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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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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8462715-0/20260910-00003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6-09-10
文号 浏览量 12
主题词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县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辖区内较大生态环境问题的协调处理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和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全县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辖区内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减排目标落实。组织制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各重点企业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规范排污口设置,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负责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施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对辖区内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参与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关工作、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11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加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或参与跨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参与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相关工作。

15职能转变。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受市生态环境局授权,在辖区内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6完成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和施甸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环境管理股、行政审批规划股、自然宣教法规股、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股。

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施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作为保山市生态环境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7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经费自理人员0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2025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离休0人,退休4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大气污染防治稳步推进。2025年施甸县环境空气优良率为98.1%,空气质量继续保持优良。二是水环境治理成效显著。完成3个乡镇级以下饮用水水源地划定;完成14条河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开展水环境质量监测和临时指令性水环境监测132次,出具监测报告132份;白龙河、东沟水质稳定在IV类及以上,治理成效得到持续巩固。地表水国控(红旗桥)监测断面水质达到Ⅱ类,省控(躲安桥)监测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Ⅱ类,优良水体比例为100%。三是土壤污染防治扎实推进。依法开展3块建设用地土壤调查,完成7个地块问题整改;全方位抓好5家重点危废企业、22家医疗单位、3座尾矿库、1个涉重堆场监管。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完成98户危废产生单位规范化评估工作,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100%;新增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8个,累计完成82个、治理率达60.29%。四是核与辐射环境强化监管。对全县34家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共9次,确保县域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五是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开展双随机及执法检查48家次、法律法规培训3场次;立案查处1起;办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5件;联合工信、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11家次。全年累计受理环境信访投诉30件,办结率及群众满意度均为100%。六是环评审批提质增效。全年依法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5个,登记表备案21个,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快速落地。七是精准帮扶企业纾困。全年深入园区参加政企座谈会2次,帮扶指导30余次,为企纾困2件。八是强化宣传氛围引导。精心组织“6·5”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发放宣传单35000份,进企宣讲8场次,受教育人数1000余人次,全面提升公共环保意识。九是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有力2021年以来,施甸县共接受两轮中央级、一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涉及整改问题74个,已完成整改70个,正在整改4个,整改完成率94.59%。十是推项目促落实。加快推进何元乡上寨水库、银川水库(二期)、施甸河缓冲带修复等5个在建项目。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29969224.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44698.84,占总收入的28.51%;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1424525.95,占总收入的71.4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186571.82元,增长102.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64597.92元,增长22.4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13621973.90元,增长174.58%主要原因非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424401元,其中:从施甸县财政局申请拨入历年拖欠企业账款17455100元。何元乡上寨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工程款2000000元;施甸河(仁和至甸阳段)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款1786960元;环保督察整改专班补助经费150000元;公务车租车补助经费27841元;2018年至2019年立功受奖一次性奖金45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29984099.84。其中:基本支出4074770.96,占总支出的13.59%;项目支出25909328.88,占总支出的86.4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903818.92元,增长98.8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3740.29元,下降3.41%;项目支出增加15047559.21元,增长138.5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2025年支付拖欠企业历年项目工程账款16847104.7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74770.96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79744.35元,占基本支出的90.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5026.61元,占基本支出的9.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909328.88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补助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根据送审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委托第三方开展2025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审查工作。

2.施甸县仁和镇瓦房社区村民委员会近零碳社区创建项目经费1798264.00元,主要用于仁和镇瓦房社区村民委员会低碳宣传基础设施建设;垃圾收集转运点建设;可再生能源利用工程建设。

3.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补助项目经费199899.82元,主要用于抓好水、气、土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年度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目标考核任务。

4.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补助项目经费46605.7元,主要用于加强监测能力提升建设,保护县域生态环境,提升环境执法水平。

5.施甸县施甸河(仁和至甸阳段)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经费2359860.00元,主要用于水源地周边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水源地保护规范化建设。

6.施甸县博盛电冶公司历史遗留地块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项目经费608166.36元,主要用于支付博盛电冶公司历史遗留地块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款。

7.施甸县东山清水沟矿业有限公司历史遗留地块污染治理与风险防控工程项目经费1736492.00元,主要用于对施甸县东山清水沟矿业有限公司熊洞铅锌矿废弃矿山处等废弃矿区进行生态环境修复。

8.水污染防治项目经费35212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银川水库、何元上寨水库水源地隔离防护围栏和设置标识标牌等建设内容,其中:施甸县银川水库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工程(一期)、(二期)项目款1521200.00元,施甸县何元乡上寨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保护项目工程款2000000.00元。

9.施甸县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专班补助项目经费177841.00元,主要用于负责云南省第二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按时按质完成云南省第二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0.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补助项目经费2860800元。主要用于委托第三方开展生态环境项目申报编制服务费、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设备、办公耗材、药品试剂采购等。

11.2025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转贷资金项目经费125002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拖欠企业项目工程账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44698.84,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8.50%。与上年相比增加3722586.68元,增长77.20%,完成年初预算的87.7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5607.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2%,完成年初预算的123.7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45607.69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1480.3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2327.3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涉及行政人员退休1人,调出1人的职业年金记实缴费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9474.98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4%,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9474.98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7176.16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1809.9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1266.4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222.4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单位医疗保险基数调整,单位医疗保险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8774.9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794685.17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22%,完成年初预算的85.41%。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062931.41元,其中:行政运行2062931.41元;环境监测与监督100000.00元,其中: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100000.00元;污染防治支出4342822.18元,其中:大气支出1798264.00元、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支出1736492.00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808066.18元;污染减排支出1288931.58元,其中: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1242325.88元、生态环境执法监察46605.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污染防治项目工程未达到资金拨付条件,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减少1714377.82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931.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44931.00元,其中:购房补贴44931.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资金为年中追加资金指标,未纳入年初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000.00元,决算为36105.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9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234.49元,下降10.50%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决算为34367.5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19%,完成年初预算的98.1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决算为173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81%,完成年初预算的21.7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61.49元,下降1.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673.00元,下降67.8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3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673.00元,下降67.8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000.00,支出决算为36105.55,完成年初预算的83.9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234.49元,下降10.5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5000.00,决算为34367.55,完成年初预算的98.19%;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000.00,决算为1738.00,完成年初预算的21.7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5年公务车保险服务费减少;二是2025年度接待上级部门单位次数减少,公务接待费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61.49,下降1.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73.00,下降67.8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3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673元,下降67.8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5年持续履行“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接待相关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环境监测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0026.61比上年增加12027.88,增长3.27%,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费用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7700.00元、印刷费19999.50元、水费6994.40元、电费7384.32元、邮电费40000.00元、差旅费13399.00元、维修(护)费4000.00元、公务接待费1738.00元、劳务费14386.47元、工会经费731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367.55元、其他交通费用117855.00元、税金及附加费用5302.37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资产总额48441887.38元,其中,流动资产171430.44元,固定资产2484274.0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5786182.91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073259.25,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18195.49。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46381.5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849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0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887.5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3264.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