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6-6/20240911-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4-09-11 |
文号 | 浏览量 | 20 |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698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0月0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朱杨成 | 朱新建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施国用(2005)字第097 号/施甸县房权证旧城乡字第K-K2-0848号 | 施甸县旧城乡旧城街 | 165.14/438.66平方米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经营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朱新建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9月1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699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0月0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张必成 | 张建娜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施集建(甸土1994)字第000479号 | 施甸县甸阳镇张家村委会张家五组 | 373.72/228.6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张建娜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9月1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700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0月0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陈开朝 | 谢加苹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施国用(2011)第1407号/施甸县房权证甸阳镇字第A-A8-0729号 | 施甸县甸阳镇勐底路西侧 | 149.70/202.18平方米 | 其他商服用地/住宅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谢加苹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9月1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701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0月0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杨玉富 | 杨玉陈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施集用(2010)第322号 | 施甸县旧城乡里嘎村委会挂灯组 | 150.0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杨玉陈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9月1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702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0月0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杨忠林 | 杨运军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施集用(2010)第310号 | 施甸县旧城乡里嘎村委会挂灯组 | 150.0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杨运军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