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462715-0-/2019-0930002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09-30 |
文号 | 浏览量 | 45 |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46701000
施甸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施甸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方针政策。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定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3)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各企业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4)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规章、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定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湿地环境保护、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生态环境保护,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
(7)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核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施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环境统计和监测。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9)依法对污染源治理设施运行、“三同时”执行、污染减排、限期治理完成情况进行现场监察。对全县排污费的核
定、征收和管理工作进行稽查。
(10)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指导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环保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2018年度同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结合脱贫攻坚工作,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维护村庄环境卫生;实施乡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6个,实施47个贫困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34个,建成农村生活垃圾热解厂6个,县城污水处理率94%,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率88.5%。二是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名录规定,把好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审批,2018年审批建设项目13个,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13份、备案制登记表265个。三是深化工作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全面推进蓝天保卫战。全年淘汰黄标车741辆;加油站油气回收和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完成改造15家,正在改造2家,拆除重建1家,加强“散乱污”企业及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整治,确定关停取缔13家、整合搬迁6家、升级改造2家、整治畜禽养殖企业4家。四是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18年开展环境现场监察执法70次,出动监察人员180人次;受理环境污染投诉和信访共46件,均全部按时限完成办结;立案调查环境违法行为13件,下达处罚决定书13件,实施查封扣押1件,处罚违法企业13家,处罚金额共计24.64万元;全年未发生核与辐射安全事故。五是严格查处环境污染信访案件,对信访案件做到早调查、细分析、快解决、求实效,有效将各种环境纠纷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2018年共受理环境污染信访280件,办结280件,办结率100%;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5件,处罚金额503194元。六是围绕新环保法的执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七是认真准备和落实标准化监测站的达标认证工作,2018年11月27日施甸县环境监测站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八是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6个(已命名1个,待命名5个);省级生态乡镇12个(已命名8个,待命名4个);省级绿色学校7所,省级绿色社区1个,市级生态文明村127个,市级绿色学校25所;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通过省级考核验收。九是全面完成了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阶段工作任务,目前正在开展数据审核及上传工作。十是认真开展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划、立、治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施甸县环境保护局
2、事业单位2个:施甸县环境监察大队、施甸县环境监测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3,165,639.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65,639.6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825628.10元,减少54.72%,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申报环境保护项目,无项目资金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6,196,066.60元。其中:基本支出2,998,130.60元,占总支出的48.39%;项目支出3,197,936.00元,占总支出的51.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814332.00元,增长41.4%,主要原因是2018年拨付2016年实施项目结余中木老元乡哈寨村及下木老元村传统村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共计31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环境保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98,130.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862.90元,增长0.22%,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度人员工资调整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69%;人均114963.31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31%。人均34943.2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环境保护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97,936.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07469.1元,增长130%,主要原因2017年结转项目支出木老元乡哈寨村及下木老元村传统村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结束,在2018年度拨付项目资金共计310万元,支付施甸县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工程款97936.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96,066.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814332.00元,增长41.4%,主要原因是2018年拨付2016年实施项目结余中木老元乡哈寨村及下木老元村传统村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共计31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1,853.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914,21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45%。主要用于2110101行政运行1300575.00元,占总支出20.98%;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433711.00元,占总支出23.14%;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49500元,占总支出0.8%;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3100000.00元,占总支出50.03%;2111101环境监测与信息30427.00元,占总支出0.49%。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016.00元,支出决算为104,945.64元,完成预算的223.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9,945.64元,完成预算的28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元大于预算数57929.64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公务用车运行次数比往年增多,一是用于施甸县环境保护局的日常工作开展,二是对挂钩扶贫村的扶贫工作开展次数增多,三是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工作任务加重,对公务用车运行次数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5,654.97元,增长5.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2,795.64元,增长33.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140.67元,下降53.3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度公务用车运行次数比往年增多,一是用于施甸县环境保护局的日常工作开展,二是对挂钩扶贫村的扶贫工作开展次数增多,三是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工作任务加重,对公务用车运行次数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9,945.64元,占85.71%;公务接待费支出15,000.00元,占14.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9,945.6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9,945.6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一是施甸县环境保护局的日常工作开展需要,二是对区域内的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工作需要三是对挂钩扶贫村的扶贫工作开展次数增多所支付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外单位、县内乡镇到施甸县环境保护局开展工作接洽,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8,994.6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791.39元,增长1.56%,主要原因是2018年环保工作繁重,监察和监测任务增加,督察次数增加,加大运转费用的支出。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0001.38元;印刷费24054.60元;水费955.50元;电费2772.77元;邮电费30386.70元;差旅费91650.30元;维修费64102.76元,租赁费157500.00元;培训费11060.00元;公务接待费15000.00元;劳务费41464.04元;工会经费32501.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945.64元;其他交通费用87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施甸县环境保护局部门资产总额15,998,775.11元,其中,流动资产13,711,102.49元,固定资产2,287,672.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90,852.4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343,888.40元,固定资产增加153,03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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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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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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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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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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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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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5998775.11
| 13711102.49
| 228767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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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6300
|
| 187137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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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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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施甸县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施甸县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坐落于施甸县林业局森林防为指挥部楼顶。建设框架结构1层,建筑面积为35平方米。由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防水工程、消防工程、电、网络、空调安装工程几部分组成。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由施甸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实施,经询价发包,由云南紫光建筑有限公司承担施工,工程于2017年11月10日开工,2017年12月10日完工,根据合同约定完成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防水工程、消防工程、电、网络、空调安装工程的施工建设。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根据监测数据判定,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的二级标准。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施甸县财政局下拨建设资金97936.00元,资金筹措有保障。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按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拨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专款专用,资金拨付及时,不滞留、不挪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按时间工期完成施甸县空气自动监测站完成建设任务,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
影响指标明显,根据监测数据判定,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的二级标准,完成年初预算设定的目标。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根据监测数据判定,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的二级标准,符合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要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执行情况好,社会效益显著。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严格按照国家预算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在施甸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进一步加强项目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管理,科学有效地安排各项目资金拨付,不断提高单位整体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益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木老元乡哈寨村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木老元乡哈寨自然村开展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对项目区内饮用水水源地防护工程、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畜禽污染进行治理,涉及117户,受益人口409人,涉及国土面积4.1 km2;生活垃圾处理辐射哈寨村、大地村2个村委会,796户,受益人口3090人,涉及国土面积29.77 km2。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木老元乡哈寨村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由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为主体实施单位,工程于2017年3月开工,2018年3月完工,该项目工程建设主要为:
(1)污水收集工程:
原有污水收集沟(0.4×0.6m)修缮209 m,原有污水收集沟(0.6×0.8m)加盖板108 m,原有污水收集沟(0.6×0.8m)修缮461 m,新建污水收集沟(0.3×0.4m)3596 m,新建污水收集沟(0.3×0.4m)加盖板119 m,新建污水收集沟(0.4×0.6m)854 m,新建污水收集沟(0.4×0.6m)加盖板269 m,新建污水收集沟(0.6×0.6m)733 m,新建污水收集沟(0.6×0.8m)902m,De110污水收集管468m;配套相应辅助设施。
(2)污水处理工程:
新建30m3/d表流式人工湿地系统2套。
(3)生活垃圾收集与清运工程:
新建垃圾热解处理站1个,占地1000 m2,建设厂房300m2,购置热解设备一套(处理规模为2t/d);配备垃圾箱13个(有效容积2.5m3)、垃圾清理工具10套。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已完成建设任务,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村落环境得到改善。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申请中央环保专项资金160万元,资金已到位,筹措有保障。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按项目实际完工进展情况拨付资金,资金专款使用。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专款专用,资金拨付及时,不滞留、不挪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按时间工期完成建设任务,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
影响指标明显,区域内农村环境生活污水处理采取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和无动力仿自然污水处理设施的措施,实现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活污水中污染物将得到大幅度削减,有效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条件和生态状况。进一步消除或减轻污染对农村居民身体健康的危害,提高农村群众生活质量。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有效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条件和生态状况,群众满意度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执行情况优,生态、社会效益显著。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严格按照国家预算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在施甸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进一步加强项目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管理,科学有效地安排各项目资金拨付,不断提高单位整体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益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
木老元乡木老元村下木老元自然村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木老元乡木老元村下木老元自然村开展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对项目区内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畜禽污染治理,涉及137户,受益人口537人,涉及国土面积4 km2;生活垃圾处理辐射龙潭村、木老元村2个村委会,797户,受益人口2946人,涉及国土面积43.24 km2。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木老元乡木老元村下木老元自然村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由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为主体实施单位,工程于2017年3月开工,2018年3月完工,该项目工程建设主要为:
(1)污水收集工程:
原有污水收集沟(0.4×0.6m)加盖板464 m,原有污水收集沟(0.4×0.6m)修缮1307 m,原有污水收集沟(0.3×0.4m)修缮842 m,新建污水收集沟(0.3×0.4m)1244 m,DN110污水收集管548m;配套相应辅助设施。
(2)污水处理工程:
新建20m3/d表流式人工湿地系统1套,50m3/d表流式人工湿地系统1套。
(3)生活垃圾收集与清运工程:
新建垃圾热解处理站1个,占地1000 m2,建设厂房300m2,购置热解设备一套(处理规模为2t/d);配备垃圾箱13个(有效容积2.5m3)、垃圾清理工具10套,车厢可卸式垃圾车1辆。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已完成建设任务,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村落环境得到改善。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申请中央环保专项资金150万元,资金已到位,筹措有保障。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按项目实际完工进展情况拨付资金,资金专款使用。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专款专用,资金拨付及时,不滞留、不挪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按时间工期完成建设任务,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明显,区域内农村环境生活污水处理采取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和无动力仿自然污水处理设施的措施,实现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活污水中污染物将得到大幅度削减,有效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条件和生态状况。进一步消除或减轻污染对农村居民身体健康的危害,提高农村群众生活质量。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有效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条件和生态状况,群众满意度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执行情况优,生态、社会效益显著。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严格按照国家预算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在施甸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进一步加强项目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管理,科学有效地安排各项目资金拨付,不断提高单位整体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益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概况:
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生态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协调解决跨地区的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生态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负责环境统计和监测,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并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负责对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审查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和监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实施,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施甸县环境保护局属行政机关,内设5个股所级机构。局办公室职能职责局办公室、污染控制股职能职责 污染控制股、环境影响评价股职能职责 环境影响评价股、自然宣教股职能职责自然宣教股、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股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股。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本部门设立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有利于促进事业发展;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三公”经费预算及执行合理。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①、2018年决算收入数3165639.60元,财政拨款数3165639.60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1853.60元,行政运行1300575.00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1433711.00元。其他污染防治49500.00元,环境监测与信息100000.00元。
②、2018年决算支出数6196066.60元,其中基本支出2998130.60元,占总支出数的48.39%,项目支出数为3197936.00元,占总支出数的51.61%。
③、2018年决算结余资金数13569573.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施甸县环境保护局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具体情况为:
①、按相关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
门预算(包括预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县财政局。
②、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
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
③、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④、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考核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5、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①、绩效自评目的
主要是通过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②、自评指标体系
本单位主要以《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指标体系从职责履行良好、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五方面设置了年初目标任务、编制预算时提出的2018年任务及措施、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分别作出分析说明。
③、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2)本单位成立绩效自评工作组,负责具体考评工作;
(3)确定自评范围及对象。
④、组织实施
(1) 制定绩效自评方案,确定自评时间、内容;
(2) 对需要评价的内容及对象按考核指标进行评价;
(3) 完成自评表和文字说明,形成自评报告;
(4) 绩效自评工作组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6、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①、投入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年初部门预算收支数控制好经费使用情况,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差旅费管理、会议费管理、培训费管理等规定使用各项经费,三公经费支出完全控制在年初预内。
②、过程情况分析
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按照财政规定,定期拨入经费,按照年初预算,专款专用,凭合规单据、发票经财务室审核后报分管财务的领导、分管领导以及主要领导审批报销,经费开支在0.5万元以上进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讨论,经会议研究后方可报销。
③、产出情况分析
预算完成率100%,支出进度率100%,各项经费有效控制。
根据本单位职能职责出发,完成了职责履行指标中七个方面:即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总量控制情况,环保投资完成情况,监测计划完成情况,环境监察情况,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情况,考核任务完成率的自评。
④、效果情况分析
一是经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施甸县环境保护局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组做好环境督察工作。三是有序推进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四是严格项目审批,实施跟踪管理。五是加强环境监察执法, 保障民生和环境安全。六是大力推进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工作。七是认真做好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八是规范固废处置,消除危废污染隐患。九是全面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十是加强环境监测,及时动态掌握环境质量。十一是扎实开展农村综合环境整治项目工作。
7、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预算执行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②、财务工作是一个单位的命脉,创新机制正在逐步加强,要求财务工作水平越来越高。
8、建议措施
①、进一步加强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管理,科学有效地安排各项资金支出进度,不断提高单位整体支出的经济性、效益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②、财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要与时俱进,不断加强学习,县财政局多组织业务方面的培训,包括“走出去”多学习外地的账务经验。
9、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结合今年工作自评结果,我单位将完善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严格监督管理各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加强预算管理制度建设。同时针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我单位将不断总结经验,充分认识到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强化绩效管理考核,将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加强重点工作的督查,对重点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督查及建立健全绩效问责机制,充分体现财政资金使用主体责任,确保各项绩效考核指标保质保量完成。
10、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单位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支出理念。
②、要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③、优化绩效评价指标标准,改善评价标准的不合理性,让评价结果更加公平公正。
11.其他需说明的情况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19〕107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46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