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6-6-/2023-0201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02-01 |
文号 | 浏览量 | 27 |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053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2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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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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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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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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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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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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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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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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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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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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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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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1993)字第2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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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仁和镇菠萝村委会杨家村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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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7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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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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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仁和镇菠萝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张云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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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1月28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054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2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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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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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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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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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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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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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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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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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中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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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显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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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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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仁地许字(2016)第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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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仁和镇苏家村委会苏家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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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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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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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仁和镇苏家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苏显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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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1月28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055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2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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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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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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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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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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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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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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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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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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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春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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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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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23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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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小寨村委会山后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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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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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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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小寨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阿春忠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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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1月28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056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2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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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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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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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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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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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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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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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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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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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春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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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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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23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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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小寨村委会山后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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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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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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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小寨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阿春李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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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1月28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057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2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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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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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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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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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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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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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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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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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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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逢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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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连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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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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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姚土1994)字第4467号施政房权证(2001)字第L-L4-04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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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姚关镇富阳村委会西上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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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4/56.1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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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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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姚关镇富阳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连艳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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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1月28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058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2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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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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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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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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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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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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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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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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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定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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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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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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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地许字(1999)第6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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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由旺镇常村村委会下蒋家湾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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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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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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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由旺镇常村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徐德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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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1月28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059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2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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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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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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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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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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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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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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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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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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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银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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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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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22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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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小寨村委会山后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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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9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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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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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小寨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赵银堂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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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1月28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060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2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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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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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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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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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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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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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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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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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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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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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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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22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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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小寨村委会山后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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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8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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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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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小寨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查龙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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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1月28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061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2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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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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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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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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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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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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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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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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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根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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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美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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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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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22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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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小寨村委会山后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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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8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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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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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小寨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美芹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1月28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062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2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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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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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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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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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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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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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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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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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贵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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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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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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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22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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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小寨村委会山后组
|
184.5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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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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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小寨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王文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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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1月28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063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2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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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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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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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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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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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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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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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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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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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从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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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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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22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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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小寨村委会山后组
|
264.0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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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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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小寨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从校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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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1月28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064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2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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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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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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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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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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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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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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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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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贵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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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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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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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22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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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小寨村委会山后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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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1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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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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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小寨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张学书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1月28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065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2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王贵洲
|
王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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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2274号
|
施甸县酒房乡小寨村委会山后组
|
521.6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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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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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小寨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王文正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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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1月28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066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2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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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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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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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22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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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酒房乡小寨村委会山后组
|
283.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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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小寨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朝良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1月28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067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2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苏国玉
|
苏朝杨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2302号
|
施甸县酒房乡小寨村委会山后组
|
327.00平方米
|
农村宅 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小寨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苏朝杨继承
|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1月28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3)第068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2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证号
|
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何玉宝
|
谢应和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施集建(酒土1995)字第2297号
|
施甸县酒房乡小寨村委会山后组
|
342.59平方米
|
农村宅 基地
|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酒房乡小寨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谢应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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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