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不动产权遗(2025)第015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文化馆住宿区因保管不善,将施国用(1995)字第044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尹自周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