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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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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6-6-/2022-1116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不动产登记信息 发布日期 2022-11-16
文号 浏览量 65
主题词 土地
施不动产权继承(2022)第545-552号

施不动产权2022)第545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11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春树

李正英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1995由土)字第7145

施甸县由旺镇坡脚村委会东山坡组

319.90平方米

农村宅  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由旺镇坡脚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李正英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1031

施不动产权2022)第546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11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赵金平

赵相荣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1995何土)字第2637

施甸县何元乡大寨门村委会小寨子三组

309.89平方米

农村宅  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何元乡大寨门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赵相荣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1031

施不动产权2022)第547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11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张正忠

宋加艳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姚土1995)字第5109

施甸县姚关镇河尾村委会石坝一组

273.00平方米

农村宅  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姚关镇河尾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宋加艳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119

施不动产权2022)第548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11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张从胡

张爱周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老土1995)字第2863

施甸县老麦乡太和村委会大平地组

512.00平方米

农村宅  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老麦乡太和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张爱周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119

施不动产权2022)第549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1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赵明珠

赵永刚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仁土1995)字第2177

施甸县仁和镇勒平村委会小勒平一组

425.00平方米

农村宅  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仁和镇勒平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赵永刚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1114

施不动产权2022)第550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1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汝植

杨大进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仁土集建(94)字第0435

施甸县仁和镇复兴村委会白鹤二组

310.38平方米

农村宅  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仁和镇复兴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大进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1114

施不动产权2022)第551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1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汪洪兴

汪金国

汪金春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老土1995)字第4078

施甸县老麦乡杨柳村委会寺后组

345.00平方米

农村宅  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老麦乡杨柳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汪金国、汪金春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1114

施不动产权2022)第552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权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1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

联系方式:0875-8123177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证号

不动产权坐落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杨有轻

杨兴保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施集建(万土1995)字第0654

施甸县万兴乡万兴村委会核桃寨一组

357.7平方米

农村宅  基地

有遗产继承协议书与施甸县万兴万兴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证明,上述不动产由杨兴保继承

公告单位:施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1114


附件【施不动产权继承(2022)第545-552号.doc