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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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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6-6/20250409-00003 发布机构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不动产登记信息 发布日期 2025-04-09
文号 浏览量 0
主题词 土地
施不动产权继(2025)293-329号

施不动产权2025)第293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4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体敏

杨晓华

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水土1994)字第0585号

施甸县水长乡水长村委会连环组

247.58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杨晓华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月9日




施不动产权2025)第294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4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李子学

李军

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甸土1995)字第173号

施甸县甸阳镇袁家村委会大亚口组

336.80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李军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月9日




施不动产权2025)第295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4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段移梦

段凤华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施集建(1994)字第3349号

施甸县仁和镇保场村委会山脚二组

170.98/161.39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段凤华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月9日




施不动产权2025)第296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4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庆汪

杨成富

宅基地使用权

太地许字(2007)第071号

施甸县太平镇龙洞村委会榉梨林组

150.00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
上述不动产由杨成富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月9日




施不动产权2025)第297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4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世强

杨君仁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等土地许字(1995)第56号

施甸县太平镇龙洞村委会榉梨林组

200.00/278.38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
上述不动产由杨君仁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月9日




施不动产权2025)第298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4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张兴祥

张品禄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施集建(1995)字第165号

施甸县太平镇龙洞村委会榉梨林组

130.90/144.68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
上述不动产由张品禄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月9日




施不动产权2025)第299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4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张兴荣

张品仁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施集建(1995)字第106号

施甸县太平镇龙洞村委会榉梨林组

337.27/142.67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
上述不动产由张品仁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月9日




施不动产权2025)第300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4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维义

杨廷周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施集建(1995)字第144号

施甸县太平镇龙洞村委会榉梨林组

336.24/127.22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
上述不动产由杨廷周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月9日




施不动产权2025)第301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4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庆海

杨品勇
赵翠莲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施集建(1995)字第068号

施甸县太平镇龙洞村委会龙洞三组

198.00/238.15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
上述不动产由杨品勇、赵翠莲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月9日




施不动产权2025)第302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4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王买有

杨品顺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施集建(1995)字第92号

施甸县太平镇龙洞村委会龙洞三组

228.80/223.20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
上述不动产由杨品顺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月9日




施不动产权2025)第303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4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品仙

杨会仙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等土地许字(1997)第11号

施甸县太平镇龙洞村委会龙洞三组

120.00/199.17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
上述不动产由杨会仙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月9日




施不动产权2025)第304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4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庆朋

杨品桥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施集建(1995)字第95号

施甸县太平镇龙洞村委会龙洞一组

342.16/262.45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
上述不动产由杨品桥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月9日




施不动产权2025)第305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4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学林

杨春昌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施集建(1995)字第241号

施甸县太平镇龙洞村委会杨家田二组

274.98/251.02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
上述不动产由杨春昌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月9日




施不动产权2025)第306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4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茂朝

杨金发

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1995)字第257号

施甸县太平镇龙洞村委会杨家田二组

72.54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
上述不动产由杨金发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月9日




施不动产权2025)第307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4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有富

杨体会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施集建(1995)字第250号

施甸县太平镇龙洞村委会杨家田二组

139.00/96.68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
上述不动产由杨体会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月9日




施不动产权2025)第308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4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有福

杨体兴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施集建(1995)字第249号

施甸县太平镇龙洞村委会杨家田二组

96.75/307.34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
上述不动产由杨体兴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月9日




施不动产权2025)第309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4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赵贵才

赵增一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施集建(1995)字第304号

施甸县太平镇龙洞村委会杨家田四组

183.60/261.60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
上述不动产由赵增一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月9日




施不动产权2025)第310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4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洪应

杨俊升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施集建(1995)字第197号

施甸县太平镇龙洞村委会杨家田四组

180.69/136.04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
上述不动产由杨俊升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月9日




施不动产权2025)第311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4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玉升

杨树银

宅基地使用权

太土集建(1995)字第537号

施甸县太平镇田头村委会水碓房组

224.67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
上述不动产由杨树银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月9日




施不动产权2025)第312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4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保华

杨春雷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保山地区农户建房用地申请书

施甸县太平镇下坝村委会横沟组

250.00/126.99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
上述不动产由杨春雷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月9日




施不动产权2025)第313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4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春生

杨品国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施集建(1995)字第061号
施土地许字(2006)第002号

施甸县太平镇下坝村委会横沟组

417.05/371.89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
上述不动产由杨品国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月9日




施不动产权2025)第314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4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尚发

杨春周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施集建(1995)字第092号

施甸县太平镇下坝村委会横沟组

258.42/216.41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
上述不动产由杨春周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月9日




施不动产权2025)第315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4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春瑞

杨品岩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施集建(1995)字第065号

施甸县太平镇下坝村委会横沟组

200.00/279.78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
上述不动产由杨品岩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月9日




施不动产权2025)第316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4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祝金祥

杨保寿
杨保福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施集建(1995)字第071号

施甸县太平镇下坝村委会横沟组

190.89/246.79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
上述不动产由杨保寿、杨保福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月9日




施不动产权2025)第317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4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根立

杨有用

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1995)字第286号

施甸县太平镇下坝村委会上新寨组

155.89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
上述不动产由杨有用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月9日




施不动产权2025)第318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4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庆和

杨志强

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1995)字第285号

施甸县太平镇下坝村委会上新寨组

136.09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
上述不动产由杨志强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月9日




施不动产权2025)第319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4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自金

杨根梅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施集建(1995)字第298号

施甸县太平镇下坝村委会上新寨组

182.52/131.92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
上述不动产由杨根梅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月9日




施不动产权2025)第320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4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有伟

杨丽菊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施未地许字(2003)第29号

施甸县太平镇下坝村委会上新寨组

250.00/326.29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
上述不动产由杨丽菊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月9日




施不动产权2025)第321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4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庆全

杨体吉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施集建(1995)字第283号

施甸县太平镇下坝村委会上新寨组

166.05/116.95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
上述不动产由杨体吉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月9日




施不动产权2025)第322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4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张志品

张顺周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施集建(1995)字第157号

施甸县太平镇下坝村委会糖房组

162.00/195.21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
上述不动产由张顺周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月9日




施不动产权2025)第323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4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祝华

杨体龙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施集建(1995)字第228号

施甸县太平镇下坝村委会下新寨组

209.52/231.07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
上述不动产由杨体龙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月9日




施不动产权2025)第324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4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正才

杨体富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施集用(2003)字第378号

施甸县太平镇下坝村委会下新寨组

245.52/130.98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
上述不动产由杨体富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月9日




施不动产权2025)第325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4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张志龙

张团周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施集建(1995)字第304号

施甸县太平镇下坝村委会张家寨二组

204.30/216.17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
上述不动产由张团周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月9日




施不动产权2025)第326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4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张志光

张凤忠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施集建(1995)字第176号

施甸县太平镇下坝村委会张家寨二组

138.01/134.91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
上述不动产由张凤忠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月9日




施不动产权2025)第327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4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蒋位海

张国周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施集建(1995)字第320号

施甸县太平镇下坝村委会张家寨一组

249.57/304.87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
上述不动产由张国周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月9日




施不动产权2025)第328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4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陈建堂

张筛军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施集建(1995)字第321号

施甸县太平镇下坝村委会张家寨一组

257.58/134.44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
上述不动产由张筛军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月9日




施不动产权2025)第329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4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何玉平

杨旭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施集建(由土1995)字第3654号

施甸县由旺镇中村村委会莽回寨组

325.63/318.49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
上述不动产由杨旭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