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6-6/20230816-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08-16 |
文号 | 浏览量 | 34 |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673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9月0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姜云森 | 姜群兰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姚土1994)字第4806号 | 施甸县姚关镇摆马村委会上摆马二组 | 180.91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姚关镇摆马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姜群兰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08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674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9月0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段连银 | 段绍梅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未地许字(2001)第84号 | 施甸县甸阳镇大寨村委会大寨二组 | 250.0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甸阳镇大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段绍梅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08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675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9月0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段立国 | 段从堂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甸土1995)字第114-2号 | 施甸县甸阳镇大寨村委会大庙一组 | 250.04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甸阳镇大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段从堂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08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676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9月0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蒋开南 | 阮兆云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云(2021)施甸县不动产权第0006653号 | 施甸县甸阳镇文武社区居民委员会文武三组 | 379.18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甸阳镇文武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阮兆云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08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677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9月0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马银军 | 马字光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万土1995)字第2576号 | 施甸县万兴乡长浪坝村委会马家组 | 289.7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万兴乡长浪坝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马字光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08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678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9月0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杨文金 | 杨加成杨加相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万土1995)字第2581号 | 施甸县万兴乡长浪坝村委会小龙洞组 | 419.0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万兴乡长浪坝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加成、杨加相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08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679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9月0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赵吉志 | 赵良军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万土1995)字第2579号 | 施甸县万兴乡长浪坝村委会小龙洞组 | 330.2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万兴乡长浪坝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赵良军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08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680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9月0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李元波 | 李洪高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1994)字第03022号 | 施甸县仁和镇查邑村委会回族组 | 253.44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仁和镇查邑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洪高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08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681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9月0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方国德 | 方盛兴施德荣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由土1995)字第7154号 | 施甸县由旺镇坡脚村委会尹家庄二组 | 374.28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由旺镇坡脚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方盛兴、施德荣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08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682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9月0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江明英 | 祝腾莲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由集建(1996)字第130号 | 施甸县由旺镇街道村委会街道一组 | 170.7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由旺镇街道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祝腾莲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08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683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9月0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李兴兰 | 李正清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地许字(2002)第307号 | 施甸县老麦乡红谷村委会大寨三组 | 220.0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老麦乡红谷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正清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8月1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684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9月0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赵国品 | 赵月彩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老土1995)字第2391号 | 施甸县老麦乡红谷村委会水洞门口组 | 327.0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老麦乡红谷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赵月彩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