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6-6/20240821-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4-08-21 |
文号 | 浏览量 | 33 |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40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杨开勇 | 徐永郭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施国用(2006)字第122号/施甸县房权证甸阳镇字第A-A10-1580号 | 施甸县甸阳镇中宏阳光城12幢3单元305号 | 13.72/116.20平方米 | 城镇农村宅基地/住宅用地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徐永郭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41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杨德孟 | 杨兴龙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云(2021)施甸县不动产权第0005457号 | 施甸县县城小高层安置点3幢2单元1104室 | 9.99/100.49平方米 | 城镇农村宅基地/住宅用地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杨兴龙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42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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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厥光珍 | 何浩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施国用(2011)字第1694号/房权证施甸县字第(甸阳镇)A-A2-0499号 | 施甸县甸阳镇街道社区街道三组 | 302.30/218.59平方米 | 城镇农村宅基地/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住宅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何浩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43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何立敏 | 赵应辉 | 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由土1995)字第3607号 | 施甸县由旺镇中村村委会北村一组 | 255.44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住宅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赵应辉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44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杨平兴 | 蒋绍仙 | 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所有权 | 施林证字(2008)第0017246号 | 施甸县由旺镇大秧田村委会牛汪塘二组 | 15.8亩 | 林权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蒋绍仙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45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杨汝凤 | 杨雪永 | 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所有权 | 施林证字(2008)第0017249号 | 施甸县由旺镇大秧田村委会牛汪塘二组 | 13.00亩 | 林权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杨雪永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46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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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杨芳龙 | 李光妹 | 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所有权 | 施林证字(2008)第0017239号 | 施甸县由旺镇大秧田村委会牛汪塘二组 | 19.10亩 | 林权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李光妹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47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徐兆林 | 徐开怀 | 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所有权 | 施林证字(2008)第0015502号 | 施甸县由旺镇大秧田村委会上村一组 | 8.80亩 | 林权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徐开怀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48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杨兴平 | 杨茂江 | 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所有权 | 施林证字(2008)第0015525号 | 施甸县由旺镇大秧田村委会上村一组 | 9.10亩 | 林权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杨茂江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49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王在昌 | 王洪高 | 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所有权 | 施林证字(2008)第0015553号 | 施甸县由旺镇大秧田村委会文化村组 | 25.80亩 | 林权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王洪高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50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王兴祥 | 王君建 | 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所有权 | 施林证字(2008)第0015548号 | 施甸县由旺镇大秧田村委会文化村组 | 18.80亩 | 林权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王君建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51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王玉红 | 王玉团 | 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所有权 | 施林证字(2008)第0016624号 | 施甸县由旺镇大秧田村委会大秧田组 | 24.00亩 | 林权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王玉团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52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杨祖兴 | 杨国昌 | 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所有权 | 施林证字(2008)第0009320号 | 施甸县太平镇蒋家村委会大凹子一组 | 27.71亩 | 林权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杨国昌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53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蒋金文 | 蒋华军 | 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所有权 | 施林证字(2008)第0009300号 | 施甸县太平镇蒋家村委会大凹子一组 | 44.38亩 | 林权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蒋华军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54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董顺堂 | 董国英 | 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所有权 | 施林证字(2008)第0009363号 | 施甸县太平镇蒋家村委会大凹子一组 | 9.61亩 | 林权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董国英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55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董国山 | 董志良 | 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所有权 | 施林证字(2008)第0009324号 | 施甸县太平镇蒋家村委会大凹子一组 | 23.25亩 | 林权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董志良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56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董顺荣 | 董国富 | 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所有权 | 施林证字(2008)第0009347号 | 施甸县太平镇蒋家村委会大凹子一组 | 13.85亩 | 林权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董国富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57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蒋在仁 | 蒋应国 | 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所有权 | 施林证字(2008)第0009218号 | 施甸县太平镇蒋家村委会蒋家组 | 7.88亩 | 林权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蒋应国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58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赵有仁 | 赵应军 | 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所有权 | 施林证字(2008)第0032171号 | 施甸县仁和镇金鸭塘村委会大水井组 | 20.16亩 | 林权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赵应军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59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林仕朝 | 林加福 | 宅基地使用权 | 旧集建(1995)字第001523号 | 施甸县旧城乡里嘎村委会大汪塘组 | 213.44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林加福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60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王文兵 | 段金菊 | 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仁土1995)字第3742号 | 施甸县仁和镇瓦房村委会西坪街二组 | 226.05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段金菊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61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李学兴 | 李绍升 | 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93)字第0085号 | 施甸县仁和镇五楼村委会五楼二组 | 443.98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李绍升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62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杨正文 | 杨应军 | 宅基地使用权 | 施地许字(2000)第89号 | 施甸县老麦乡黄家寨村委会热水塘组 | 220.0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杨应军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63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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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杨自顺 | 杨会菊 | 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1994)字第394号 | 施甸县老麦乡黄家寨村委会热水塘组 | 425.0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杨会菊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64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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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杨自良 | 杨正啟 | 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1994)字第384号 | 施甸县老麦乡黄家寨村委会热水塘组 | 415.8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杨正啟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65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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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朱国贵 | 朱加才 | 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1994)字第390号 | 施甸县老麦乡黄家寨村委会热水塘组 | 401.26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朱加才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66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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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杨正堂 | 杨应良 | 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1994)字第393-1号 | 施甸县老麦乡黄家寨村委会热水塘组 | 367.48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杨应良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67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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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杨自林 | 杨正义 | 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1994)字第402号 | 施甸县老麦乡黄家寨村委会热水塘组 | 330.82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杨正义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68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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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杨从炳 | 杨永春 | 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1994)字第407号 | 施甸县老麦乡黄家寨村委会热水塘组 | 745.0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杨永春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69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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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杨永才 | 杨军鸿 | 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1994)字第420号 | 施甸县老麦乡黄家寨村委会热水塘组 | 447.51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杨军鸿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70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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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盛兴怀 | 盛光永 | 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1994)字第107号 | 施甸县老麦乡黄家寨村委会上寨二组 | 335.77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盛光永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71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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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盛学兴 | 盛文江 | 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1994)字第80号 | 施甸县老麦乡黄家寨村委会上寨二组 | 353.28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盛文江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72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张德贵 | 张建成 | 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1994)字第81号 | 施甸县老麦乡黄家寨村委会上寨二组 | 247.04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张建成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73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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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张文兴 | 张建华 | 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1994)字第84号 | 施甸县老麦乡黄家寨村委会上寨二组 | 275.28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张建华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74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盛文仪 | 盛春银 | 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1994)字第87号 | 施甸县老麦乡黄家寨村委会上寨二组 | 288.24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盛春银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75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盛文湘 | 盛春园 | 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1994)字第130号 | 施甸县老麦乡黄家寨村委会上寨三组 | 421.52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盛春园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76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胡正平 | 胡明圆 | 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1994)字第135号 | 施甸县老麦乡黄家寨村委会上寨三组 | 370.66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胡明圆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77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盛学洪 | 盛文元 | 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1994)字第138号 | 施甸县老麦乡黄家寨村委会上寨三组 | 339.07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盛文元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78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胡正明 | 胡明春 | 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1994)字第430号 | 施甸县老麦乡黄家寨村委会上寨三组 | 117.6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胡明春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79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盛文才 | 杨秀兰 | 宅基地使用权 | 施老地许字(2006)第011号 | 施甸县老麦乡黄家寨村委会上寨三组 | 150.0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杨秀兰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80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盛学仁 | 盛文蒋 | 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1994)字第049号 | 施甸县老麦乡黄家寨村委会上寨一组 | 339.15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盛文蒋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81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该公示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盛文兴 | 盛春游 | 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1994)字第059号 | 施甸县老麦乡黄家寨村委会上寨一组 | 336.32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盛春游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