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6-6/20240807-00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4-08-07 |
文号 | 浏览量 | 48 |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36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何玉芳 | 杨国军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云(2021)施甸县不动产权第0007789号 | 施甸县甸阳镇甸头村委会杨家寨组 | 262.30/158.7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甸阳镇甸头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国军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07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37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胡洪荣 | 胡义仙 | 宅基地使用权 | 云(2022)施甸县不动产权第0002660号 | 施甸县老麦乡太和村委会寺背后二组 | 337.4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老麦乡太和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胡义仙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07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38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胡洪双 | 胡义有 | 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老土1995)字第3010号 | 施甸县老麦乡太和村委会寺背后一组 | 248.76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老麦乡太和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胡义有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07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539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段体武 | 段从昌 | 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老土1995)字第1743号 | 施甸县老麦乡茨桶村委会思索邑三组 | 376.56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老麦乡茨桶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段从昌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