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6-6/20231207-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12-07 |
文号 | 浏览量 | 19 |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928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杨文洪 | 杨树林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旧集建(1995)字第2433号 | 施甸县旧城乡新街村委会洗马沟组 | 308.49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旧城乡新街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树林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07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929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许加荣 | 许智卫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姚土1994)字第02995号 | 施甸县姚关镇杨美寨村民委员会杨美寨一组 | 220.0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姚关镇杨美寨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许智卫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07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930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徐玉堂 | 徐绍波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姚土1994)字第3608号 | 施甸县姚关镇杨美寨村民委员会下山后二组 | 196.66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姚关镇杨美寨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徐绍波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07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931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苏国福 | 王子茂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3910号 | 施甸县酒房乡沙子社区村民委员会木场组 | 200.0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沙子社区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王子茂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07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932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董自才 | 董元杰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太土地许字(1995)第034号 | 施甸县太平镇地理村委会沙子坡组 | 32.0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太平镇地理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董元杰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07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933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苳国良 | 董自学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太土1995)字第165号 | 施甸县太平镇地理村委会沙子坡组 | 285.82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太平镇地理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董自学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07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934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苏为义 | 苏丽平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仁土集建(1995)字第2746号 | 施甸县仁和镇勒平社区村民委员会大勒平二村三组 | 243.36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仁和镇勒平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苏丽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07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935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张世金 | 张从荣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仁土集建(95)字第1189号 | 施甸县仁和镇茨菇村委会坡头组 | 345.32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仁和镇茨菇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张从荣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07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936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张世金 | 张从院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地许字(2005)第74号 | 施甸县仁和镇茨菇村委会坡头组 | 250.0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仁和镇茨菇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张从院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07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937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张接杨 | 张云位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仁土集建(95)字第1342号 | 施甸县仁和镇茨菇村委会葛根一组 | 317.9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仁和镇茨菇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张云位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