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6-6-/2023-0511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05-11 |
文号 | 浏览量 | 18 |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411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5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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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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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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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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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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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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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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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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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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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胤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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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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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万土1995)字第1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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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万兴乡牛汪塘村委会下岩子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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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9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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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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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万兴乡牛汪塘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蒋胤香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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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5月10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412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5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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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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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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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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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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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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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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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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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自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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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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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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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万土1995)字第1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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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万兴乡牛汪塘村委会下岩子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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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2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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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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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万兴乡牛汪塘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从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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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5月10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413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5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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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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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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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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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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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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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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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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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子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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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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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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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万土1995)字第1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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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万兴乡牛汪塘村委会下岩子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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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7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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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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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万兴乡牛汪塘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王朝芳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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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5月10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414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5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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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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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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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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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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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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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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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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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自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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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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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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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万土1995)字第1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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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万兴乡牛汪塘村委会下岩子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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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8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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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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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万兴乡牛汪塘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从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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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5月10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415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5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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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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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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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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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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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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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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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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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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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云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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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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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地许字(2015)第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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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姚关镇摆马村委会上摆马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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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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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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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姚关镇摆马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姜云浩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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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5月10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416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5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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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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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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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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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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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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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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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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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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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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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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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53施甸县201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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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老麦乡黄家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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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8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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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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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老麦乡黄家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何升明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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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5月10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417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5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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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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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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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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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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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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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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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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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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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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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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甸河金湾(2016)-0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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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甸阳镇远征路南侧中春甸河金湾32幢18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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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1/98.0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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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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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甸阳镇文武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和甸阳镇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唐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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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