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6-6-/2023-0407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04-07 |
文号 | 浏览量 | 3 |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333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4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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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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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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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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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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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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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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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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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子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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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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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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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38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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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沙子村委会大良子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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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1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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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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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沙子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绍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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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4月06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334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4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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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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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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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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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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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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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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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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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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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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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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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地许字(2018)第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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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仁和镇张家村委会杨辉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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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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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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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仁和镇张家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品霞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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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4月07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335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4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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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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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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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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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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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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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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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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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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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明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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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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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仁土1995)字第60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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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仁和镇仁和村委会沙沟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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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6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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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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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仁和镇仁和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段明芹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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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4月07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336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4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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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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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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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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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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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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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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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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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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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宾李朝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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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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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93)字第14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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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仁和镇菠萝村委会羊毛村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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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7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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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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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仁和镇菠萝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朝宾、李朝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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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