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6-6/20250219-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5-02-19 |
文号 | 浏览量 | 2 |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038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由旺镇华兴村委会赵家村二组村民:赵加康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由土1995)字第4358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加康
2025年2月19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039号
建设用地许可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酒房乡里强村委会火石地组村民:杨金平因保管不善,将地许字(2014)第22号建设用地许可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建设用地许可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金平
2025年2月19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040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酒房乡里强村委会火石地组村民:杨忠诚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3009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忠诚
2025年2月19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041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酒房乡里强村委会大石头洼一组村民:李金龙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2724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金龙
2025年2月19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042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酒房乡梅子箐村委会外寨组村民:刘有平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1930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有平
2025年2月19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043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地理村委会白岩寺组村民:杨才林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太土1995)字第455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成林
2025年2月19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044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地理村委会地理脉三组村民:杨增海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太土1995)字第50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增育
2025年2月19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045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地理村委会地理脉三组村民:杨汝昌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太土1995)字第51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增育
2025年2月19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046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地理村委会地理脉五组村民:董绍贤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太土1995)字第27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董平
2025年2月19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047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地理村委会上仕官二组村民:杨保清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太土1995)字第250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国海
2025年2月19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048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地理村委会下仕官二组村民:杨国昌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太土1995)字第332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汉成
2025年2月19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049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地理村委会下仕官二组村民:杨元祥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太土1995)字第346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胜龙
2025年2月19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050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地理村委会下仕官一组村民:杨朝林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太土1995)字第313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买芹
2025年2月19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051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龙洞村委会龙洞二组村民:杨保宗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太土1995)字第022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锡良
2025年2月19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052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龙洞村委会龙洞二组村民:杨锡桥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太土1995)字第023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锡良
2025年2月19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053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龙洞村委会龙洞三组村民:杨庆山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1995)字第065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品燕
2025年2月19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054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龙洞村委会龙洞一组村民:杨品余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太土1995)字第072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品余
2025年2月19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055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龙洞村委会杨家田三组村民:杨绍南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太土1995)字第300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绍南
2025年2月19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056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龙洞村委会杨家田一组村民:赵学进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太土1995)字第220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福
赵勇
2025年2月19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057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绿水村委会绿水一组村民:罗其成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太土1995)字第088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其成
2025年2月19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058号
建设用地许可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地理村委会上仕官三组村民:杨会菊因保管不善,将施土太地许字(1995)第071号建设用地许可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建设用地许可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会菊
2025年2月19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059号
建设用地许可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地理村委会地理脉三组村民:杨增艳因保管不善,将太地许字(2018)第22号建设用地许可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建设用地许可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增艳
2025年2月19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060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仁和镇杨家山村委会伙头组村民:段开林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1995)字第2054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段明芳
2025年2月19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061号
建设用地许可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何元乡大寨门村委会小田坡组村民:赵金章因保管不善,将施地许字(2004)第061号建设用地许可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建设用地许可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金章
2025年2月19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062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由旺镇大庄村委会上大庄组村民:杨亮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由土1995)字第6725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汝文
2025年2月19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063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由旺镇常村村委会团山组村民:赵建堂因保管不善,将施集用(2002)字第392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建堂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