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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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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6-6-/2022-1215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不动产登记信息 发布日期 2022-12-15
文号 浏览量 31
主题词 土地
施不动产权继承(2022)第657-662号

施不动产权2022)第657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12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段自银

段朝先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1995)字第017号、甸违地许字(1998)第95

施甸县甸阳镇菖蒲塘村民委员会陈家半一组

332.14平方米

农村宅  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甸阳镇菖蒲塘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段朝先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1212

施不动产权2022)第658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12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郭世元

蔡祖权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由集建(1996)字第168169

施甸县由旺镇杨家村委会沈家村

569.20平方米

农村宅  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由旺镇杨家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蔡祖权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1212

施不动产权2022)第659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12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在荣

杨仕文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由土1995)字第3985

施甸县由旺镇华兴村委会华兴三组

367.41平方米

农村宅  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由旺镇华兴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仕文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1212

施不动产权2022)第660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12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魏品章

魏洪春

魏洪富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老土1995)字第4093

施甸县老麦乡杨柳村委会寺后组

292平方米

农村宅  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老麦乡杨柳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魏洪春、魏洪富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1212

施不动产权2022)第661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12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段自永

段正周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老土1995)字第3464

施甸县老麦乡太和社区村民委员会段家松林组

176.70平方米

农村宅  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老麦乡太和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段正周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1212

施不动产权2022)第662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12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有章

杨虎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甸土1995)字第352-1

施甸县甸阳镇大寨村委会莽中寨一组

273.68平方米

农村宅  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甸阳镇大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虎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1212


附件【施不动产权继承(2022)第657-66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