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6-6/20241010-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4-10-10 |
文号 | 浏览量 | 59 |
施不动产权遗(2024)第254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甸阳镇康业小区18幢2单元303室:段朝兴因保管不善,将云(2021)施甸县不动产权第000417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段朝兴
2024年10月10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4)第255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姚关镇山邑村委会中朱市冲组村民:杨自孝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姚土1994)字第01704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运龙
2024年10月10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4)第256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李山村委会瓦邑组村民:董树生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太土1995)字第301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秀林
2024年10月10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4)第257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绿水村委会对门山组村民:李成所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1995)字第220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贵银
2024年10月10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4)第258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绿水村委会对门山组村民:李成法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1995)字第223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贵权
2024年10月10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4)第259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绿水村委会绿水二组村民:王子成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1995)字第078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开春
2024年10月10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4)第260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绿水村委会绿水二组村民:王子祥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1995)字第080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子祥
2024年10月10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4)第261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绿水村委会绿水二组村民:王子义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1995)字第091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子义
2024年10月10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4)第262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绿水村委会绿水一组村民:罗银生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1995)字第066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兴街
2024年10月10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4)第263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绿水村委会绿水一组村民:罗其开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1995)字第089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其开
2024年10月10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4)第264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绿水村委会王家田三组村民:王彩益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1995)字第155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彩益
2024年10月10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4)第265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绿水村委会王家田三组村民:王彩光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1995)字第156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彩光
2024年10月10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4)第266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绿水村委会王家田三组村民:王彩应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1995)字第175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荣
2024年10月10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4)第267号
建设用地许可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绿水村委会王家田四组村民:王维才因保管不善,将施地许字(1996)第12号建设用地许可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建设用地许可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维才
2024年10月10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4)第268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绿水村委会王家田一组村民:毛国兴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1995)字第177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毛国兴
2024年10月10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4)第269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绿水村委会王家田一组村民:毛国才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1995)字第178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毛国才
2024年10月10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4)第270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绿水村委会张家组村民:张元富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1995)字第83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志朝
2024年10月10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4)第271号
建设用地许可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太平村委会秧田边组村民:杨培良因保管不善,将太地许字(2018)第59号建设用地许可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建设用地许可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培良
2024年10月10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4)第272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东蚌村委会上东蚌一组村民:祝富明因保管不善,将太土集建(1995)字第221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祝富明
2024年10月10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4)第273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太平镇椅子山村委会椅子山三组村民:杨正林因保管不善,将太土集建(1995)字第052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正林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