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6-6-/2022-1215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2-12-15 |
文号 | 浏览量 | 31 |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657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2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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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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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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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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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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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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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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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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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自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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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朝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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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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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1995)字第017号、甸违地许字(1998)第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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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甸阳镇菖蒲塘村民委员会陈家半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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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1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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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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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甸阳镇菖蒲塘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段朝先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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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2月12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658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2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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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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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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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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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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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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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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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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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世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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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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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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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由集建(1996)字第168、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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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由旺镇杨家村委会沈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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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2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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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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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由旺镇杨家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蔡祖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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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2月12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659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2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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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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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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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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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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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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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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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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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在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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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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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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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由土1995)字第39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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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由旺镇华兴村委会华兴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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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4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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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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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由旺镇华兴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仕文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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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2月12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660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2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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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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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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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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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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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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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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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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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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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洪春
魏洪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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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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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老土1995)字第40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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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老麦乡杨柳村委会寺后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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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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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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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老麦乡杨柳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魏洪春、魏洪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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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2月12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661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2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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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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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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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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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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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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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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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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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自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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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正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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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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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老土1995)字第34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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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老麦乡太和社区村民委员会段家松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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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7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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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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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老麦乡太和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段正周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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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2月12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662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2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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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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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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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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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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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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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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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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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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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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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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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甸土1995)字第35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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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甸阳镇大寨村委会莽中寨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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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6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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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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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甸阳镇大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虎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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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