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6-6/20240419-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4-04-19 |
文号 | 浏览量 | 21 |
施不动产权遗(2024)第057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水长乡九条沟村委会前照壁组村民:杨开勇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水土1995)字第3051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开勇
2024年04月19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4)第058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水长乡水长村委会上村组村民:杨光文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水土1994)字第0986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光文
2024年04月19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4)第059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仁和镇复兴村委会小东山一组村民:杨保义因保管不善,将仁土集建(94)字第0537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保义
2024年04月19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4)第060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仁和镇复兴村委会小东山一组村民:杨保华因保管不善,将仁土集建(94)字第0538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保华
2024年04月19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4)第061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甸阳镇沙坝村委会上铜厂一组村民:王开喜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甸土1995)字第541-2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开喜
2024年04月19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4)第062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何元乡大坡脚村委会小坡脚二组村民:杨连富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何土94)字第2421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连富
2024年04月19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4)第063号
建设用地许可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何元乡大坡脚村委会小坡脚二组村民:杨春珠因保管不善,将施空地许字(2000)第29号建设用地许可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建设用地许可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春珠
2024年04月19日
施不动产权遗(2024)第064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施甸县仁和镇热水塘村委会热水塘四组村民:李其书因保管不善,将施集建(仁土95)字第4806号,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其书
2024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