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6-6/20240807-00005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4-08-07 |
文号 | 浏览量 | 44 |
施不动产权违指(2024)第001号
不动产权籍调查违约缺席指界公告
施甸县人民医院名下有一宗不动产,坐落于施甸县甸阳镇石鼓路东侧,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施国用(2011)第1709号,面积为8406.40平方米,因其南侧地块权利人田加琪户违约缺席指界。根据《地籍调查规程》,现将该地块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及权属界线定界结果(详见宗地图,其中界址点J20-J22为缺席指界的界线)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十五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满定界结果自动生效。
如有异议,须在接到本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27日之前)书面向我单位提出重新划界申请,并承担重新划界的全部费用。逾期不提出申请,我单位将以公告的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上所定界线为准,为施甸县人民医院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调查单位(盖章):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日期:2024年08月07日
附注:
调查单位办公地点: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利宏 联系电话:0875-8123177
附件:1.施甸县人民医院地籍调查表(复印件一份)
2.宗地图1份
施不动产权违指(2024)第002号
不动产权籍调查违约缺席指界公告
施甸县人民医院名下有一宗不动产,坐落于施甸县甸阳镇石鼓路西侧,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施国用(2011)第1797号,面积为780.41平方米,因其西侧地块权利人李绍根户违约缺席指界。根据《地籍调查规程》,现将该地块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及权属界线定界结果(详见宗地图,其中界址点J14-J1为缺席指界的界线)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十五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满定界结果自动生效。
如有异议,须在接到本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27日之前)书面向我单位提出重新划界申请,并承担重新划界的全部费用。逾期不提出申请,我单位将以公告的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上所定界线为准,为施甸县人民医院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调查单位(盖章):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日期:2024年08月07日
附注:
调查单位办公地点: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利宏 联系电话:0875-8123177
附件:1.施甸县人民医院地籍调查表(复印件一份)
2.宗地图1份
施不动产权违指(2024 )第003号
不动产权籍调查违约缺席指界公告
谢加苹名下有一宗不动产,坐落于施甸县甸阳镇勐底路西侧,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施国用(2011)第1407号,面积为299.40平方米,因其北侧、西侧地块权利人段光映户违约缺席指界。根据《地籍调查规程》,现将该地块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及权属界线定界结果(详见宗地图,其中界址点JI-J2、J6-J1为缺席指界的界线)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十五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满定界结果自动生效。
如有异议,须在接到本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27日之前)书面向我单位提出重新划界申请,并承担重新划界的全部费用。逾期不提出申请,我单位将以公告的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上所定界线为准,为谢加苹办理不动产登记。
注:谢加苹宗地北侧、西侧四至描述来源于谢加苹与段光映2020年3月20日签署的《土地权属认定协议书》。
特此公告
调查单位(盖章):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日期:2024年08月07日
附注:
调查单位办公地点: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利宏 联系电话:0875-8123177
附件:1.谢加苹地籍调查表(复印件一份)
2.宗地图1份
宗地基本信息表 | |||||||||||||||||
权利人 | 所有权 | ||||||||||||||||
使用权 | 谢加苹 | 权利人类型 | 个人 | ||||||||||||||
证件种类 | |||||||||||||||||
证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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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施甸县甸阳中路 | ||||||||||||||||
权利类型 | 其他商服用地 | 权利性质 | 出让 |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 施国用(2011)第1407号 施甸县房权证甸阳镇字第A-A8-0729号 | ||||||||||||
坐落 | 施甸县甸阳镇勐底路西侧 | ||||||||||||||||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姓名 | 证件种类 | 电话 | |||||||||||||||
证件号 | |||||||||||||||||
代理人姓名 | 证件种类 | 电话 | |||||||||||||||
证件号 | |||||||||||||||||
权利设定方式 | 地表 | ||||||||||||||||
国民经济行业 分类代码 | |||||||||||||||||
预编宗地代码 | 宗地代码 | 530521101080GB00114 | |||||||||||||||
不动产单元号 | 530521101080GB00114F00010001 | ||||||||||||||||
所在图幅号 | 比例尺 | 1:200 | |||||||||||||||
图幅号 | 2736.00-33518.50 | ||||||||||||||||
宗地四至 | 北:本宗地房屋墙皮外(东北角0.22米,西北角0.56米)邻段光映房屋墙皮外(东南角0.21米,西南角0.27米) | ||||||||||||||||
东: 本宗地房屋墙皮外(东北角0.59米,东南角0.52米)邻二米五人行道 | |||||||||||||||||
南: 本宗地房屋墙皮外(0.20米)邻段光志地界边;本宗地房屋墙皮外(东南角0.44米,西南角0.34米)邻朱啟仁房屋墙皮外(0.50米) | |||||||||||||||||
西:本宗地房屋墙皮外(西北角0.52米,西南角0.26米)邻段光映(东北角墙皮外0.09米,中段房屋墙外皮);本宗地洗澡间西南角墙皮外(0.26米)邻段光映房屋墙皮外(0.08米) | |||||||||||||||||
等级 | 价格(元) | ||||||||||||||||
批准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实际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
地类编码 | 0507 | 地类编码 | 0507 | ||||||||||||||
批准面积(m2) | 299.40 | 宗地面积(m2) | 299.40 | 建筑占地 总面积(m2) | |||||||||||||
建筑总面积(m2) | |||||||||||||||||
土地使用期限 | 使用期限:50年 2000年9月30日至 2050年9月29日 | ||||||||||||||||
共有/共用权利人 情况 | |||||||||||||||||
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