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6-6/20250528-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5-05-28 |
文号 | 浏览量 | 3 |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118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甸阳镇团树村委会大麦场组村民:杨培东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甸土1995)字第672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蒋卫兰
2025年5月28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119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地理村委会下仕官一组村民:苳国金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太土1995)字第326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汉西
2025年5月28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120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地理村委会下仕官四组村民:苳从玉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太土1995)字第376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董国坤
2025年5月28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121号
建设用地许可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下坝村委会张家寨二组村民:张全伟因保管不善,将施地许字(2008)第043号建设用地许可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建设用地许可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全伟
2025年5月28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122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老麦乡太和村委会高家寨二组村民:高正汉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老土1995)字第3339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正汉
2025年5月28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123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老麦乡太和村委会高家寨二组村民:高正品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老土1995)字第3376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正品
2025年5月28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124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老麦乡太和村委会高家寨三组村民:高占如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老土1995)字第3397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连朝
2025年5月28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125号
建设用地许可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仁和镇保场村委会武侯村二组村民:段洪应因保管不善,将施地许字(2009)第196号建设用地许可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建设用地许可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段洪应
2025年5月28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126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酒房乡垭口村委会猪食箐组村民:苏正国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3230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苏正国
2025年5月28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127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酒房乡垭口村委会猪食箐组村民:苏国张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3231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苏元茂
2025年5月28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128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酒房乡垭口村委会小水井组村民:张如忠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3362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如忠
2025年5月28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129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酒房乡垭口村委会路上组村民:禹林昌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3401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禹绍才
2025年5月28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130号
建设用地许可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酒房乡垭口村委会上寨组村民:苏正文因保管不善,将施地许字(2014)第31号建设用地许可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建设用地许可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苏杨梅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