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6-6/20250305-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5-03-05 |
文号 | 浏览量 | 9 |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064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地理村委会上仕官三组村民:董金华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太土1995)字第291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董金华
2025年3月5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065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仁和镇张家村委会杨辉四组村民:陈跃青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1994)字第02871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跃青
2025年3月5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066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由旺镇杨家村委会下大塘组村民:蒋朋东因保管不善,将施集用(由土1995)字第8651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蒋会国
2025年3月5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067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由旺镇木榔村委会木榔四组村民:蒋明林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由土1995)字第4929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蒋明林
2025年3月5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068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由旺镇王家村委会上桃组村民:李世法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由土1995)字第1758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世法
2025年3月5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069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由旺镇王家村委会上桃组村民:李凤书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由土1995)字第1757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建民
2025年3月5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070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由旺镇银川村委会新街组村民:胡万龙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由土1995)字第5023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万龙
2025年3月5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071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姚关镇姚关村委会姚关街十一组村民:吴利国因保管不善,将云(2019)施甸县不动产权第000335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利国
2025年3月5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072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姚关镇陡坡村委会小黑箐组村民:汤玉周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姚土1995)字第5936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汤春报
2025年3月5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073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姚关镇陡坡村委会大柳水二组村民:韩国府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姚土1995)字第5620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席玉林
2025年3月5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074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姚关镇瓦窑村委会瓦窑组村民:何朝申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姚土1995)字第6391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朝升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