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6-6/20240716-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4-07-16 |
文号 | 浏览量 | 20 |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453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段克发 | 段银珍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2333号 | 施甸县酒房乡小寨村委会新寨下组 | 197.0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小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段银珍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454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李绍德 | 李国亮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4688号 | 施甸县酒房乡坪子地村委会下新寨组 | 315.94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坪子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国亮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455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李正方 | 李俊山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4667号 | 施甸县酒房乡坪子地村委会下新寨组 | 405.06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坪子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俊山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456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自有堂 | 自玉金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4698号 | 施甸县酒房乡坪子地村委会自家寨三组 | 384.93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坪子地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自玉金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457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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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杨开明 | 杨绍美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4192号 | 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大色树组 | 344.58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绍美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458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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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杨开相 | 杨绍仓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4191号 | 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大色树组 | 315.74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绍仓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459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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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杨开权 | 杨绍郑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4193号 | 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大色树组 | 371.89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绍郑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460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邹学忠 | 邹加奇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4181号 | 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大色树组 | 433.08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邹加奇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461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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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杨接方 | 杨华武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4157号 | 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龙竹棚组 | 395.32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华武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462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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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李绍贵 | 李国凤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4165号 | 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龙竹棚组 | 295.12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国凤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463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刘开荣 | 刘加贵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4197号 | 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滚坛组 | 293.28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刘加贵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464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张国相 | 张文自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4106号 | 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滚坛组 | 380.2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张文自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465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普二兴 | 唐金发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地许字(2009)第430号 | 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滚坛组 | 150.0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唐金发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466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郭汉堂 | 郭永生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7)字第4255号 | 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滚坛组 | 316.8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郭永生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467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张国郑 | 赵金郑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4207号 | 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滚坛组 | 479.76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赵金郑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468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苏在华 | 苏国映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4205号 | 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滚坛组 | 318.48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苏国映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469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王绍发 | 杨富明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4264号 | 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邱家寨组 | 303.92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富明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470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王正朝 | 郑子应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4237号 | 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邱家寨组 | 298.26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郑子应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471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杨文清 | 杨中良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甸集建(酒土1995)字第4235号 | 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邱家寨组 | 253.0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中良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472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佐金武 | 佐加能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4381号 | 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杞木林二组 | 231.25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佐加能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473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蒋开真 | 蒋应葵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4395号 | 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杞木林二组 | 405.6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蒋应葵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474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何子玉 | 何银成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甸集建(酒土1995)字第4384号 | 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杞木林二组 | 233.27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何银成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475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何开荣 | 何银满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4392号 | 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杞木林二组 | 289.52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何银满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476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张元达 | 张子周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4349号 | 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荒田组 | 374.61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张子周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477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张洪春 | 张子诚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4356号 | 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荒田组 | 324.7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张子诚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478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苏加福 | 苏册旺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4337号 | 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荒田组 | 349.01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苏册旺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479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李文跃 | 李富南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4341号 | 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荒田组 | 369.0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富南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480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张洪达 | 张子申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4355号 | 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荒田组 | 338.92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张子申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481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杨绍先 | 杨春胡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4283号 | 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小红坡组 | 306.26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春胡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482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自有义 | 自桂华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4285号 | 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小红坡组 | 285.45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自桂华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483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张玉文 | 张加汉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4436号 | 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下旧寨组 | 366.5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张加汉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4)第484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杨朝忠 | 田娟琴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施国用(2011)第490号/施甸县房权证由旺镇字第D-D3-0561号 | 施甸县由旺集镇 | 127.95/138.06平方米 | 其他商服用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由旺镇躲安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隆阳分局出具的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田娟琴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