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6-6-/2022-1116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2-11-16 |
文号 | 浏览量 | 65 |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545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1月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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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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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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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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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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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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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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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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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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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正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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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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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1995由土)字第7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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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由旺镇坡脚村委会东山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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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9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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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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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由旺镇坡脚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正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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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0月3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546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1月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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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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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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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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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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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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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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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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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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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相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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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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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1995何土)字第26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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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何元乡大寨门村委会小寨子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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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8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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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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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何元乡大寨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赵相荣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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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0月31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547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1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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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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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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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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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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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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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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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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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正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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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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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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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姚土1995)字第5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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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姚关镇河尾村委会石坝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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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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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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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姚关镇河尾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宋加艳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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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9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548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1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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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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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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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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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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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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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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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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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从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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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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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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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老土1995)字第28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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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老麦乡太和村委会大平地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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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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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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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老麦乡太和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张爱周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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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9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549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2月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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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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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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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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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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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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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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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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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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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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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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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仁土1995)字第21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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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仁和镇勒平村委会小勒平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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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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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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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仁和镇勒平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赵永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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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14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550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2月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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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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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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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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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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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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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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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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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汝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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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大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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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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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土集建(94)字第04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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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仁和镇复兴村委会白鹤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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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3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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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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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仁和镇复兴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大进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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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14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551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2月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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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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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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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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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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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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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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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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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洪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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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金国
汪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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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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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老土1995)字第40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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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老麦乡杨柳村委会寺后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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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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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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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老麦乡杨柳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汪金国、汪金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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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14日
施不动产权继(2022)第552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2月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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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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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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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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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坐落
|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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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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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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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有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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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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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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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建(万土1995)字第06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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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万兴乡万兴村委会核桃寨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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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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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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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万兴万兴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兴保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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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