为11372头,猪粪产生量约22.7t/d, 8301.5t/a。
根据《全国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情况调查技术报告(2001)》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关于减免家禽业排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4]43号)中排污系数,猪粪中各污染物的含量计算如下:
表3.4-6 猪粪污染物产生量
项目
| CODcr
| BOD5
| NH3-N
| 总磷
| 总氮
|
含量kg/t
| 52.0
| 57.03
| 3.1
| 3.41
| 5.88
|
猪粪产生量t/d
| 22.7
| ||||
污染物产生量kg/d
| 1180.4
| 1294.58
| 70.37
| 77.4
| 133.48
|
污染物产生量t/a
| 431.7
| 473.4
| 25.73
| 28.3
| 48.8
|
2、沼渣(污泥)
参考相关资料,厌氧工艺处理废水污泥产生率为0.02~0.18kgVSS/kgCOD,考虑废水处理设施运行不佳的情况,采用厌氧工艺污泥产生率0.05kgVSS/kgCOD。本项目产生COD的量为3438kg /d,根据项目拟采用的废水处理工艺处理效果,厌氧阶段去除COD3043.5kg/d,据此计算污泥产生量为394.5kg/d,143.9t/a。
3、病死猪和胎衣
在饲养过程中发现病猪则单独隔离进行注射治疗;一旦发现疫猪,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上报并封闭全场,类比同类项目在正常情况下,仔猪死亡率为2.5%,则一年病死猪约为1250头,约62.5t,母猪在分娩时产生的胎衣也作为废弃物,类比同类型项目,产生胎衣0.5t左右。本项目设置2座安全填埋井将产生的病死猪和胎衣进行安全处理。
4、饲料残渣
根据统计,饲料损耗一般为饲料用量的0.1%,本项目饲料生产量为6486.8t/a,饲料残渣产生量为6.49t。
5、医疗固废
医疗固废主要来自于防疫工作中的废弃针筒、药品、瓶子等,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采用专用的防渗漏防腐蚀容器收集,定期交给有相关处置资质单位处理。产生量估算为50kg/a。
6、生活垃圾
项目配置员工35人,生活垃圾平均产生量按1kg/人.d计算,则产生的生活垃圾为35kg/d,12.77t/a,统一收集后清运至由旺镇垃圾堆放点进行清运。
项目运行期固废产生情况统计较表3.4-7。
表3.4-7 运行期固废产生量统计
名称
| 猪粪
| 污泥(沼渣)
| 病死猪
| 饲料残渣
| 医疗固废
| 生活垃圾
|
产生量t/a
| 8301.5
| 143.9
| 62.7
| 6.49
| 0.05
| 12.77
|
施甸县位于云南省西部、保山市南部,地处东经98º54’~99º21’、北纬24º16’~25º00’之间。东连保山市昌宁县,南邻临沧市永德县,西与保山市龙陵县隔江相望,北与保山市隆阳区毗邻。东西横距45km,南北纵距79km,国土总面积2009km2。全县辖13个乡(镇),县城位于施甸坝子南端甸阳镇,海拔1470m,距省会昆明571千米,距市政府保山61km,距缅甸260km,距正在修建的泛亚铁路(大瑞铁路)、保龙高速公路32km,交通便利。
由旺镇位于施甸县城西北二十公里,东经99°04′,北纬24°5′至24°53′。东与老麦乡相邻,南与何元乡、仁和镇相连,西与太平镇交境,北与水长乡接壤,东西相距12.25公里,南北相距14.5公里。
施甸县由旺镇“三百产业脱贫工程”万头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施甸县由旺镇坡脚村坪子地,距集镇约6km,229省道、032乡道、039乡道从周边穿过,项目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99°07′36″,北纬24°53′27″。项目区进场路宽6m,长200m,已经完成基础开挖建设,与乡村道路相接,乡村道路与039乡道相接,施工过程中无需新增施工便道,能够满足施工要求。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施甸县位于滇西边陲、怒江东岸,地处横断山脉中南段,境内地形属怒山尾翼山地峡谷区,地势大致北高南低,三面有江河环绕,两山夹一坝。高山、丘陵纵横交错,海拔高差较大。东北部四大山主峰大水河头山最高海拔2895.4m,西南部的三江口最低海拔560m,山脉主体为南北走向,靠怒江东岸的山脉分两股:一股从北向南延伸,由大箐山、弥勒喜山、老坎山、董家山头、五里凹山等组成;另一股从南部的亮头向北延伸,由木莲花山、大亮山、大尖山、象山等组成。县境东西最大横距45km,南北最大纵距79km,总面积2009 km2,其中:坝区面积186 km2,占总面积的9.26%;山区面积1517 km2,占总面积的75.51%;半山区面积306 km2,占总面积的15.23%。
项目区位于施甸县由旺镇坡脚村坪子地,地貌属于构造侵蚀山间盆地地貌。本项目地块大致呈不规则多边形,西高东低,海拔高程为1517.34~1545.68m,最大高差为28.34m。周边的山坡及山顶均有植被覆盖。在规划区范围内大部分区域竖向建设条件较好,工程采取分台进行建设,高差较大区域采用砌筑挡墙进行拦挡。
施甸气候属中亚热带为主体的低纬高原季风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部分地区为亚热带气候区,干湿季分明。受高原山地怒江断裂峡谷的影响,温度垂直变化较明显,形成境内 3 种气候类型区域。一是海拔在 1600~2100 米,俗称温凉山区和半山区;二是海拔在 1473.5~1496.5 米,以施甸坝为代表的中亚热带气候;三是以怒江、勐波罗河为代表的南亚热带气候,俗称低热河谷地区。
境内年均气温 17℃;最冷月(1 月)平均气温 9.9℃,最热月(6 月)平均气温 21.7℃;极端最高气温 32.4℃,极端最低气温-3.2℃。全年无霜期 273 天,年均降雨量 969.7 毫米;年均日照数 2335.5 小时;年均相对湿度 76%。规划区常年主导风向为西南风,年平均风速为 1.3 米/秒。
萨尔温江中国称为怒江,是中国西南地区的大河之一,又称潞江,上游藏语叫“那曲河”,发源于青藏高原的唐古拉山南麓的吉热拍格。它深入青藏高原内部,源流称纳金曲,南流入错那湖,过那曲县东流称那曲,与右岸支流姐曲汇合后称怒江。至西藏昌都附近转向南流,穿行于怒山和高黎贡山之间,几与澜沧江平行,经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保山市和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至云南省保山地区的张赛附近进入缅甸,流入缅甸后改称萨尔温江,萨尔温江向南流经掸邦高原,最后在毛淡棉附近注入印度洋的安达曼海。从河源至入海口全长3240km,中国部分2013km,云南段长650km;总流域面积32.5万km2,中国部分13.78万km2;径流总量约700亿m3,省内流域面积3.35万km2,占云南省面积8.7%。
施甸河为怒江左岸一级支流,发源于施甸坝东南向鹰窝山麓,发源地海拔高程2427m,施甸河自发源地由南东向北西缓缓而下,汇集两岸支流,继续北上,经过甸阳镇、仁和镇和老麦乡后,在由旺镇急转南下,再经过太平乡和何元乡,在太平乡和何元乡最南端交界处汇入怒江。河流全长62.4km,河道比降2.39%,流域面积642km2。整个河流大的趋势为先由南向北再由北向南,上、下游流向相反。
项目区周边无河流水系通过,下游无水库等敏感水体。项目区雨水经沙沟后排放西沟,最终进入施甸河;养殖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浇灌用水,禁止外排。
项目区水系图见附图。
本工程地处滇西施甸县北部,根据《云南植被》,工程区在植被区划上属于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域、西部(半湿润)常绿阔叶林亚区域、高原亚热带南部季风常绿阔叶林地带、滇西南中山山原河谷季风常绿阔叶林区、临沧山原刺栲、印栲林,刺斗石栎林亚区,地带性植被是季风常绿阔叶林。由于工程区海拔跨度1517.34~1545.68m之间,且受到较强的人为干扰,区内植被以次生植被为主,目前工程区的主要自然植被类型为暖温性稀树灌木草丛。
项目区原始占地主要为草地、梯坪地,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区内主要以草丛为主,主要有茅草类及蕨类,植被覆盖率大约为16.26%。
根据施甸县第二次土壤普查村、乡、县三级评土归类结果,全县共有黄壤、红壤、紫色土、石灰土、燥红土、冲积土和水稻土7个土类,14个亚类,26个土属,39个耕地土种。
工程建设区域土壤主要土类是黄红壤。据现场勘查,土层厚度30~40cm,土质较好。
施甸县位于云南省西部,保山市南部,怒江东岸,其地理位置介于东经98°54′—99°21′,北纬24°16′—25°0′之间。东至枯柯河与昌宁县为邻,南至勐波罗河与永德县比邻,西以怒江为界与龙陵县隔江相望,北与隆阳区接壤。全县国土总面积2009km2,辖5镇、8个乡,137个村民委员会,共有1563个村民小组。居住着汉、彝、布朗、回、傣、白等二十多个民族。
2016年,施甸县全县总人口344418人。其中:农业人口282150人,占总人口的比重达81.92%;非农业人口62268人,占总人口的比重达 18.08%。其中:男性176057人,增加296人,女性168361人,增加25人,男性比例为51%,女性比例为49%。总户数109195户, 平均每户家庭人口3.2人。
由旺镇辖由旺、杨家、永福、坡脚、大庄、银川、木榔、源珠、华兴、中村、常村、四大庄、躲安、王家、岚峰、大秧田16个行政村,96个自然村,164个村民小组。现有农户10245户,有乡村人口40114人,其中农业人口36944人,劳动力20676人,(从事第一产业人数18654人)。
根据查阅施甸县统计局发布的《2016年1至11月施甸县经济运行简况》, 2016年1至11月,完成现价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44234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17.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12.4%;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完成2255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1%;规模以上工业产品产销率达92.33%,比上年同期上升6.55个百分点。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32817.1万元,增长12%。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完成27059.6万元,增长22.9%,限额以下企业完成105757.5万元,增长9.5%,限额以上比重达20.4%。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41296万元,比上年增长60.5%,其中:城镇项目投资完成85307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1.7%;房地产投资完成8821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1.9%。全县完成财政收入62253万元,比上年增收7343万元,增长13.4%,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4251万元,比上年增收4400万元,增长11%。财政总支出266075万元,比上年增支49161万元,增长22.7%,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53586万元,比上年增支46690万元,增长22.6% 。完成各项税收46995万元,增长22.8%。其中,国税完成171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7%;地税完成2986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2%。十月末,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908204万元,比上年增长38.4%,其中,个人存款487347万元,比上年增长20.7%;各项贷款余额479933万元,比上年增长27.3%。
由旺镇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3.57亿元,增长20%;财政总收入6267万元,增长29.06%;一般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137万元,增长20.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51元,增长15.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12亿元,增长29.2%;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8亿元,存款余额4.7亿元。
施甸县全县文化事业得到全面发展。2016年末全县有公共图书馆1个,藏书50938册;文物保护机构1个,文物保护机构人数6人,文物藏品248件;文化馆1个,乡镇文化站13个,艺术表演团体1个;在137个行政村、2个自然村实施“农家书屋”工程,共建图书阅览室2780平方米,图书总价值444万元。年末有13个广播站,2部广播调频发射机,有卫星电视地面收转站3座,有线电视用户26680户,户户通用户14600户。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全县有卫生医疗机构31个,其中:县级医院2个,乡镇卫生院13个,其他医院3个,门诊部11个。卫生机构床位数1351张,每万人拥有床位数40张。卫生技术人员920人,每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7人。有137个村级卫生所,443名村级卫生技术人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7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及面不断提高,参合率为99.8%,比上年提高0.07个百分点。体育事业不断发展。全县成立体协1个,举办运动会2次,参加地级比赛6次。
根据现场查看,本项目未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等环境敏感区域。
为了弄清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状况,建设单位委托云南佳测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2017年8月3日对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进行监测,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1)监测点位:场界上风向、下风向分别设一个点,分别标记为G1和G2;具体监测点位布置图。
(2)监测项目:TSP、PM10、H2S和NH3;
(3)监测频率:TSP、PM10连续监测7天,每天监测12~18小时;H2S和NH3监测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4)监测及分析方法:参照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方法;
(5)评价标准: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6)监测结果:监测结果统计及评价见表5.1-1、5.1-2和5.1-3。
表5.1-1 颗粒物、PM10浓度检测结果 (单位:mg/m3)
采样
地点
| 采样日期
| 07.28
| 07.29
| 07.30
| 07.31
| 08.01
| 08.02
| 08.03
|
1#项目所在地上风向
| 颗粒物浓度
| 0.072
| 0.084
| 0.061
| 0.110
| 0.097
| 0.076
| 0.040
|
PM10浓度
| 0.024
| 0.018
| 0.030
| 0.038
| 0.046
| 0.026
| 0.019
| |
2#项目所在地下风向
| 颗粒物浓度
| 0.088
| 0.104
| 0.124
| 0.086
| 0.117
| 0.082
| 0.110
|
PM10浓度
| 0.039
| 0.048
| 0.058
| 0.030
| 0.056
| 0.027
| 0.041
| |
评价标准
| 日均值:TSP:0.3;PM10:0.15
| |||||||
达标情况
| 达标
|
5.1-2 H2S、NH3浓度检测结果(单位:mg/m3)
采样地点
| 1#项目所在地上风向
| ||||||
采样日期
| 时段
| 小时值
| |||||
02:00~03:00
| 08:00~09:00
| 14:00~15:00
| 20:00~21:00
| ||||
2017.07.28
| H2S浓度
| 0.001L
| 0.003
| 0.001
| 0.001L
| ||
NH3浓度
| 0.008
| 0.017
| 0.015
| 0.006
| |||
2017.07.29
| H2S浓度
| 0.001L
| 0.001
| 0.001L
| 0.001L
| ||
NH3浓度
| 0.010
| 0.028
| 0.020
| 0.001
| |||
2017.07.30
| H2S浓度
| 0.001
| 0.002
| 0.001L
| 0.001
| ||
NH3浓度
| 0.012
| 0.028
| 0.013
| 0.006
| |||
2017.07.31
| H2S浓度
| 0.003
| 0.001L
| 0.002
| 0.005
| ||
NH3浓度
| 0.014
| 0.010
| 0.024
| 0.008
| |||
2017.08.01
| H2S浓度
| 0.001L
| 0.002
| 0.005
| 0.004
| ||
NH3浓度
| 0.017
| 0.040
| 0.013
| 0.033
| |||
2017.08.02
| H2S浓度
| 0.003
| 0.001
| 0.001L
| 0.004
| ||
NH3浓度
| 0.006
| 0.026
| 0.015
| 0.022
| |||
2017.08.03
| H2S浓度
| 0.001
| 0.001L
| 0.004
| 0.002
| ||
NH3浓度
| 0.006
| 0.017
| 0.029
| 0.010
| |||
样地点
| 2#项目所在地下风向
| ||||||
2017.07.28
| H2S浓度
| 0.001
| 0.003
| 0.002
| 0.001L
| ||
NH3浓度
| 0.012
| 0.024
| 0.018
| 0.011
| |||
2017.07.29
| H2S浓度
| 0.001L
| 0.002
| 0.001L
| 0.003
| ||
NH3浓度
| 0.008
| 0.024
| 0.018
| 0.017
| |||
2017.07.30
| H2S浓度
| 0.001L
| 0.003
| 0.001L
| 0.005
| ||
NH3浓度
| 0.019
| 0.024
| 0.008
| 0.022
| |||
2017.07.31
| H2S浓度
| 0.002
| 0.003
| 0.001
| 0.006
| ||
NH3浓度
| 0.023
| 0.037
| 0.034
| 0.015
| |||
2017.08.01
| H2S浓度
| 0.001L
| 0.003
| 0.007
| 0.005
| ||
NH3浓度
| 0.026
| 0.033
| 0.016
| 0.043
| |||
2017.08.02
| H2S浓度
| 0.002
| 0.004
| 0.005
| 0.007
| ||
NH3浓度
| 0.008
| 0.022
| 0.018
| 0.027
| |||
2017.08.03
| H2S浓度
| 0.002
| 0.001L
| 0.006
| 0.003
| ||
NH3浓度
| 0.015
| 0.022
| 0.024
| 0.010
| |||
备 注:“数据+L”表示低于检测方法的检出限.
| |||||||
评价标准
| 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NH3:0.2 mg/m3;H2S:0.01 mg/m3
| ||||||
达标情况
| 达标
|
根据上述监测结果,TSP、PM10监测结果能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评价区,氨和硫化氢能满足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能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区地表水为东面的沙沟,沙沟为西沟的支流,西沟最终汇入施甸河,根据《保山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施甸河源头至如怒江段水质类别为IV类,水体主要功能为工业用水、农业用水,沙沟水质保护功能和水质保护级别按照不低于上级干流的原则,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为了解项目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委托云南佳测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沙沟进行监测,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1)监测位点:项目布设2个监测点位,项目区下游约50米、下游约2000m。
(2)监测项目:pH、COD、BOD5、DO、NH3-N、SS、总磷、总氮、粪大肠菌群数。
(3)监测频率:连续监测3天,每天采样1次。
(4)分析方法:水质监测的采样及保存方法均严格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分析方法采用GB3838-2002所推荐的方法之一。
(5)监测结果:项目监测结果见表5.2-1所示。
表5.2-1 项目地表水监测结果一览表(单位:mg/L)
监测指标
| 下游50m
| 下游2000m
| 执行
标准
| 达标
情况
| ||||
08.01
| 08.02
| 08.03
| 08.01
| 08.02
| 08.03
| |||
pH
| 7.99
| 7.92
| 7.9
| 8.07
| 8.01
| 8.1
| 6~9
| 达标
|
COD(mg/L)
| 7
| 6
| 8
| 12
| 14
| 11
| ≤30
| 达标
|
BOD5(mg/L)
| 1.88
| 1.51
| 2.04
| 2.69
| 2.94
| 2.45
| ≤6
| 达标
|
DO(mg/L)
| 6.28
| 6.16
| 6.12
| 5.63
| 5.55
| 5.79
| ≥3
| 达标
|
氨氮(mg/L)
| 0.162
| 0.146
| 0.175
| 0.223
| 0.245
| 0.274
| ≤1.5
| 达标
|
悬浮物(mg/L)
| 9
| 8
| 8
| 12
| 11
| 17
| ——
| ——
|
总磷(mg/L)
| 0.01
| 0.02
| 0.02
| 0.17
| 0.19
| 0.15
| ≤0.3
| 达标
|
总氮(mg/L)
| 0.75
| 0.92
| 0.91
| 1.07
| 1.3
| 1.16
| ≤1.5
| 达标
|
粪大肠菌群(个/L)
| 440
| 470
| 420
| 660
| 640
| 710
| ≤20000
| 达标
|
从表5.2-1可以看出,监测的两个断面中各项指标均可以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区东侧约400m有泉点,本次评价委托对该泉点水质进行监测,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1)监测位点:东侧泉点。
(2)监测项目:pH、总硬度、氨氮、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挥发性酚、总磷、高锰酸钾指数、总大肠菌群。
(3)监测频率:连续采样2天,每天取混合样1个。
(4)分析方法:按国家环保局颁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执行。
(5)项目监测结果:地下水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5.3-1 项目地下水监测结果一览表
监测指标
| 泉点
| 执行
标准
| 达标
情况
| |
pH
| 7.31
| 7.28
| 6.5~8.5
| 达标
|
总硬度(mg/L)
| 84
| 78
| ≤450
| 达标
|
氨氮(mg/L)
| 0.025L
| 0.037
| ≤0.2
| 达标
|
硝酸盐(mg/L)
| 0.23
| 0.27
| ≤20
| 达标
|
亚硝酸盐(mg/L)
| 0.007
| 0.008
| ≤0.02
| 达标
|
挥发酚(mg/L)
| 0.0003L
| 0.0003L
| ≤0.002
| 达标
|
总磷(mg/L)
| 0.01L
| 0.01L
| ——
| ——
|
高锰酸盐指数(mg/L)
| 1.86
| 1.72
| ≤3.0
| 达标
|
备注:“数据+L”表示低于检测方法的检出限。
|
据监测报告,所监测的指标能满足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项目所在地属于声环境2类区,周围除了村庄和农田外,无重大噪声污染源。对项目区噪声进行了监测,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1)监测布点:场界四周外1m处、坡脚村分别布设5个监测点,分别标记为N1、N2、N3、N4、N5;
(2)监测项目:等效A声级Leq;
(3)监测频率:连续监测2天,分昼夜两个时段;
(4)监测方法:按照GB/T14623-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进行;
(5)监测结果:监测结果统计及评价见表5.4-1。
表5.4-1 噪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一览表 dB(A)
结果
点位
| 2017-7-29
| 2017-7-30
| 标准(2类)
| 达标情况
| ||
昼间
| 夜间
| |||||
N1,北面厂界外1m
| 昼间
| 48.5
| 47.5
| 60
| 50
| 达标
|
夜间
| 41.6
| 39.4
| 达标
| |||
N2,西面厂界外1m
| 昼间
| 53.6
| 51.7
| 达标
| ||
夜间
| 43.7
| 44.2
| 达标
| |||
N3,南面厂界外1m
| 昼间
| 50.6
| 52
| 达标
| ||
夜间
| 42.5
| 41.9
| 达标
| |||
N4,东面厂界外1m
| 昼间
| 47.6
| 48.2
| 达标
| ||
夜间
| 38.7
| 40.5
| 达标
| |||
N5,坡脚村
| 昼间
| 50.4
| 49.7
| 达标
| ||
夜间
| 41.6
| 42.6
| 达标
| |||
备注:N1、N2、N3、N4、N5、N6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
由上表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周围主要敏感目标处及项目区内部昼间及夜间噪声监测值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区标准要求,项目周围声环境质量较好。
一、施甸县土地利用现状
施甸县土地总面积2009km2,其中耕地407.86km2,林地927.39km2,园地36.85km2,水域16.44km2,其他土地380.34km2。施甸县土地利用现状详见表5.5-1。
表5.5-1 施甸县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利用类型
| 数量(km2)
| %
| |
已利用和可利用土地
| 耕地
| 407.86
| 20.86
|
林地
| 927.39
| 47.44
| |
园地
| 36.85
| 1.88
| |
牧地
| 119.08
| 6.09
| |
水域
| 16.44
| 0.84
| |
城镇道路居民点用地
| 66.99
| 3.43
| |
其他土地
| 380.34
| 19.46
| |
合计
| 2009
| 100
|
二、由旺镇土地利用现状
全镇有耕地总面积30156亩(其中:水田18241亩,旱地9039亩)。人均耕地0.82亩,主要种植水稻、包谷、油菜、小麦、大麦、豆类、烤烟、蚕桑等作物;拥有林地85000亩,其中经济林果地3330亩,人均经济林果地0.09亩,主要种植板栗、甜柿、核桃等经济林果;水面面积396.5亩,其中养殖面积216亩,草地7002.3亩,荒山荒地6982亩,其他面积24635亩。
三、工程区土地利用情况
本工程总占地面积4.92hm2,其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梯坪地4.12hm2,占项目建设区总面积的83.74%;草地0.80hm2,占项目建设区总面积的16.26%。本项目所占用的梯坪地不属于施甸县由旺镇的基本农田。
项目区主要以坡耕地、林地和草地为主,根据主体工程资料及现场踏勘情况分析,项目区周边有农作物种植,沟底及沟底两侧周边植被覆盖度较高,主要以灌木为主,灌木主要为火棘、桑树等,草本有各种茅草、蕨类植物等,植被覆盖率为16.26%。区内无国家级和省级规定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
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项目区所在地属以水力侵蚀为主的西南土石山区,水土流失允许流失量值为500t/km²·a。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区已完成场地平整,项目区为裸露地表,水土流失量较大;项目区原始占地类型为草地、梯坪地,经计算项目区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466.26t/km²·a,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区域水土流失判定为微度侵蚀。
施工过程中的空气污染主要源自三方面:一是土方开挖、车辆运输中产生的地表扬尘,以及施工的建筑垃圾常常堆放在现场,在有风的情况下,会使施工现场尘土飞扬;二是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三是装修期间产生的废气。
项目施工期间不设置食堂,施工人员吃饭采用盒饭或回家吃饭,项目施工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建设工程施工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及其它燃油机械施工时产生的尾气、装修废气。
1、施工扬尘
本项目施工道路扬尘主要集中在工程施工区内的进场道路和主要运输干道两侧。
(1)运输道路扬尘分析
施工期扬尘按起尘的原因可分为风力起尘和动力起尘,其中风力起尘主要是由于露天堆放的建材(如黄沙、水泥等)及裸露的施工区表层浮尘因天气干燥及大风,产生风尘扬尘;而动力起尘,主要是在建材的装卸、搅拌过程中,由于外力而产生的尘粒再悬浮而造成,其中施工及装卸车辆造成的扬尘最为严重。据有关文献资料介绍,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占总扬尘的60%上,其中大部分扬尘颗粒较大,形成降尘,只影响近距离范围。据有关资料分析,未铺装路面泥土粉尘粒径分布为:5微米以下约占8%,5-30微米占24%,大于30微米的约占68%。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在完全干燥情况下,可按下列经验公式计算:
式中:Q——汽车行驶的扬尘,kg/km·辆;
V——汽车速度,km/hr;
W——汽车载重量,吨;
P——道路表面粉尘量,kg/m2。
表6.1-1 在不同车速和地面清洁程度的汽车扬尘 kg/km·辆
P
车速
| 0.1
| 0.2
| 0.3
| 0.4
| 0.5
| 1
|
(kg/m2)
| (kg/m2)
| (kg/m2)
| (kg/m2)
| (kg/m2)
| (kg/m2)
| |
5(km/hr)
| 0.051056
| 0.085865
| 0.116382
| 0.144408
| 0.170715
| 0.287108
|
10(km/hr)
| 0.102112
| 0.171731
| 0.232764
| 0.288815
| 0.341431
| 0.574216
|
15(km/hr)
| 0.153167
| 0.257596
| 0.349146
| 0.433223
| 0.512146
| 0.861323
|
25(km/hr)
| 0.255279
| 0.429326
| 0.58191
| 0.722038
| 0.853577
| 1.435539
|
上表为一辆10吨货车通过一段长度为1km的路面时,不同路面清洁程度,不同行驶速度情况下的扬尘量。由此可见,在同样路面清洁程度条件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而在同样车速情况下,路面越脏,则扬尘量越大。因此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的清洁是减少汽车扬尘的有效手段。
(2)施工现场扬尘分析
施工期扬尘的一个主要原因是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由于施工的需要,一些建材需露天堆放;一些施工点表层土壤需人工开挖、堆放,在气候干燥又有风的情况下,会产生扬尘,减少露天堆放和保证一定的含水率及减少裸露地面是减少风力起尘的有效手段。尘粒在空气中的传播扩散情况与风速等气象条件有关,也与尘粒本身的沉降速度有关。以沙尘为例,不同粒径的尘粒的沉降速度见表6.1-2。
表6.1-2 不同粒径尘粒的沉降速度
粒 径 (mm)
| 10
| 20
| 30
| 40
| 50
| 60
| 70
|
沉降速度 (m/s)
| 0.003
| 0.012
| 0.027
| 0.048
| 0.075
| 0.108
| 0.147
|
粒 径 (mm)
| 80
| 90
| 100
| 150
| 200
| 250
| 350
|
沉降速度 (m/s)
| 0.158
| 0.170
| 0.182
| 0.239
| 0.804
| 1.005
| 1.829
|
粒 径 (mm)
| 450
| 550
| 650
| 750
| 850
| 950
| 1050
|
沉降速度 (m/s)
| 2.211
| 2.614
| 3.016
| 3.418
| 3.820
| 4.222
| 4.624
|
由表可知,尘粒的沉降速度随粒径的增大而迅速增大。当粒径为250μm时,沉降速度为1.005m/s,因此可以认为当尘粒大于250μm时,主要影响范围在扬尘点下风向近距离范围内,而真正对外环境产生影响的是一些微小尘粒。
施工现场的扬尘强弱与施工现场条件、施工方式、施工设备及施工季节、气象条件及建设地区土质等诸多因素有关。本项目采用类比方法对环境空气影响进行分析。即利用已有的施工场地实测资料对扬尘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北京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曾对7个建筑工程工地的扬尘进行了测定,测定时风速为2.4m/s,测试结果表明:
①当风速为2.4m/s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严重,工地内TSP浓度为上风向对照点的1.5~2.3倍,平均1.88倍,相当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1.4~2.5倍,平均1.98倍;
②建筑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为其下风向150m之内,被影响地区的TSP浓度平均值为0.491mg/m3,相当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1.6倍;
③类比其它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情况(表5-1)当风速〉2.5m/s时,项目施工粉尘的影响范围变大,特别下风向超标范围将更大。施工现场近地面粉尘浓度会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1996二级标准中日平均值0.3mg/m3的1.0~4.0倍。
表6.1-3 类比其它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情况 单位:(mg/m3)
项目
| 工地上风向50m
| 工地内
| 工地下风向检测位置
| ||
50m
| 100m
| 150m
| |||
范围值
| 0.303~0.328
| 0.409~0.759
| 0.434~0.538
| 0.356~0.465
| 0.309~0.336
|
均 值
| 0.317
| 0.596
| 0.487
| 0.390
| 0.322
|
根据《累年各月各要素统计值》(云南省气象台1971~2000)统计资料,本项目建设区主导风向为西南风,年平均风速1.3m/s,小于上述北京工地测定风速(2.4m/s)及其它类比工地测定风速(2.5m/s);本项目建设所在地的空气平均相对湿度为73%,比北京的平均相对湿度58%大;对照上述测定结果,并考虑风速和湿度的综合影响,本项目施工扬尘影响的情况与上述测定结果类比影响范围相似,因此周边在150m范围以内的保护目标均有超标的可能,在下风向影响较大。
项目所在地常年主导风向为西南风,在主导风向条件下,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位于上风向及测风向,且有山坡相隔。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进行洒水降尘,硬化进场施工道路,及时对土方临时堆放场进行覆盖,以免造成粉尘污染。通过上述措施后,粉尘虽对周围敏感目标仍有影响,但影响可以降低。
(2)燃油机械设备废气
项目建设施工中施工机械运行产生的废气、运输车辆运输产生的尾气均由柴油和汽油燃烧后所产生,为影响大气环境的主要污染物之一,其主要污染成份是烯烃类、CO和NOx,属无组织排放源。由于施工机械多为大型机械,单车排放系数较大,但施工机械数量少且较分散,其污染程度相对较轻。
(3)装修废气
建筑物装修阶段会产生部分废气,废气主要来自墙体的粉刷及内屋的装修所用的涂料和油漆中的有机废气,属无组织排放。施工采用的电焊机、电钻、角向磨光机等施工设备均使用电能作为动力,不产生废气。
施工期对地表水的环境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期的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及暴雨径流。
1、施工废水
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砂石料冲洗和零星砂浆拌等施工过程。施工废水每天的产生量约为6.6m3,主要污染物为泥沙、水泥等悬浮物,浓度一般800~2000mg/L。采取相应的措施对施工废水进行处理,设置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回用于对水质要求不高的工序,也可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本项目施工场区面积较大,施工场地抑尘需要消耗大量的水。正常情况下,没有施工废水外排。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拟建工程在施工场地常驻施工人员约30人,施工人员除留守工地人员外其余全部回村里住宿,施工期间每天排水量为0.36m3/d,施工期共12个月,生活污水产生总量约131.4m3。这些废水主要是清洁废水,因此主要污染物为SS,可经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内施工洒水抑尘,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旱厕,定期清掏后用作农田肥料,对水环境无不利影响。
3、暴雨径流
项目在雨季施工时容易造成局部水土流失,该部分废水含有泥沙,直接外排会使周围水体的悬浮物含量增加。建议建设方施工期应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截洪沟,引排施工场地雨天产生的地表径流水,施工场地雨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可减少径流水对项目区域地表水体水质的污染。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基础施工阶段主要使用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运输车辆等;主体建筑施工阶段主要使用电焊机等;初装修阶段主要使用切割机、电钻等。施工噪声产生的随机性、无组织性,属不连续产生。
据有关测试分析资料,施工过程中将使用多种施工机械,施工机械噪声可视为点声源处理,利用距离传播衰减模式预测施工机械噪声距离厂界处的噪声值,预测模式如下:
L2=L1-20lg(r2/r1)(r2>r1)
式中:L1、L2——距声源r1、r2处的噪声值,dB(A);
r1、r2——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
噪声叠加公式为:
式中:
——预测点昼间或夜间的环境噪声预测值,dB(A);
——预测点预测时的环境噪声背景值,dB(A)本次采用2类区的标准值进行叠加。
各施工机械设备噪声距场界外1m处噪声贡献值如表6.1-4,机械噪声预测叠加值见表6.1-5,(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见表6.1-6。
表6.1-4 距厂界不同距离处的贡献值 dB(A)
设备名称
| 1m
| 5m
| 10m
| 20m
| 40m
| 50m
| 100m
| 150m
|
推土机
| 90
| 76
| 70
| 64
| 58
| 56
| 50
| 46.5
|
装载机
| 85
| 71
| 65
| 59
| 53
| 51
| 45
| 41.5
|
挖掘机
| 90
| 76
| 70
| 64
| 58
| 56
| 50
| 46.5
|
电钻
| 100
| 86
| 80
| 74
| 68
| 66
| 60
| 56.5
|
电焊机
| 95
| 81
| 75
| 69
| 63
| 59
| 55
| 51.5
|
运输车辆
| 85
| 71
| 65
| 59
| 53
| 51
| 45
| 41.5
|
表6.1-5 经过叠加后噪声预测值 dB(A)
距离(m)
| 10
| 20
| 30
| 40
| 50
| 100
| 150
| 200
| 250
|
白天L(dB(A))
| 82
| 76
| 72.5
| 70
| 68
| 62
| 58
| 56
| 54
|
表6.1-6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dB(A)
昼间
| 夜间
|
70
| 55
|
从表6.1-4、表6.1-5和表6.1-6中可以看出,项目施工机械噪声昼间在40m处,夜间在250m处可以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
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均在西南面600m的坡脚村,其余报告目标较远,为了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需采取如下措施:
(1)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对施工噪声加以控制,选用低噪声机械,产噪较大的设备必须安排在白天使用,并进行隔声及减振处理;
(2)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优化施工方式,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
(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4)汽车晚间运输尽量用灯光示警,禁鸣喇叭,到达运输点后尽量熄火,可减少噪声扰民。
通过上述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对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产生的影响可降至最低。施工期影响属短期影响,随施工期结束,噪声影响也随之消失。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损坏或废弃的各种建筑装修材料、少量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1、土石方
本项目共产生开挖土石方量48736m3(含表土剥离量100m3);工程回填土石方48736m3(含绿化覆土量100m3),区内调运土石方量6008m3,工程采用分台进行建设,开挖的土石方可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回填,因此,工程无弃方产生,无需进行弃渣场设置。
为避免后期绿化覆土外购土料,本方案在养殖区未建区域对表土进行剥离集中堆放,用于后期绿化覆土。在临时堆土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裸露渣土采取土工布遮盖,表土临时堆放场区水土流失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减少干燥季节的风力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得到有效控制。
2、建筑垃圾
施工期的建筑垃圾是在建筑物的建设、维修等过程产生的,主要有废钢筋和各种废钢配件,金属管线废料、木屑、刨花、各种装饰材料的包装箱、包装袋等、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碎砖和碎混凝土块。这些废弃物基本上不溶解、不腐烂变质,如处理不当,会影响景观和周围环境的质量。施工期固体废物的另一环境影响也是伴随着水土流失的发生而发生的。如果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理不当,暴雨过后形成地表径流的同时,必然携带大量垃圾,这些携带物随雨水汇集到周边地区,对周边水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本项目拟对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至相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规范处置,可利用部分收集后外卖。
3、生活垃圾
施工期项目施工人员在现场食宿,项目施工期平均施工人员为3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072t/d,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经统一收集后清运至当地垃圾收集点。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率为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以下内容引自于2017年6约由国水江河(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施甸县由旺镇“三百产业脱贫工程”万头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报告书(报批稿)》。
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共计5.82hm2,其中项目建设区4.92hm2,直接影响区0.90hm2。依据主体工程布局、施工扰动特点、建设时序、地貌特征、自然属性、水土流失影响等因素,将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其中项目建设区又分为建构筑物区、场内道路及广场区、进场道路区和景观绿化区4个一级分区。建构筑物区分为办公生活区、圈舍区、辅助设施区3个二级分区。
2、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1)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面积为4.92hm2,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面积为4.92hm2;
(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4.92hm2;
(3)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为181.64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64.18t;
(4)工程建设产生水土流失重点区域为建构筑物区、场内道路及广场区和景观绿化区,重点时段为施工期。
本工程建设过程中,使工程征地范围内的地表将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如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工程建设过程中将产生渣土洒落、泥沙外流、扬尘等情况,可能影响周边环境,并对工程自身造成不利影响。
3、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与措施总体布局
根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在水土流失预测结果及主体工程设计具有水土保持功能设施分析评价的基础上,针对工程建设过程及运行过程中可能引发水土流失的特点和造成的危害程度,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1)建构筑物区:主体设计已对该区开挖高差高于2m的区域设计了挡墙。本方案需完善建设期间的临时抽排和临时沉砂措施,并增加监督管理措施。
(2)场内道路及广场区:主体已设计C20砼现浇排水沟,本方案需完善建设期间的沉砂池、砂石料临时覆盖、表土堆放临时覆盖等措施,并增加监督管理。
(3)进场道路区:主体设计已对该区开挖高差高于2m的区域设计了挡墙。本方案考虑新增排水沟及道路开挖边坡绿化措施,并加强建设期间监督管理。
(4)景观绿化区:主体设计已对该区进行了绿化设计。本方案只需完善建设期间的监督管理措施。
(5)补充对工程建设直接影响区的水土保持要求。
主体工程设计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设施工程量为:C20砼现浇排水沟3700m,景观绿化面积1.18hm2。具体工程量为土石方开挖4662.0m³,C20砼现浇量2886.0m³。
本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数量如下:
工程措施:砖砌排水沟200m。具体工程量为:土方开挖112.64m3,M10砖砌筑量80.64m3,M10砂浆抹面336.0m2。
植物措施:穴状整地800个,种植爬藤植物800株,爬山虎苗木量420株,葛藤苗木量420株,抚育管理0.01hm2·3年。
临时防护工程:临时抽排点2处,临时沉砂池4口,临时土工布覆盖1800m2。具体工程量为:土方开挖量16.68m3,土方回填量3.32m3,M10砖砌筑量4.48m3,M10砂浆抹面36.0m2,高压抽水泵2套。
4、总结论
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使工程占地区域内扰动土地整治率达到99%,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9%,土壤流失控制比达1.11,拦渣率达到99%,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9%,林草覆盖率为23.98%。本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各项指标均能达到既定目标。随着水土保持措施逐渐发挥作用,工程建设区的水土流失将比工程建设之前有所改善,各项植物措施不仅美化了项目区环境,恢复工程区景观,减少项目区水土流失量,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又使施工破坏面得到基本治理,主体工程安全得到保障。
通过有效实施水土保持方案及主体工程设计的措施,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的减免,本次评价认为,建设单位严格采取水保提出的各项措施后,能有效的控制水土流失。
(1)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坡脚村东北面的荒坡地区,占地类型为集体所有荒坡地及部分零星流转农用坡地,占地大部分为荒坡地,不会对当地耕地利用格局造成大的影响,目前建设方已经从村民手中进行了征收。项目占地面积较大,对当地土地利用格局有较大的改变,但征用土地主要为荒坡地,工程建设改变了土地的原有功能和利用价值,整体上负面影响小。项目不占用林地、水田、基本农田,只涉及征地问题,不涉及拆迁和移民安置问题,建设单位应切实做好征占土地的相关补偿工作和村民的协调工作。工程占地不会对土地利用结构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2)对植被和植物资源的影响
1)植被影响
项目占地为荒坡地,不占用林地,植被为稀疏的灌木丛及杂草,无名木古树、珍稀保护植物,破坏的植物类群和物种在评价区广泛分布。占地区本身植物种类和数量均较少,项目实施过程将对场区边坡、道路边坡、粪污处理区、养殖区等区域裸露地面开展植物防护措施,主要在边坡区和厂界种植高大乔木,在养殖区、道路边坡、粪污处理区等空地种植乔木及绿化草坪,能在很大程度上对植被进行恢复。项目建设对该区植物物种多样性影响不大。
2)植被生产力影响
项目占地会使区域植被受到破坏,导致了区域内生物生产力的减少,植被生产力本身较小。项目实施过程中将进行较大面积的乔木绿化种植,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损失,而且种植的植被主要是常绿阔叶林、落叶阔叶林,植被生产力高于原有荒草地,能较大程度弥补原有植被破坏所带来的生物量和植被生产力损失。项目建设不会导致原有植被类型和物种在此区域内的消失或灭绝,造成的生物量损失也对整体植被生产力影响小。
3)植株影响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污染对植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作物光合作用的影响上。粒径大于1µm的颗粒物在扩散过程中可自然沉降,粉尘降落在植物叶面上,吸收水分成为深灰色的一层薄壳,降低叶面的光合作用;堵塞叶面气孔,阻碍叶面气孔的呼吸作用及水分蒸发,减弱调湿和机体代谢功能,造成叶尖失水、干枯、落叶和减产。粉尘的碱性物质能破坏叶面表层的蜡质和表皮茸毛,使植物生长减退,对其产生不利影响。本项目所在地周边200m范围内植被均以灌木及杂草为主,地势开阔,利于无组织粉尘在大气中经飘散,经远距离飘散后覆盖在植物叶片表面的较少,降水可冲洗掉叶片表面尘土,因此,项目产生的粉尘对区域植物生长影响不大。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注意林草地的保护,不得随意砍伐占地区域外的林木,占地范围内的林木也要尽量保留,对挖土掩埋的草地在施工完成时要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减少植被的人为破坏,减少影响时限。
(3)对野生动物资源的影响
施工过程中场地的平整、土石方开挖、永久建筑和道路的修建等均需占用一定面积的土地,使原有动物群和荒山灌丛类动物生境缩小。项目不跨越河流和湖泊、水库,由于没有原生植被和适合两栖及爬行类栖息和隐蔽的林地和河床,项目区域两栖及爬行类动物较少,项目的开展不会对两栖及爬行类动物的生态环境形成大的改变,进而对两栖及爬行类动物的影响也很有限。
由于人类的活动影响及生态环境限制,大型兽类一般不会在这个区域活动,项目建设不会对大型兽类造成影响。经询问当地民众及查阅相关资料,评价范围区域内无国家及地方的珍惜动物存在。
施工期间对鸟类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人为活动的增加、施工机械噪声产生的惊吓、干扰,但鸟类栖息地类型多样,且活动能力较强,周边林区及植被分布广,施工区域内的鸟类栖息地被占用后,这些鸟类可以通过迁徙和飞翔来避免施工对其栖息和觅食的影响,其可在远离施工区域的地带重新定居生活,受拟建项目的影响相对较小。
项目区域人类活动较为频繁,已经对当地的野生动物产生了一定干扰,动物也对项目的建设已经产生了一定的适应。工程可能迫使一些工程占地区的小型动物向周边迁移,但对该地区陆栖动物整体的物种数量和个体数量不会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因此,项目建设对陆生动物的影响是有限的、局部的,是可以接受的。
(4)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不可避免地对植被资源和野生动物造成影响,使得生物量减少,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一定影响。项目占地的破坏和重建主要受人类的影响,占地范围内并无该地区动植物关键种群存在,因而不会造成植物资源和野生动物的明显减小,更不会造成物种资源的消失。随着施工期的结束,项目通过加强绿化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施工期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并逐渐形成新的生物多样性平衡,构成新的生态平衡格局。因此本项目对生物多样性影响较小。
(5)对景观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存在土石方的开挖、土建工程、破坏植被,并且导致水土流失加重,对周围人群造成一定的视觉冲击,影响景观环境。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优化施工,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减轻对植被资源的破坏,加强施工场地及周边影响区的绿化,减轻对景观环境的影响程度。占地区域本身景观功能性不强,且本项目不涉及风景名胜区,也不在风景名胜区的路线上,对景观环境影响程度不大。
(6)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项目影响农业生产的途径有二:一是污染物经水、气进入土壤,再进入农作物,在农作物体内富集,影响农作物的生长;二是通过大气直接影响农作物的光合及呼吸作用,从而影响作物的正常生长。
项目建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废水、粉尘及水土流失对周围土壤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对场地进行洒水抑尘,有效降低粉尘的产生量及其飘扬距离,采取了有效的水土保持方案拦截可能流失的泥浆,产生的废水也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因此,项目不会对周围的土壤的肥力、结构和功能造成影响。不会堵塞灌渠,
粉尘降落在植物叶面上,将会降低叶面的光合作用,减弱植物调湿和机体代谢功能,造成叶尖失水、干枯、落叶和减产。项目区为农业生态系统和森林生态系统过渡区,根据工程分析结果及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扬尘影响区域主要为周边150m内,而项目周围200m内无耕作植物,且建设方在施工时对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进行晒水降尘,可降低扬尘量50-70%,有效减小对环境的影响,经飘散后200m范围内的浓度能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表1中总悬浮颗粒物二级标准日均值0.3mg/m3,对周围耕地作物的影响极小,可以接受。项目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以及雨水的冲刷等作用后,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当地的各类作物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对农业生态系统内的其余动物、昆虫等也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运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于猪舍的猪粪和猪尿、污水处理系统和堆肥区等散发的恶臭气体,食堂油烟和饲料粉尘。其中以恶臭气体NH3、H2S的影响为主。
(1)恶臭
主要来自于猪舍的猪粪和猪尿、污水处理系统和堆肥区等散发的恶臭气体;另外,腐烂的饲料、死猪也会散发一定的恶臭,主要含有NH3、H2S等物质。选用适当的除臭剂不仅可以抑制NH3和H2S气体的产生,同时还可以有效的对其进行反应去除。本项目猪舍采用物理除臭和微生物除臭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除臭,除臭后恶臭中NH3的排放量可降低75%,H2S的排放量可降低90%,采取措施后,NH3的排放量1.01kg/h,2.65t/a,H2S的排放量0.102kg/h,0.252t/a,根据工程分析,项目NH3、H2S的排放情况如下:
表6.2-1 无组织排放恶臭源强
污染物
污染源
| NH3
| H2S
| ||
排放速率(kg/h)
| 年排放量(t/a)
| 排放速率(kg/h)
| 年排放量(t/a)
| |
养殖区
| 1.01
| 2.65
| 0.102
| 0.252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内容规定,本次以估算模式的计算结果作为预测与分析依据。
1评价标准
根据HJ/T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估算模式中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般选用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1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对于没有小时浓度限值的污染物,可取日平均浓度限值的三倍值;对该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物,可参照TJ36-19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据此确定NH3标准值为0.2mg/m3,H2S标准值为0.01 mg/m3。
2预测模式及参数选择
项目废水处理区、猪粪堆肥区为露天式,猪舍虽然为封闭式,但面积较大,且通风机多而分散,故养猪场恶臭的排放以面源无组织排放计。采用导则推荐的screen3估算模式进行计算,由于项目选址位于坡地上,且分三级,面源有效高度取10m,预测参数见表6.2-2。
表6.2-2 臭气预测参数选择
排放点
| 猪舍、粪污处理区
| |
类型
| 无组织废气
| |
排放量
| NH3
| 2.65t/a
|
H2S
| 0.25 t/a
| |
速率
| NH3
| 1.01kg/h
|
H2S
| 0.101kg/h
| |
面源长×宽
| 350m×80m
| |
预测点高度
| 0m
| |
面源有效高度
| 10m
|
3预测结果
预测结果见表6.2-3。
表6.2-3 恶臭排放预测结果一览表
下风向距离(m)
| NH3
| 标准值
| 下风向距离(m)
| H2S
| 标准值
| ||
落地浓度(mg/m3)
| 占标率%
| 落地浓度(mg/m3)
| 占标率%
| ||||
10
| 0.0028
| 1.39
| 0.2
| 10
| 0.0003
| 2.88
| 0.01
|
20
| 0.0032
| 1.62
| 0.2
| 20
| 0.0003
| 3.36
| 0.01
|
30
| 0.0037
| 1.84
| 0.2
| 30
| 0.0004
| 3.80
| 0.01
|
40
| 0.0041
| 2.03
| 0.2
| 40
| 0.0004
| 4.20
| 0.01
|
50
| 0.0044
| 2.20
| 0.2
| 50
| 0.0005
| 4.55
| 0.01
|
60
| 0.0048
| 2.42
| 0.2
| 60
| 0.0005
| 5.01
| 0.01
|
70
| 0.0053
| 2.63
| 0.2
| 70
| 0.0005
| 5.44
| 0.01
|
80
| 0.0057
| 2.83
| 0.2
| 80
| 0.0006
| 5.85
| 0.01
|
90
| 0.0058
| 2.91
| 0.2
| 90
| 0.0006
| 6.02
| 0.01
|
100
| 0.0062
| 3.10
| 0.2
| 100
| 0.0006
| 6.43
| 0.01
|
150
| 0.0078
| 3.89
| 0.2
| 150
| 0.0008
| 8.04
| 0.01
|
200
| 0.0081
| 4.03
| 0.2
| 200
| 0.0008
| 8.35
| 0.01
|
250
| 0.0081
| 4.07
| 0.2
| 250
| 0.0008
| 8.42
| 0.01
|
300
| 0.0083
| 4.16
| 0.2
| 300
| 0.0009
| 8.61
| 0.01
|
400
| 0.0077
| 3.87
| 0.2
| 400
| 0.0008
| 8.02
| 0.01
|
500
| 0.0082
| 4.09
| 0.2
| 500
| 0.0008
| 8.48
| 0.01
|
600
| 0.0079
| 3.97
| 0.2
| 600
| 0.0008
| 8.21
| 0.01
|
700
| 0.0073
| 3.67
| 0.2
| 700
| 0.0008
| 7.59
| 0.01
|
800
| 0.0067
| 3.33
| 0.2
| 800
| 0.0007
| 6.89
| 0.01
|
900
| 0.0060
| 3.00
| 0.2
| 900
| 0.0006
| 6.22
| 0.01
|
1000
| 0.0054
| 2.71
| 0.2
| 1000
| 0.0006
| 5.61
| 0.01
|
1100
| 0.0049
| 2.45
| 0.2
| 1100
| 0.0005
| 5.08
| 0.01
|
1200
| 0.0045
| 2.23
| 0.2
| 1200
| 0.0005
| 4.62
| 0.01
|
1300
| 0.0041
| 2.04
| 0.2
| 1300
| 0.0004
| 4.21
| 0.01
|
1400
| 0.0037
| 1.86
| 0.2
| 1400
| 0.0004
| 3.86
| 0.01
|
1500
| 0.0034
| 1.71
| 0.2
| 1500
| 0.0004
| 3.55
| 0.01
|
1600
| 0.0032
| 1.58
| 0.2
| 1600
| 0.0003
| 3.27
| 0.01
|
1700
| 0.0029
| 1.46
| 0.2
| 1700
| 0.0003
| 3.03
| 0.01
|
1800
| 0.0027
| 1.36
| 0.2
| 1800
| 0.0003
| 2.81
| 0.01
|
1900
| 0.0025
| 1.27
| 0.2
| 1900
| 0.0003
| 2.62
| 0.01
|
2000
| 0.0024
| 1.18
| 0.2
| 2000
| 0.0002
| 2.45
| 0.01
|
根据预测结果所示,厂区的无组织排放NH3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83mg/m3,对应的距离为310m,其最大占标率为4.17%;H2S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9mg/m3,对应的距离为310m,其最大占标率为8.63%。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浓度限值。
4恶臭影响防治措施
由于恶臭是本项目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降低恶臭产生的影响,项目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绿化工程对改善养殖区的环境质量是十分重要的,养殖区周围除道路两侧种植乔灌木外。
——该地区常年主导风向为西南风,为减轻恶臭的影响程度,厂区平面布置应将生产区和办公区分开,办公区设置于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并设置防护林带,以减少恶臭的影响。
——对沼气工程的沼液储存池应加盖,以减少恶臭的散发。并在其四周进行绿化。
——使用除臭剂,除臭剂的性质及处理效果分析如下:
A、物理除臭剂:主要指一些吸附剂和酸制剂。吸附剂可吸附臭味,常用的有活性炭、泥炭、锯木屑、麸皮、米糠等,这些物质和猪粪混合,通过对臭气物质的分子进行吸附。酸制剂主要是通过改变粪便的pH值达到抑制微生物的活力或中和一些臭气物质来达到除臭目的。常用的有硫酸亚铁和硝酸等。
B、化学除臭:可分为氧化剂和灭菌剂。常用的有高锰酸钾、过氧化氢等,其作用是使部分臭气成分氧化为少臭或无臭物质。Ritter(1989)报道,使用(100-500)×10—6的高锰酸钾或(100-125)×10-6过氧化氢可有效控制臭气的发生。
C、生物除臭:主要指活菌制剂,其作用是通过生化过程脱臭。有专家将分离出的放线菌接种于猪粪便中,NH3、H2S和VFA等恶臭物质很快消失。有试验证明:从泥炭腐植质或活性污泥中分别挑出硝化菌和硫细菌,经训化后,硝化菌可清除粪便中的氨,硫细菌可抑制二甲基硫化物(DMS)等的产生。
项目养殖区采用物理除臭和微生物除臭相结合的方法除臭,物理除臭主要是在饲料中添加沸石粉或在地面上撒布沸石粉,沸石粉有助于吸附有害细菌,并能与重金属离子结合,同时把所需的矿物质元素交换出来,供给机体参与一系列的代谢过程,提高饲料的转化率;微生物除臭主要是将微生物活菌制剂直接添加到饲料中,将猪体内的氨气、硫化氢、甲烷等转化为可供畜体吸收的化合态氮和其他物质,可使排泄物种所含的营养成分和有害成分明显降低,从而提高饲料消化利用率,并减少臭气的产生。
(2)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相关要求,厂区内有无组织排放源时应计算大气防护距离。
计算采用计算机模型软件进行,所用软件为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质量模拟重点实验室发布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模式”(V1.2版)。计算参数设置如下表6.2-4。
表6.2-4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参数
类型
| 无组织排放
| ||
排放量
| NH3
| 2.65t/a
| |
H2S
| 0.25 t/a
| ||
速率
| NH3
| 1.01kg/h
| |
H2S
| 0.101kg/h
| ||
面源长×宽
| 350×80m
| ||
面源有效高度
| 10m
| ||
评价标准
| NH3
| 0.2mg/m3
| |
H2S
| 0.01 mg/m3
|
计算结果显示无超标点,因此,本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卫生防护距离
卫生防护距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由于本项目恶臭污染物为无组织排放,通过设立卫生防护距离可以控制其对周围居住区产生的影响。
养殖业目前还没有卫生防护距离行业标准,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根据(GB/T14529-93)《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中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
①污染源强的确定
该项目产生恶臭气体的主要污染物为NH3和H2S,根据(GB/T14529-93)《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排放源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污染因子分析,选取NH3和H2S作为恶臭预测评价因子。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居住区H2S的最高允许浓度为0.01mg/m3,居住区NH3的最高允许浓度为0.20mg/m3。
②卫生防护距离的划定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公式为:
式中:
Cm--居住区标准浓度限值;
L--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
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该生产单元占地面积S(49200m2)计算,r=(S/π)0.5;
Qc--有害气体排放速率,kg/h。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参数见表6.2-5。
表6.2-5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参数表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 污染源参数
| ||||
项目
| 多年平均风速
| Ⅲ
| 项目
| 氨数值
| 硫化氢数值
|
A
| 1.3m/s
| 400
| S
| 49200m2
| 49200m2
|
B
| 0.01
| Qc
| 1.01kg/h
| 0.101kg/h
| |
C
| 1.85
| Cm
| 0.20mg/m3
| 0.01mg/m3
| |
D
| 0.78
| --
| --
| --
|
根据污染物排放量和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公式,计算养殖场H2S卫生防护距离为110m,NH3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9m,养殖场卫生防护距离按最大值执行H2S卫生距离,根据卫生防护距离取值规定,卫生防护距离在100m以内时,级差为50m;超过100m,但小于或等于1000m时级差为100m,计算的L值在两级之间时,取偏宽的一级。因此养殖场经上公式计算的卫生防护距离为200m。鉴于《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m,因此将养殖场的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500m。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在600m外,且有山体相隔,项目通过加强营运规范管理、切实可行的工程措施、工艺和管理措施、绿化措施等恶臭污染物防治措施,以及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可将本项目产生的恶臭污染物对外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4)饲料粉尘
企业自设饲料生产厂房,饲料自产自用,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猪场的饲料需新鲜供给,故饲料生产车间每天进行生产。这些扬尘的影响范围只在操作车间,对周边环境无影响。为保护工作人员健康,操作时应佩戴口罩。
(5)食堂油烟
项目建成后设置食堂,主要供员工就餐使用。食堂使用电能,无特殊污染物,废气主要为油烟。项目配备员工35人,拟计三餐三餐均在食堂就餐,则本项目每天耗油1440g/d,则油烟产生量为29.7g/d。排风量按《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规定的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大、中、小型均为2000m3/h,本项目设有1个灶头,则排风量为2000m3/h,每天按5小时计,则排放量为10000m3,则排放浓度2.97mg/m3,高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允许浓度2.0mg/m3的要求,所以本项目需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依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规定本项目食堂属于小型饮食业单位,需安装净化效率不低于60%的净化系统,经计算项目食堂在安装净化效率不低于60%的油烟净化器净化后油烟排放浓度1.18 mg/m3低于2.0mg/m3。同时也应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关于油烟排放的相关要求: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小于20m。
(6)消毒气雾
项目日常管理中会对养殖区场地和猪舍进行喷雾消毒,会散发一定的异味,但消毒剂使用过氧乙酸、过氧化氢等常见消毒剂,使用浓度较低,在人体及猪只可接受的安全范围之内,不会飘散出场区,对周边环境无影响。
(7)沼气
项目设置沼气池,在处理过程中会产生沼气,产生的沼气统一收集后用于发电。
1、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水方案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养殖区产生的废水47544.05m3/a,生活区废水量为715.4m3/a。
根据HJ-7-2009《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应坚持种养结合的原则,经无害化处理后,尽量充分还田,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区各猪舍间有相互连通的排污管道,养殖废水通过管网到达最低处的排污总排口,再经铺设的管道排入西北侧的粪污处理区,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沼气工程)进行处理,堆肥区渗滤液收集后运至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的沼液汇入贮存池,全部回用于项目饲料种植区的浇灌,禁止外排。
3、废水处理工艺及处理方案
(1)工艺选择
根据HJ497-2009-《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处理工艺以进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降低有机物浓度、减少沼液和沼渣利用所需消纳土地的面积、周围有足够土地消纳低浓度沼液时宜采用该规范推荐的模式II工艺处理。本项目参考该模式工艺进行处理,项目使用干清粪工艺,固液得到分离,不再设置固液分离器,厌氧反应池采用UASB工艺。该工艺具有较高的容积负荷和较短的水力停留时间,处理效率高,运行效果稳定,能有效地缩减废水中的有机负荷,适用于可生化性好的高浓度有机废水。工艺流程见图6.2-1。
图 6.2-1 项目粪污处理工艺示意图
(2)工艺及各功能单元简介
废水首先通过筛网渠,去除大部分粪渣、悬浮物和少量有机物,出水自流入沉淀池,除去部分的污染物,通过泵输送到UASB反应器,大部分有机物被降解,并产生沼气。出水进入贮存池后可用于周边饲料种植农田的浇灌,筛网、沉淀池的粪渣以及UASB反应器污泥则进入粪便无害化处理区进行堆肥处置,再作为农肥施用于农田。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不在设置固液分离环节,工艺主要设备单元及功能简介如下:
1筛网:用于拦截废水中的粪渣、饲料等较大的有机物,以减少对后续工艺管道及设备的磨损。
2沉淀池:沉淀废水中的泥沙及筛网未除去的较大颗粒物,减少对后续工艺管道及设备的磨损,可起到调节池的作用,对水质起到一定程度的均质效果,降低对厌氧反应池的冲击负荷。
3配水池:其作用是均质和均量,还兼有沉淀、混合、加药、中和和预酸化等功能。
4USAB厌氧反应池:该池由污泥反应区、气液固三相分离器(包括沉淀区)和气室三部分组成。在底部反应区内存留大量厌氧污泥,具有良好的沉淀性能和凝聚性能的污泥在下部形成污泥层。要处理的污水从厌氧污泥床底部流入与污泥层中污泥进行混合接触,污泥中的微生物分解污水中的有机物,把它转化为沼气。沼气以微小气泡形式不断放出,微小气泡在上升过程中,不断合并,逐渐形成较大的气泡,在污泥床上部由于沼气的搅动形成一个污泥浓度较稀薄的污泥和水一起上升进入三相分离器,沼气碰到分离器下部的反射板时,折向反射板的四周,然后穿过水层进入气室,集中在气室的沼气用导管导出,固液混合液经过反射进入三相分离器的沉淀区,污水中的污泥发生絮凝,颗粒逐渐增大,并在重力作用下沉降。沉淀至斜壁上的污泥沿着斜壁滑回厌氧反应区内,使反应区内积累大量的污泥,与污泥分离后的处理出水从沉淀区溢流堰上部溢出,然后排出污泥床。UASB 负荷能力很大,适用于高浓度有机废水的处理。运行良好的UASB有很高的有机污染物去除率,不需要搅拌,能适应较大幅度的负荷冲击、温度和pH变化。
图6.2-2 UASB原理图
5 沼液贮存池:由于农作物浇灌有间隔性,低浓度的沼液需暂时储存在贮存池内,在统一用于农地的浇灌。
(3)工艺可行性
项目废水排放134.08m3/d,项目可研报告中设置10000m3的厌氧发酵池一个。根据HJ-7-2009-《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UASB池水力停留时间不宜小于5d,宜设置2个以上的UASB厌氧罐,处理量较大时可采用多个单体罐并联处理,环评建议设置2个5000m3的UASB池。项目饲料种植地轮流种植玉米及饲料草,根据HJ-7-2009-《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考虑雨季及作物的季节性种植,建议沼液贮存池的设计容积按照2个月计算,金额眼设计的总容积能满足2个月沼液贮存要求。另外,猪粪处理区进行堆肥及猪粪临时堆放时会产生一些渗滤液(0.9m3/d),需建设一个1m3的收集池收集后送至废水处理站处理。项目建设时应委托专业的设计单位对处理工艺进行设计和建造。
项目环评推荐采用的工艺为HJ497-2009-《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推荐的工艺(具体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根据刘宇赜(UASB-SBR工艺处理猪场水的实验和工程实例[D],湖南农业大学,2009)及杨朝晖(固液分离—UASB—SBR工艺处理养猪场废水的试验研究[J].湖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2,6(9):26-29))等相关研究,该厌氧工艺对BOD5、CODcr、NH3-N等常见污染物的处理效率可达到90%以上,处理后的废水能够达到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相关排放标准,可用于项目饲料种植地的浇灌。后期运行过程中若发生水中大肠杆菌超标现象,可向贮存池投加次氯酸钠,对大肠杆菌的去除率可达98%,不会对施用土地造成不良影响。为防止雨水进行入处理系统,增加处理负荷,废水处理工艺中的筛网、沉淀池、配水池、贮存池均用水泥盖板遮盖,预留观测口。
工艺已广泛用于养猪场、屠宰场、啤酒厂等高浓度有机废水的处理,工艺成熟可靠,效果稳定,可以很方便地把各处理构筑物设计为一体式的联合建筑,不仅节省大量的初期投资,而且使整个工艺流程简洁顺畅,操作方便,还可以做到回收生物能和处理废物的资源化,从技术、经济和达标排放上讲都是可行的,项目采用该技术进行废水的处理合理可行。
4、水环境影响分析
(1)正常排放
项目产生的废水通过收集进入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在污水处理站运行良好的情况下,处理后排水水质可满足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标准要求,出水贮存于沼液贮存池内,由于贮存池地势高于农田区,沼液可自流进入项目养殖区下方的种植区浇灌。沼渣、污泥可运至粪便堆肥区进行无害化堆肥。项目设置10000m3的池子可容纳项目2个月的排水,沼液全部用于农田的浇灌,不外排,对周围区域地表水影响较小。
(2)事故排放
事故性排放会造成水体污染。畜禽养殖场废水排放进入地表水体极易造成水体的富营养化,使水质恶化。污水渗入地下还可造成地下水中的硝酸盐含量过高。
不合理施肥造成环境影响。不合理施肥或施肥过量情况下,施入土壤中的有基肥高于作物吸收需要量,必然会造成土壤中N、P等营养元素的过度积累,导致地下淋溶损失和地表径流损失,而且由于有机肥中可溶性有机氮、有机磷的含量较多,淋溶损失和径流损失必将对地下水、地表水体产生一定程度的污染。
对此,评价建议采取以下措施来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
① 养殖场的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污分流,避免雨水进入沼气发酵装置。
② 加强管理,活动场产生的粪便做到日产日清,特别是雨天来临之前要及时清理干净。
③厌氧发酵罐、沼液储存池加盖,在周围设置截水沟,防止雨水进入造成溢流污染地下水。
④废水收集、贮存设施应做好防渗防漏措施。
综上所述,项目区运营期间,正常情况下,项目区生产及生活废水全部被资源化利用,不外排到地表水水体,非正常情况下,采取上述措施处理,项目营运期对严格监督及管理,并做好防渗措施,保证废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保证废水应急池及沼液贮存池等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在正常还是非正常情况下均使废水不外排到地表水体,对项目周边水环境影响小。
项目在运营期间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区的禽畜噪声、设备运行噪声;生产区主要设备有饲料粉碎机、水泵等,噪声源强约为75~87dB(A)。大部分噪声设备均置于室内,建设项目噪声污染源见表3.4-6。噪声影响预测如下:
(1)预测模型:
项目噪声从声源传播到受声点,受到传播距离,空气吸收,阻挡物的反射与屏障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衰减。采用A声级进行预测,其预测模式如下:
LA(r)=LAref(ro)-(Adiv+Abar+Aatm+Aexc)
式中:LA(r)——距声源r处的A声级,dB;
LAref(ro)——参考位置ro处的A声级,dB;
Adiv——声波几何发散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dB ,
Adiv=20lg(r/ ro)
Abar——遮挡物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dB;
Aatm——空气吸收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dB,Aatm=α(r/ro)/100,查表取α 为1.142;
Aexc——附加A声级衰减量dB,Aexc=5lg(r/ro)。
各受声点的声源叠加按下列公式计算:
LA=
式中:Li--- 第i个声源在预测点的声级,dB(A);
LA---某预测点噪声总叠加值;
n ---声源个数
(2)预测结果
不考虑空气、障碍物等对噪声的吸收和阻隔,只考虑距离衰减(即噪声值最大)的情况,营运期噪声衰减及预测结果见表6.2-6。
表6.2-6 项目营运期噪声预测结果一览表
序
号
| 机械
名称
| 不同距离处的噪声预测值dB(A)
| ||||||||||
1m
| 5m
| 10m
| 20m
| 40m
| 60m
| 100m
| 120m
| 200m
| 250m
| 300m
| ||
1
| 猪嚎叫
| 80
| 66
| 60
| 54
| 48
| 44
| 40
| 38
| 34
| 32
| 30
|
2
| 饲料粉碎机
| 87
| 73
| 67
| 61
| 55
| 51
| 47
| 45
| 41
| 39
| 37
|
3
| 风机
| 80
| 66
| 60
| 54
| 48
| 44
| 40
| 38
| 34
| 32
| 30
|
4
| 水泵
| 75
| 61
| 55
| 49
| 43
| 39
| 35
| 33
| 29
| 27
| 25
|
贡献值
|
| 75
| 69
| 63
| 57
| 53
| 49
| 47
| 43
| 41
| 39
|
根据表6.2-6预测结果,营运期厂界噪声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2类标准。昼间噪声值在30m外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而夜间噪声在100m外才能达到2类标准。
距离项目区最近的保护目标均在600m外,因此,营运期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极小。同时,以上预测结果为在不采取防振减噪措施下的预测值,为降低噪声对场内人员的影响,各运行设备在采取减噪措施及噪声经障碍物阻隔后,噪声值将进一步减小。因此,项目营运期生产生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1、猪粪
猪粪中含有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卵,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清除出来的粪便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后,才能进行土地利用,禁止未经处理的畜禽粪便直接施入农田。经工程分析计算,本项目猪粪产生量22.7t/d,采用好氧堆肥(生化处理池)进行无害化处置后用作农肥施用于农田。
(1)基本原理
好氧堆肥是在有氧条件下,好氧细菌对废物进行吸收、氧化、分解。微生物通过自身的生命活动,把一部分被吸收的有机物氧化成简单的无机物,同时释放出可供微生物生长活动所需的能量,而另一部分有机物则被合成新的细胞质,使微生物不断生长繁忙殖,产生出更多的生物体的过程。在有机物生化降解的同时,伴有热量产生,因堆肥工艺中该热能不会全部散发到环境中,就必然造成堆肥物料的温度升高,这样就会使一些不耐高温的微生物死亡,耐高温的细菌快速繁殖。该菌群在大量氧分子存在下将有机物氧化分解,同时释放出大量的能量。
(2)工艺选择
好氧堆肥因温度较高又称为高温堆肥。高温好氧堆肥按原料发酵所处状态可分为发酵仓式堆肥和无发酵仓式堆肥,发酵仓式较无发酵仓式堆肥快。无发酵仓式好氧堆肥系统又分为露天条垛式翻堆供氧堆肥法和固定堆强制通风堆肥法两种。由于项目产生的猪粪便较多,而作为农肥大量使用具有季节性,且采用发酵仓式堆肥对场地、管理要求较高,后期运行成本也较高,采用无发酵仓式堆肥即可。由于粪便堆肥量较大,翻堆式堆肥对场地面积要求较大,翻堆式也易引起臭气的散发,项目拟将堆肥场地设在生化处理池内,池壁采用混凝土浇灌。工艺流程见图6.2-3。
图6.2-3 好氧堆肥工艺流程
(2)工艺流程
好氧堆肥过程伴随着两次升温,将其分成三个阶段:起始阶段、高温阶段和熟化阶段。
起始阶段:时间通常在1~3天,肥堆中嗜温性微生物利用可溶性和易降解性有机物作为营养和能量来源,迅速增殖,并释放出热能,使肥堆温度不断上升。此阶段温度在室温至45℃范围内,微生物以中温、需氧型为主。
高温阶段:耐高温细菌迅速繁殖,在有氧条件下,大部分较难降解的蛋白质、纤维等继续被氧化分解,同时放出大量热能,使温度上升至60~70℃。当有机物基本降解完,嗜热菌因缺乏养料而停止生长,产热随之停止。堆肥的温度逐渐下降,当温度稳定在40℃,堆肥基本达到稳定,形成腐植质。
熟化阶段:冷却后的堆肥,只剩下部分较难分解的有机物和新形成的腐殖质,此时微生物活性下降,发热量减少,温度下降。此时嗜温性微生物再占优势,对残留较难分解的有机物作进一步分解,腐殖质不断增多且趋于稳定化。
(3)工艺可行性
无发酵仓式堆肥系统具有基建投资少,工艺简单,操作简便易行,处理容量大的特点,能满足项目大量处理粪便的需求。好氧堆肥化是在通风条件下,有游离氧存在时进行的分解发酵过程,堆肥温度高,目前国内及美国对好氧堆肥高温持续时间的要求是5~7d,而实际情况中高温阶段温度一般在55℃以上,可维持5~11d,极限可达80℃以上,能够杀死肥堆中的病菌和寄生虫卵,堆肥成品能到达《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对粪便无害化处置的要求,施用于农田之后对环境及人体健康影响较小。
堆肥主要在生化处理池内进行,在处理池外设置1m3的水泥防渗池,以收集猪粪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并运至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要求在堆肥区搭建简易的彩钢瓦防雨棚,地面雨水沟设置在渗滤液拦截沟外侧,防止雨水进入渗滤液收集池。堆肥过程中定期向肥堆喷洒除臭剂,可减少臭气的散发,降低对工作人员的影响。堆肥区宜建设为粪便贮存池、堆肥场地和产品堆肥区,以便于管理和使用。项目每日产生的猪粪量较大,当地农作物的种植具有季节性,青饲料的种植也有一定的时间间隔,生产的堆肥产品不能全部及时施用于农田,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7-2009)规定,项目需建设至少能容纳6个月粪便产生量的堆肥处理场地,以确保所有的猪粪都能得到妥善处置,并对堆肥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建设顶棚,减少臭气逸散,做好消毒灭蝇工作。实施过程中每季度应对堆肥产品质量进行1~2次的抽样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调整相应的堆肥参数,以保证达到无害化要求。
好氧堆肥法具有堆肥周期短、无害化程度高、卫生条件好、易于机械化操作等优点,在有关污泥、城市垃圾、畜禽粪便和农业秸秆等堆肥中被广泛采用,技术及管理较成熟,易于应用。因此,项目猪粪使用好氧堆肥系统进行堆肥能够满足无害化的要求,在技术及经济上可行。
2、沼渣(污泥)
项目产生污泥394.5kg/d,143.9t/a,与猪粪一起进行无害化堆肥处置,施用于农田之后对环境无不利影响。
3、病死猪
项目各阶段病死猪约63t。这些尸体要及时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出售和作为饲料再利用。
根据《畜禽病害肉尸及基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6548-1996)及《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规定,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方法主要有:销毁法(即焚毁法)、化制法(即用化制机进行化制)和高温蒸煮法,同时规定,严禁将病死猪只运出厂界。考虑到养殖项目存栏量较大且从根本性消除病死猪对环境及人群的污染和疾病威胁,结合公司的经济承受能力,厂家拟采用消毒+深井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
按照规范,填埋井设计为混凝结构,井口加盖密封,对内壁进行防渗处理。进行填埋时,在每次投入尸体后,覆盖一层厚度大于10cm的熟石灰,填埋井填满后,用粘土填埋压实并封口。项目设计填埋井共设两个,深度大于2m,直径1m,本环评建议每个填埋井设计深度8m,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后期增设安全填埋井,并做好防渗处理。经过安全处理后项目死猪尸体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4、饲料残渣
本项目饲料废料产生量为6.49t/a,经收集后可用于猪的饲喂,对于腐烂的部分可及时清扫至在堆肥区进行堆肥处理,有效减少臭气的影响,对环境影响较小。
5、医疗固废
医疗固废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采用专用的防渗漏防腐蚀容器收集,定期交给有相关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禁止与生活垃圾一起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6、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平均产生量35kg/d,统一收集后清运至由旺镇垃圾堆放点进行集中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营运期按照相关技术规范、防治要求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建议,对各类型污染物进行安全处置后,项目产生的猪粪、病死猪等固废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1、水文地质条件
(1)地下水类型
地下水类型以基岩裂隙水为主,地层含(透)水性弱,项目区埋藏深度较浅,大气降雨是主要补给源,项目区范围内无大的断裂带分布。地形有利于自然排泄,区域地下水可沿斜坡及树枝状冲沟自然排泄汇入附近冲沟。项目区水文地质条件属于以裂隙充水为主的简单类型。
(2)地层岩性
工程场地内地层主要为奥陶系上统上蒲缥组页岩、志留系下统下仁和桥组页岩、中统上仁和桥组灰岩及下统泥岩、二叠系下统白云质灰岩、三叠系中统河湾街组白云岩及第四系地层。覆盖层主要为第四系松散堆积物,坡残积、坡洪积成因,物质成分以黏性土、碎石土为主,局部为砾石、块石。多分布于山麓斜坡地带,黏性土硬塑状态为主,碎石土多为松散~稍密状。覆盖层厚度一般0.0~6.0m不等,山顶地带较薄,斜坡地带稍厚。场地地基岩土主要为坡残积型黏性土、碎石土及下伏的页岩、泥岩、灰岩、白云岩组成。
场地内无影响场地稳定的大规模不良地质作用存在,站址场地稳定,工程地质条件较好,适宜工程的建设。
(3)地下水的活动规律
区内地下水类型以基岩裂隙水为主,测区是地下水补给区,大气降雨是地下水主要补给源,降雨后雨水沿基岩裂隙渗漏(透),顺坡向径流,地下水的排泄是由测区向北东呈线状以散浸泉的形式排泄。
2、地下水污染途径分析
污染物从污染源进入地下水所经过路径称为地下水污染途径,地下水污染途径是多种多样的。地下水可能存在的主要污染方式是渗入型污染。污染物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是由于降雨或废水排放等通过垂直渗透进入包气带,进入包气带的污染物在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下经吸附、转化、迁移和分解后输入地下水。因此,包气带是联接地面污染物与地下含水层的主要通道和过渡带,既是污染物媒介体,又是污染物的净化场所和防护层。地下水能否被污染以及污染程度的大小,取决于包气带的地质结构、成份、厚度、渗透性以及污染物的各类性质。一般说来,土壤粒细而紧密,渗透性差,则污染慢;反之,颗粒粗大松散,渗透性能良好则污染重。
该项目主要渗漏污染因素分析如下:
① 猪舍污水下渗:猪舍每天都有猪粪尿产生,若防渗措施做不好,污染物会逐渐下渗影响浅层地下水。
② 猪粪尿收集池及废水排污渠道的渗漏:猪舍下方设有收集猪尿的收集池及排污渠道,旁边设有收集猪粪的暂存池;生活污水设有引入沼气工程的排污渠道。猪粪尿及生活污水会通过收集池四周及排污渠两侧或底部渗入含水层,污染地下水。
③ 沼气工程的渗漏:沼气工程的集料池、调配池、消化罐、沼液储存池等防渗措施达不到要求时,污水会通过池底和侧面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
④ 堆肥:干粪发酵池若防渗措施达不到要求时,猪粪发酵渗滤液会通过池底及侧面渗入地下。
⑤ 安全井:动物投入化尸池进行封闭发酵时,若动物化尸池池体及底部防渗措施不到位,发酵废液会渗入地下。
⑥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的初步过滤池、曝气池、生物沉淀池、生物培养池等防渗措施达不到要求时,污水会通过池底和侧面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
应采取的措施:
(1)猪舍地面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地面硬化及防渗处理;
(2)猪尿收集池、猪粪暂存池、废水排污渠道、沼气工程的集料池、调配池、消化罐、沼液储存池等及猪粪脱水收集池、干粪发酵池、污水处理系统的初步过滤池、曝气池、生物沉淀池、生物培养池等均按相关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3)根据《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3]34号)的相关要求,项目在养殖区东侧设置两座动物化尸池,动物化尸池为混凝土结构,在每次投入畜尸体后,用氯制剂(如消特灵、消毒威等),按1:200~500比例稀释,以体重的8%投放稀释液,或以体重的0.5%干剂撒布。尸体堆积于池内,当堆至距池口1.5m处时,在用另一个池,此池封闭发酵,夏季不少于2个月,冬季不少于3个月,待动物化尸池内的动物尸体完全分解后,应当对残留物进行清理,清理出的残留物按相关要求进行掩埋处理,动物化尸池进行彻底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
4、地下水影响分析
随着项目区对地下水的取用,伴随着地下水位的下降,降落漏斗的形成,将给取水地附近区域环境带来一些影响。
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外排,产生的生活污水及猪舍冲洗水、猪尿等进入沼气工程进行处理,处理产生的沼液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作标准后用于项目区周围农田浇灌,使用量不超过土地负荷,土地能完全消纳,不会下渗污染地下水。猪舍地面进行地面硬化防渗处理,猪粪尿收集池、排污渠道、沼气工程、猪粪脱水收集池、干粪发酵池、动物化尸池等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通过以上措施,项目运营期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此外,应对沙沟村饮用水井进行定期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周围村民,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
项目在粪便处理过程中会产生沼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产生的沼气统一收集后用于发电,建设单位对沼气发电单独进行申报(单独进行环评),因此沼气发电不在本次评价范围,本次环境风险分析中不对沼气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
本次环境风险主要从疫病事故来进行分析和提出相关的措施。
养殖场如管理不善,会诱发常见疾病,如炭疽、口蹄疫等,而且传播很快,甚至感染到人群。
(1)炭疽
炭疽是由炭疽杆菌引起的一种急性、热败血性传染病。该病能传染给人和其他家畜。炭疽杆菌为革兰氏阳性菌,为需氧和兼性需氧菌。菌体对外界理化因素的抵抗力不强,但炭疽杆菌芽孢的抵抗力很强,在干燥状态下可存活40年以上,在土壤中可生存20年以上且具有感染力。如果被感染动物的尸体处理不当或形成大量芽孢并污染土壤、水源、牧地等,则可成为长久的疫源地。该病主要传染源是病畜,经消化道感染。常因采食被污染的饲料、饮水而感染,其次是带有炭疽杆菌的吸血昆虫叮咬,通过皮肤而感染。该病世界各地均有发生,一般呈散发性,但有时也可呈地方性流行。多发生于炎热多雨的季节。
猪对炭疽抵抗力较其他家畜强,大多在宰后卫生检验时才能发现,侵害的部位分以下几型:1咽喉型:主要侵害咽喉及胸部淋巴结。开始咽喉部显著肿胀,渐次蔓延至头、颈,甚至下胸及前肢内侧。体温升高,呼吸困难,精神沉郁,不吃食,咳嗽,呕吐。一般在胸部水肿24小时内死亡。2肠型:侵害肠粘膜及其周围淋巴结。临床表现不食、呕吐、白痢,体温升高,最后死亡。3败血型:病猪体温升高,不吃食,喜卧,可视粘膜蓝紫,l~2天内死亡。
猪炭疽病易于由病猪或其产品传染于人。人感染炭疽病后,可表现为皮肤型、肺型及肠型3种病型,以皮肤型最为常见。主要由于屠宰、解剖病畜、处理加工畜产品等经皮肤创口而感染。感染后局部先发生红斑、丘疹,后发炎肿胀,形成水泡,中心坏死,破溃后形成暗红色或黑色炭样痂皮(炭疽痈),严重的有显著全身症状,可继发败血症而死亡。肺炎疽是因为处理加工毛、皮时,吸入含有炭疽芽孢的尘埃而感染;以肺炎为主要症状,经2~3天死亡。肠炭疽因食入炭疽病畜的肉或含有炭疽芽孢的食物和水而感染;主要表现肠炎和腹痛,约3~4天死亡。
(2)口蹄疫
口蹄疫是由口蹄疫病毒(FMDV)所致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主要侵害偶蹄兽,以发热、口腔黏膜及蹄部和乳房皮肤发生水泡和溃烂为特征,是国际兽疫局规定的A类传染病,易通过空气传播,传染性强,流行迅速,偶尔感染人,主要发生在与患畜密切接触的人员,多为亚临床感染。
猪口蹄疫以蹄部水疱为特征,体温升高,全身症状明显,蹄冠、蹄叉、蹄踵发红、形成水疱和溃烂、有继发感染时,蹄壳可能脱落;病猪跛行,喜卧;病猪鼻盘、口腔、齿龈、舌、乳房(主要是哺乳母猪)也可见到水疱和烂斑;仔猪可因肠炎和心肌炎死亡。仔猪常不见症状而猝死,严重时死亡率可达100%。该病一旦发生,如延误了早期扑灭,疫情常迅速扩大,并且很难根除。
人类患口蹄疫的主要传播途径大多是直接和患病动物接触,病毒通过皮肤微小伤口进入人体发病,偶尔也可通过食用受染的畜禽肉或其他乳制品被感染发病,人与人之间很难互相传染。 发病的特征是突然发热,口、咽、掌等部位出现大而清亮的水疱,没有有效的治疗办法,这些症状经2~3周后可自然恢复,不留疤痕。因此,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不大。
项目运行后可能发生各种猪疫情,若在疫情早期发现,并处理及时、妥当,将仅造成业主自身的经济损失;但若疫情未及时发现或处理不当,将可能传染给周围生物,致使当地造成经济损失等。因此,项目应按《绿色食品——动物卫生准则》(NY/T473-2001)要求,采取有效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防止猪疫情发生。
防止猪疫情主要从:①猪只的引进;②养猪场的卫生控制;③饲养管理;④疫病监测和控制等方面入手。
1、猪只的引进要求
(1)装运之日无疫病症状。
(2)不可从满足中止认证或撤消认证的养猪场中引进易感动物;除非该中止或撤消认证的养猪场,达到了恢复认证的条件。
(3)利用和生产用猪,应来自符合下列要求的养殖场:位于无疫病区;装运前至少3个月内无口蹄疫、猪瘟和肠病毒性脑脊髓炎;装运前至少30天内没有发生过动物防疫法规定的一、二、三类病;应来自无布鲁氏杆菌病猪群。
(4)动物装动及运输过程中没有接触过其它偶蹄动物;运输车辆应做过彻底清洗消毒。
(5)动物应是在原产场出生或至少在原产场饲养6个月以上的猪只。
(6)动物应附带官方兽医签发的检疫证明和非疫区证明。
(7)引进的猪只应隔离观察15天以上,证实无病后才可混群饲养。
2、养猪场的卫生要求
(1)建筑布局:养猪场应严格执行生产区和生活区相隔离的原则。人员、动物和物质运转应采取单一流向,以防止污染和疫病传播。
(2)建筑材料:构建厂房的材料,特别是猪舍及其设备应对猪无害,且易于清洗和消毒。
(3)隔离、加热和通风设施:房舍的隔离、加热和通风设施,应保证空气流通、防尘、温度和空气相对温度适宜,以防对猪只造成伤害。
(4)光照条件:猪舍应具有适宜的光照,并和气候条件相适应,不得使猪长时间处于黑暗中。光照可采用自然光或人工光,对于后者,时间应和自然光照时间大致相同,一般维持在上午9时至下午5时之间。此外,光线应具有足够的强度,以便对猪只实施检查。
(5)猪舍地面设置:地面应平整防滑,以防对猪只造成伤害。地面的设计还应考虑到猪只站立时可能受到的伤害,应考虑到猪只的体形和体重,地面应稳固、平整和舒适。猪只躺卧区应清洁舒适,易于排水,且不能对猪造成伤害。猪舍内提供的垫草,则应洁净、干燥、无毒且经常更换。使用漏缝地板的猪舍也应充分考虑上述保护性原则。
(6)饲喂设施:猪只饲喂和饮水设备应设计建造合理、材料坚固、无毒无害,且易于清洗消毒。
(7)消毒设施:养猪场应备有良好的清洗消毒设施,防止疫病传播,并对养猪场及其相应设施如车辆等进行定期清洗消毒。
(8)粪便处理设施:养猪场应具备有效的粪便和污水处理系统,并保证环境卫生质量达到NY/T388规定的标准。
3、饲养管理
(1)工作人员和参加人员要求
①工作人员应定期检验身体,不得患有任何人畜共患病。
②工作人员不可经常回家,往返工作岗位时应沐浴消毒。
③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非生产人员应“谢绝参观”。特殊条件下,非生产人员可穿戴防护服入场参观。
(2)饲料使用规范
使用饲料应遵照NY/T471的规定。
(3)使用兽药和残留监测规范
使用兽药应遵照NY/T472规定,并做好记录,记录应保存两年以上。残留监测应符合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最高限量标准和NY/T472的规定。
(4)饲养密度
任何养猪场,对群养的生长育成猪和断奶仔猪,其饲养密度应能保证动物自由平躺、休息和站立,在此要求条件下,每头猪所占面积至少应达到表7.1-1规定的标准。成年种公猪圈舍面积至少为6m2。
表7.1-1 猪饲养密度
平均体重kg
| 每头猪应占面积m2
|
>10
| 0.15
|
10~20
| 0.20
|
20~30
| 0.30
|
30~50
| 0.40
|
50~85
| 0.55
|
85~110
| 0.65
|
>110
| 1.00
|
(5)饲喂卫生
猪只的饲料应考虑到其年龄、体重、行为和生理需求,保证其健康成长,维持其正常机能。两周龄以上的猪只应提供足够的清洁饮水,或通过饮用其他液体食物保证其日常需水要求。
(6)日常健康检查和护理
对于群饲和舍饲猪,饲养员每天应对所有的猪只进行检查。所有疑似发病或受伤猪应立即接受治疗。
对疑似发生传染病的猪只,应立即隔离,通知官方兽医,并将疫病确诊所需样品送往指定实验室进行诊断,一旦确诊,应立即报告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7)日常清洗和消毒
房舍、圈舍、设备和器皿应易于清洗和消毒,以防交叉感染和病原微生物的积聚。粪、尿和饲料残渣应经常消除,以防异味以及苍蝇和啮齿动物孳生。
4、疫病监测和控制方案
养猪场应坚持采用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疾病监测方案,并接受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特别注意以下各方面。
(1)方案的制定和监督
任何养猪场应制定详细的符合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的疫病监测和控制方案,获得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和认可,并接受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官方兽医至少每年对执行情况检查一次,养猪场应向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官方兽医提供连续的疫情监测信息。
(2)疫病监测和控制
养猪场常规监测疾病的种类至少应该包括:口蹄疫、猪水泡病、猪瘟、伪狂犬病、肠病毒性脑脊炎(捷申病)、结核病、猪繁殖与呼吸道综合症、圆环病毒、细小病毒和布鲁氏杆菌病。
对于上述疫病的检测,应定期进行,怀疑发病时,应尽快报告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官方兽医,并将病猪送达指定实验室确诊。
确诊发生口蹄疫、猪水泡病、猪瘟和肠病毒性脑脊髓炎时,养猪场应配合主管兽医当局和官方兽医,对猪群实施严格的扑杀措施,并随后对猪场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动物死尸按《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3]34号)进行无害化处理。消毒按GB/T16569进行。
发生伪狂犬病、结核病、猪繁殖与呼吸道综合症和布鲁氏杆菌病时,应按照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对猪群实施清群和净化措施。
(3)病死猪处置措施
对于病死猪,应严格按照防疫条例进行无害化处理。
对病死猪处理采用动物化尸池,动物化尸池按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3]34号),动物化尸池为混凝土结构,池底做好防渗措施,并井口加盖密封,防止污染地下水。
(1)应急组织
设立专人负责养猪场的日常饲养管理,主要职责有以下几方面:
①制定详细的符合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的疫病监测和控制方案;
②负责事故处理指挥,落实事故处理岗位责任制;
③负责向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官方兽医提供连续的疫情监测信息;
④负责事故后果评价,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
(2)应急措施
①对所有疑似发病或受伤猪应立即接受治疗。
②对疑似发生传染病的猪只,应立即隔离,尽快报告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官方兽医,并将病样送达指定实验室确诊。
③确诊发生口蹄疫、猪水泡病、猪瘟和肠病毒性脑脊髓炎时,应立即报告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配合主管兽医当局和官方兽医,对猪群实施严格的捕杀措施,并随后对猪场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动物死尸按《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3]34号)进行无害化处理。消毒按GB/T16569进行。
④确诊发生口蹄疫、猪水泡病、非洲猪瘟、猪瘟、肠病毒性脑脊髓炎、布鲁氏杆菌或炭疽等疫病之一时,在养猪场已经消毒但未对所有易感动物实施捕杀的情况下,如发生口蹄疫则应在最后一例病便捕杀后至少停止经营30天;如发生猪瘟或肠病毒性脑脊髓炎则应在最后一例病例发生后至少停止经营40天;如果发生布鲁氏杆菌病则应在最后一例病例发生后至少停止经营两周;如发生炭疽病则应在最后一例捕杀后停止经营15天。
⑤对于口蹄疫、猪瘟或肠病毒性脑脊髓炎,如果疫区内所有易感动物予以捕杀,养猪场予以消毒,且在其周围2km半径内建了保护带,则至少在最后一例病例捕杀后停止经营15天。
项目建成后对环境产生的风险主要表现在相关污染治理设备和必要防护设施的故障,通过采取本报告中的一些措施后,可在较大程度上避免风险的产生,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渣和废气得到安全处理。项目方在项目建设阶段就应充分考虑风险的发生及处理措施、方案,将可能的风险产生及影响降低到最低。项目建设方针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风险,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可在较短时间内控制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风险对项目运行的影响可以接受。
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污染是短期与局部的,施工结束后就会消失,项目建设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为减少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拟采取以下对策:
(1)工程开挖防尘
1)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定期洒水,减少扬尘产生。一般情况,在自然风作用下车辆产生的扬尘所影响的范围在200m以内,如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扬尘可减少70%左右,可有效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及施工人员的影响。
2)开挖土方集中堆放,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减少扬尘影响时间。废弃建筑材料及时运走,不长时间堆积。在施工中合理组织施工,缩短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污染。
(2)燃油废气的削减与控制
在施工机械的选型上考虑相应的环保型产品,不使用劣质燃料。
(3)交通扬尘削减与控制
1施工场地的运输道路要及时清理和平整,并尽可能进行硬化处理。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及靠近村庄时应该减速及限速,以尽量减少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落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
2在无雨干燥天气,应对施工道路特别是靠近村庄的道路适时洒水。
(4)其他
1合理管理施工现场,砂石料统一堆放,水泥应设专门库房堆放,尽量减少搬运环节。
2建设单位应当将交通运输、道路保洁、绿化建设和养护等方面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概算。
3粉尘、扬尘、燃油产生的污染物对人体健康有害,对受影响的施工人员应做好劳动保护,特别是运输粉尘较大的施工场地做好防护措施。
通过采取上述实施,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期间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1)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废水的产生。降雨期间,不进行挖填方作业。另外,充分考虑降雨的季节性变化,合理安排施工期,大面积的破土应尽量避开雨季。
(2)项目开工建设前,应提前在施工场地周围建设挡水、截水、排水工程,避免污水汇入沙沟,这样可将施工场地水土流失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3)为避免挖方弃土长期堆置,增加水土流失,应统一规划,合理安排挖填方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尽可能减少雨季期间的堆置量。对水泥、沙料等建筑材料存放应采取遮盖措施,施工场地周围设置挡墙和截水沟,防止场地和雨水冲刷外溢和其他因素造成对周围水体的影响。
(4)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喷洒。
(5)及时进行区内的绿化,提高场地内的绿化率,避免水土流失影响水环境。
(6)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旱厕,定期清掏后用作农田肥料,
只要加强管理,贯彻落实好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不排放,雨天产生的水土流失可以有效控制,本项目施工期对外界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1)合理进行施工安排,减少噪声影响时间。
(2)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3)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尽可能匀速慢行;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4)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1)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后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建筑垃圾应尽量回填与本项目区,不能回填的运送至当地指定的地点堆放,禁止随意倾倒。
(2)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由旺镇垃圾堆放点。
(3)严禁向周边环境倾倒建筑垃圾等固废,严禁在施工工地内焚烧各类建筑垃圾。
(4)项目产生的大量土石方不可能及时消纳,项目应在场址内建设临时堆土场堆放该部分土石,后期进行绿化及回填利用,并在堆土场周围设置截排水沟,防止水土流失。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避免了对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
(1)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避开暴雨季节进行大规模土石方开挖与回填,避免雨水对地表土壤的冲刷和破坏。
(2)合理选择施工工序,在堆放临时渣料时,把易产生水土流失的表层土堆放在场地中间,开挖产生的块石堆放在其周围,起临时拦挡作用,严禁随意弃置。
(3)在施工初期应结合水土保持规划,场地周围设置截留沟,废水引入临时沉淀池,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剥离土不能及时回用的,堆置于项目区表土临时堆放场,并加盖篷布,防止雨水冲刷。
(4)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规定的范围开挖,明确工程可能扰动和破坏的范围,要做到少占地。
(5)加强项目道路施工期间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知识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以减少人为因素对植被的破坏。
(6)应加强场区的绿化及维护工作。
根据项目水保报告,水土保持措施分述如下:
(1)建构筑物区:主体设计已对该区开挖高差高于2m的区域设计了挡墙。本方案需完善建设期间的临时抽排和临时沉砂措施,并增加监督管理措施。
(2)场内道路及广场区:主体已设计C20砼现浇排水沟,本方案需完善建设期间的沉砂池、砂石料临时覆盖、表土堆放临时覆盖等措施,并增加监督管理。
(3)进场道路区:主体设计已对该区开挖高差高于2m的区域设计了挡墙。本方案考虑新增排水沟及道路开挖边坡绿化措施,并加强建设期间监督管理。
(4)景观绿化区:主体设计已对该区进行了绿化设计。本方案只需完善建设期间的监督管理措施。
(5)补充对工程建设直接影响区的水土保持要求。
主体工程设计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设施工程量为:C20砼现浇排水沟3700m,景观绿化面积1.18hm2。具体工程量为土石方开挖4662.0m³,C20砼现浇量2886.0m³。
本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数量如下:
工程措施:砖砌排水沟200m。具体工程量为:土方开挖112.64m3,M10砖砌筑量80.64m3,M10砂浆抹面336.0m2。
植物措施:穴状整地800个,种植爬藤植物800株,爬山虎苗木量420株,葛藤苗木量420株,抚育管理0.01hm2·3年。
临时防护工程:临时抽排点2处,临时沉砂池4口,临时土工布覆盖1800m2。具体工程量为:土方开挖量16.68m3,土方回填量3.32m3,M10砖砌筑量4.48m3,M10砂浆抹面36.0m2,高压抽水泵2套。
(1)食堂主要排放油烟废气,安装油烟净化器对油烟进行净化,散逸之后不会对环境产生大的污染。
(2)构筑防护林。在养殖场的周围构筑防护林,可以降低风速,防止气味传播到更远的距离,减少臭气污染的范围;还可降低环境温度,减少气味的产生与挥发。树叶可直接吸收、过滤含有气味的气体和尘粒,从而减轻空气中的气味。厂区绿化以完全消灭裸露地面为原则,广种花草树木,且主要种植乔灌木为主,主要种植区域为道路及农田两侧,粪污处理区四周及养殖区空地。根据相关调查研究,合理种植绿化林带后可以阻留20%~35%的有害气体,吸附35%~67%的粉尘,使臭气浓度降低50%。
(3)猪粪尿在预处理工艺过程中易产生恶臭,为此在粪尿处理进入沼气池的运行操作中必须加强管理,要及时处理,减少粪便堆存,加强堆粪场地的清扫,及时对清除的粪便进行无害化堆肥处置。
(4)加强猪舍管理,适当增加猪舍粪便清理次数,通常一天清洗三次猪舍就基本可大大减少猪舍的恶臭问题,也有助于使畜体保持清洁。
(5)将粪污处理区布设与厂区侧风向,加强猪舍通风,保证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行,对堆肥区、污水处理区、猪舍喷洒除臭剂,上述措施能有效降低恶臭的产生和扩撒距离。
(6)采用物理除臭和微生物除臭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除臭。
(7)在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控制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点、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1)本项目内部排水系统要严格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和实施。
(2)项目营运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沼气发酵工程进行处理,产生的沼液排入沼液池中的储罐进行储存,再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后晴天用于项目区周围农田浇灌,雨天暂存于高位水池内。
(3)落实沼气工程和污水处理系统的设计施工,加强对沼气工程和污水处理系统的管理,确保沼气工程和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4)定期清掏沼气发酵工程、污水处理系统和隔油池,确保不阻塞、不泄露,运行正常,以保证处理效率。
(5)对项目沼气系统、污水处理系统进行防渗处理,防止废水下渗污染地下水。
(6)项目对堆粪场地面、猪舍及废水处理区地面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处理池周壁用砖砌再用水泥硬化防渗,全池涂环氧树脂防腐防渗。安全填埋井内为混凝结构,进行填埋时,在每次投入尸体后,覆盖一层厚度大于10cm的熟石灰,填满后,用粘土填埋压实并封口。
(7)项目堆肥区设计挡雨棚,防止粪便受雨水的冲击而产生外流废水。堆场外围设置渗滤液拦截沟,末端设置一个1m3的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后送至废水处理站处理。对堆肥区地面及渗滤液收集池内壁做防渗处理,可防止废水下渗污染地下水。
(1)经过墙体隔声、场区距离衰减、植被吸附等措施减轻噪声污染。
(2)饲料加工设备生产设备安装减震垫。
(3)建筑上尽量采取吸音处理,在总图布置上根据噪声源的分布做好规划布局,考虑减少噪声对办公生活区等环境的影响。
(1)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由旺镇垃圾堆放点。
(2)医疗固废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采用专用的防渗漏防腐蚀容器收集,定期交给有相关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禁止与生活垃圾一起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3)按照规范,设置填埋井处理病死猪。填埋井设计为混凝结构,井口加盖密封,对内壁进行防渗处理。动物化尸池为混凝土结构,在每次投入畜禽尸体后,用氯制剂(如消特灵、消毒威等),按1:200~500比例稀释,以体重的8%投放稀释液,或以体重的0.5%干剂撒布。尸体堆积于池内,当堆至距池口1.5m处时,在用另一个池,此池封闭发酵,夏季不少于2个月,冬季不少于3个月,待动物化尸池内的动物尸体完全分解后,应当对残留物进行清理,清理出的残留物按相关要求进行掩埋处理,化尸池进行彻底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
(4)猪粪、污水处理系统粪渣、污泥及腐烂饲料采用好氧堆肥进行堆肥,堆肥成品能到达《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对粪便无害化处置的要求,施用于农田。建设至少能容纳6个月粪便产生量的堆肥处理场地,并对堆肥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建设顶棚,减少臭气逸散,做好消毒灭蝇工作。
(1)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合理调度汽车运输,夜间停止运输。
(2)优化运输路线,尽量选择距离居民敏感点较远、地域比较开阔的地段。
(3)育肥猪出栏装车前应进行彻底清洗,冲净粪便和身上的污物。
(4)育肥猪运输车辆注意消毒,保持清洁。
(5)运输车辆必须按定额载重量运输,严禁超载行驶。
(6)运输车辆在进入城区或环境敏感点较多的地段前应在定点冲洗位置冲洗车辆及生猪,冲净猪粪(尿)。
(1)进行规范的引种。
(2)选用合适的日常消毒用品。
(3)及时灭除蚊蝇。
(4)日常出入圈舍后应进行消毒。
(5)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免疫接种。
(6)发生疫情时,应按规范和有关部门规定处置病死猪尸体。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见表8.3-1。
表8.3-1 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时段
| 类别
| 措施内容
|
施
工
期
| 大
气
环境保护措施
| (1)工程开挖防尘
1)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定期洒水,减少扬尘产生。一般情况,在自然风作用下车辆产生的扬尘所影响的范围在200m以内,如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扬尘可减少70%左右,可有效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及施工人员的影响。
2)开挖土方集中堆放,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减少扬尘影响时间。废弃建筑材料及时运走,不长时间堆积。在施工中合理组织施工,缩短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污染。
(2)燃油废气的削减与控制
在施工机械的选型上考虑相应的环保型产品,不使用劣质燃料。
(3)交通扬尘削减与控制
1施工场地的运输道路要及时清理和平整,并尽可能进行硬化处理。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及靠近村庄时应该减速及限速,以尽量减少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落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
2在无雨干燥天气,应对施工道路特别是靠近村庄的道路适时洒水。
(4)其他
1合理管理施工现场,砂石料统一堆放,水泥应设专门库房堆放,尽量减少搬运环节。
2建设单位应当将交通运输、道路保洁、绿化建设和养护等方面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概算。
3粉尘、扬尘、燃油产生的污染物对人体健康有害,对受影响的施工人员应做好劳动保护,特别是运输粉尘较大的施工场地做好防护措施。
通过采取上述实施,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期间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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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保护措施
| (1)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废水的产生。降雨期间,不进行挖填方作业。另外,充分考虑降雨的季节性变化,合理安排施工期,大面积的破土应尽量避开雨季。
(2)项目开工建设前,应提前在施工场地周围建设挡水、截水、排水工程,避免污水汇入沙沟,这样可将施工场地水土流失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3)为避免挖方弃土长期堆置,增加水土流失,应统一规划,合理安排挖填方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尽可能减少雨季期间的堆置量。对水泥、沙料等建筑材料存放应采取遮盖措施,施工场地周围设置挡墙和截水沟,防止场地和雨水冲刷外溢和其他因素造成对周围水体的影响。
(4)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喷洒。
(5)及时进行区内的绿化,提高场地内的绿化率,避免水土流失影响水环境。
(6)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旱厕,定期清掏后用作农田肥料,
只要加强管理,贯彻落实好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不排放,雨天产生的水土流失可以有效控制,本项目施工期对外界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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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 (1)合理进行施工安排,减少噪声影响时间。
(2)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3)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尽可能匀速慢行;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4)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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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保护施
| (1)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后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建筑垃圾应尽量回填与本项目区,不能回填的运送至当地指定的地点堆放,禁止随意倾倒。
(2)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由旺镇垃圾堆放点。
(3)严禁向周边环境倾倒建筑垃圾等固废,严禁在施工工地内焚烧各类建筑垃圾。
(4)项目产生的大量土石方不可能及时消纳,项目应在场址内建设临时堆土场堆放该部分土石,后期进行绿化及回填利用,并在堆土场周围设置截排水沟,防止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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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1)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避开暴雨季节进行大规模土石方开挖与回填,避免雨水对地表土壤的冲刷和破坏。
(2)合理选择施工工序,在堆放临时渣料时,把易产生水土流失的表层土堆放在场地中间,开挖产生的块石堆放在其周围,起临时拦挡作用,严禁随意弃置。
(3)在施工初期应结合水土保持规划,场地周围设置截留沟,废水引入临时沉淀池,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剥离土不能及时回用的,堆置于项目区表土临时堆放场,并加盖篷布,防止雨水冲刷。
(4)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规定的范围开挖,明确工程可能扰动和破坏的范围,要做到少占地。
(5)加强项目道路施工期间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知识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以减少人为因素对植被的破坏。
(6)应加强场区的绿化及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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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
流失保持措施
| (1)建构筑物区:主体设计已对该区开挖高差高于2m的区域设计了挡墙。本方案需完善建设期间的临时抽排和临时沉砂措施,并增加监督管理措施。
(2)场内道路及广场区:主体已设计C20砼现浇排水沟,本方案需完善建设期间的沉砂池、砂石料临时覆盖、表土堆放临时覆盖等措施,并增加监督管理。
(3)进场道路区:主体设计已对该区开挖高差高于2m的区域设计了挡墙。本方案考虑新增排水沟及道路开挖边坡绿化措施,并加强建设期间监督管理。
(4)景观绿化区:主体设计已对该区进行了绿化设计。本方案只需完善建设期间的监督管理措施。
(5)补充对工程建设直接影响区的水土保持要求。
主体工程设计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设施工程量为:C20砼现浇排水沟3700m,景观绿化面积1.18hm2。具体工程量为土石方开挖4662.0m³,C20砼现浇量2886.0m³。
本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数量如下:
工程措施:砖砌排水沟200m。具体工程量为:土方开挖112.64m3,M10砖砌筑量80.64m3,M10砂浆抹面336.0m2。
植物措施:穴状整地800个,种植爬藤植物800株,爬山虎苗木量420株,葛藤苗木量420株,抚育管理0.01hm2·3年。
临时防护工程:临时抽排点2处,临时沉砂池4口,临时土工布覆盖1800m2。具体工程量为:土方开挖量16.68m3,土方回填量3.32m3,M10砖砌筑量4.48m3,M10砂浆抹面36.0m2,高压抽水泵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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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期
运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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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 (1)食堂主要排放油烟废气,安装油烟净化器对油烟进行净化,散逸之后不会对环境产生大的污染。
(2)构筑防护林。在养殖场的周围构筑防护林,可以降低风速,防止气味传播到更远的距离,减少臭气污染的范围;还可降低环境温度,减少气味的产生与挥发。树叶可直接吸收、过滤含有气味的气体和尘粒,从而减轻空气中的气味。厂区绿化以完全消灭裸露地面为原则,广种花草树木,且主要种植乔灌木为主,主要种植区域为道路及农田两侧,粪污处理区四周及养殖区空地。根据相关调查研究,合理种植绿化林带后可以阻留20%~35%的有害气体,吸附35%~67%的粉尘,使臭气浓度降低50%。
(3)猪粪尿在预处理工艺过程中易产生恶臭,为此在粪尿处理进入沼气池的运行操作中必须加强管理,要及时处理,减少粪便堆存,加强堆粪场地的清扫,及时对清除的粪便进行无害化堆肥处置。
(4)加强猪舍管理,适当增加猪舍粪便清理次数,通常一天清洗三次猪舍就基本可大大减少猪舍的恶臭问题,也有助于使畜体保持清洁。
(5)将粪污处理区布设与厂区侧风向,加强猪舍通风,保证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行,对堆肥区、污水处理区、猪舍喷洒除臭剂,上述措施能有效降低恶臭的产生和扩撒距离。
(6)采用物理除臭和微生物除臭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除臭。
(7)在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控制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点、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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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保护措施
| (1)本项目内部排水系统要严格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和实施。
(2)项目营运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沼气发酵工程进行处理,产生的沼液排入沼液池中的储罐进行储存,再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后晴天用于项目区周围农田浇灌,雨天暂存于高位水池内。
(3)落实沼气工程和污水处理系统的设计施工,加强对沼气工程和污水处理系统的管理,确保沼气工程和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4)定期清掏沼气发酵工程、污水处理系统和隔油池,确保不阻塞、不泄露,运行正常,以保证处理效率。
(5)对项目沼气系统、污水处理系统进行防渗处理,防止废水下渗污染地下水。
(6)项目对堆粪场地面、猪舍及废水处理区地面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处理池周壁用砖砌再用水泥硬化防渗,全池涂环氧树脂防腐防渗。安全填埋井内为混凝结构,进行填埋时,在每次投入尸体后,覆盖一层厚度大于10cm的熟石灰,填满后,用粘土填埋压实并封口。
(7)项目堆肥区设计挡雨棚,防止粪便受雨水的冲击而产生外流废水。堆场外围设置渗滤液拦截沟,末端设置一个1m3的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后送至废水处理站处理。对堆肥区地面及渗滤液收集池内壁做防渗处理,可防止废水下渗污染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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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保护措施
| (1)经过墙体隔声、场区距离衰减、植被吸附等措施减轻噪声污染。
(2)饲料加工设备生产设备安装减震垫。
(3)建筑上尽量采取吸音处理,在总图布置上根据噪声源的分布做好规划布局,考虑减少噪声对办公生活区等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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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保护措施
| (1)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由旺镇垃圾堆放点。
(2)医疗固废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采用专用的防渗漏防腐蚀容器收集,定期交给有相关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禁止与生活垃圾一起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3)按照规范,设置填埋井处理病死猪。填埋井设计为混凝结构,井口加盖密封,对内壁进行防渗处理。动物化尸池为混凝土结构,在每次投入畜禽尸体后,用氯制剂(如消特灵、消毒威等),按1:200~500比例稀释,以体重的8%投放稀释液,或以体重的0.5%干剂撒布。尸体堆积于池内,当堆至距池口1.5m处时,在用另一个池,此池封闭发酵,夏季不少于2个月,冬季不少于3个月,待动物化尸池内的动物尸体完全分解后,应当对残留物进行清理,清理出的残留物按相关要求进行掩埋处理,化尸池进行彻底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
(4)猪粪、污水处理系统粪渣、污泥及腐烂饲料采用好氧堆肥进行堆肥,堆肥成品能到达《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对粪便无害化处置的要求,施用于农田。建设至少能容纳6个月粪便产生量的堆肥处理场地,并对堆肥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建设顶棚,减少臭气逸散,做好消毒灭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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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噪声环保措施
| (1)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合理调度汽车运输,夜间停止运输。
(2)优化运输路线,尽量选择距离居民敏感点较远、地域比较开阔的地段。
(3)育肥猪出栏装车前应进行彻底清洗,冲净粪便和身上的污物。
(4)育肥猪运输车辆注意消毒,保持清洁。
(5)运输车辆必须按定额载重量运输,严禁超载行驶。
(6)运输车辆在进入城区或环境敏感点较多的地段前应在定点冲洗位置冲洗车辆及生猪,冲净猪粪(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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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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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行规范的引种。
(2)选用合适的日常消毒用品。
(3)及时灭除蚊蝇。
(4)日常出入圈舍后应进行消毒。
(5)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免疫接种。
(6)发生疫情时,应按规范和有关部门规定处置病死猪尸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本),项目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 一、农林类 5、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
本项目选址获得相关部门的选址联签同意书,详见附件。
1、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
(1)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2)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3)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
(4)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
(5)新建改建、扩建的养殖场选址应避开以上规定的禁建区域,在禁建区域附近建设的,项目应设在禁建区域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场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m。
项目区附近无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也不在县级、国家或地方划定的禁养区域和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内。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所列:“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和镇。乡村是指除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如村庄、集镇等。村庄是指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的聚居点。集镇是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非建制镇。”本项目所在地属于乡村地区,因此不在“城市和城镇居民区”。距离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目标坡脚村位于项目养殖区西南侧600m处(有山体相隔),对其影响较小。
2、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2)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3)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项目区附近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未处于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未处于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综上,只要建设方在运营过程中加强管理,避免养猪废水和废气对沙沟村产生影响,同时与该村做好协调沟通,并按该村的要求进行相应的搬迁或补偿,则本项目选址合理。
根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保局9号令),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一)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二)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三)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四)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畜禽养殖场应采取将畜禽废渣还田、生产沼气、制造有机肥料、制造再生饲料等方法进行综合利用。用于直接还田利用的畜禽粪便,应当经处理达到规定的无害化标准,防止病菌传播。禁止向水体倒畜禽废渣。
本项目不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保局9号令)禁养区内,且畜禽养殖场利用畜禽废渣生产沼气、制造有机肥料、沼渣作为肥料用于项目区周围农田的施用,沼液处理达标后用于项目区葡萄种植基地的灌溉等方法进行了综合利用。因此符合《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保局9号令)的要求。
项目的实施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会产生一定的经济损失,造成外部不经济性,项目为防止或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和经济损失,将支出一定的环保费用用于污染源治理,同时环保费用的投入使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减轻而带来一定的环境效益,而环保投资本身也能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本项目总投资为4916万元,根据本项目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分析及评价结果,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废水、废气、噪声必须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加以控制,并保证相应环保投资的投入,以使项目建成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根据初步估算,本项目环保投资75.85万元,占总投资的1.52%。环保投资一览表详见表10.1-1。
表10.1-1 项目环保投资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污染源
| 治理对象
| 治理措施
| 预期效果
| 投资估算
(万元)
|
施工期
| |||||
1
| 施工场地
| 扬尘
| 洒水抑尘、边坡覆盖
| 影响小
| 0.3
|
2
| 施工场地
| 施工废水
| 设置临时截水沟、沉砂池收集施工废水
| 废水不外排
| 2.3
|
3
| 施工场地
| 施工人员粪便
| 设置临时旱厕,定期清掏,施工结束时拆除填埋
| 作为农肥使用
| 0.05
|
4
| 运输道路沿线
| 运输噪声
| 设置低速、禁鸣标识
| 对沿线居民影响小
| 0.05
|
5
| 施工营地
| 生活垃圾
| 统一收集后清运至由旺镇垃圾堆放点处置
| 100%处置,影响小
| 0.15
|
6
| 建筑材料
| 建筑垃圾
| 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运送至由旺镇指定场所处置
| 100%处置,影响小
| 0.2
|
7
| 项目占地区域
| 生态破坏及水土流失
| 设置临时沉砂池及水土流失截留沟,对边坡进行覆盖并及时进行绿化或固化
| 无流失水土进入河流,裸露地面得到绿化或硬化
| 3.5
|
营运期
| |||||
8
| 养殖区及生活区
| 养殖废水及生活污水
| 建设沼气池(厌氧发酵池)进行收集处理,容积为10000m3
| 出水水质可满足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标准,用于农地的浇灌,不外排
| 40.5
|
9
| 猪舍、饲料加工间
| 设备噪声
| 选用低噪设备,对水泵、饲料粉碎机进行固定、减振
| 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 0.7
|
10
| 猪舍、粪污处理区
| 恶臭
| 加强绿化、加强猪舍和堆肥区的通风,保证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行,对生物处理池、猪舍喷洒除臭剂
| 影响较小
| 1.9
|
13
| 食堂
| 油烟
| 安装净化效率不低于60%的油烟净化系统进行净化
| 油烟排放满足GB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小型规模排放标准
| 0.8
|
14
| 粪污处理区
| 猪粪、污泥、饲料残渣
| 好氧堆肥系统进行无害化堆肥处置
| 施用于农田,环境影响小
| 8
|
15
| 粪污处理区
| 堆肥渗滤液
| 堆肥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场边设置水泥抹面拦截沟收集滤液,末端建设1m3的防渗收集池收集后送至污水处理站处理,堆肥区设置防雨棚
| 出水水质可满足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标准
| 1.2
|
16
| 猪舍
| 病死猪
| 建设安全填埋井进行填埋
| 不随意丢弃,不产生二次污染
| 2.7
|
环境管理
| |||||
16
| 环境管理与监测费
| 8.0
| |||
17
|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费
| 5.5
| |||
18
| 合计
| 75.85
|
通过沼气工程的建设,养殖废水及粪便经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沼液回用于农田浇灌,沼渣无害化处理后用作农肥,有效的削减了进入地表水体的污染物质,控制了对周围地表水体的影响。生活垃圾与医疗垃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统一清运处理,医疗废物按规定收集、贮存后,委托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避免了固体废物污染和由固体废物引起的二次污染和病菌感染。项目占地也不属于生态敏感脆弱区,建设后将种植数量较多的乔木、草坪绿化植被,对土地的占用及运营使用对区域生态环境不会造成大的影响,不会带来大的负面效益。
1、项目建设将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本项目的建设实施,将发挥以科技第一生产力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优势,让农民增收致富,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项目将以科技创新为动力,集聚生产要素,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发展优势农产品产业,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建农产品现代营销体系,努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2、本项目的生态和循环原则将有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围绕规模化养殖对优质饲料的需求和市场对特色优质生鲜农产品的需求,调整种植业结构,对于豆粕、玉米、麦麸、米糠的需求,极大的带动当地农作物的种植和生产;养殖业又为种植业提供优质有机肥料;牲畜粪便生产沼气,经过沼气发酵无害化处理的沼液、沼渣为种植生态农产品提供优质肥料;沼气发电为养殖业、加工业提供能源。通过良性循环降低成本。又可围绕种植产品发展贮藏保鲜、加工业;围绕养殖业建立屠宰和肉类加工业。在此基础上发展运销配送业。形成具有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实现产品的多次增值。这样的做法既可保护环境,又有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3、促进当地社会事业发展
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增加附近村庄的农业总产值、增加对项目区附近的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为尚不富裕的当地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促进当地社会事业的发展。
该项目的建设极大地推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同时解决了当地一些农民或待业青年的劳动就业问题,大大地缓解了当地就业的压力。本项目的投产还对优化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农业增值,调整产业结构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因此,本项目的社会效益明显。
总之,项目经济效益好,社会效益显著,是符合国情、省情的项目,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有效减小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最终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根据可研报告盈利能力分析表明,项目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6.1%,税后等于税前,均高于基准收益率10%;计算期内各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均大于0,具备较好的财务生存能力。盈亏平衡点适中,以销售收入、经营成本和建设投资单项因素增加或减少5%作敏感性分析表明,项目虽面临某些风险,但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其经济效益是十分显著的。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必须配置有专职环保机构和专职环境管理人员。
(1)督促项目环保治理措施、管理措施的实施。
(2)监督检查公司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并提出改善环境的建议和对策。
(3)负责本公司职工的环保教育、安全教育工作,以提高全场职工的环保安全及风险防范意识。
(4)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汇报本企业的环保工作情况。
(1)对施工单位提出要求,明确责任,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地面扬尘、建筑粉尘和施工机械尾气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2)明确施工中废水排放的要求和职责,并定期组织检查,使废水尽量不外排或达标处理后排放。
(3)要求施工单位按要求设置控制噪声装置,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定期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回填处理建筑垃圾,收集和处理施工废渣和生活垃圾。
(5)项目建成后,应全面检查施工现场的环境恢复情况。
(6)协助环境监理单位进行施工期的环境监理。
(1)配合上级环保主管部门和环境监测、监理机构做好工程的“三同时”检查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
(2)按照ISO14001要求建立和健全环境管理体系;
(3)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定期检查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排除故障,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
(4)加强对全厂职工及新工人、临时工环境保护的教育;
(5)当发生重大事故时,应积极服从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配合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6)加强厂区内的绿化管理,制订绿化规划,使绿化面积达到设计指标。
(1)监测机构及职责
对于项目生产排放的废气、噪声及固废等污染物,应委托具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
环境监测单位开展全场污染源及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切实搞好监测质量保证工作。
环境监测单位职责如下:
① 建立严格可行的监测质量保证制度;建立健全污染源档案。
② 在监测过程中,如发现某污染因子有超标现象,应分析超标原因并及时上报委托方管理部门采取措施控制污染。
③ 定期(季、年)进行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掌握污染源控制情况及环境质量状况,向委托方提出防治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建议。
(2)环境监测计划
① 环境空气
监测项目:TSP、PM10、NH3和H2S。
场界环境每年监测1次,每次3天。厂界主导风向下风向设置1个点,上风向设置1个点,按规范要求进行监测。
② 厂界噪声
监测项目:A声级。
厂界噪声每年监测1次,每次连续监测2天,每天按昼夜分2次监测,监测点根据《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噪声部分)确定。
③ 地下水
监测断面:项目东侧的井水点;
监测频率:每年一次;
监测项目:pH、总硬度、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氯化物、高锰酸钾指数、溶解性总固体、大肠菌群。
(3)监测数据的整理、审核和存档
按年度考核,必须把所有的环境监测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和评价,审核后资料按档案管理规范编号存档,并同时上报当地环保部门以便落实环保措施,作为今后区域环境管理及政府决策使用。
环境监测一览表见表11.3-1所示。
表11.3-1 环境监测一览表
项目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内容
| 监测频率
|
空气
| 上风向、下风向各一个
| TSP、PM10、NH3和H2S
| 污染物浓度
| 每年进行1次监测
|
噪声
| 厂界噪声
| 等效连续A声级
|
| 每年进行1次监测
|
地下水
| 养殖场厂区、项目区东侧泉点
| pH、总硬度、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氯化物、高锰酸钾指数、溶解性总固体、大肠菌群。
| 污染物浓度
| 每年进行1次监测
|
(1)环境监理的目的
①在施工期根据环境保护设计要求,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全面监督和检查施工单位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和效果,使工程的环保措施落实到实处。
②对施工过程中主要的环境问题进行全面监控,使工程可能引起的水土流失、地表破坏等不利影响减小到最小程度。
③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水质污染、噪声扰民、扬尘污染等因素进行监控,及时处理和解决临时出现的环境污染事件。
(2)环境监理范围
环境监理范围:工程所在区域和工程影响区域。
环境监理工作范围:施工现场、施工道路、附属设施等范围内生产施工对周边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区域;项目运行造成环境影响所采取环保措施的区域。
环境监理工作间段:施工准备阶段环境监理、施工阶段环境监理、工程保修阶段(交工及责任缺陷期)环境监理。
(3)环境监理内容
工程环境监理应遵循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施工期对所有实施环境保护项目的专业部门及项目承包人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主要工作任务包括:
①编制环境监理计划,拟定环境监理项目和内容。
②对工程环境保护实施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采取检查、指令文件等监理方式。
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环境保护项目合同,对实施环境保护项目的专业部门和项目承包人的工作进行抽查、监督,提出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时限和效果。
④对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进行监理,监督和检查各施工单位环保措施实施情况及实际效果。
⑤对工程承包人的环境季报、年报进行审查,提出审查、修改意见。
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合同,协助项目环境管理机构和环保主管部门处理工程各种环境事故和环境纠纷。
⑦负责落实环境监测的实施,审核有关环境监测报表,根据水质、大气、噪声等监测结果,对工程及管理提出相应的要求,减少工程施工给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
⑧编制环境监理工作季报和年报报送环境管理机构,对环境监理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工程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4)环境监理计划
本项目环境监理计划见下表11.3-2。
表11.3-2 环境监理计划表
环境问题
| 环保措施要求
| 执行
单位
| 监督管理
部门
| |
建设期
| 大气环境
| 施工区:符合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运输道路:采取防尘措施,监督执行情况
施工人员:按环保要求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 建设
单位
| 施甸县环保局
|
水环境
| 施工废水经沉淀后进行回用
| |||
声环境
| 施工噪声符合相应的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人员按环保要求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 |||
固体废物
| 妥善处置开挖土石方,妥善处理生活垃圾
| |||
生态环境
| 土石方挖填平衡,减少水土流失;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
|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建设应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包括为污染防治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套的工程、设备、装置和检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措施。
(2)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有关工程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为便于工程竣工后的环保验收,本环评建议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内容一览表如下:
表11.4-1 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内容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处理对象
| 处理措施
| 考核标准
|
1
| 噪声
| 设备噪声、猪群噪声
| 选用低噪设备,对水泵、饲料粉碎机进行固定、减振,饲养过程不惊扰猪群
| 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
2
| 废水
| 养殖区、生活区粪污
| 雨污管网、建设总容积10000m3的沼气池(厌氧发酵池),内壁均进行防渗处理,顶部用盖板进行遮盖
| 排水水质可满足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标准,全部用于农地浇灌,无外排
|
堆肥渗滤液
| 堆肥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场边设置水泥抹面拦截沟收集滤液,末端建设1m3的防渗收集池收集后送至污水处理站处理,堆肥区设置防雨棚
| |||
生活污水
| 通过管网收集与养殖区废水一起处理
| 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不外排
| ||
废水渗漏
| 对整个养殖区猪舍、粪污处理区、沼液贮存池、事故应急池、安全填埋井等涉及粪污处理的地面和池子进行防渗处理
| 涉及粪污处理的区域无废水外溢和渗漏现象
| ||
3
| 废气
| 臭气
| 加强绿化,加强猪舍的通风,保证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行,对堆肥区、猪舍定期喷洒除臭剂除臭,保障粪污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 臭气经散逸之后影响小,绿化面积达到设计要求
|
食堂油烟
| 安装净化效率不低于60%的油烟净化系统进行净化处理
| 净化器净化效率达到相关要求,油烟排放满足GB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小型规模排放标准
| ||
4
| 固废
| 猪粪、污泥、饲料残渣
| 好氧堆肥系统进行无害化堆肥处置后施用于农田
| 禁止倾倒,堆肥成品能到达《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对粪便无害化处置的要求
|
生活垃圾
| 统一收集后清运至由旺镇垃圾堆放点堆放
| 及时清运,处置率100%
| ||
病死猪
| 建设安全填埋井2个,每次投入尸体后,覆盖一层厚度大于10cm的熟石灰,填埋井填满后,用粘土填埋压实并封口
| 不随意丢弃,不产生二次污染
| ||
医疗固废
| 采用防腐防渗容器收集,定期交由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不随意丢弃,处置率100%,不产生二次污染
| ||
5
| 风险预防和应急措施
| 对沼气泄漏、废水泄漏、病疫传染防治指定相应的风险应急预案,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 措施可靠、可行,将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降至最低
| |
6
| 生态环境破坏
| 对道路、场区边坡,场区空地进行绿化和硬化处理。绿地约5000m2
| 满足规划的绿地率要求
|
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 一、农林类 5、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
本项目选址获得相关部门的选址联签同意书,项目区附近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未处于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未处于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各监测点污染物各浓度值均未出现超标现象,评价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整体状况良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的两个断面中,各项指标均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
(3)环境噪声现状
根据监测结果,全部监测点均可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测地下水各项指标均可以达到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1)环境空气
施工期间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主要来源于各类燃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行驶排放的尾气、运输车辆在运输物料过程中的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外排尾气在空气环境中经一定的距离自然扩散、稀释后,浓度将大大降低;离项目区域最近的环境保护目标均在600m外(有山体相隔),根据相关文献研究,项目施工产生的扬尘经飘散后在保护目标范围的浓度能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表1中总悬浮颗粒物二级标准日均值0.3mg/m3,对评价区域空气质量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2)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设置沉淀池处理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的废水可回用于道路场地喷洒抑尘、器械清洗用水,均不外排;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旱厕,定期清掏后用作农田肥料,对水环境无不利影响;施工期下大雨产生的地表径流通过在项目场地周围设置截留沟,并引入临时沉淀池,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剥离土不能及时回用的,堆置于项目区表土临时堆放场,并加盖篷布,防止雨水冲刷,对挖开的边坡及场地及时进行硬化和植被恢复。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废水得到回用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根据预测可知,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噪声贡献值能够达标,项目采取措施减缓施工噪声对关心点的影响。施工期结束后,相应的噪声污染即随之消失,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长期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损坏或废弃的各种建筑材料、少量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土方量较大,难以全部回填于后期工程建设,且外运成本较大,建议全部用于绿化,禁止随意倾倒。整个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填的运送至由旺镇需填埋的场地进行填埋,禁止随意倾倒。施工期生活垃圾共统一收集后清运至由旺镇垃圾堆放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妥当的管理、处置措施之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水土流失
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使工程占地区域内扰动土地整治率达到99%,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9%,土壤流失控制比达1.11,拦渣率达到99%,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9%,林草覆盖率为23.98%。本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各项指标均能达到既定目标,项目区水土流失及其危害得到有效的防治。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运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于猪舍的猪粪和猪尿、集粪池的粪便等散发的恶臭气体,食堂油烟及饲料加工粉尘。饲料粉尘的影响范围只在操作车间,对周边环境无影响。项目安装净化效率不低于60%的油烟净化系统,净化后油烟排放浓度1.63 mg/m3低于2.0mg/m3,排放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小。经预测,NH3、H2S的排放量分别为2.65t/a、0.25 t/a,经扩散后在周边环境敏感点的落地浓度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浓度限值,对周围保护目标基本无影响。
(2)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废水不外排,实现了污水资源化利用,设置10000m3的厌氧发酵池,处理达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作标准后,晴天用于项目区周围农田浇灌,雨天储存于高位水池内。项目对堆粪场地面、猪舍地面、安全填埋井进行硬化、防渗处理,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项目营运期严格监督及管理,并做好防渗措施,保证废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保证废水应急池、及沼液贮存池等环保措施落实到位,使废水不外排到地表水体,对项目周边水环境影响小。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拟选择生物处理池将猪粪、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饲料加工过程产生的废弃料一起进行无害化堆肥处置后施用于农田,根据相关研究和调查,堆肥成品能到达《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对粪便无害化处置的要求,施用于农田之后对环境及人体健康影响较小;项目拟采用消毒+深井填埋的方式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出售和作为饲料再利用;采用专用的防渗漏防腐蚀容器收集医疗固废,定期交给有相关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禁止与生活垃圾一起处置,禁止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由旺镇垃圾堆放点。经过安全处理后不会对环境及人员健康产生影响。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运营期间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区的猪群噪声、设备运行噪声。根据预测结果,昼间噪声值在30m外即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夜间噪声在100m外能达到2类标准。由于距离项目区最近的保护目标均在600m外,因此,营运期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极小。
(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通过对猪舍、干粪发酵池、安全填埋井等进行相应的防渗设置,并对项目区域地面进行硬化,可有效防止生产废水对地下水的影响。
通过对本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分析,本项目建成后的污染物主要为养殖区猪舍、生活区和种植基地产生,在规划中对主要污染物—猪舍冲洗水、猪尿、生活废水进入沼气工程进行处理,猪粪、生活垃圾和沼渣加工成有机肥进行外卖,沼液用于项目种植基地和周围农田施肥;本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三同时”原则,在项目建成后,要严格进行管理、尽力保证相应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同时安排、培训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本项目在进行污染防治、保证环境投资和治理效果的情况下,能取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协调发展。
由统计结果可以看出,95%的受访公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5%的受访公众表示无所谓,100%受访团体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无反对的团体或个人。受访公众认为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但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注意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必要的环保投入,尽可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公众在支持项目建设的同时,要求建设方认真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及相应法规,加强对废气、废水、噪声的治理,做到达标排放,尽可能减少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公示期内,未收到反对意见。
本项目属猪的饲养业,项目的建设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云南省的产业政策,其选址符合施甸县及行业相关规范的规划和控制要求,选址和总体布局合理。项目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经济、合理、可行,在实施了本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大气污染物、废水、固废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回用或得到妥善处置,环境影响小。该项目的建设体现了经济、社会和环境三方面效益的统一,公众支持本项目建设,项目运行后,能带动该地区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就业,促进村民增收,能够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项目只要严格按“三同时”要求,在严格落实本环评及可研报告要求的各项污控措施和对策条件下,项目建设符合我国社会、经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方针,符合评价原则,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其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